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魏素英诉上海七宝乐购购物中心 有限公司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看身份权 利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04)闵民一(民)初字第 3640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 终字第1814号
五、从“魏素英诉上海七宝乐购购物中心 有限公司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 ”看身份权 利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04)闵民一(民)初字第 3640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 终字第1814号
一审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 2、要求被告赔偿女用男性生殖器具及卫生配 套费用以每年6,000元计算20年共计人民币12万元
一审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 2、要求被告赔偿女用男性生殖器具及卫生配 套费用以每年6,000元计算20年共计人民币12万元
请求理由与依据 基于正常女人性生活的权利,以及其夫张某 某已不再有生育的能力,给原告夫妇带来了极大 的精神痛苦
请求理由与依据 基于正常女人性生活的权利,以及其夫张某 某已不再有生育的能力,给原告夫妇带来了极大 的精神痛苦
简要案情(四句话之一) 由被告所管理的建筑设施中物体坠落击中原 告魏素英丈夫张某某的头部,张某某因此跌倒并致 使生殖器官受伤,原告基于其性生活权利受到侵害 为由而诉请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及其他损失
简要案情(四句话之一) 由被告所管理的建筑设施中物体坠落击中原 告魏素英丈夫张某某的头部,张某某因此跌倒并致 使生殖器官受伤,原告基于其性生活权利受到侵害 为由而诉请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及其他损失
一审判决依据(四句话之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 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一审判决依据(四句话之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 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 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 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 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 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 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 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 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 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 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 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审判决理由(四句话之四) 法院基于性生活权利并非法律明确确认 的民事权利而认定,原告所遭受的特定精神痛 苦实质上是由于其丈夫的生殖器官受伤而产生 的反射性精神损害;并基于对反射性的精神损 害只有在发生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这一严重 后果的情况下才作为例外的情形给予死者近亲 属以精神损害赔偿,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一审判决理由(四句话之四) 法院基于性生活权利并非法律明确确认 的民事权利而认定,原告所遭受的特定精神痛 苦实质上是由于其丈夫的生殖器官受伤而产生 的反射性精神损害;并基于对反射性的精神损 害只有在发生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这一严重 后果的情况下才作为例外的情形给予死者近亲 属以精神损害赔偿,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