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
第十三章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
中央与一般行 政地方的关系 实行 社会 中央和地方 主义 的关系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度 中央与自治地 方的关系 实行 特别行政区 资本 主义 制度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 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 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 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 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 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 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中央和地方 的关系 中央与一般行 政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自治地 方的关系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实行 社会 主义 制度 实行 资本 主义 制度
第 中央——省政府过程 省制沿革 省政治权力结构 三、中央和省的政治关系 四、中国省政府过程的主要特点 五、省际关系
第一节 中央——省政府过程 ❖一、省制沿革 ❖二、省政治权力结构 ❖三、中央和省的政治关系 ❖四、中国省政府过程的主要特点 ❖五、省际关系
省制沿革 在自元朝以来的大部分时间中,“省”(含“行 省”)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一级,是中央之下分 治国土的第一级固定的行政区域。 元朝设“行中书省”,主要首脑为丞相和平竞;在 边疆地区设置有“道”,并在此四化开始对西藏等 民族地方行使主权;行省上下,设置有路、州 (府)、县。 省也是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设置承宣布政使 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共同组成省级政 权机关,分管行政、司法和军务;省之下设置道 府、县 今清朝光绪年间,、省的设置国经达到个,有5个将不
一、省制沿革 ❖ 在自元朝以来的大部分时间中,“省”(含“行 省”)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一级,是中央之下分 治国土的第一级固定的行政区域。 ❖ 元朝设“行中书省”,主要首脑为丞相和平竞;在 边疆地区设置有“道”,并在此四化开始对西藏等 民族地方行使主权;行省上下,设置有路、州 (府)、县。 ❖ 省也是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设置承宣布政使 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共同组成省级政 权机关,分管行政、司法和军务;省之下设置道、 府、县。 ❖ 清朝光绪年间,省的设置已经达到23个,另有5个将 军辖区;西藏和西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以及蒙古
武昌起义之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各省建立 了“省军政府”,其下是“军政分府”和传统的县, 各地军政体制不一,管理混乱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一般分为省、道、县三级,全 国共分22个行省;省设置有省议会,1913年后设置 了由总统任免的省“民政长”,设有高等审判厅和 高等检察厅作为司法机关。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上是省、县两级制,另有一部分 分别为相当于省、县两级的城市;在地方也实行 “党治主义”;省政权先后称为“省政府会议”和 “省政府委员会”,由各厅厅长所组成,其中省政 府主席由国民党中央决定
❖ 武昌起义之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各省建立 了“省军政府”,其下是“军政分府”和传统的县, 各地军政体制不一,管理混乱。 ❖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一般分为省、道、县三级,全 国共分22个行省;省设置有省议会,1913年后设置 了由总统任免的省“民政长”,设有高等审判厅和 高等检察厅作为司法机关。 ❖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上是省、县两级制,另有一部分 分别为相当于省、县两级的城市;在地方也实行 “党治主义”;省政权先后称为“省政府会议”和 “省政府委员会”,由各厅厅长所组成,其中省政 府主席由国民党中央决定; ❖ 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宣布实行“宪政”,设置了由
令新中国成立后,最初设置了华北、东北、中南、华 东、西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大区设置人民 政府或军政委员会,首脑一般是各大军区的首长、 各大中央局的第一书记。大区分辖若干个省和区辖 ☆随着新政治秩序的建立和经济恢复期的结束,1952 年11月中央决定将大区的政权机关改称为行政委员 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 1954年4月7日又撤销了大区这一级的设置。在这 背景下,对一些较小的省和一部分当时与省平级的 行政公署重新做了划分合井,省成为了地方最高行 计全国共有26个省
❖ 新中国成立后,最初设置了华北、东北、中南、华 东、西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大区设置人民 政府或军政委员会,首脑一般是各大军区的首长、 各大中央局的第一书记。大区分辖若干个省和区辖 市。 ❖ 随着新政治秩序的建立和经济恢复期的结束,1952 年11月中央决定将大区的政权机关改称为行政委员 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 ❖ 1954年4月7日又撤销了大区这一级的设置。在这一 背景下,对一些较小的省和一部分当时与省平级的 行政公署重新做了划分合井,省成为了地方最高行 政建制,直辖于中央。当时全国共有26个省
令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实行“一国 两制”制度和对省级行政区划的几次重要调 整,到1997年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和港澳回 归时为止,中国共有23个省(台湾省的资料 暂缺,下同)、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香 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按人口比例而言,当代中国的省一级地方的 数目是比较少的
❖ 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实行“一国 两制”制度和对省级行政区划的几次重要调 整,到1997年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和港澳回 归时为止,中国共有23个省(台湾省的资料 暂缺,下同)、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香 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 按人口比例而言,当代中国的省一级地方的 数目是比较少的
在1979年以前,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还 曾称作为人民委员会),在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拥有地方政权的全部权力 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谓“革命委员会”取代 省人民政府掌握了省政权的全部权力 1978年以后,省人民政府陆续恢复 1979年以后,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建立, 省级人民政府转变为单一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和本 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关
❖ 在1979年以前,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还 曾称作为人民委员会),在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拥有地方政权的全部权力。 ❖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谓“革命委员会”取代 省人民政府掌握了省政权的全部权力。 ❖ 1978年以后,省人民政府陆续恢复。 ❖ 1979年以后,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建立, 省级人民政府转变为单一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和本 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关
二、省政治权力结构 (一)省委 (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三)省政协委员会 (四)省人民政府 (五)省司法机关
二、省政治权力结构 (一)省委 (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三)省政协委员会 (四)省人民政府 (五)省司法机关
)省委 中共省委,是省政治权力结构中的核心,对全省的 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 ☆根据国家的编制制度,省委一般由委员和候补委员 20-40人(按省的大小,下同)组成 在省级领导班子层次上,省委常委会有常务委员9 1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一人,副书记4-6人。 中共省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5人左右组成,从 中选出常委7一9人,其中设书记一人,副书记2-3 人 省委一般设工作部门7—9个,也即惯常的办公厅、 组织 和具体职权,与中共中火的职能部门没有什么差别
(一)省委 ❖ 中共省委,是省政治权力结构中的核心,对全省的 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 ❖ 根据国家的编制制度,省委一般由委员和候补委员 20-40人(按省的大小,下同)组成。 ❖ 在省级领导班子层次上,省委常委会有常务委员9 -1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一人,副书记4-6人。 ❖ 中共省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5人左右组成,从 中选出常委7-9人,其中设书记一人,副书记2-3 人。 ❖ 省委一般设工作部门7-9个,也即惯常的办公厅、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究室等,其工作性质 和具体职权,与中共中央的职能部门没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