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8120703 课程名称:出版法规 英文名称:The Legal Basis of Publishing 课程类别:专业课 时:48 学 分:3 适用对象: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学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出版与数字出版概论、法律基础 二、课程简介 出版法律基础是研究出版法律制度的基础学科,是法学和出版学的交叉学科。该 课程为编辑出版专业学生了解作为经济组织的书业企业面临的复杂的法律环境,掌握 现有书业企业法律制度提供重要途径。从各书业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一前提 出发,将书业企业的法律环境分成五大类,加上法的基本原理部分,就构成了本书的 六大部分,它们是法的基本原理、有关书业企业内部微观管理的法律制度、有关以书 业企业外部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以及有关书业企业纠纷解决办法的法律规定等。 The Legal Basis of Publishing is the basic research on the legal system of publishing industry,and it isan interdisciplinary subject of law and publishing studies.This course provides an important way for editing and publishing majors to understand the complex legal that the book industry as an economic organization,and to master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existing book enterprises Under the condition that the book enterprises are the subjects of the market economy.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the book industry is divided into five categories that,together with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law,compose the six parts of the book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law,the legal system of micro ement in the book indu ing the control of the book enterprisesand the legal regulations of the book industry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出版法律基础》是编辑出版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通过这些法律知识的介 绍,对于书业所处的法律环境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知道书业企业有一些什么样的权利, 并且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样也知道应承担责任一些什么样的义务,不 至于做出法律禁止的事情,为学生以后到书业企业从业打下专业知识基础
1 《出版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8120703 课程名称:出版法规 英文名称:The Legal Basis of Publishing 课程类别:专业课 学 时:48 学 分:3 适用对象: 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学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出版与数字出版概论、法律基础 二、课程简介 出版法律基础是研究出版法律制度的基础学科,是法学和出版学的交叉学科。该 课程为编辑出版专业学生了解作为经济组织的书业企业面临的复杂的法律环境,掌握 现有书业企业法律制度提供重要途径。从各书业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一前提 出发,将书业企业的法律环境分成五大类,加上法的基本原理部分,就构成了本书的 六大部分,它们是法的基本原理、有关书业企业内部微观管理的法律制度、有关以书 业企业外部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以及有关书业企业纠纷解决办法的法律规定等。 The Legal Basis of Publishing is the basic research on the legal system of publishing industry, and it is an interdisciplinary subject of law and publishing studies. This course provides an important way for editing and publishing majors to understand the complex legal environment that confronts the book industry as an economic organization, and to master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existing book enterprises. Under the condition that the book enterprises are the subjects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the book industry is divided into five categories that, together with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law, compose the six parts of the book: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law, the legal system of micro management in the book industry, the legal system concerning the external macro control of the book enterprises and the legal regulations of enterprise dispute solution in the book industry.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出版法律基础》是编辑出版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通过这些法律知识的介 绍,对于书业所处的法律环境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知道书业企业有一些什么样的权利, 并且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样也知道应承担责任一些什么样的义务,不 至于做出法律禁止的事情,为学生以后到书业企业从业打下专业知识基础
让学生懂得,国家的出版法律制度是保障国家出版事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作 为新闻出版的专业人才必须模范地遵守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法的基本原理 (一)目的与要求 1.熟悉自身的法律环律: 2.掌握法的基本知识:掌握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形式和分类、法的谱 系以及法制定以后如何实施。 3.必须深入理解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就会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国的 各项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中国国情。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木质和特征 1.主要内容 法的司义 法的本质 即法的根本属性,是指法律这一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是由其本 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要认识它,就必须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 法论的指导下,借助于科学的抽象思维去认识。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概括性、规范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 (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法的概念、出版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 3.问题与应用 深入理解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的分类、形式、谱系 1.主要内容 法的分类 (1)法的本质分类,即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 现实中存在着的法律,按照其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而进行的基本分类。 (2)法的形式分类,相对干法的木质分类而言,是根据法的形式上的外 部特征而进行的基本分类:1)根本法和普通法: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 2
2 让学生懂得,国家的出版法律制度是保障国家出版事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作 为新闻出版的专业人才必须模范地遵守。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法的基本原理 (一)目的与要求 1.熟悉自身的法律环律; 2.掌握法的基本知识:掌握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形式和分类、法的谱 系以及法制定以后如何实施。 3.必须深入理解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就会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国的 各项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中国国情。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特征 1.主要内容 法的词义 法的本质 即法的根本属性,是指法律这一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是由其本 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要认识它,就必须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 法论的指导下,借助于科学的抽象思维去认识。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概括性、规范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 (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法的概念、出版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 3.问题与应用 深入理解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二节 法的分类、形式、谱系 1.主要内容 法的分类: (1)法的本质分类,即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 现实中存在着的法律,按照其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而进行的基本分类。 (2)法的形式分类,相对于法的本质分类而言,是根据法的形式上的外 部特征而进行的基本分类:1)根本法和普通法;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
