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目录 页次 审阅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7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75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45号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17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海陆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 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 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焕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植基 中国·上海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 阅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45 号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海陆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 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 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焕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植基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07年3月31日净资产108,89189408元, 折为本公司股份8,3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注册资本(股本)8,300万元,其余 25,891,89408元作为资本公积,于2007年4月23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 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 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发行2,7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46元,增 加注册资本2,77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07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份为 8,300万元,占7498%,社会公众股2,770万元,占25.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 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50元,增加注册资本1,840万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12,910万元 经本公司2012年5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1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910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820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820万元。 经本公司2015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2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25,820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640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64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1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4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234.524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 注册资本104,234,524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20,634,524元。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张家港市东南大道1号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本公司下设财务部、质保部、采购部、市场部、海外部、核电项目部、技术开发部、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制造部、审计部、办公室、证券办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普通机械制造行业,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 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 件制造与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 财务报表附注第1页 chint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1 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 2007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108,891,894.08 元, 折为本公司股份 8,30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注册资本(股本)8,300 万元,其余 25,891,894.08 元作为资本公积,于 2007 年 4 月 23 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 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发行 2,7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0.46 元,增 加注册资本 2,770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70 万元,其中:发起人股份为 8,300 万元,占 74.98%,社会公众股 2,770 万元,占 25.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 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5.50 元,增加注册资本 1,840 万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 12,910 万元。 经本公司 2012 年 5 月 9 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1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12,91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910 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820 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5,820 万元。 经本公司2015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2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25,820 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1,640 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1,64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4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234,524 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 注册资本 104,234,524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20,634,524 元。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张家港市东南大道 1 号。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本公司下设财务部、质保部、采购部、市场部、海外部、核电项目部、技术开发部、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制造部、审计部、办公室、证券办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普通机械制造行业,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 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 件制造与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余热锅炉及相关配套产品、核电产品、压力容器产品,广泛 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及核电行业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徐元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4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上海海陆天新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聚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 Raschka Holding AG 一级控股子公司 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Engineering AG 二级全资子公司 港海陆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沙洲动力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润通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江苏海宜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保设各贸易有限公司 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广州拉斯卡工程咨询有限公 级全资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附注第2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2 页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余热锅炉及相关配套产品、核电产品、压力容器产品,广泛 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及核电行业。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徐元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上海海陆天新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一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聚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Holding AG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Engineering AG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沙洲动力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润通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江苏海宜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保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广州拉斯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旳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第3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3 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阅、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财务报表附注第4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4 页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阅、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第5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5 页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i.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财务报表附注第6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6 页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第7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7 页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