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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资源_2010年度课件资料_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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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5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申戒罚、自由罚、财产罚、行为罚(能力 罚) 注意: 1、行政处罚法中的处罚种类,仅对立法有意义。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法律未规定的制裁形式,涉及人身自由的,实践中一般认定为 行政强制措施。处罚违法。 3、有的行政行为形式,既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又是行政强制措施 的种类,如责令改正。需要按照法律规范是否规定在罚则中来认定是 否属于行政处罚。 处罚的实施:主体、原则、条件、依据 实践中的难点:法律依据 一一处罚的程序

101125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申戒罚、自由罚、财产罚、行为罚(能力 罚) 注意: 1、行政处罚法中的处罚种类,仅对立法有意义。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法律未规定的制裁形式,涉及人身自由的,实践中一般认定为 行政强制措施。处罚违法。 3、有的行政行为形式,既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又是行政强制措施 的种类,如责令改正。需要按照法律规范是否规定在罚则中来认定是 否属于行政处罚。 ——处罚的实施:主体、原则、条件、依据 实践中的难点:法律依据 ——处罚的程序

实践中的难点:调查取证 课后预习行政强制执行 课后复习行政处罚并准备课堂讨论 案情 孙某(男,黑龙江藉),在虹口区某集贸市场经营中药材,租用某 公司闸北区某某路某某号4、5楼与李某(女,孙某聘用人员)同居 并堆放中药材。闸北区药监局以孙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 药品为由,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 紧急通知》(1998年11月18日)规定,对孙某处以罚款8万元并没 收全部中药材的处罚。闸北区药监局的处罚证据有:1.在某某路某 某号查获的中药材清单以及经营发票留存联;2.李某的陈述笔录: 某某路某某号系仓库,同时也做批发;3.孙某陈述笔录:某某路某 某号系仓库,有时也做点批发;4.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孙 某委托本公司代销中药材切片。在诉讼中,孙某否认在某某路某某号 经营药品,只是药材仓库和居住地,自然也是保存发票的地方。同时, 孙某还称,因自己不愿意与李某结婚而被她记恨;与某公司的房屋租 赁协议中约定,某公司为孙某介绍顾客而向孙某要样品陈放在其柜台 的,并未委托代销。 请分析闸北区药监局在行政处罚中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请学

实践中的难点:调查取证 课后预习行政强制执行 课后复习行政处罚并准备课堂讨论 案情 孙某(男,黑龙江藉),在虹口区某集贸市场经营中药材,租用某 公司闸北区某某路某某号 4、5 楼与李某(女,孙某聘用人员)同居 并堆放中药材。闸北区药监局以孙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 药品为由,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 紧急通知》(1998 年 11 月 18 日)规定,对孙某处以罚款 8 万元并没 收全部中药材的处罚。闸北区药监局的处罚证据有:1.在某某路某 某号查获的中药材清单以及经营发票留存联;2.李某的陈述笔录: 某某路某某号系仓库,同时也做批发;3. 孙某陈述笔录:某某路某 某号系仓库,有时也做点批发;4.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孙 某委托本公司代销中药材切片。在诉讼中,孙某否认在某某路某某号 经营药品,只是药材仓库和居住地,自然也是保存发票的地方。同时, 孙某还称,因自己不愿意与李某结婚而被她记恨;与某公司的房屋租 赁协议中约定,某公司为孙某介绍顾客而向孙某要样品陈放在其柜台 的,并未委托代销。 请分析闸北区药监局在行政处罚中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请学

号尾号为单数的同学,从孙某的角度作分析:学号尾号为双数的同学, 从药监局的角度分析;请留学生务必提交书面作业。】 附有关法条 1.《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城 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 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 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 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 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 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 诊断药品等。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 加剂。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药

号尾号为单数的同学,从孙某的角度作分析;学号尾号为双数的同学, 从药监局的角度分析;请留学生务必提交书面作业。】 附有关法条 1.《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城 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 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 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 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 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 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 诊断药品等。 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 加剂。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

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4.《实施条例》(2002年)第十八条 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 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 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5.《实施条例》(2002年)第六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 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依照《药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6.《实施条例》(2002年)第七十一条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医疗机构不按照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关 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紧急通知》(1998年11 月18日) 六、城乡集贸市场可以出售自种自采的地产中药材。对集贸市场 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中药材和无证销售中药材以外其它药品的,必须 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4.《实施条例》(2002 年)第十八条 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 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 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5.《实施条例》(2002 年)第六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 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依照《药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6.《实施条例》(2002 年)第七十一条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医疗机构不按照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安部 监察部《关 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紧急通知》(1998 年 11 月 18 日) 六、城乡集贸市场可以出售自种自采的地产中药材。对集贸市场 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中药材和无证销售中药材以外其它药品的,必须 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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