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运动 国际舞龙南狮北狮 竞赛规则、裁判法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nd Judging Rules of WuLong NanShi BeiShi (2011) 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 人民体育出版社
编委会 主编:胡家燕 副主编:胡建国邹积军 编委:余汉桥于浩王瑜刘静吕韶钧 卫志强陆大杰周可吉谭来长段全伟 孙高林周招弟雷军蓉黎念忠何狄强 陈锦桃邓伟杰张秋陈耀佳马庆 谢乒乒刘顺新王三蒋荣全顾城 葛国政陈晓丹阮爱武陈源基陈重佑 郭文龙 哪
前言 前言 舞龙南狮北狮运动是一项集娱乐、喜庆、竞技和健身多种功能于 一体的体育活动。它以其欢乐、吉祥的象征性和丰富多样、赏心悦目 的技艺性感染着世界,因而深受人民的喜爱;其独特的文化个性和易 于普及的运动方式,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并走上了规范化、 科学化、竞技化、国际化的发展轨道,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为了进一步推动世界舞龙南狮北狮运动的发展,按照每四年修 订一次的惯例,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于2008年组织国内外专家, 通过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场地器材委员会以及执委会的批 准,使本规则实施运行,并于2011年正式出版。 本规则及裁判法是在总结近十年训练、比赛及工作经验的基础 上,根据规则修订的原则和运动的发展趋势而制定的。新版规则增加 了舞龙、南狮、北狮传统项目、技能项目和夜光舞龙以及舞凤等相关 部分规则,并在内容和文字上做了一些调整和修改,使条文更加清 楚、合理。尤其是对评分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修改,突出了 项目的整体性特征。同时新版规则强调运动员的礼仪和行为规范,希 望各相关机构、俱乐部以及运动员本人认真对照执行。 本规则和裁判法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舞 龙竞赛规则;第三部分南狮竞赛规则;第四部分北狮竞赛规则 第五部分舞凤竞赛规则;第六部分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裁判法;第 七部分附件 在编撰过程中,得到了世界各国和地区舞龙南狮北狮运动专家学 者、爱好者、有关体育职能机构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 2011年5月 哪
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 说明 《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是由国际龙狮运动 联合会审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条文,适用于世界性、国际性等较大 规模的比赛。各个国家或地区自行比赛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参照使用。 舞龙、南狮、北狮比赛是中国的传统项目,其竞赛规则、裁 判法翻译成英语存在相当的难度。本规则的英文版是中文版的辅 助和补充,在实际应用中如中英版内容发生异议,以中文版规则 为最终依据。 宗旨 、为参赛者提供赛前训练和竞赛的依据。 二、为裁判员公正、准确地执法提供依据。 三、确保舞龙、南狮、北狮竞赛的顺利进行。 四、促进世界各国舞龙、南狮、北狮运动的蓬勃发展,坚持 舞龙、南狮、北狮的传统风格和规范化、科学化、国际 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哪
总目录 总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第二部分舞龙竞赛规则 (10) 第三部分南狮竞赛规则… (47) 第四部分北狮竞赛规则· (84) 第五部分舞凤竞赛规则… (119) 第六部分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裁判法… (131) 第七部分附件… …(161)
第一部分总则 目录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2)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2) 第二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2)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2) 第四条其他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4) 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5 第五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6) 第三章竞赛通则 6 第六条比赛 ,, 6 第七条比赛时间 (6) 第八条音乐与计时 …(6) 第九条弃权…………………………(7) 第十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7) 第十一条服饰与礼仪 (7) 第十二条名次评定… ,,,,,,,,,..,,.,,8,,,,,,, ……(8) 第十三条反兴奋剂……………(9)
