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招标投标(落实承发包)阶段; 施工(监理)阶段; 市政公建配套阶段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招标投标(落实承发包)阶段; 施工(监理)阶段; 市政公建配套阶段
节住宅建设项目的建管管理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管管理是指在住宅建设 项目施工前,由政府建筑业管理部门对住宅 建设项目报建开始到施工许可证发放为止的 全过程管理
第一节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管管理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管管理是指在住宅建设 项目施工前,由政府建筑业管理部门对住宅 建设项目报建开始到施工许可证发放为止的 全过程管理
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二)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的工作流程图 在图5-1的各个工作流程中,政府部门采 用“电子身份证”的形式来进行管理,即采用 工程项目IC卡来对整个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 的工作流程中关键的节点进行管理
一、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二)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的工作流程图 在图5-1的各个工作流程中,政府部门采 用“电子身份证”的形式来进行管理,即采用 工程项目IC卡来对整个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 的工作流程中关键的节点进行管理
工程报建 发包资格审查 勘察发包 勘察合同签证 项目分类 设计合同签证 住宅项目 一般项目 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住宅工程项 施工监 初步设 初步设计审批施工监 目施工图设 理招标 理招标 登记 计审查 发包 施工监理合同登记 施工发包 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施工合同登记 施工合同登记 施工许可证申办
工程报建* 勘察发包* 施工许可证申办* 设计合同签证 设计 审图 登记 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施工合同登记* 施工合同登记 初步设 计审批* 一般项目 初步设计审批 * 住宅工程项 目施工图设 计审查 勘察合同签证 施工监理合同登记 设计 审图 登记 施工监 理招标 发包* 住宅项目 发包资格审查* 设计发包* 施工发包* 初步设计审批 * 施工监 理招标 发包* 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项目分类
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 2、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范围 凡在上海市进行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总 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住宅建 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建设项目工程立 项文件批准后30天内,且在住宅建设项目工程 勘察、设计发包前向政府报建部门办理报建手 续
二、住宅建设项目建管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 2、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范围 凡在上海市进行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总 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住宅建 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建设项目工程立 项文件批准后30天内,且在住宅建设项目工程 勘察、设计发包前向政府报建部门办理报建手 续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管理部门 市建委主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区(县)建设主管,分中心实施。 4、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管理权限 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总投资 在1500万元以上的住宅建设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美元 以上的非限制性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 各区(县),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 的住宅建设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下(含500万 美元)的非限制性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
3、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管理部门 市建委主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区(县)建设主管,分中心实施。 4、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管理权限 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总投资 在1500万元以上的住宅建设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美元 以上的非限制性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 各区(县),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 的住宅建设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下(含500万 美元)的非限制性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
5、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总投资、总面积; 当年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规模;预计开、 竣工日期
5、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总投资、总面积; 当年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规模;预计开、 竣工日期
6、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程序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向报建管理部门领取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 信息卡》。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填妥上述表格后随带建 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 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或各区(县)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审核。凡符合 要求的住宅建设项目,市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将当场予 以办理手续,并发给项目IC卡
6、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程序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向报建管理部门领取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 信息卡》。 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填妥上述表格后随带建 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 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或各区(县)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审核。凡符合 要求的住宅建设项目,市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将当场予 以办理手续,并发给项目IC卡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资格审查 1、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资格审査的内容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否有法人资格或系依法成立的组织; (2)是否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 (3)是否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人员
(二)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资格审查 1、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资格审查的内容 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否有法人资格或系依法成立的组织; (2)是否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 (3)是否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人员
(三)勘察招标发包 凡属本市设计招标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 元以上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及其他民用建设工程 和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其工程 勘察任务必须进行勘察招标 (四)设计招标发包 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居住小区、高层住 宅、公共建筑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市区广场、主要道路两旁和重要风景区的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
(三) 勘察招标发包 凡属本市设计招标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 元以上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及其他民用建设工程 和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其工程 勘察任务必须进行勘察招标。 (四) 设计招标发包 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居住小区、高层住 宅、公共建筑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市区广场、主要道路两旁和重要风景区的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