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和贷款的核算 装第一节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概述 装第二节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装第三节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核算
2 第五章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和贷款的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第三节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核算
第一节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和贷款概述 装一、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的意义 二、实施存贷业务核算的要求 3
3 第一节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和贷款概述 一、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的意义 二、实施存贷业务核算的要求
一、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的意义 装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负责制定的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 督管理。” 装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实施的货币政策之一。 装为了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 可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米我国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的贷款 政策,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商 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调节货币流通,充分发 挥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宏观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
4 一、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和贷款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负责制定的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 督管理。”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实施的货币政策之一。 为了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 可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我国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的贷款 政策,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商 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调节货币流通,充分发 挥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宏观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
二、实施存贷业务核算的要求 :及时、正确地办理各项存贷款业务的资金收付, 确保核算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装采取“实贷实存”的原则,保证国家综合信贷 计划的贯彻落实; 装真实、正确、全面、及时地反映各商业银行的 存贷款增减变化情况; 装针对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同性质的资 金管理办法,采取相适应的业务核算手续,加 强信贷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 5
5 二、实施存贷业务核算的要求 及时、正确地办理各项存贷款业务的资金收付, 确保核算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采取“实贷实存”的原则,保证国家综合信贷 计划的贯彻落实; 真实、正确、全面、及时地反映各商业银行的 存贷款增减变化情况; 针对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同性质的资 金管理办法,采取相适应的业务核算手续,加 强信贷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二节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装一、缴存存款的规定 张二、缴存存款的处理方法 6
6 第二节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一、缴存存款的规定 二、缴存存款的处理方法
一、缴存存款的规定 米(一)缴存存款的范围 装(二)缴存存款的比例 (三)调整缴存存款的时间 米 装(四)缴存存款调整的幅度
7 一、缴存存款的规定 (一)缴存存款的范围 (二)缴存存款的比例 (三)调整缴存存款的时间 (四)缴存存款调整的幅度
(一)缴存存款的范围 装缴存财政性存款的范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财政性存款、部队存款、机关团 体存款、财政发行期票款减应收期票款项、财政发 行的国库券和各项债券款项减已兑付国库券和各项 债券款项等,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办理 的存款,必须全额划缴中国人民银行。 装一般性存款的缴存范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企业存款、城乡储蓄存款、农村 存款、基建单位存款、委托存款减委托贷款、委托 投资后的结余等存款,虽然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 金,但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 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掌握使用 8
8 (一)缴存存款的范围 缴存财政性存款的范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财政性存款、部队存款、机关团 体存款、财政发行期票款减应收期票款项、财政发 行的国库券和各项债券款项减已兑付国库券和各项 债券款项等,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办理 的存款,必须全额划缴中国人民银行。 一般性存款的缴存范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企业存款、城乡储蓄存款、农村 存款、基建单位存款、委托存款减委托贷款、委托 投资后的结余等存款,虽然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 金,但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 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掌握使用
(二)缴存存款的比例 装财政性存款全部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其 缴存存款的比例为100%; 装一般性存款的比例,根据放松和紧缩银 根的需要,中国人民银随时调整。所以, 其缴存存款的比例不固定。我国曾经使 用的比例有:20%、13%、8%、6%、 5%等 。 9
9 (二)缴存存款的比例 财政性存款全部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其 缴存存款的比例为100%; 一般性存款的比例,根据放松和紧缩银 根的需要,中国人民银随时调整。所以, 其缴存存款的比例不固定。我国曾经使 用的比例有:20%、13%、8%、6%、 5%等
(三)调整缴存存款的时间 装各商业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 时间,除第一次按规定时间缴存以外, 城市分、支行(包括县支行及同城所属 部、处),每旬调整一次,于旬后五日 内办理; 装县支行以下处、所,每月调整一次,于 月后八日内办理。 类如遇调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以顺延。 10
10 (三)调整缴存存款的时间 各商业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 时间,除第一次按规定时间缴存以外, 城市分、支行(包括县支行及同城所属 部、处),每旬调整一次,于旬后五日 内办理; 县支行以下处、所,每月调整一次,于 月后八日内办理。 如遇调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以顺延
(四)缴存存款调整的幅度 米对财政性存款,应按每旬增加(或减少)的实 际数额,计算应缴存存款的数额; 装对于一般性存款按增加(或减少)的总额达10万 元(含10万元)以上的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不足10万元的不作调整。 装对缴存的存款必须按照财政性存款、一般性存 款帐户余额总数(计至角、分)的全额,或分别 按比例计算出应缴存存款金额,缴存金额以千 元为单位的,千元以下四舍五入。 11
11 (四)缴存存款调整的幅度 对财政性存款,应按每旬增加(或减少)的实 际数额,计算应缴存存款的数额; 对于一般性存款按增加(或减少)的总额达10万 元(含10万元)以上的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不足10万元的不作调整。 对缴存的存款必须按照财政性存款、一般性存 款帐户余额总数(计至角、分〉的全额,或分别 按比例计算出应缴存存款金额,缴存金额以千 元为单位的,千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