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85604 课程名称:民法 英文名称:Civil code study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学时:64 学 分:4 适用对象:法学本科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民法学基本体系、基本原 理和基本制度,了解法、德等各主要国家的民事法律制度,识记中国民法的主要 内容。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使学习者具备初步的民法学科研能力。 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民法课程另开设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烟继承法,故本 大纲中不包含上述内容在内,但授果时要求老师把民法的传统体系交代清楚。 英文简介 English introduction:Civil code study is an important course for students of jurisprudence specialty.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master the basic system,principles and framework,understand the civil laws framework of some ma jor countries such as france and Germany,and memorize the major content of the Chinese civil code.The aim of the course is that students could resolve problems in current practices with the acquired knowledge and could do some primary studies in the science of civil laws.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1、课程性质 学科基础课 2、教学目的 掌握民法学基本体系、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民法的主要内容。理解马 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同时了解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在此基础上,能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使学 习者具备初步的民法学科研能力。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民法I 绪论
《民法Ⅰ》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85604 课程名称:民法 英文名称:Civil code study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学 时:64 学 分:4 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民法学基本体系、基本原 理和基本制度,了解法、德等各主要国家的民事法律制度,识记中国民法的主要 内容。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使学习者具备初步的民法学科研能力。 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民法课程另开设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故本 大纲中不包含上述内容在内,但授课时要求老师把民法的传统体系交代清楚。 英文简介 English introduction: Civil code study is an important course for students of jurisprudence specialty.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master the basic system, principles and framework, understand the civil laws framework of some major countries such as France and Germany, and memorize the major content of the Chinese civil code. The aim of the course is that students could resolve problems in current practices with the acquired knowledge and could do some primary studies in the science of civil laws.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1、课程性质 学科基础课 2、教学目的 掌握民法学基本体系、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民法的主要内容。理解马 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同时了解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在此基础上,能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使学 习者具备初步的民法学科研能力。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民法Ⅰ 绪论
(一)目的与要求 1,理解马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 2.了解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3.掌握学习民法学的具体方法 (二)教学内容 1.主要内容 民法主要起源于罗马法:民法是私法、市场经济基本法、权利保 障法: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特征本土性、实践性、时代性、 包容性、科学性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民法:民法学:罗马法:中国特色的民法学。 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2)从民法的历史发展认识民法 (3)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学习民法的具体方法 2.问题与应用 (1)马克思主义与民法理论的如何结合? (2)如何掌握学习民法的方法? (三)思考与实践 1.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2.中国民法理论如何与中国文化结合。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 第一章民法总论 (一)目的与要求 1.教学目的:使学生对民法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对民法有 比较全面清晰的掌握。使学生学握民事法律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 能,开拓专业视野。深刻理解民法与我国社会传统特点结合的意义。 2.教学要求:讲解、分析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各项民事 法律制度等,使学生能够正确理解民法的概念,掌握民法的基本原 理,熟悉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并运用这些民法基本理论妥善处理相 应的民事纠纷。重点应放在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木制度 上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 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能够将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入民法原 理的运用
(一)目的与要求 1. 理解马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 2.了解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3. 掌握学习民法学的具体方法 (二)教学内容 1. 主要内容 民法主要起源于罗马法;民法是私法、市场经济基本法、权利保 障法;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特征本土性、实践性、时代性、 包容性、科学性。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民法;民法学;罗马法;中国特色的民法学。 知识点: ⑴马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⑵从民法的历史发展认识民法 ⑶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⑷学习民法的具体方法 2. 问题与应用 ⑴马克思主义与民法理论的如何结合? ⑵如何掌握学习民法的方法? (三)思考与实践 1. 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2. 中国民法理论如何与中国文化结合.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 第一章 民法总论 (一)目的与要求 1. 教学目的:使学生对民法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对民法有 比较全面清晰的掌握。使学生掌握民事法律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 能,开拓专业视野。深刻理解民法与我国社会传统特点结合的意义。 2.教学要求:讲解、分析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各项民事 法律制度等,使学生能够正确理解民法的概念,掌握民法的基本原 理,熟悉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并运用这些民法基本理论妥善处理相 应的民事纠纷。重点应放在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 上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 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能够将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入民法原 理的运用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法概述 1.主要内容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民法与 宪法、行政法、社会法、民事诉讼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存在紧密 的联系:民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家条约和国际惯例与 习惯: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诚 信原则;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民法渊源: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 序良俗:绿色原则。 