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667.622:667.6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211.9-85 颜料耐溶剂性测定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esistance to solvent of pigments 1985-07-16发布 1986-03-01实施 国家标准局 批准
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 国 家标准 颜料耐溶剂性 测定 法 发布 实施 国家标准局 批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67.622 ¥667.613.5 颜料耐溶剂性测定法 GB5211.9-85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esistance to solvent of pigments 本标准为颜料通用试验方法,用以测定颜料的耐溶剂性。 1定义 颜料和溶剂接触后,由于某些颜料溶于溶剂,会造成溶剂的沾色,颜料的耐溶剂性即是指颜料对 抗溶剂的溶解而造成溶剂沾色的性能。 2材料和仪器设备 2.1溶剂:使用的溶剂均应为化学纯。 2.2天平:感量为0.001g。 2.3试管:容量为25mL,带磨口塞。 2.4电动振荡器:振荡频率280士5次/min,振荡幅度40士2mm。 2.5坩埚式玻璃滤器:5号,容量为30mL。 2.6抽滤瓶:容量为125mL。 2.7比色皿l:厚度0.5cm,高6.4cm。 28比色架:比色架应有两孔,恰好插入二支比色皿,背景为白色。 2.10沾色灰色分级卡:使用GB251一84《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的沾色灰色分级卡。 3测定步骤 需做二份平行试验。 3.1试液的制备 称取颜料样品0.5g,称准至0.001g,置于试管(2.3)中,加入20mL溶剂(2.1),塞紧管塞, 水平固定在电动振荡器(2.4)上振荡1min,取下,倒入玻璃滤器(2.5),真空抽滤直至得到清澈滤 液,收集滤液,以溶剂(2.1)稀释至20mL,摇匀备用。 3.2沾色级别的评定 将溶剂(2.1)和制得的清澈滤液(3.1)分别注满比色皿(2.7),将两比色皿分别置于比色架 (2.8)孔中,在朝北自然光照下,入射光与被观察物成45°角,观察方向垂直于被观察物表面,对照沾 色灰色分级卡(2.9),目视评定滤液的沾色级别。 3.3平行试验结果 平行试验所得级别应相同。 4结果表示 评定的沾色级别直接用以表示颜料的耐溶剂性,最好为5级,最差为1级。沾色级别介于二级之 间,以4~5、3~4、2~3、1~2表示。 国家标准局198507-16发布 198603-01实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颜料 耐 溶剂 性 测 定 法 本标准为颜料通用试验方法 用以测定颜料的耐溶剂性 定义 颜料和溶剂接触后 由于某些颜料溶于溶剂 会造成溶剂的沾色 颜料的耐溶剂性即是指颜料对 抗溶剂的溶解而造成溶剂沾色的性能 材料和仪器设备 溶剂 使用的溶剂均应为化学纯 天平 感量为 试管 容量为 带磨口塞 电动振荡器 振荡频率 次 振荡幅度 坩埚式玻璃滤器 号 容量为 抽滤瓶 容量为 比色皿 厚度 高 比色架 比色架应有两孔 恰好插入二支比色皿 背景为白色 沾色灰色分级卡 使用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的沾色灰色分级卡 测定步骤 需做二份平行试验 试液的制备 称取颜料样品 称准至 置于试管 中 加入 溶剂 塞紧管塞 水平固定在电动振荡器 上振荡 取下 倒入玻璃滤器 真空抽滤直至得到清澈滤 液 收集滤液 以溶剂 稀释至 摇匀备用 沾色级别的评定 将溶剂 和制得的清澈滤液 分别注满比色皿 将两比色皿分别置于比色架 孔中 在朝北自然光照下 入射光与被观察物成 角 观察方向垂直于被观察物表面 对照沾 色灰色分级卡 目视评定滤液的沾色级别 平行试验结果 平行试验所得级别应相同 结果表示 评定的沾色级别直接用以表示颜料的耐溶剂性 最好为 级 最差为 级 沾色级别介于二级之 间 以 表示 国家标准局 发布 实施

GB5211.9—85 5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试验样品的类型及名称; b.试验所用溶剂的名称, c,所得颜料耐溶剂性的级别: d.试验中发生的异常现象, e.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颜料检验方法标准分技术委员会第7工作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萍、于奇、冯琪珠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验样品的类型及名称 试验所用溶剂的名称 所得颜料耐溶剂性的级别 试验中发生的异常现象 试验日期 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颜料检验方法标准分技术委员会第 工作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萍 于奇 冯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