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Group2反方: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我方主要观点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首先我方强调的点在于“短期”,此处短期指的是一个可预见范围内的短期,不考虑长 期的情况,因为在长期来说不确定性过高,对于影响央行独立性的各个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 也会在长期内产生各种其他的新的因素。若在长期范畴内讨论,我方认为意义不大,故此次 辩论基础点在于讨论短期可预见范畴。 对于我方观点的论述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我们先讨论央行独立性的概念,法律上的独 立性与实际独立性区分开来,然后对中日美英四国央行独立性从组织结构、政策目标与手段 和独立性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从理论方面,对于支持提高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基础理论一一 CB理论模型一一进行简要分析,并加以驳斥;从实证方面,我方考虑到更多影响央行独立 性的内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阶层与文化、金融体制等,以此来分析中国央行还没 有达到足以提高到美联储独立性水平的环境,即使强制提高,其他配套的金融设施没有跟上 来,其高独立性也仅仅只是一个空壳,提高的机会成本也较高。最后对此次辩论进行了一个 我方小结和对整个辩论过程的反思。 报告的最后附有我组成员名单与分工,和参考文献。 1中央银行独立性 1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概述 中央银行独立性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职能时的自主性,即如果 国的中央银行可以“不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亦不必与政府协商,而无条件的拥有自主决定 维持或变更现行货币政策的权力”,那么这一中央银行便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 立性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制定和实 施货币政策,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影响和控制,也就是中央银行具有金融调节方面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1 Group2 反方: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我方主要观点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首先我方强调的点在于“短期”,此处短期指的是一个可预见范围内的短期,不考虑长 期的情况,因为在长期来说不确定性过高,对于影响央行独立性的各个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 也会在长期内产生各种其他的新的因素。若在长期范畴内讨论,我方认为意义不大,故此次 辩论基础点在于讨论短期可预见范畴。 对于我方观点的论述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我们先讨论央行独立性的概念,法律上的独 立性与实际独立性区分开来,然后对中日美英四国央行独立性从组织结构、政策目标与手段 和独立性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从理论方面,对于支持提高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基础理论—— CBI 理论模型——进行简要分析,并加以驳斥;从实证方面,我方考虑到更多影响央行独立 性的内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阶层与文化、金融体制等,以此来分析中国央行还没 有达到足以提高到美联储独立性水平的环境,即使强制提高,其他配套的金融设施没有跟上 来,其高独立性也仅仅只是一个空壳,提高的机会成本也较高。最后对此次辩论进行了一个 我方小结和对整个辩论过程的反思。 报告的最后附有我组成员名单与分工,和参考文献。 1.中央银行独立性 1.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概述 中央银行独立性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职能时的自主性,即如果一 国的中央银行可以“不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亦不必与政府协商,而无条件的拥有自主决定 维持或变更现行货币政策的权力”,那么这一中央银行便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 立性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制定和实 施货币政策,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影响和控制,也就是中央银行具有金融调节方面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目标;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超过所属的整体;中央银行的 业务活动和职能的履行是在国家的授权下进行的,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必须服从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 12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垄断货币发行权,即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自行决 定货币发行的数量和方式等,不受政府目标的干扰 中央银行在政府融资问题的独立性,即禁止中央银行为财政赤字融资,不能再国债 发行市场直接购买长期国债 三、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体现在中央银行维护物价稳定与政府关注 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矛盾时如何选择。四、中央银行政治上的独立性,体现在政府对中央银行 行长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等人事自主权。 13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模式 按照独立性的强弱,中央银行可分为三类 、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 直接对国会负责,中央银行的决策和运行在较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 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中 央银行,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政府,但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如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 政府,决策和运行很大程度上服从政府指令。 2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 21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的概述 211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负责,对其报告工作,较强的独立性。根据《联邦储备法》,联邦储 备体系有权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总统未经国会批准,不能对联邦储备体系发出指令。 联邦储备体系每位成员有4年任期,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总统仼期错开,是总统在任期内无法 更换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没有长期向政府提供融资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财政筹资只能通 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2 目标;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超过所属的整体;中央银行的 业务活动和职能的履行是在国家的授权下进行的,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必须服从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 1.2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垄断货币发行权,即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自行决 定货币发行的数量和方式等,不受政府目标的干扰。 