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金融市场监管

§7.1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 §7.2 金融监管的依据 §7.3 金融监管的内容 §7.4 我国的金融监管 内容简介

§7.1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 7.1.1 概念 金融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相应的国家 法律法规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 金融市场上所有的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 广义的金融监管除包括一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体 系的监管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 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 管等

7.1.2 构成要素 监管的主体—“由谁监管” 监管的对象—“谁来接受监管” 监管的手段—“如何监管” 监管的目标—“为何监管” §7.1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

7.2.1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 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及其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 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严重损害公众的利益。 7.2.2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 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依靠个人来监管金融 机构的成本太大,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来提供金融监管这 个公共产品。 §7.2 金融监管的依据

7.2.3 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悖论 金融机构经营产品的特殊性和公共产品的特点决定了 其不可能实行自由竞争,需要外部力量来维持金融体系的 稳定性。 7.2.4 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 §7.2 金融监管的依据

§7.3 金融监管的内容 市场准入与机构合并的管理 对业务范围的限制 对风险的控制 对流动性的要求 对资本充足性的要求 存款保护管理 对金融机构破产的处理

7.4.1 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模式可以分为两种:集中监管和分业监管。 集中监管是指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由一个机构进行 监管,即一个金融监管主体实施对整个金融业的监管。 分业监管是指根据金融业内部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 围的不同而分别进行监管的体制。一般由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对 其相应的监管对象承担监管责任。 §7.4 我国的金融监管

7.4.2 中国监管模式的发展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统一对中国金融业实 施监管。 1992年,证监会成立,专门负责对证券业的监管。1998 年,国家又专设了保监会,专门负责对保险业进行监管。2003 年,银监会设立,监督管理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 因此,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属于分业监管,由中国银 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个监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 同承担金融业的监管责任。 §7.4 我国的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