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我认为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无权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的行 为进行处罚。 首先,交通部制定的《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中关于 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行为处罚权的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 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应予以改变或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可知的规定,国务院 1987年8月5日发布的《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属于行政 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第二款“各部、各委员 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 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可知,【理工科思维的表达方式】交通部 1990年9月24日发布的《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属于部 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由交通 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对于行政法规的下位法。 国务院1987年8月5日发布的《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已明确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的处罚权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行使。 而交通部1990年9月24日发布的《道路运输违章处 罚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道路运输管 理机关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的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定 履行处理违章的职责。”上述两项规定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违 背。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可知在下位法违反上 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应由有关机关依照我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
案例分析 我认为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无权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的行 为进行处罚。 首先,交通部制定的《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中关于 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行为处罚权的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 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应予以改变或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可知的规定,国务院 1987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属于行政 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第二款“各部、各委员 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 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可知,【理工科思维的表达方式】交通部 1990 年 9 月 24 日发布的《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属于部 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由交通 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对于行政法规的下位法。 国务院 1987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已明确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的处罚权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行使。而交通部 1990 年 9 月 24 日发布的《道路运输违章处 罚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道路运输管 理机关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的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定 履行处理违章的职责。”上述两项规定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违 背。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知在下位法违反上 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应由有关机关依照我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
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违背”程度很重,“抵触”略轻,“冲 突”则中性;现在是讨论适用,即优先适用上位法,而非改变或者撤 销。】 由此,国家农牧渔业部与交通部制定的规章之间在这一问题上的 矛盾也可得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三 款规定: 的部分 国务院部门之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致的,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选择适用:适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的部门规章规定”。据此规定, 可知应适用与国务院制定的《城市个 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不相抵触的农牧渔业部所制定的《农村机械 维修点管理办法》,即“对农村机械维修点质量差、收费高、违反规 定的,农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0 元以下罚款。” 另外,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 权益,维护运输秩序,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 便于行,提高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以及 《道路运输违章 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 运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旅客、货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特根 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根据上述规定, 看出制定这两部部门规章的目的都是在于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 提高社会效益。 进行汽车专项维修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其经营范 围,但其客观上促进了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未违背规章制定的本
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违背”程度很重,“抵触”略轻,“冲 突”则中性;现在是讨论适用,即优先适用上位法,而非改变或者撤 销。】 由此,国家农牧渔业部与交通部制定的规章之间在这一问题上的 矛盾也可得到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三 款规定:的部分“国务院部门之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致的,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选择适用:适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的部门规章规定”。据此规定,可知应适用与国务院制定的《城市个 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不相抵触的农牧渔业部所制定的《农村机械 维修点管理办法》,即“对农村机械维修点质量差、收费高、违反规 定的,农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0 元以下罚款。” 另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 权益,维护运输秩序,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 便于行,提高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条例。”“以及 《道路运输违章 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 运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旅客、货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特根 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以 看出制定这两部部门规章的目的都是在于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 提高社会效益。而 A 进行汽车专项维修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其经营范 围,但其客观上促进了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未违背规章制定的本
意。因此应酌情处理。 综上所述,我认为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无权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 营范围的行为进行处罚。 凯原法学院屈开5111919027 作业认真,思路清晰,语句通顺,立论符合要求,能准确抓住问题的要害并展开分析,说 理能运用原理并结合法条规定,优。但是,法条的引用还需要规范:结论或主张,根据题意,应 为“适用法律依据错误”从而无权处罚
意。因此应酌情处理。 综上所述,我认为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无权对个体工商户超越经 营范围的行为进行处罚。 凯原法学院 屈开 5111919027 作业认真,思路清晰,语句通顺,立论符合要求,能准确抓住问题的要害并展开分析,说 理能运用原理并结合法条规定,优。但是,法条的引用还需要规范;结论或主张,根据题意,应 为“适用法律依据错误”从而无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