二、中央银行在政府融资问题的独立性,即禁止中央银行为财政赤字融资,不能再国债 发行市场直接购买长期国债。 三、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体现在中央银行维护物价稳定与政府关注 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矛盾时如何选择。四、中央银行政治上的独立性,体现在政府对中央银行 行长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等人事自主权。 1.3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模式 按照独立性的强弱,中央银行可分为三类: 一、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 直接对国会负责,中央银行的决策和运行在较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 二、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中 央银行,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政府,但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如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 政府,决策和运行很大程度上服从政府指令。 2.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 2.1 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的概述 2.1.1 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负责,对其报告工作,较强的独立性。根据《联邦储备法》,联邦储 备体系有权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总统未经国会批准,不能对联邦储备体系发出指令。 联邦储备体系每位成员有 4 年任期,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总统任期错开,是总统在任期内无法 更换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没有长期向政府提供融资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财政筹资只能通 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联邦储备体系只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规定期限内的短期融资,且霈要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库 券作为担保。联邦储备体系不依靠财政拨款,而将所持有的财政部债券的利息以及外汇储备 利息交回财政部。美联储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 的“第四部门”。 212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到1997年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做出了改革中央银行 的重大决定:第一,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第二,成立没有政府代表的货币政策 委员会。这次改革之后,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上享有的独立性高于法律所赋 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督之外,英格兰银行还承担了对金融市场 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的 支持,二者相互配合。 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事独立性方面,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 策机构,尽管英格兰银行理事会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王室仼命,但众议院议员、财政部长, 以及在政府部门有工资职务者不能担任英格兰银行理事。第二,经济独立性方面,英格 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 卖出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需要。第三,政策独立性方面,1998年修改后的《英 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 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 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 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 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 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 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213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小。日本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长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 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但实际上财政部并未使用这种命令权。1997年4 月修订的《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的根本职责是通过调节货币及金融,追求物价稳定 以利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该法赋予日本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及自行采取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3 联邦储备体系只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规定期限内的短期融资,且需要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库 券作为担保。联邦储备体系不依靠财政拨款,而将所持有的财政部债券的利息以及外汇储备 利息交回财政部。美联储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 的“第四部门”。 2.1.2 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到 1997 年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做出了改革中央银行 的重大决定:第一,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第二,成立没有政府代表的货币政策 委员会。这次改革之后,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上享有的独立性高于法律所赋 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督之外,英格兰银行还承担了对金融市场 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的 支持,二者相互配合。 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事独立性方面,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 策机构,尽管英格兰银行理事会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王室任命,但众议院议员、财政部长, 以及在政府部门有工资职务者不能担任英格兰银行理事 。第二, 经济独立性方面, 英格兰 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 卖出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需要。第三,政策独立性方面,1998 年修改后的《英 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 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 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 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 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 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 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2.1.3 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小。