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2.1学习要求 通过对不同保险学说的评价,明确各种保险学说的立论依据。通过对保险的定义、保 险的要素、特征及保险与其他类似组织的比较,认识保险的性质,掌握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2.2内容简述 2.2.1保险的性质 1、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 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险的最基本属性。 2、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 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3、保险的本质(社会属性,从动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指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 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4、保险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体现在下面: ●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 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说明了保险分配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 系)的基础。 ● 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相反。 ● 保险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关系加以确立、规范和调整。 ● 商业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 2.2.2保险的职能 1、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两个方面: ●分散危险职能:把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 险人。(空间上、时间上分散) ●补偿损失职能:把集中起来的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 事件所导致经济损失。 2、保险的派生职能包括两个方面: ●积基金职能: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 险的职能。 监督危险职能:为了减少损失补偿,由补偿损失职能派生出来。 2.2.3保险的作用 1、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
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2.1 学习要求 通过对不同保险学说的评价,明确各种保险学说的立论依据。通过对保险的定义、保 险的要素、特征及保险与其他类似组织的比较,认识保险的性质,掌握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2.2 内容简述 2.2.1 保险的性质 1、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z 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z 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 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z 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险的最基本属性。 2、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 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3、保险的本质(社会属性,从动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指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 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4、保险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体现在下面: z 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z 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说明了保险分配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 系)的基础。 z 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相反。 z 保险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关系加以确立、规范和调整。 z 商业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 2.2.2 保险的职能 1、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两个方面: z 分散危险职能:把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 险人。(空间上、时间上分散) z 补偿损失职能:把集中起来的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 事件所导致经济损失。 2、保险的派生职能包括两个方面: z 积蓄基金职能: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 险的职能。 z 监督危险职能:为了减少损失补偿,由补偿损失职能派生出来。 2.2.3 保险的作用 1、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
产生的经济效应。 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 效应。 2.2.4商业保险 1、保险的商品形态 ·商业保险以保险作为经营的对象,取得商品形态,这是由于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 功能或者说能提供经济保障,从而满足人们转嫁危险损失的需要。 ● 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补偿只能通过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 卖方式得以实现。 ● 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实现的一种形式,亦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 保险单是保险商品的体化物。 2、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保险商品对于保险人是价值,对于被保险人是使用价值。 3、保险商品等价交换原理 在比较危险处理财务的机会成本上,保障值这个价。 ● 两厢情愿。 4、商业保险的定义 商业保险又称为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 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 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覆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5、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 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其构成要素如下: ● 专营机构 ● 保险合同 ● 可保利益 ● 大数法则 ● 保险基金 6、保险商品交换遵循以下的特点: 契约性 ● 期限性 ● 条件性 ● 诺承性 7、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比较 ● 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 ● 商业保险与救济比较 商业保险与赌博比较 2.2.5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融资活动主要是在资本市场,而不是货币市场。保险公司的功能: ● 组织经济补偿功能 ● 掌握保险基金功能
产生的经济效应。 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 效应。 2.2.4 商业保险 1、保险的商品形态 z 商业保险以保险作为经营的对象,取得商品形态,这是由于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 功能或者说能提供经济保障,从而满足人们转嫁危险损失的需要。 z 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补偿只能通过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 卖方式得以实现。 z 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实现的一种形式,亦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z 保险单是保险商品的体化物。 2、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保险商品对于保险人是价值,对于被保险人是使用价值。 3、保险商品等价交换原理 z 在比较危险处理财务的机会成本上,保障值这个价。 z 两厢情愿。 4、商业保险的定义 商业保险又称为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 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 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5、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 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其构成要素如下: z 专营机构 z 保险合同 z 可保利益 z 大数法则 z 保险基金 6、保险商品交换遵循以下的特点: z 契约性 z 期限性 z 条件性 z 诺承性 7、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z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z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比较 z 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 z 商业保险与救济比较 z 商业保险与赌博比较 2.2.5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融资活动主要是在资本市场,而不是货币市场。保险公司的功能: z 组织经济补偿功能 z 掌握保险基金功能
● 防灾防险功能 ● 融通资金功能 ● 吸收储蓄功能 2.3本章知识点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特征;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与储蓄的比较;保险与社会保险 的比较:保险与赌博的比较:保险的商品属性;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损失说;非损失说: 二元说。 2.4思考题 1、试比较并评价“损失说”、“二元说”和“非损失说”。 2、研究保险分配关系内部的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有何意义? 3、保险因何取得商品形态?如何理解“保险商品论即关于保险分配关系商品化”的 理论? 4、关于保险商品等价交换问题又哪些说法?你支持哪一种观点?为什么? 2.5例题与习题 1、判断题 (1)保险是金融机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 (2)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保险金额。(√) (3)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它与保险的自然属性相同。(×) (4)保险的法律关系产生出保险的分配关系。(×) (⑤)保险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活劳动。(×) (6)保险监督危险的职能是补偿损失职能的派生职能。((√) (7)保险商品的消费主要是物质上的消费。(×) (⑧)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 (9) 保险商品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净保费率。(√) (10)保险交换是不等价交换。(×) (11)保险的基本职能中,分散风险是前提条件,补偿损失是分散风险的目的。(√) 2、分析保险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 答案要点:(1)保险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物化劳动,是用来生产因危险损失引起的保 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需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和一般商品价值构成相比, 其特殊性在于价值形成中不存在活劳动部分。(2)保险商品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净保费率, 决定于保险金额的平均损失率。(3)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提供经济保障。具 体表现在: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 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4)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保险金额
z 防灾防险功能 z 融通资金功能 z 吸收储蓄功能 2.3 本章知识点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特征;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与储蓄的比较;保险与社会保险 的比较;保险与赌博的比较;保险的商品属性;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损失说;非损失说; 二元说。 2.4 思考题 1、 试比较并评价“损失说”、“二元说”和“非损失说”。 2、 研究保险分配关系内部的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有何意义? 3、 保险因何取得商品形态?如何理解“保险商品论即关于保险分配关系商品化”的 理论? 4、 关于保险商品等价交换问题又哪些说法?你支持哪一种观点?为什么? 2.5 例题与习题 1、判断题 (1) 保险是金融机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 × ) (2) 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保险金额。( √ ) (3) 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它与保险的自然属性相同。( × ) (4) 保险的法律关系产生出保险的分配关系。( × ) (5) 保险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活劳动。( × ) (6) 保险监督危险的职能是补偿损失职能的派生职能。( √ ) (7) 保险商品的消费主要是物质上的消费。( × ) (8) 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 √ ) (9) 保险商品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净保费率。( √ ) (10) 保险交换是不等价交换。( × ) (11) 保险的基本职能中,分散风险是前提条件,补偿损失是分散风险的目的。( √ ) 2、分析保险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 答案要点:(1)保险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物化劳动,是用来生产因危险损失引起的保 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需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和一般商品价值构成相比, 其特殊性在于价值形成中不存在活劳动部分。(2)保险商品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净保费率, 决定于保险金额的平均损失率。(3)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提供经济保障。具 体表现在: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 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4)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量的规定性是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