国内法和国际法:4)实体法和程序法:5)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的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 自治法规或规章:(6)国际条约。 民法谱系:这种法律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主要是拉丁和日耳曼族各国 内容是民法,以成文法为主。 普通法谱系:也称为英国法系或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法律为基础和 模仿这种法律体系建立和发展起来。这种法律形成于英国,扩展至英国的 殖民地,以普通法为代表,而普通法则以判例法为主。 两大法系的比较:就其本质而言,属于同一类型的法,其内容和形式基本 上也是一致的,但由于是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就存在不少差异。 2.基本概念和知识占 法的分类、法的形式、法的谱系 3.问题与应用 熟悉出版法的几种主要法律渊源 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谱系 第三节法的制定和实施 1.主要内容 法的制定 立法是国家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国家立法制度的内容包括 (1)立法体制:国家各种立法机构的设置、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相互关系, 以及由它们所产生的法律规范之间在效力上的关系。 (2)立法程序: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 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具体体现为创制法律所必须经过的若干 阶段: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通过:4)法 律的公布:5)法的效力。(3)立法技术:指表达各种法律规定的方法 和技巧方面的规则,一般包括1)法律规范的种类和结构方式:2)法律 条文和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和组合:3)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形式,是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它是一个 国家运用法律规范,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一种有意识的积极活动。我国 法的实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1)守法:2)执法。 (2)法的适用,指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 通过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场合和对象的专门活动。要正确 适用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 3
3 国内法和国际法;4)实体法和程序法;5)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的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 自治法规或规章;(6)国际条约。 民法谱系:这种法律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主要是拉丁和日耳曼族各国, 内容是民法,以成文法为主。 普通法谱系:也称为英国法系或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法律为基础和 模仿这种法律体系建立和发展起来。这种法律形成于英国,扩展至英国的 殖民地,以普通法为代表,而普通法则以判例法为主。 两大法系的比较:就其本质而言,属于同一类型的法,其内容和形式基本 上也是一致的,但由于是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就存在不少差异。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法的分类、法的形式、法的谱系 3.问题与应用 熟悉出版法的几种主要法律渊源 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谱系 第三节 法的制定和实施 1.主要内容 法的制定 立法是国家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国家立法制度的内容包括: (1)立法体制:国家各种立法机构的设置、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相互关系, 以及由它们所产生的法律规范之间在效力上的关系。 (2)立法程序: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 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具体体现为创制法律所必须经过的若干 阶段: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通过;4)法 律的公布;5)法的效力。(3)立法技术:指表达各种法律规定的方法 和技巧方面的规则,一般包括 1)法律规范的种类和结构方式;2)法律 条文和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和组合;3)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形式,是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它是一个 国家运用法律规范,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一种有意识的积极活动。我国 法的实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1)守法;2)执法。 (2)法的适用,指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 通过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场合和对象的专门活动。要正确 适用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立法的概念、法律案的提出、法的实施 3.问题与应用 掌握我国法的实施形式 (三)思考与实践 1.简述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2.试述法的分类与形式。 3.试述统治当今世界的“法律王国”有哪些谱系,它们之间有何区别。 4.国家立法制度有哪些内容? 5.正确适用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堂讨论、课堂发言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辅助 等教学手段。 第二章有关书业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1.了解书业企业作为社会主义书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必须取得合法的地位: 2。了解书业企业取得的合法地位,才有资格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并能取 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熟悉法人制度、企业法、公司法及企业破产制度等来确认和保障书业 企业的地位、权利及义务。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人制度 1.主要内容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基本特征: (1)法人是独立的社会组织:即法人既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的公民个 人,也不是在组织上必须依赖其他组织而存在的组织。 (2)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完成法人任务或从事 经营管理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法人享有 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便意味 4
4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立法的概念、法律案的提出、法的实施 3.问题与应用 掌握我国法的实施形式 (三)思考与实践 1.简述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2.试述法的分类与形式。 3.试述统治当今世界的“法律王国”有哪些谱系,它们之间有何区别。 4.国家立法制度有哪些内容? 5.正确适用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堂讨论、课堂发言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辅助 等教学手段。 第二章 有关书业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1.了解书业企业作为社会主义书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必须取得合法的地位; 2.了解书业企业取得的合法地位,才有资格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并能取 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熟悉法人制度、企业法、公司法及企业破产制度等来确认和保障书业 企业的地位、权利及义务。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人制度 1.主要内容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基本特征: (1)法人是独立的社会组织:即法人既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的公民个 人,也不是在组织上必须依赖其他组织而存在的组织。 (2)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完成法人任务或从事 经营管理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法人享有 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便意味