日本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长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 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但实际上财政部并未使用这种命令权。 1997 年 4 月修订的《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的根本职责是通过调节货币及金融,追求物价稳定 以利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该法赋予日本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及自行采取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日本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由内阁任命,理事则由财政部长任 命,人气分别为5年和4年,均可连任。在于政府的资金关系上,法律规定日本银行不得认 购政府发行的长期公债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日本银行仅向政府提供少量短期贷款,但政 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则大部分由日本银行认购。日本银行的利润扣除规定的比例后,全部上缴 财政部,若发生亏损,则由国库款弥补。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决定货币政策的最高权力 机构,财政部与经济企划厅各有代表1人参加,但都没有表决权。 21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央行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来判断。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 报国务院备案。” 三、组织机构方面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全国 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 行法》第九条)。有关经济与财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有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 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由于中央银行资本中没有任何私人份额,故中央银行 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 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 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并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 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在与政府的资金往来及财务方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按照衡量标准,我国中央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的现状是 法律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较低。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具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法律地位。职能上:目前 我国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在国务院,而央行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实际上只有执行权。 人事上,政府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集权传统,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往 往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对金融的控制十分严格。人事不足表现在对中央银行主要官员的任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4 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 日本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由内阁任命,理事则由财政部长任 命,人气分别为 5 年和 4 年,均可连任。在于政府的资金关系上,法律规定日本银行不得认 购政府发行的长期公债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日本银行仅向政府提供少量短期贷款,但政 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则大部分由日本银行认购。日本银行的利润扣除规定的比例后,全部上缴 财政部,若发生亏损,则由国库款弥补。 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决定货币政策的最高权力 机构,财政部与经济企划厅各有代表 1 人参加,但都没有表决权。 2.1.4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央行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来判断。 一、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 报国务院备案。” 三、组织机构方面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全国 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 行法》第九条)。 有关经济与财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有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 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由于中央银行资本中没有任何私人份额,故中央银行 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 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 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并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 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在与政府的资金往来及财务方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按照衡量标准,我国中央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的现状是: 法律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较低。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具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法律地位。 职能上:目前 我国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在国务院,而央行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实际上只有执行权。 人事上,政府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集权传统,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往 往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对金融的控制十分严格。人事不足表现在对中央银行主要官员的任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金融机关人事渗透太多。 经济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与资金独立,不对财 政、各级政府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但央行对其资金运用缺少可供操作的具体法律保障。 综上可知,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独立性逐步提高,但是和欧美发达国家 的独立性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程度与其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22中央银行机构设置的对比 221美国联邦储备局 在组织形式上,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从而避 免了货币政策完全集中在联邦政府手里。