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 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 下,负责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3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5~9人、值班裁判员 1人,套路检查裁判员1~2人,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 (三)记录长1人,记录员1~2人。 (四)检录长1人,检录员3~5人。 (五)宣告员1~2人。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总裁判长 1.全面负责整个竞赛的裁判工作,保证规则的执行。比赛前, 组织裁判人员熟悉规则和裁判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裁判员 分工 2.讲解和解决规则中不详尽或无明文规定的问题,但无权修 改规则。 3.发现裁判员在裁判工作中有明显不合理现象,有权责成裁 判长进行调整。 4.比赛中,运动员有不当行为或裁判员发生严重错误,有处 哪
第一部分总则 罚的权利。 5.竞赛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 6.审核并宣布比赛成绩,组织裁判人员做好总结工作。 二、副总裁判长 1.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2.当总裁判长因故缺席时,由一名副总裁判长代行其职责。 3.负责审核比赛场地、器材。 4.督促检录组、编排记录组和宣告员的工作。 三、裁判长 1.组织裁判组的业务学习,落实裁判工作。 2.负责运动队申请重做和由裁判长执行的其他错误扣分,宣 布每场比赛最后得分。 3.当裁判员评分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或有效分之间出现不允 许的差数时,有权召集裁判员进行会商,或出示基准分进行调整。 4.对裁判员有劝告、警告或建议撤换的权利。 四、评分裁判员 1.认真执行大会的各项决定,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赛前 业务学习,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按规则进行公正、准确、独立评分,公开示分,做好 详细记录。 3.判定运动员出界情况,及时记录并交裁判长查核。 五、套路检查裁判员 1.赛前根据各队自选套路登记表,检査统计套路难度动作数 量,比赛时进行复核。如遇与规则不符,及时报告裁判长。 2.宣布运动队临场套路难度动作数量。 3.比赛中出现严重失误,可作挂牌提示
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 六、记录长 1.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编排秩序册、 成绩册,负责成绩公告。 2.参加技术会议,处理弃权、更换运动员事宜;负责竞赛顺 序抽签。 3.准备好比赛需要的表格,审核成绩,排列名次。 七、检录长 1.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组织检录员对运动队的人员、服 饰、器材等进行检查,召集运动队进场和退场。 2.对不符合规则或规程的情况,通知运动队自行更改。如不 服从,有权不准其上场比赛,并报告裁判长。 3.赛后对检录内容进行抽查。 4.指挥开幕式、颁奖、闭幕式以及各运动队的进退场工作。 第四条其他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 其他裁判人员包括编排记录员、检录员、计时员、记分员、宣 告员、技术摄像。 1.按时到会,熟悉相关的业务。 2.在裁判长、记录长、检录长等的领导下工作。 3.计时员准确计算参赛运动队完成套路的时间、龙珠队员单 独表演时间、自选套路龙头队员替换时间,如遇时间不足或超时情 况,及时报告裁判长。 4.记分员在记分表上记录评分裁判员的评分、裁判长权限的 各类扣分,计算、记录平均分,统计最后得分,送裁判长签名;协 助竞赛部门编印成绩册;赛后收存原始评分表格,做好归档工作。 5.宣告员在副总裁判长指导下进行赛前准备,临场配合裁判 长宣告每场比赛成绩;利用评分间隙介绍竞赛规则、规程、舞龙 4
第一部分总则 南狮、北狮比赛的有关知识和组委会指定的宣传材料。 6.技术摄像人员在副总裁判长领导下完成各场比赛摄像工作。 7.工作人员包括技术调研、电脑操作、场地器材、医疗保健、 安全保卫等人员。 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第五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一)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 (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支舞龙队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 人,运动员11人;每支南狮队、北狮队和舞风队人数均不超过10 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以上包括替换队员 和伴奏队员,每支南狮队出场人数最少6人,每支北狮队出场人数 最少5人。 2.传统项目的参赛人数由主办单位在竞赛规程中规定。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 4.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必 须在赛前24小时内呈交“自选套路(传统项目)登记表”、“舞龙 (南狮、北狮、舞凤)难度动作申报表”和器材配置平面示意图等。 5.运动队应公平竞争,服从裁判。 6.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 7.本队场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 8.每名运动队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9.每队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参赛角色不得更换,违者取消比赛 成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