着法人为自己取得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交要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清偿这 些义务 (4)法人必须依法设立:法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成立,违反 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不按法定程序成立的组织为非法组织,它不能取得法人 资格,也不能成为法人。 法人制度的产生及其社会作用 (1)法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法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 为转移的,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2)我国法人制度的社会作用:我国的法人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 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存在和发展的,它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与 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法人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其社会作用主要 表现在:1)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2)有利于把企业活动纳入法治轨道:3) 有利于经济组织之间开展横向隧洞合与协作,更好地实现各自的经营目的 4)有利于国际间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实行对外开放。 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实行经济核算,进行扩大再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各类经济组织。事业 法人是依靠国家预算拨款,从事非生产性、非营利性活动的各类组织。 (2)国有法人和集体法人:国有法人,又称全民所有制法人,它是由国 家通过行政法令创设的、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全民所有有财产为基础 的全民组织。 (3)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由一定数量的成员为了相同的目 的共同组成的团体,它以社员、会员的存在为其成立的基础。财团法人是在 没有组织成员的情况下,根据财产捐赠者的意志,以捐赠的财产为基础而依 法设立的公益法人。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消灭: (1)法人的成立,是指法人经过什么程序产生。法人成立采取的程序:1) 依据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成立:2)通过核准登记成立:3)按照标准、 条例、章程成立。 (2)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由于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 称、住所、隶属关系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和更动。其内容包括:)法人组织 机构的变更:2)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的变更:3)法人名称、住所、 隶属关系的变更。 (3)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的资格在法律上不再存在,丧失了作为民事主 体活动的资格。其原因一般有:1)依法被撤销:2)解散:3)依法宣告破 5
5 着法人为自己取得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交要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清偿这 些义务。 (4)法人必须依法设立:法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成立,违反 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不按法定程序成立的组织为非法组织,它不能取得法人 资格,也不能成为法人。 法人制度的产生及其社会作用 (1)法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法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 为转移的,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2)我国法人制度的社会作用:我国的法人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 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存在和发展的,它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与 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法人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其社会作用主要 表现在:1)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2)有利于把企业活动纳入法治轨道;3) 有利于经济组织之间开展横向隧洞合与协作,更好地实现各自的经营目的; 4)有利于国际间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实行对外开放。 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实行经济核算,进行扩大再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各类经济组织。事业 法人是依靠国家预算拨款,从事非生产性、非营利性活动的各类组织。 (2)国有法人和集体法人;国有法人,又称全民所有制法人,它是由国 家通过行政法令创设的、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全民所有 有财产为基础 的全民组织。 (3)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由一定数量的成员为了相同的目 的共同组成的团体,它以社员、会员的存在为其成立的基础。财团法人是在 没有组织成员的情况下,根据财产捐赠者的意志,以捐赠的财产为基础而依 法设立的公益法人。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消灭: (1)法人的成立,是指法人经过什么程序产生。法人成立采取的程序:1) 依据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成立;2)通过核准登记成立;3)按照标准、 条例、章程成立。 (2)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由于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 称、住所、隶属关系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和更动。其内容包括:1)法人组织 机构的变更;2)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的变更;3)法人名称、住所、 隶属关系的变更。 (3)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的资格在法律上不再存在,丧失了作为民事主 体活动的资格。其原因一般有:1)依法被撤销;2)解散;3)依法宣告破
产:4)其他原因。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的权利能力,是国家赋予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相比较,区别在:1)权 利能力开始和终止时间不同:2)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3)权利能力的限制 不同。 (2)法人的行为能力。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的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行为能力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 在:1)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2)法人行为能力的范围大小不同: 3)法人行为能力的实现 2.基本极念和知识点 法人制度、法人的分类、法人的变更 3.问题与应用 理解我国建立法人制度的原因 法人制度在我国出版行业的应用 第二节企业破产制度 1.主要内容 企业破产法概述 (1)企业破产法的概念: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其全部财 产不能清偿到期所有债务时,宣告破产、清偿债务的有关法律规范。 (2)企业破产法的作用:1)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2)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促进企业自主经营 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贯彻执行厂长(经理)负责制:4)有利于加强企 业的民主管理。 (3)破产案件的管辖和诉讼程序 《企业破产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1)破产界限: (2)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1)对破产申请的审查和处理;2)通知和公 告:3)债权的申报和登记:4)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义务:5)受理破 产案件的效力。 (3)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召开: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 决议: (4)和解和整顿: (5)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宣告企业破产需由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单 6