美联储把12个联邦储备银行设立成非营利机构而 非政府机构的一个初衷就是希望制定货币政策时能同时考虑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声音。虽然位 于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但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不属于联邦政府机 构,而是非营利性私营组织。但需要强调,联邦储备银行不同于一般的私营组织。联邦储备 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美联储的组织结构是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按照不同地区在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以 及在银行、商人以及公众之间分权的要求而形成的,主要包括:联储银行、美联储董事局、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顾问委员会以及3000多家商业银行。 一、美联储董事局 美联储董事局有7名董事:都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董事的任期为14年,各 董事任期的起始时间不同,相互交错。董事局主席和副主席也是由总统指定并经参议院同意, 但任期只有四年(可在他们董事任期内连任)。 董事局的主要职责有: 1.每年要向国会就美国经济状况和美联储对货币和信用增长的目标等进行年度和年中 汇报。董事局主席经常与总统和财政部长会见,董事局董事们则要经常在国会陈述作征; 2.设定存款准备金率及批准由各联储银行董事们提出的贴现率 3.制定和执行金融安全、健康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有关规定; 4.检査联储银行的服务、监管及会计程序;批准各联储银行的预算 联储银行 美联储共有12个大区联储银行分布在波士领、纽约、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亚特 兰大、芝加哥、圣一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及旧金山。这12个联储银 行共有25个分行分布在其他25个城市。每个联储银行都独自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有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5 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金融机关人事渗透太多。 经济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与资金独立,不对财 政、各级政府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但央行对其资金运用缺少可供操作的具体法律保障。 综上可知,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独立性逐步提高,但是和欧美发达国家 的独立性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程度与其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2.2 中央银行机构设置的对比 2.2.1 美国联邦储备局 在组织形式上,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从而避 免了货币政策完全集中在联邦政府手里。美联储把 12 个联邦储备银行设立成非营利机构而 非政府机构的一个初衷就是希望制定货币政策时能同时考虑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声音。虽然位 于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但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不属于联邦政府机 构,而是非营利性私营组织。但需要强调,联邦储备银行不同于一般的私营组织。联邦储备 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美联储的组织结构是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按照不同地区在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以 及在银行、商人以及公众之间分权的要求而形成的,主要包括:联储银行、美联储董事局、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顾问委员会以及 3000 多家商业银行。 一、美联储董事局 美联储董事局有 7 名董事;都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董事的任期为 14 年,各 董事任期的起始时间不同,相互交错。董事局主席和副主席也是由总统指定并经参议院同意, 但任期只有四年(可在他们董事任期内连任)。 董事局的主要职责有: 1.每年要向国会就美国经济状况和美联储对货币和信用增长的目标等进行年度和年中 汇报。董事局主席经常与总统和财政部长会见,董事局董事们则要经常在国会陈述作征; 2.设定存款准备金率及批准由各联储银行董事们提出的贴现率; 3.制定和执行金融安全、健康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有关规定; 4.检查联储银行的服务、监管及会计程序;批准各联储银行的预算。 二、联储银行 美联储共有 12 个大区联储银行分布在波士领、纽约、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亚特 兰大、芝加哥、圣一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及旧金山。这 12 个联储银 行共有 25 个分行分布在其他 25 个城市。每个联储银行都独自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有 9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名董事,这些董事在美联储量事局的监管下监管联储银行的运作。并批准联储银行总裁和第 副总裁的工资。 联储银行9名董事中有3名A类董事、3名B类董事和3名C类董事。A类董事代表银 行界,B类董事由所有会员银行选举出,C类董事(包括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则由美联储董 事局任命。B类董事和C类董事代表着联储银行所在区的农业、商业、工业、劳工界和服务 业,但不能是某一商业银行的官员、董事或职员。C类董事不能是商业银行的股东。联储银 行的分支银行一般有5名或7名董事,他们大多数由所属联储银行的董事会任命,其余则由 美联储董事局任命。 联储银行的主要职责如下 1.密切关注国家 和世界经济状况并向美联储董事局提供本地区的经济信息供美联储在制定货币政策时 做参考; 2.控制储备平衡,向储蓄机枃贷款。联储银行董事会确定贴现率(要由美联储董事局批 准向这些贷款收取利息 3.检查和监督储蓄机构 4.向储蓄机构和财政部提供服务; 5.向会员银行支付红利、保持与注册资本相等的盈余并在支付营运开支后将盈利余额 上缴财政部 三、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每年在首府华盛顿召开8次会议。共有12名成员,其中7名是联邦董事局的董事,加 上5名联储银行的总裁,其中联储纽约银行的总裁始终是其成员,其他四名按一年任期轮沈 由其他11家联储银行的总裁来做。但所有12家联储银行的总裁都参加每一次联邦公开市场 委员会的会议。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公开市场操作,这是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 具 四、联邦顾问委员会 向美联储提出建议,并向受美联储政策影响的各种团体提供参考信息。联邦顾问委员会 每年至少要就经济和银行等问题与关联储量事局召开四次会议。并要适时对各种经济、金融 等问题向联储银行提出顾问建议。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直接对国会负责,制定和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不完全受到总 统控制,联储银行不受地方政府控制,因此美国联邦储备局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6 名董事,这些董事在美联储量事局的监管下监管联储银行的运作。并批准联储银行总裁和第 一副总裁的工资。 联储银行 9 名董事中有 3 名 A 类董事、3 名 B 类董事和 3 名 C 类董事。A 类董事代表银 行界,B 类董事由所有会员银行选举出,C 类董事(包括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则由美联储董 事局任命。B 类董事和 C 类董事代表着联储银行所在区的农业、商业、工业、劳工界和服务 业,但不能是某一商业银行的官员、董事或职员。C 类董事不能是商业银行的股东。联储银 行的分支银行一般有 5 名或 7 名董事,他们大多数由所属联储银行的董事会任命,其余则由 美联储董事局任命。 联储银行的主要职责如下: 1.密切关注国家 和世界经济状况并向美联储董事局提供本地区的经济信息供美联储在制定货币政策时 做参考; 2.控制储备平衡,向储蓄机构贷款。