知识点: (1)民法概令 (②)民法的任务 (3)民法的调率对象 (民法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 (5)民法的渊源 (6)民法的基本原则 (7)民法的活用 3.问题与应用 ()为什么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结合中国传统 文化思考诚信原则的具体运用。 (2如何结合传统文化阐释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1.主要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划分为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 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型、单一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关系:民事法律 关系要素包括民事法律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客 观性法定性,可以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事实。 知识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法概述 1. 主要内容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民法与 宪法、行政法、社会法、民事诉讼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存在紧密 的联系;民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家条约和国际惯例与 习惯;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诚 信原则;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民法渊源;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 序良俗;绿色原则。 知识点: ⑴民法概念 ⑵民法的任务 ⑶民法的调整对象 ⑷民法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 ⑸民法的渊源 ⑹民法的基本原则 ⑺民法的适用 3.问题与应用 ⑴为什么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结合中国传统 文化思考诚信原则的具体运用。 ⑵如何结合传统文化阐释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1. 主要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划分为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 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型、单一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关系;民事法律 关系要素包括民事法律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客 观性法定性,可以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事实。 知识点: ⑴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⑵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3.问题与应用 ()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本质差别是什么? (2)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及文化特征思考民法人身关系的理解 第三节民事权利 1,主要内容 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由民法所确认: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 心: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受到国家强制力的 保障:具有平等性。民事权利的分类有:财产权:非财产权:绝 对权:相对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既得权:斯 待权:专属权:非专属权:主权利:从权利等,民事权利取得包 括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民事权利的变更包括民事权利主体、内 容等方面的变更:民事权利的救济包括自力救济与公力数济。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财产权:非财产权:绝对权:相对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 抗辩权:既得权:期待权:专属权:非专属权:主权利:从权利: 权利取得:自力救济:公力救济。 知识点: )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2)权利的取得变更消灭 (③)民事权利的行使 (4)民事权利的救济 3.问题与应用 ()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思考国家对权利的保障 ②)权利的本质是什么?根据权利的分类标准,思考民法体系的划分 第四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1. 主要内容 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民事 责任的分类有:财产与非财产责任:违约与侵权责任:单独与共 同责任:按份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自 院竖急数助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积极义务:消极义务: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
⑶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3.问题与应用 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本质差别是什么? ⑵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及文化特征思考民法人身关系的理解。 第三节 民事权利 1. 主要内容 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由民法所确认;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 心;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受到国家强制力的 保障;具有平等性。民事权利的分类有:财产权;非财产权;绝 对权;相对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既得权;期 待权;专属权;非专属权;主权利;从权利等,民事权利取得包 括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民事权利的变更包括民事权利主体、内 容等方面的变更;民事权利的救济包括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财产权;非财产权;绝对权;相对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 抗辩权;既得权;期待权;专属权;非专属权;主权利;从权利; 权利取得;自力救济;公力救济。 知识点: ⑴ 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⑵ 权利的取得变更消灭 ⑶ 民事权利的行使 ⑷民事权利的救济 3.问题与应用 ⑴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思考国家对权利的保障. ⑵权利的本质是什么?根据权利的分类标准,思考民法体系的划分。 第四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1. 主要内容 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民事 责任的分类有:财产与非财产责任;违约与侵权责任;单独与共 同责任;按份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自 愿紧急救助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积极义务;消极义务;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
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贵任: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 当防卫。 知识点: ()民事义务责任概述 (2)民事责任种类 (3)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3.问题与应用 )思考过错责任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 (2如何结合我国传统道德规范进行过错责任的判断 第五节民事主体 L.主要内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与 宜告死亡制度:法人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法人的能力、住所以 及法人的机关:法人的在终止:非法人组织的特征与分类。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极念: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宜告失踪:宜告死亡:法人: 法定代表人。 知识点: )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组织 3.问题与应用 ()如何理解法人的人格?思考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标准及其意义 (2如何发挥捐助法人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 1.主要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 行为:通过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 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 为:意思表示划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述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具备了成立要件而 客观存在: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己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 合法定的生效要件,从而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效力待定的民 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 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己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
