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刊法冠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1、广义:1、刑法典;2、单行刑事法:3、附属刑法 狭义:专指刑法典 2、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的刑法。 二、 刑法法的性质: (一)刑法的阶级性 剥削阶级刑法、社会主义刑法 刑法的社会性问题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法律比较具有二个特性: 1.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具有广泛性,是诸法的后盾、最后防线(有的称为保障性)。 2、强制手段的严厉性 从制裁方法讲,使用最严厉的方法,如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3.刑法适用的补充性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一、刑法的创制 建国后到1979年,起草准备 二、刑法的完善 (一)1979年之后,刑法的适用和局部修改 1981年以来,24个单行刑法、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 (二)1997年全面修订 1、 订整体情况:过程、体系 2、 新刑法的特点: (1) 完整性:体系完整; (2) 进步性:主要体现在三项基本原则的增加 (3) 保护性:充分发挥刑法的保护功能:A、正当防卫;B、追诉时效的修改; C、罪名的扩张;(分则介绍) (4)保障性:限制同司法权力,保障公民人权:A、空间效力:B、特殊减轻处 罚权:C、减刑、假释决定权;法律规定的细化 (5)合理性:使刑法规定更好地体现刑法的价值要求,罪和刑的规定更合乎 犯罪行为自身的特点,同时使各个条文间尽量相互照应、协调:1、共同犯罪的修改;2、管
1 上编 刑 法 总 论 第一章 刑 法 概 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1、广义:1、刑法典;2、单行刑事法;3、附属刑法 狭义:专指刑法典 2、普通刑法: 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的刑法。 二、 刑法法的性质: (一)刑法的阶级性 剥削阶级刑法、社会主义刑法 刑法的社会性问题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法律比较具有二个特性: 1.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具有广泛性,是诸法的后盾、最后防线(有的称为保障性)。 2、强制手段的严厉性 从制裁方法讲,使用最严厉的方法,如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3.刑法适用的补充性 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一、刑法的创制 建国后到 1979 年,起草准备 二、刑法的完善 (一)1979 年之后,刑法的适用和局部修改 1981 年以来,24 个单行刑法、107 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 (二)1997 年全面修订 1、 订整体情况: 过程、体系 2、 新刑法的特点: (1) 完整性: 体系完整; (2) 进步性: 主要体现在三项基本原则的增加 (3) 保护性: 充分发挥刑法的保护功能:A、正当防卫;B、追诉时效的修改; C、罪名的扩张;(分则介绍) (4) 保障性: 限制司法权力,保障公民人权:A、空间效力;B、特殊减轻处 罚权;C、减刑、假释决定权; 法律规定的细化 (5) 合理性: 使刑法规定更好地体现刑法的价值要求,罪和刑的规定更合乎 犯罪行为自身的特点,同时使各个条文间尽量相互照应、协调: 1、共同犯罪的修改;2、管
制的修改;3、缓刑、假释考验的修改;4、立功的规定;5、减刑的修改; (6)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分则修改:A、反革命罪的修改:B、概括性罪名的 取消:C、构成要件的明确:D、法定加重情节的具体化:E、稳定与适当超前兼顾。(劳动教 养问题、死刑问题、自由刑问题、新的刑种问题、期货问题) (7)时代性:体现了当代社会的文明要求,照顾世界法律文明发展大势,与 世俱进,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我国改革开放后新的形势变化:A、对未成年人的保护:B、对 死刑的限制;C、对财产刑的适用:D、对单位犯罪的规定;E、属人管辖权;F、普遍管辖权: 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观念进步、保护有力、保障加强、科学合理、与世俱进。 (三)不足:原因:A、时间仓猝,理论准备不足,没有经常充分讨论,B、我国正处在 快速变改时期,社会形势发展很快,刑法修订难以完全一次性适应。 1、 不少规定科学性不够:如单位犯罪的规定;无限防卫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的规定;死刑作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罪名不适当分开,导致大量增加,而又引起相 互之间的发生矛盾:有些条文有无刑,形同虚设:不恰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构成要件(金融诈 骗、受贿),从而导致不恰当是出、入犯罪:仍然存在一些口袋罪(非法经营、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一些要件过于具体;从而使法律不具有灵活性:仍然存在较多的模糊性规定,需要 解释的地方过多;等等: 2、 有些规定过于功利,缺乏合理性:如:死刑过多;自首加重大立功的处理原 则;追诉时效延长的修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参军、入学时要如实报告的规定:对公有 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不予平等、保护:规定辩护人帮助隐藏、伪造证据罪,不利于对当事人权 利的保护: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主体限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中共党务机关工作人员:等等。 (三)刑法全面修订后,立法机关所作的修订。 一个决定 六个修正案 第三节 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一)制订刑法的法律根据 宪法 (二)制订刑法的实践根据 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二、刑法的任务 (一)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概念:刑法的体系,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编排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2
2 制的修改;3、缓刑、假释考验的修改;4、立功的规定;5、减刑的修改; (6) 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分则修改:A、反革命罪的修改;B、概括性罪名的 取消;C、构成要件的明确;D、法定加重情节的具体化;E、稳定与适当超前兼顾。(劳动教 养问题、死刑问题、自由刑问题、新的刑种问题、期货问题) (7) 时代性: 体现了当代社会的文明要求,照顾世界法律文明发展大势,与 世俱进,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我国改革开放后新的形势变化: A、对未成年人的保护;B、对 死刑的限制;C、对财产刑的适用;D、对单位犯罪的规定;E、属人管辖权; F、普遍管辖权; 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观念进步、保护有力、保障加强、科学合理、与世俱进。 (三)不足: 原因:A、时间仓猝,理论准备不足,没有经常充分讨论,B、我国正处在 快速变改时期,社会形势发展很快,刑法修订难以完全一次性适应。 1、 不少规定科学性不够:如单位犯罪的规定;无限防卫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的规定;死刑作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罪名不适当分开,导致大量增加,而又引起相 互之间的发生矛盾;有些条文有无刑,形同虚设;不恰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构成要件(金融诈 骗、受贿),从而导致不恰当是出、入犯罪;仍然存在一些口袋罪(非法经营、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一些要件过于具体;从而使法律不具有灵活性;仍然存在较多的模糊性规定,需要 解释的地方过多;等等; 2、 有些规定过于功利,缺乏合理性:如:死刑过多;自首加重大立功的处理原 则;追诉时效延长的修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参军、入学时要如实报告的规定;对公有 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不予平等、保护;规定辩护人帮助隐藏、伪造证据罪,不利于对当事人权 利的保护;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主体限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中共党务机关工作人员;等等。 (三)刑法全面修订后,立法机关所作的修订。 一个决定 六个修正案 第三节 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一)制订刑法的法律根据 宪法 (二)制订刑法的实践根据 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二、刑法的任务 (一)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概念:刑法的体系,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编排体系: 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总则、分则关系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就是指对刑法规范意义的阐明。 刑法解释的必要性:条文与规范的关系 (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二)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 3
3 总则、分则关系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就是指对刑法规范意义的阐明。 刑法解释的必要性:条文与规范的关系 (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二) 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