联储银行董事会确定贴现率(要由美联储董事局批 准)向这些贷款收取利息; 3.检查和监督储蓄机构; 4.向储蓄机构和财政部提供服务; 5.向会员银行支付红利、保持与注册资本相等的盈余并在支付营运开支后将盈利余额 上缴财政部。 三、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每年在首府华盛顿召开 8 次会议。共有 12 名成员,其中 7 名是联邦董事局的董事,加 上 5 名联储银行的总裁,其中联储纽约银行的总裁始终是其成员,其他四名按一年任期轮沈 由其他 11 家联储银行的总裁来做。但所有 12 家联储银行的总裁都参加每一次联邦公开市场 委员会的会议。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公开市场操作,这是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 具。 四、 联邦顾问委员会 向美联储提出建议,并向受美联储政策影响的各种团体提供参考信息。联邦顾问委员会 每年至少要就经济和银行等问题与关联储量事局召开四次会议。并要适时对各种经济、金融 等问题向联储银行提出顾问建议。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直接对国会负责,制定和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不完全受到总 统控制,联储银行不受地方政府控制,因此美国联邦储备局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222英格兰银行 按机构设置划分,英格兰银行属于单一性中央银行制度。英格兰银行实行一元型中央银 行制度,采取总分行制,权力集中、职能完善,部门体系完整统一。总行设在首都伦敦,在 伯明翰、布里斯托、利物浦等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在利物浦等4个城市设有代理处;按 资本构成划分,英格兰银行采取中央银行资本金所有制形式,全部资本金归国家所有 英格兰银行的权力结构为三权合一模式。最高权力机构是英格兰银行理事会,集决策权、 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理事会由正副总裁和16名理事共同 构成,均由政府推荐,英王任命。正副总裁任期5年,可以连任。理事任期4年,轮流离任, 每年更换4人。16名理事中有12名由私营商业银行行长、实业家、工会领袖等组成的兼职 理事。理事会下设五个特别委员会:常任委员会、稽核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国库委员会 和银行印刷委员会。理事必须是英国国民,65岁以下,但下院议员、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 任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至1997年的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在1997年5月做 出了改革中央银行的重大决定:一是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二是成立没有政府代 表的货币政策委员会。正是这次改革使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英格兰银行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所享有的独立性要 远远高于法律所赋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之外,还承担了金融市 场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 持而相互配合。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策机构,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16名成员没有政府代 表。下院议员、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英格兰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 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卖岀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 1998年修改后的《英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 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 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而且, 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 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 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 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7 2.2.2 英格兰银行 按机构设置划分,英格兰银行属于单一性中央银行制度。英格兰银行实行一元型中央银 行制度,采取总分行制,权力集中、职能完善,部门体系完整统一。总行设在首都伦敦,在 伯明翰、布里斯托、利物浦等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在利物浦等 4 个城市设有代理处;按 资本构成划分,英格兰银行采取中央银行资本金所有制形式,全部资本金归国家所有。 英格兰银行的权力结构为三权合一模式。最高权力机构是英格兰银行理事会,集决策权、 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理事会由正副总裁和 16 名理事共同 构成,均由政府推荐,英王任命。正副总裁任期 5 年,可以连任。理事任期 4 年,轮流离任, 每年更换 4 人。16 名理事中有 12 名由私营商业银行行长、实业家、工会领袖等组成的兼职 理事。 理事会下设五个特别委员会:常任委员会、稽核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国库委员会 和银行印刷委员会。理事必须是英国国民,65 岁以下,但下院议员、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 任。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至 1997 年的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在 1997 年 5 月做 出了改革中央银行的重大决定:一是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二是成立没有政府代 表的货币政策委员会。正是这次改革使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英格兰银行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所享有的独立性要 远远高于法律所赋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之外,还承担了金融市 场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 持而相互配合。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策机构,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 16 名成员没有政府代 表。下院议员、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英格兰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 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卖出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 需要。 1998 年修改后的《英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 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 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而且, 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 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 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 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223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日本银行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决定各种贴 现利率准备金率等重要事项。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成员为9人,包括日本银行行长1人、副 行长2人、审议委员6人。其中审议委员来自工商业、金融或学术领域的人士,一旦成为审 议委员,即成为日本银行的专职人员,与其它机构不再有关系,政策委员主席一般由日本行 长担任。 