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 当防卫。 知识点: ⑴民事义务责任概述 ⑵民事责任种类 ⑶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3.问题与应用 ⑴思考过错责任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 ⑵如何结合我国传统道德规范进行过错责任的判断? 第五节 民事主体 1. 主要内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与 宣告死亡制度;法人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法人的能力、住所以 及法人的机关;法人的在终止;非法人组织的特征与分类。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法人; 法定代表人。 知识点: ⑴自然人 ⑵法人 ⑶非法人组织 3.问题与应用 ⑴如何理解法人的人格?思考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标准及其意义。 ⑵如何发挥捐助法人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 1. 主要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 行为;通过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 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 为;意思表示划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述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具备了成立要件而 客观存在;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 合法定的生效要件,从而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效力待定的民 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 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应当被宣告无效的民事法 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 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 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己经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 无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规 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 消灭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 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 生或消灭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 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 律行为 知识点: (①)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意思表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④)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 (⑤)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6)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⑦)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告无效被撒销 (8)附条件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3.问题与应用 (1)社会主义价值观下的公序良俗原则如何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协调?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来源是什么?比较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 为,以及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代理 主要内容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 于被代理人的行为:代理分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直接代 理和间接代理,本代理和复代理:代理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诚 信原则正当行使其代理权,不得从事自己代理、双方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从事代理行为时未获得代理权。表见代 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代理关系消灭 的原因有: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应当被宣告无效的民事法 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 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 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 无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规 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 消灭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 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 生或消灭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 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 律行为。 知识点: ⑴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⑵ 意思表示 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⑷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 ⑸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⑹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⑺ 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告无效被撤销 ⑻ 附条件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3.问题与应用 (1)社会主义价值观下的公序良俗原则如何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协调?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来源是什么?比较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 为,以及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代理 1. 主要内容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 于被代理人的行为;代理分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直接代 理和间接代理,本代理和复代理;代理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诚 信原则正当行使其代理权, 不得从事自己代理、双方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从事代理行为时未获得代理权。表见代 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代理关系消灭 的原因有: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
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关系的消灭原因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代理权:直接代理:间接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本代理:复 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知识点: (①)代理概念和法律特征 (2)代理的种类 (3)代理权的行使 (④无权代理 (5)表见代理 (6)代理关系的终止 3.问颗与应用 )委托与代理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比较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关系: 用老无权代理的类型及法律效果」 (②)思考代理制度的设计怎样增进信任,进而有利于社会和谐? 第八节时效 1.主要内容 时效制度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 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的中 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使已进行的期间全 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 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 权,从而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而要求人民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延长的 制度。除斥期间是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是不变期 间。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诉讼时效:时效中断:时效中止:时效延长:除斥期间 知识点: ()诉讼时效概述
