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中国港台地区现行 土地制度 第一节中国香港地区现行土地制度 第二节中国台湾地区现行土地制度
第十二章 中国港台地区现行 土地制度 第一节 中国香港地区现行土地制度 第二节 中国台湾地区现行土地制度
第一节中国香港地区现行 土地制度 、香港地区的土地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 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 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 政区政府支配
第一节 中国香港地区现行 土地制度 一、香港地区的土地所有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 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 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 政区政府支配。
香港地区的土地使用制 香港士地使用制是土地租用制( Leasehold sy stem)。其特点之一是只租不买断。政府将土 地租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土地使用者,承租者 要支付一笔“地价”,同时要签订土地契约(俗 称租约)。租约规定了土地的用途、租用年限和 每年应缴的地租。 ■一般而言,租约有效期为75年,租户可以于租约 期满后续约75年,但须缴纳相当于地段租约价格 的金额作为土地补价
二、香港地区的土地使用制 ◼ 香港土地使用制是土地租用制(Leasehold sy stem)。其特点之一是只租不买断 。政府将土 地租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土地使用者,承租者 要支付一笔“地价” ,同时要签订土地契约(俗 称租约)。租约规定了土地的用途、租用年限和 每年应缴的地租。 ◼ 一般而言,租约有效期为75年,租户可以于租约 期满后续约75年,但须缴纳相当于地段租约价格 的金额作为土地补价
三、香港地区的土地出让方式 ■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的方式有拍卖、招 标、私人协议、无偿划拨和临时出租五种
三、香港地区的土地出让方式 ◼ 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的方式有拍卖、招 标、私人协议、无偿划拨和临时出租五种
四、香港地区的土地出让年限 ■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的年限因用途而异
四、香港地区的土地出让年限 ◼ 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的年限因用途而异
五、香港地区的土地契约 ■香港特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和土地所 有者,对土地的管理主要通过土地契约 来实现。香港特区政府根据每幅土地的 不同情况,在土地契约中规定了不同的 限制条件。土地契约一经签订,未经政 府和承租者双方同意,不得改变。即使 土地经过多次转手,最终的承租者也必 须遵守最初批地时的土地契约条款,不 得违反,这叫做“认地不认人”原则
五、香港地区的土地契约 ◼ 香港特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和土地所 有者,对土地的管理主要通过土地契约 来实现。香港特区政府根据每幅土地的 不同情况,在土地契约中规定了不同的 限制条件。土地契约一经签订,未经政 府和承租者双方同意,不得改变。即使 土地经过多次转手,最终的承租者也必 须遵守最初批地时的土地契约条款,不 得违反,这叫做“认地不认人”原则
土地契约的基本内容 (1)土地详情,包括地段号数、位置、范围、面 积等。 (2)一般条款,是通用性的规定,如应课差饷租 值金额、土地契约生效日期、违反契约条款 的处置等等。 (3)特别条款,主要是根据每幅地块的具体情况, 规定不同的容积率、楼宇覆盖率,以及应兴 建的各种辅助建筑、公用建筑,包括交通、 环境保护、消防、绿化等方面的设施和工程
土地契约的基本内容 (1)土地详情,包括地段号数、位置、范围、面 积等。 (2)一般条款,是通用性的规定,如应课差饷租 值金额、土地契约生效日期、违反契约条款 的处置等等。 (3)特别条款,主要是根据每幅地块的具体情况, 规定不同的容积率、楼宇覆盖率,以及应兴 建的各种辅助建筑、公用建筑,包括交通、 环境保护、消防、绿化等方面的设施和工程
六、香港地区的土地管理机构 ■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序列是 司、局、署、处
六、香港地区的土地管理机构 ◼ 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序列是 司、局、署、处
七、香港地区的土地租税制度 除了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的所得税外,香 港特区政府在土地上的租税有下列九项: (1)土地批租所收取的一次性地价; (2)已批租土地续期的一次性补地价; (3)改变土地用途的一次性补地价; (4)批租土地按年收取的象征性地租(也 称地税);
七、香港地区的土地租税制度 除了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的所得税外,香 港特区政府在土地上的租税有下列九项: (1)土地批租所收取的一次性地价; (2)已批租土地续期的一次性补地价; (3)改变土地用途的一次性补地价; (4)批租土地按年收取的象征性地租(也 称地税);
七、香港地区的土地租税制度 (5)短期临时租出土地收取的地租; (6)对房地产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7)对物业出租向拥有人征收的物业税; (8)对物业使用人征收的差饷; (9)房地产遗产税
七、香港地区的土地租税制度 (5)短期临时租出土地收取的地租; (6)对房地产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7)对物业出租向拥有人征收的物业税; (8)对物业使用人征收的差饷; (9)房地产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