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C自治区工商局行为的可诉性和管辖问题的分析 夏世杰(1111909099) 一,关于C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 分析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行 政诉讼法》第2条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11条对受案范围的 正面列举以及《行政诉讼法》第12条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结合本案,可以从 上述三个方面确定C自治区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如下: (一)C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可能侵犯甲公司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这是《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即只要公民、法人认为行 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就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有两个 要素:一是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必须可能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综合 本案来看,C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对象是甲公司,对象是特定的,是具体行政行 为:其查处行为也影响到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本条规定,C自治区工 商局的行为属于受案范围 (二)C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项就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 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这是法律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只要行政机关对相对人实施了行政 处罚,相对人不服的就可以提起诉讼。工商局对公司的查处包括作出行政处、和 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几种方式,再结合本案C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提供的证 据分析,可以认定工商局对甲公司实施了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依照《行政诉 讼法》第11条第2项和《行政处罚法》第6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以对C自治 区工商局的罚款不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三)C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不在“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范围”内 《行政诉讼法》第12条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了对 不可诉行政行为的排除的列举,结合本案来看,C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不属于上 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十种行政行为的任何一种。所以,应该归入受案范围内的行 政行为。 综上,通过分析法律条文规定并结合本案中的证据,可以认定C自治区工商 局对甲公司的查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且并不存在“对不可诉行为的排 除”情形的存在,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关于对C自治区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的管辖的分析 (一)级别管辖分析 依据《行政诉讼法》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行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 影响范围并结合相关法律分析,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
对 C 自治区工商局行为的可诉性和管辖问题的分析 夏世杰(1111909099) 一,关于 C 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 分析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行 政诉讼法》第 2 条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 11 条对受案范围的 正面列举以及《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结合本案,可以从 上述三个方面确定 C 自治区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如下: (一)C 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可能侵犯甲公司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 2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这是《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即只要公民、法人认为行 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就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有两个 要素:一是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必须可能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综合 本案来看,C 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对象是甲公司,对象是特定的,是具体行政行 为;其查处行为也影响到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本条规定,C 自治区工 商局的行为属于受案范围 (二)C 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 11 条第 1 项就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 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这是法律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只要行政机关对相对人实施了行政 处罚,相对人不服的就可以提起诉讼。工商局对公司的查处包括作出行政处、和 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几种方式,再结合本案 C 自治区工商局的查处行为提供的证 据分析,可以认定工商局对甲公司实施了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依照《行政诉 讼法》第 11 条第 2 项和《行政处罚法》第 6 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以对 C 自治 区工商局的罚款不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三)C 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不在“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范围”内 《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1 条第 2 款规定了对 不可诉行政行为的排除的列举,结合本案来看,C 自治区工商局的行为不属于上 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十种行政行为的任何一种。所以,应该归入受案范围内的行 政行为。 综上,通过分析法律条文规定并结合本案中的证据,可以认定 C 自治区工商 局对甲公司的查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且并不存在“对不可诉行为的排 除”情形的存在,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关于对 C 自治区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的管辖的分析 (一)级别管辖分析 依据《行政诉讼法》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行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 影响范围并结合相关法律分析,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第 3 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
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8条列举了上述条文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其中第一项规定了被告为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此引用不妥】且基层法院不宜管辖的案件。本案被告为省级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其行政级别相当于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类推解释,【类推没 依据】当然是县级政府之上,属于本辖区的重大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本案涉及一般的销售行为的查处,在全省范围内并无重大影响,在全国更 没有重大影响力,排除更高级别的法院对本案一审的管辖。 (二)地域管辖分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没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按照一般管辖原则,本案 应当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C自治区工商局所在地D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 并不存在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因为本案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本案标 的物系农产品,亦不存在不动产,因此,排除特殊地域管辖情形的适用。 综上,本案应由C自治区D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作业认真,格式规范,能运用原理和法条讨论,分析思路清楚且详细,已经 较为职业,很好
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8 条列举了上述条文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其中第一项规定了被告为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此引用不妥】且基层法院不宜管辖的案件。本案被告为省级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其行政级别相当于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类推解释,【类推没 依据】当然是县级政府之上,属于本辖区的重大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本案涉及一般的销售行为的查处,在全省范围内并无重大影响,在全国更 没有重大影响力,排除更高级别的法院对本案一审的管辖。 (二)地域管辖分析 《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没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按照一般管辖原则,本案 应当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C 自治区工商局所在地 D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 并不存在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因为本案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本案标 的物系农产品,亦不存在不动产,因此,排除特殊地域管辖情形的适用。 综上,本案应由 C 自治区 D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作业认真,格式规范,能运用原理和法条讨论,分析思路清楚且详细,已经 较为职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