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02作业3 2010年9月发布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第47条第1款规定:“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财产征用人员不得 少于2人,并署名备查,征收组应当有公证人员参加。”第2款规定:“征用时应当向被征用 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应急处置征用手续并登记造册。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应急征 用的,征用执行人员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可以强制征用。”这一条款引发了 公众的广泛质疑。试运用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结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讨论该条款 的合法性。【请学号尾数为单号的同学在10月14日晚11:00前提交作业】
121002 作业 3 2010 年 9 月发布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第 47 条第 1 款规定:“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财产征用人员不得 少于2人,并署名备查,征收组应当有公证人员参加。”第 2 款规定:“征用时应当向被征用 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应急处置征用手续并登记造册。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应急征 用的,征用执行人员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可以强制征用。”这一条款引发了 公众的广泛质疑。试运用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结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讨论该条款 的合法性。【请学号尾数为单号的同学在 10 月 14 日晚 11:00 前提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