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关系的消灭原因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代理权;直接代理;间接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本代理;复 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知识点: ⑴代理概念和法律特征 ⑵代理的种类 ⑶代理权的行使 ⑷ 无权代理 ⑸ 表见代理 ⑹代理关系的终止 3.问题与应用 ⑴委托与代理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比较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关系; 思考无权代理的类型及法律效果。 ⑵思考代理制度的设计怎样增进信任,进而有利于社会和谐? 第八节 时效 1. 主要内容 时效制度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 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的中 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使已进行的期间全 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 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 权,从而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而要求人民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延长的 制度。除斥期间是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是不变期 间。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概念: 诉讼时效;时效中断;时效中止;时效延长;除斥期间 知识点: ⑴诉讼时效概述
(2)诉讼时效 (3)除斥期间 3.问题与应用 ()诉讼时效的功能是什么?比较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 (②)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怎样化解时效制度对民事关系的负面影 响? (三)思考与实践 思考:结合民法中的抽象人格平等、契约自由、个人财产所有权绝 对、过错责任原则、所有权限制、合同自由限制、归责原则多元、 人权制度勃兴、交易规则国际化:思考民法注重对弱势群体保护等制 度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思考民法从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 发展趋势过程中,与我国杜会主义制度的相应性。 实践:准确掌握民法概念:娴熟地运用类型化和体系化的研究方法: 重视运用逻辑的方法:掌握法律解释的方法:注重借鉴经济学、社 会学、哲学、历史学、 心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教学主要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有课堂讲授、网络辅助教学、分组 讨论、课堂讨论等。 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环 其他 小 教学时数 实验 实习 教学 课 课 论课 环节 课程内容 绪论 第一章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一章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章第三节民事权利 6 6 第一章第四节民事义务责任 6 第一章第五节民事主体 6 第一章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 10 14 第一章第七节代理 6 第一章第八节时效 4 6
⑵诉讼时效 ⑶除斥期间 3.问题与应用 ⑴诉讼时效的功能是什么?比较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 ⑵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怎样化解时效制度对民事关系的负面影 响? (三)思考与实践 思考:结合民法中的抽象人格平等、契约自由、个人财产所有权绝 对、过错责任原则、所有权限制、合同自由限制、归责原则多元、 人权制度勃兴、交易规则国际化;思考民法注重对弱势群体保护等制 度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 思考民法从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 发展趋势过程中,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应性。 实践:准确掌握民法概念;娴熟地运用类型化和体系化的研究方法; 重视运用逻辑的方法;掌握法律解释的方法;注重借鉴经济学、社 会学、哲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教学主要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有课堂讲授、网络辅助教学、分组 讨论、课堂讨论等。 五、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环 节 教学时数 课程内容 讲 课 习 题 课 讨 论 课 实验 实习 其他 教学 环节 小 计 绪论 4 4 第一章第一节民法概述 6 4 第一章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6 6 第一章第三节民事权利 6 6 第一章第四节民事义务责任 6 6 第一章第五节民事主体 6 2 8 第一章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 10 4 14 第一章第七节代理 6 2 8 第一章第八节时效 4 2 6
合计 54 10 64 六、课程考核 (一)考核方式 平时与期末闭卷考试 (二)成绩构成 平时成绩占比:30% 期末考试占比:70% (三)成绩考核标准 民法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与民法制度体系是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基本原理与民法基本制度中进行考核。 七、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源 推荐教材 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2.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有出版社2017 年第七版 教学参考资源 1、(德)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法)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3、(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2年版 4、(德)罗伯特.霍恩.《德国民商法导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 社,1996年版 5、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 6、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7、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8、崔建远.《民法总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张广兴.《债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0、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11、王利明.《人格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2、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3、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4、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5、谢怀拭。.《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大纲修订人:王坤 修订日期:2021.12.20 大纲审定人:黎运智 审定日期:2021.12.21
合计 54 10 64 六、课程考核 (一)考核方式 平时与期末闭卷考试 (二)成绩构成 平时成绩占比:30% 期末考试占比:70% (三)成绩考核标准 民法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与民法制度体系是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基本原理与民法基本制度中进行考核。 七、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源 推荐教材 1. 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版 2.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年第七版 教学参考资源 1、(德)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年版 2、(法)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年版 3、(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2 年版; 4、(德)罗伯特.霍恩.《德国民商法导论》.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 社,1996 年版 5、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 6、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7 年版 7、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 8、崔建远.《民法总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 9、张广兴.《债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年版 10、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年版 11、王利明.《人格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 12、马俊驹 余延满.《民法原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年版 13、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14、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15、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 大纲修订人: 王坤 修订日期:2021.12.20 大纲审定人: 黎运智 审定日期: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