第0章导论 0.1学习要求 了解保险学的创立与发展、保险学的研究对象和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初步掌握保险学 的体系结构。 0.2内容简述 0.2.1保险学的创立与发展 公元14世纪后半叶,海上保险开始在欧洲的意大利出现。16世纪初期,以海上保险条 款与判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海上保险专著的出版,标志着保险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当 时的保险学被称为保险法学。继海上保险之后,火灾保险、人寿保险相继形成。直到保险 精算学产生并应用于保险实践之后,它才开始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寿保险。保险法学、 保险精算学主要是研究保险经营的技术问题。 17世纪前半期,德国将保险与国家命运连在一起,实行火灾保险国营计划,为从国民 经济的角度研究保险奠定基础。保险学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综合保险学。 19世纪80年代,德国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并纳入社会政策范围,提出了劳动保险。第二个 阶段是微观保险学。20世纪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从保险与国民经济、企业经济之间的关 系出发,从事保险学的研究,提出了保险与风险管理关系的观点。第三个阶段是总体保险 学。20世纪70年代后期,保险学研究从原来对内涵问题的研究向对外延问题的研究,利用 系统工程理论和动态分析方法,剖析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0.2.2保险学的研究对象 保险学的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 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 济损失补偿功能。 保险商品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体现在: 1、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关系、保险法律关系) 2、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3、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性质、形式、业务内容、经营范围) 4、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0.2.3保险学的研究内容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决定与保险学的研究对象,保险学的研究是保险学对象的具体表现。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经济领域中的保险商品关系 2、保险经济领域中的非商品性保险关系 3、保险法律 4、数学 0.2.4保险学的体系结构
第 0 章导论 0.1 学习要求 了解保险学的创立与发展、保险学的研究对象和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初步掌握保险学 的体系结构。 0.2 内容简述 0.2.1 保险学的创立与发展 公元 14 世纪后半叶,海上保险开始在欧洲的意大利出现。16 世纪初期,以海上保险条 款与判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海上保险专著的出版,标志着保险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当 时的保险学被称为保险法学。继海上保险之后,火灾保险、人寿保险相继形成。直到保险 精算学产生并应用于保险实践之后,它才开始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寿保险。保险法学、 保险精算学主要是研究保险经营的技术问题。 17 世纪前半期,德国将保险与国家命运连在一起,实行火灾保险国营计划,为从国民 经济的角度研究保险奠定基础。保险学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综合保险学。 19 世纪 80 年代,德国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并纳入社会政策范围,提出了劳动保险。第二个 阶段是微观保险学。20 世纪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从保险与国民经济、企业经济之间的关 系出发,从事保险学的研究,提出了保险与风险管理关系的观点。第三个阶段是总体保险 学。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保险学研究从原来对内涵问题的研究向对外延问题的研究,利用 系统工程理论和动态分析方法,剖析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0.2.2 保险学的研究对象 保险学的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 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 济损失补偿功能。 保险商品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体现在: 1、 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关系、保险法律关系) 2、 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3、 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性质、形式、业务内容、经营范围) 4、 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0.2.3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决定与保险学的研究对象,保险学的研究是保险学对象的具体表现。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经济领域中的保险商品关系 2、保险经济领域中的非商品性保险关系 3、保险法律 4、数学 0.2.4 保险学的体系结构
全书共分为五篇。第一篇为基础理论篇;第二篇为保险实务篇;第三篇为保险经营篇: 第四篇为保险市场篇。第五篇为保险监管篇
全书共分为五篇。第一篇为基础理论篇;第二篇为保险实务篇;第三篇为保险经营篇; 第四篇为保险市场篇。第五篇为保险监管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