6 产;4)其他原因。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的权利能力,是国家赋予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相比较,区别在:1)权 利能力开始和终止时间不同;2)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3)权利能力的限制 不同。 (2)法人的行为能力。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的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行为能力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 在:1)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2)法人行为能力的范围大小不同; 3)法人行为能力的实现。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法人制度、法人的分类、法人的变更 3.问题与应用 理解我国建立法人制度的原因 法人制度在我国出版行业的应用 第二节 企业破产制度 1.主要内容 企业破产法概述 (1)企业破产法的概念: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其全部财 产不能清偿到期所有债务时,宣告破产、清偿债务的有关法律规范。 (2)企业破产法的作用:1)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2)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促进企业自主经营, 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贯彻执行厂长(经理)负责制;4)有利于加强企 业的民主管理。 (3)破产案件的管辖和诉讼程序 《企业破产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1)破产界限; (2)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1)对破产申请的审查和处理;2)通知和公 告;3)债权的申报和登记;4)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义务;5)受理破 产案件的效力。 (3)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召开;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 决议; (4)和解和整顿; (5)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宣告企业破产需由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无权宜告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应当自宜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 内成立清算组,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当宜布清算组撤销。 (6)法律贵任。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的规定 (1)职工待业保险基金:1)职业待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一是企业按照其 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二是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存入银行后,由银行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利息;三是地方财政补贴。2)职 工待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及支付办法: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开支。 (2)破产企业职工的劳动就业问题: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合就业: 自谋职业。 2基本概念和知识占 企业破产法的概念、破产的界限 3.问题与应用 理解我国建立企业破产制度的原因 掌握企业破产的界限以及破产清偿的具体过程 (三)思考与实践 1.试述法人制度的产生及其社会作用 2.与自然人相比较,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各有哪些不同? 3.试述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与政府的关系 4.简述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5.简述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6.简述《企业破产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堂讨论、课堂发言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辅助等 教学手段。 第三章有关书业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 (·)目的与要求 1.掌握书业企业在进行市场行为时,主要通过些什么手段来开展工作: 2.掌握书业企业在开展工作中应遵循的代理制度、时效制度、合同制度 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从而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 (一)教学内容 第一节代理制度 1.主要内容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
7 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 15 日 内成立清算组,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当宣布清算组撤销。 (6)法律责任。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的规定 (1)职工待业保险基金:1)职业待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一是企业按照其 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 1%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二是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存入银行后,由银行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利息;三是地方财政补贴。2)职 工待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及支付办法: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开支。 (2)破产企业职工的劳动就业问题: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合就业; 自谋职业。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企业破产法的概念、破产的界限 3.问题与应用 理解我国建立企业破产制度的原因 掌握企业破产的界限以及破产清偿的具体过程 (三)思考与实践 1.试述法人制度的产生及其社会作用。 2.与自然人相比较,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各有哪些不同? 3.试述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与政府的关系。 4.简述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5.简述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6.简述《企业破产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章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堂讨论、课堂发言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辅助等 教学手段。 第三章 有关书业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书业企业在进行市场行为时,主要通过些什么手段来开展工作; 2.掌握书业企业在开展工作中应遵循的代理制度、时效制度、合同制度 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从而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代理制度 1.主要内容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
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其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人工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 (4)代理人代理实施的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5)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产生的根据和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4)复代理。 代理的终止: (1)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者法人消灭: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代理: (4)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5)设定法定代理的原因消灭: (6)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而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的行为。其产生有:1)未经授权的代理:2)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3)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被代理人有追认权:2)第三人(相对人) 有催告权或撤销权:3)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赔偿责任。 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 利益。 (2)代理权滥用的种类:1)代理人代理他人与自己为法律行为:2)代 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法律行为: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种类 3.问题与应用 代理制度在出版行业的应用
