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一、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 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强制性和惩罚性是刑罚本质属性。 特征: 刑罚与国家刑罚权:(制、(求)、量、行) 二、 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一) 对立 (二) 统一 三、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 1、适用根据--只能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2、适用机关-一一 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3、适用对象---一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4、严厉程度 -一-一最严厉: 5、法律后果---视有前科、影响就业。 第二节刑罚的功能 刑罚的功能: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形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 用。 一、对犯罪人的功能 (一)惩罚功能 (二)剥夺功能(限制功能) (三)教育改造功能(近代开始具有) 使犯罪分子自责、自省、自律,自食其力。 二、对被害人的功能-一安抚 三、对社会的功能 (一)威慑功能:立法威慑、司法威慑 (二)教育鼓励功能: (三)恢复功能:恢复社会正义,安定社会秩序,宣示合法权益的不可侵犯 性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一、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 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强制性和惩罚性是刑罚本质属性。 特征: 刑罚与国家刑罚权:(制、(求)、量、行) 二、 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一) 对立 (二) 统一 三、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 1、适用根据-----只能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2、适用机关---- 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 3、适用对象-----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 4、严厉程度 ------最严厉; 5、法律后果------视有前科、影响就业。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刑罚的功能: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形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 用。 一、对犯罪人的功能 (一)惩罚功能 (二)剥夺功能(限制功能) (三)教育改造功能(近代开始具有) 使犯罪分子自责、自省、自律,自食其力。 二、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 三、对社会的功能 (一)威慑功能:立法威慑、司法威慑 (二)教育鼓励功能: (三)恢复功能:恢复社会正义,安定社会秩序,宣示合法权益的不可侵犯 性
还要认识到刑罚的负面作用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概说: (一) 广义目的说和狭义目的说 (二) 单一目的说和多种目的说 (三) 根本目的说与直接目的说 刑罚的目的,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体制改革要 达到的目的或者结果,它就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两项内容。 二、特殊预防 (一)概念: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 新犯罪。 1、剥夺与处罚是预防再次犯罪的前提 2、教育与改造是预防再次犯罪的根本措施 (二)特殊预防的方式 1、适用生命刑 2、适用自由刑 3、适用财产刑 4、适用资格刑 (三)特殊预防的实现 处理好剥夺、惩罚和教育改造之间的关系。寓教育改造于剥夺处罚之中,几 方面有机结合起来。 刑罚的适当性 刑罚的公平性 刑罚的个别化 刑罚的人道性 三、一般预防 通过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三种对象:(1)危险分子;(2)不稳定分子;(3)具有私人复仇倾向的 被害人及其家属。 人民群众不是一般预防的对象
还要认识到刑罚的负面作用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一、 概说: (一) 广义目的说和狭义目的说 (二) 单一目的说和多种目的说 (三) 根本目的说与直接目的说 刑罚的目的,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体制改革要 达到的目的或者结果,它就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两项内容。 二、特殊预防 (一)概念: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 新犯罪。 1、剥夺与处罚是预防再次犯罪的前提 2、教育与改造是预防再次犯罪的根本措施 (二)特殊预防的方式 1、适用生命刑 2、适用自由刑 3、适用财产刑 4、适用资格刑 (三)特殊预防的实现 处理好剥夺、惩罚和教育改造之间的关系。寓教育改造于剥夺处罚之中,几 方面有机结合起来。 刑罚的适当性 刑罚的公平性 刑罚的个别化 刑罚的人道性 三、一般预防 通过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三种对象:(1)危险分子; (2)不稳定分子; (3)具有私人复仇倾向的 被害人及其家属。 人民群众不是一般预防的对象
(一) 一般预防的方式:主要通过制定、适用刑罚,对一般预防对象产 生心理强制。 (1)抑制危险分子、不稳定分子的犯罪动机:(2)平息被害人及其家属可 仇恨情绪:(3)提高公民法制观念,鼓励积极同犯罪作斗争。 (二) 一般预防的实现 1、 刑罚的适当性 2、 刑罚的公开性 3、 刑罚的及时性 4、 刑罚的不可避免性 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应同时兼顾。 量刑首先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然后再适当考虑一般预防的需要。 对形势、民愤影响量刑,一定要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一) 一般预防的方式:主要通过制定、适用刑罚,对一般预防对象产 生心理强制。 (1) 抑制危险分子、不稳定分子的犯罪动机;(2)平息被害人及其家属可 仇恨情绪;(3)提高公民法制观念,鼓励积极同犯罪作斗争。 (二) 一般预防的实现 1、 刑罚的适当性 2、 刑罚的公开性 3、 刑罚的及时性 4、 刑罚的不可避免性 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应同时兼顾。 量刑首先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然后再适当考虑一般预防的需要。 对形势、民愤影响量刑,一定要持十分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