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二 重点、难点问题 三 综合练习
第 三 章 企业法律制度 一 学习目标 二 重点、难点问题 三 综合练习

学习目标 1.重点掌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2.重点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3.重点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4.重点掌握合伙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5.重点掌握企业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 6.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7.掌握国有企业性质的基本内容 8.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9.了解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0.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以及外商投资政 策指导。 11.了解企业破产的基本程序
学习目标 1.重点掌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2.重点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3.重点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4.重点掌握合伙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5.重点掌握企业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 6.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7.掌握国有企业性质的基本内容 8.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9.了解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0.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以及外商投资政 策指导。 11.了解企业破产的基本程序

重点、难点问题 1.企业的含义与特征 企业是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组 织。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1)企亚是社会组织,具有社会性和组织性; (2) 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具有法定性。 2.国有企业的性质 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是依法设立的,其财产为全民所有,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主义商 其和金全号棉藏期柔桃腴督 (1)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 袁宴基國素烫享具经窖涛篆的责金》着雷諾素 人资格,以国家授子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贵症制形式
重点、难点问题 1.企业的含义与特征 企业是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组 织。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企业是社会组织,具有社会性和组织性;(2) 企业是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具有商品性和经济管理性;(3)企业 是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4)企业是 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具有法定性。 2.国有企业的性质 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是依法设立的,其财产为全民所有,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享有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主义商 品生产经营单位。 其性质:(1)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 生产和经营单位;(2)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 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3)国有企业依法取得法 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4)国有企业可以采 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3.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经营权,是指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表现为:(1)生产经营决 策权;(2)产品、劳务定价权;(3)产品销售权;(4)物质 采购权;(5)进出口权(6)投资决策权;(7)留用资金支配 权;(8)资产处置权;(9)联营、兼并权;(10)劳动用工权 (11)人事管理权;(12)工资、奖金分配权;(13)内部机 构设置权;(14)拒绝摊派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 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 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也称自负盈亏责任,广义上包括企业对外承 担的民事责任、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营责任以及厂长、其他工作 人员和职工承担的责任三个方面。其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 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2)企业分配约束和监督机制;(3)财 务管理责任制度;(4)亏损责任制度;(5)奖惩制度
3.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经营权,是指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表现为:(1)生产经营决 策权;(2)产品、劳务定价权;(3)产品销售权;(4)物质 采购权;(5)进出口权(6)投资决策权;(7)留用资金支配 权;(8)资产处置权;(9)联营、兼并权;(10)劳动用工权; (11)人事管理权;(12)工资、奖金分配权;(13)内部机 构设置权;(14)拒绝摊派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 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 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也称自负盈亏责任,广义上包括企业对外承 担的民事责任、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营责任以及厂长、其他工作 人员和职工承担的责任三个方面。其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 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2)企业分配约束和监督机制;(3)财 务管理责任制度;(4)亏损责任制度;(5)奖惩制度

4.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指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厂 长或者经理全权负责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长(经理 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 作中处宇中心地位,统一领亭,全面负责。其职权: 1)经营管理决策权。,(2)生产指挥权 (3)行政 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权。(4)对职工的奖惩权。(5 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 产生的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企业职工代 表天会选举。政府主管部们委任或者招聘的广苌人选, 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 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u
4.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指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厂 长或者经理全权负责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厂长(经理) 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 作中处于中心地位,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其职权: (1)经营管理决策权。(2)生产指挥权。(3)行政 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权。(4)对职工的奖惩权。(5) 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 产生的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企业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 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 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5.乡镇企业的任务与经营管理 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 体绘 罪震上鉴鹤等艺有集森崭奢合案征雨,依法敏得企业法入资格多企立 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 壳:烧春韵塑膝君罪提秦民麦入:发羧装金。雀进装业新用镜 乡镇企业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乡镇企业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企业形式设立,投资者佞照看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企业的重 令事然建功萎其宏痛完个亚经营香强都度和个显贪需夕出重天套营狂 生活福利、劳动保护、 取本企业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实施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布,按受职于览督 镇企亚应雪众税后利润审提取 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
5.乡镇企业的任务与经营管理 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 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所谓“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50%,或者虽不足50%,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 配作用。乡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乡镇企业 在本质上等同于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 给,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 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乡镇企业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乡镇企业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企业形式设立,投资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企业的重 大事项,建立经营管理制度,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乡镇企业依法实行 民主管理,投资者在确定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负责人、作出重大经营决 策和决定职工工资、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重大问题时,应当听 取本企业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实施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按受职工监督。 乡镇企业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 支出

6.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组织。 其特征:(1)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 权利的自然人;(2)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作为独立 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4)个人 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而且只能是 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 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组织。 其特征:(1)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 权利的自然人;(2)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作为独立 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4)个人 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而且只能是 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 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合伙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 其特征:(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2)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 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 设立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企业章程)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育奢赣和从竖耆要家] (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 ”字样) 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 名义取得的收益。 企业存续期间,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盒伙公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分财产份额时, 须经其他合伙人二致同意。合秋人之间转让在合企业中的 应当通知其他合伙)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 w
7.合伙企业的特征与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 利性组织。 其特征: (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2)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 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 设立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企业章程);(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 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 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 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 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8.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依照 法定条件和程序,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其特点:(1)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投 资主体具有涉外因素,并且采取直接投资方式; (2) 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 籍;(3)政府对其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常称为“三资企业
8.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依照 法定条件和程序,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其特点:(1)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投 资主体具有涉外因素,并且采取直接投资方式;(2) 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 籍;(3)政府对其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常称为“三资企业”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食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其他 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企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 举办的企业。 基特征:,(1)盒营企业的友为中国食营者,另一方为外国合 营者;,(2)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盈亏: (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企业是经 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 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 准其青登记督理机构理奕果章缓:令 方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疣先购买权。 意轂钠紧餐时不筹龍钨吝喜嵇秀装}条搻亮惠 一方向第三者转让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其他 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 举办的企业。 其特征:(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中国合营者,另一方为外国合 营者;(2)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盈亏; (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企业是经 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 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 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 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