8 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其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人工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 (4)代理人代理实施的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5)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产生的根据和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4)复代理。 代理的终止: (1)当事人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或者法人消灭;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代理; (4)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5)设定法定代理的原因消灭; (6)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而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的行为。其产生有:1)未经授权的代理;2)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3)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被代理人有追认权;2)第三人(相对人) 有催告权或撤销权;3)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赔偿责任。 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 利益。 (2)代理权滥用的种类:1)代理人代理他人与自己为法律行为;2)代 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法律行为;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种类 3.问题与应用 代理制度在出版行业的应用
第二节合同制度 1.主要内容 合同法概述 (1)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目的: (2)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建立的是当事人之 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是:1)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3)合同是当事人平等自愿达成的协议:3) 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的分类:1)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 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将合同分 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3)根据当事人间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可以将合同 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4)根据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5)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方式,可以将事同分为要 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2)合同的形式: (3)合同的条款:1)合同的普通条款:2)格式条款 (4)事同的订立方式:1)要约方式:2)承诺方式:3)合同成立的时间 与地点 (5)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效力和无效合同 (1)合同的效力:(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3)无效合同和可撤销 的合同;(4)效力待定的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效力待 定的合同,又称为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的合 同。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 是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缔结的合同: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奶订立的合同:四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 合同。 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履行是指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当 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9 第二节 合同制度 1.主要内容 合同法概述 (1)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目的; (2)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建立的是当事人之 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是:1)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3)合同是当事人平等自愿达成的协议;3) 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的分类:1)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 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将合同分 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3)根据当事人间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可以将合同 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4)根据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5)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方式,可以将事同分为要 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2)合同的形式; (3)合同的条款:1)合同的普通条款;2)格式条款 (4)事同的订立方式:1)要约方式;2)承诺方式;3)合同成立的时间 与地点。 (5)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效力和无效合同 (1)合同的效力;(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3)无效合同和可撤销 的合同;(4)效力待定的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效力待 定的合同,又称为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的合 同。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 是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缔结的合同;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奶订立的合同;四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 合同。 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履行是指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当 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是当事人实施给付义务的过程。其特征为:第一,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 为,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第二,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 义务的行为:第三,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规则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合同阀行的保全制度。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主体 和内容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 全阀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议对合同内容讲行的修改和补充。 (2)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 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合同的内容并不发生变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权利义条终止概术: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1)合同解除:2)履行:3)抵销:4) 提存:5)免除:6)混同。 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3)违约行为形态及其法律后果 (4)违约责任的方式: (5)免责事由。 合同纠纷的解决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的缔约原则 3.问题与应用 掌握我国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相关应用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主要内容 10
10 是当事人实施给付义务的过程。其特征为:第一,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 为,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第二,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 义务的行为;第三,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规则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主体 和内容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 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2)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 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合同的内容并不发生变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1)合同解除;2)履行;3)抵销;4) 提存;5)免除;6)混同。 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3)违约行为形态及其法律后果; (4)违约责任的方式; (5)免责事由。 合同纠纷的解决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的缔约原则 3.问题与应用 掌握我国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相关应用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