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28作业1: 橡胶制品公司不服区环保局行政处罚案 一、案情 05年5月,某橡胶制品公司租赁一营业用房作为仓库堆放橡胶制品。因天气炎热,存 放的橡胶制品散发异味,周围居民向区环保局投诉。05年9月1日,区环保局到该处现场 检查,认为该公司未作环评,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9月15日前补报环评。 此后,橡胶制品公司一直未补报环评。区环保局对橡胶制品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 决定认定:橡胶制品公司租赁该处作为橡胶制品仓库,未报环评,需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建 成即投入使用,责令该公司限期补办环评,逾期仍未补办,继续使用仓库。适用《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仓库使用, 罚款2万元的处罚。 二、双方意见 橡胶制品公司认为,其租赁的是老房子,未作任何改建、装修,不是“建设项目”,环 保局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适用法律不当。即使属于“建设项目”,对于未 报环评的行为也应当适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区环保局认为,橡胶制品公司将房屋作为仓库使用,从环保的角度是新成立了一个仓库, 仓储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 规定,建立仓储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部门报批,即需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履行环评手续。依据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4月《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问题的复函》, 对未报环评、且己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视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理。 试析本案的法律适用
130228 作业 1: 橡胶制品公司不服区环保局行政处罚案 一、案情 05 年 5 月,某橡胶制品公司租赁一营业用房作为仓库堆放橡胶制品。因天气炎热,存 放的橡胶制品散发异味,周围居民向区环保局投诉。05 年 9 月 1 日,区环保局到该处现场 检查,认为该公司未作环评,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 9 月 15 日前补报环评。 此后,橡胶制品公司一直未补报环评。区环保局对橡胶制品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 决定认定:橡胶制品公司租赁该处作为橡胶制品仓库,未报环评,需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建 成即投入使用,责令该公司限期补办环评,逾期仍未补办,继续使用仓库。适用《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仓库使用, 罚款 2 万元的处罚。 二、双方意见 橡胶制品公司认为,其租赁的是老房子,未作任何改建、装修,不是“建设项目”,环 保局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适用法律不当。即使属于“建设项目”,对于未 报环评的行为也应当适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区环保局认为,橡胶制品公司将房屋作为仓库使用,从环保的角度是新成立了一个仓库, 仓储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 规定,建立仓储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部门报批,即需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履行环评手续。依据国家环保总局 1999 年 4 月《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问题的复函》, 对未报环评、且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视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理。 试析本案的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