日本银行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经国会两院同意由内阁任命,任期5年。行长副行长 及审议委员任期结束或有空缺时,如遇国会休会或因众议院解散而无法获得两院同意时,内 阁可直接任命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但应在任命后首次国会上得到两院的事后认可。若 未获得两院事后认可,则内科须立即解除任命。经正常程序任命的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 在任期间一般不能被解任。 日本银行必须在国会批准的金额范围内进行无担保贷款,对国家的临时性借入需要给予 无担保贷款,在国会决定的金额范围内认购或承购国债,认购或大藏省证券以及其它融通证 券。日本银行可以设立、变更或者取消分行和代理店,但必须经大藏大臣批准。同时,日本 银行的章程的修改也必须经过大藏大臣批准,否则无效。 1998年4月修订后的《日本银行法》实施,日本银行所肩负的任务包括通过保持物价 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证结算系统顺利、平衡运行,从而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新法的第3条第1款中,新增了如下内容:“必须尊重日本银行进行货币与金融调控的自 主性”。根据新法的规定,日本银行独立于政府,处于中立的地位,在自我责任之原则下开 展业务,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同时,新法19条提出,在必要情况下,政府代表可以出席 日本银行最高决策机构一一政策委员会的金融政策审议例会,并且政府与会代表可以向金融 政策审议例会提出议案或者要求决议延期,明确了日本银行在金融政策运行方面的独立性。 此外,新《日本银行法》废止了大藏省对日本银行的绝大部分指令权和审批权,日本银行与 政府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日本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增加。 22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2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 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但是货币 政策委员会实际上执行议事、咨询职能,没有决策权,主席一般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 成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一名、财政部副部长一名、人行副行长 名等,这些委员基本属于兼职。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8 2.2.3 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日本银行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决定各种贴 现利率准备金率等重要事项。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成员为 9 人,包括日本银行行长 1 人、副 行长 2 人、审议委员 6 人。其中审议委员来自工商业、金融或学术领域的人士,一旦成为审 议委员,即成为日本银行的专职人员,与其它机构不再有关系,政策委员主席一般由日本行 长担任。 日本银行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经国会两院同意由内阁任命,任期 5 年。行长副行长 及审议委员任期结束或有空缺时,如遇国会休会或因众议院解散而无法获得两院同意时,内 阁可直接任命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但应在任命后首次国会上得到两院的事后认可。若 未获得两院事后认可,则内科须立即解除任命。经正常程序任命的行长、副行长及审议委员, 在任期间一般不能被解任。 日本银行必须在国会批准的金额范围内进行无担保贷款,对国家的临时性借入需要给予 无担保贷款,在国会决定的金额范围内认购或承购国债,认购或大藏省证券以及其它融通证 券。日本银行可以设立、变更或者取消分行和代理店,但必须经大藏大臣批准。同时,日本 银行的章程的修改也必须经过大藏大臣批准,否则无效。 1998 年 4 月修订后的《日本银行法》实施,日本银行所肩负的任务包括通过保持物价 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证结算系统顺利、平衡运行,从而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新法的第 3 条第 1 款中,新增了如下内容:“必须尊重日本银行进行货币与金融调控的自 主性”。根据新法的规定,日本银行独立于政府,处于中立的地位,在自我责任之原则下开 展业务,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同时,新法 19 条提出,在必要情况下,政府代表可以出席 日本银行最高决策机构——政策委员会的金融政策审议例会,并且政府与会代表可以向金融 政策审议例会提出议案或者要求决议延期,明确了日本银行在金融政策运行方面的独立性。 此外,新《日本银行法》废止了大藏省对日本银行的绝大部分指令权和审批权,日本银行与 政府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日本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增加。 2.2.4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 12 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 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但是货币 政策委员会实际上执行议事、咨询职能,没有决策权,主席一般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 成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一名、财政部副部长一名、人行副行长一 名等,这些委员基本属于兼职。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决定,由中国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任 免。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分,首长的任期和政府首脑一致。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 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央行的独立性在该层面上有所加强 2对CB理论模型的反驳 对“应将央行独立性提高至美联储水平”这一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来源于对方辩友对 cB理论模型模模糊糊的运用(因为他们在阐述观点时提到了随央行独立性的提高而到来的 通货膨胀降低的例子,但却没有点出这一现象背后的逻辑,只好由我们提醒他们,他们试图 想用来立论的是CB模型),然而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认为他们这一立论的依据在中 国这样一个背景下是不成立的 21政府和央行在货币政策上的冲突总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经济环境之下 CB理论模型认为,央行独立性的加强可以避免政府追求自身需要从而对货币政策的压 迫,但是政府与央行在货币政策选择上并非总是发生冲突,实际上两者的冲突总是发生在一 些特定的经济环境之下。如果央行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般说来并不会像“动态不一致性” 理论所分析的那样会促使政府反反复复地背弃维护物价稳定的承诺,去有意制造通货膨胀, 也不会像政治商业周期理论所分析的那样会引发政府为谋求连任而周期性地运用货币政策 愚弄选民。另外排除政府及其他部门对货币政策干扰的另一面则是构成了中央银行对货币政 策的独占,而由此引致的非民主性矛盾、宏观协调困难和央行官员的非正当行为等问题也可 以证明央行独立性并不一定能够带来低通货膨胀率。而对于我国而言: 首先,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一是二者社会体制不同,中国是社会 主义制度,而西方国家是资本主义制度;二是二者的微观机制不同。在中国,工资是由国家 决定的,所以,中国的社会公众关于通货膨胀的预期无法反映到工资定价中去,而西方国家 则是定期调整;三是二者的机理不同,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周期是由于在位总统为了连任而 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导致的,而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是政府领导人上任以后,为了在全国 人民面前显示辉煌政绩及伟大的施政才能才实行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 BI( 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理论模型的基础是动态不一致性和政治商业周期论,在此基础上认为提高中央银行 独立性可以保持低通货膨胀,实现物价稳定的目标。CBI理论模型的基础是动态不一致性和政治商业周期论,在此基础 上认为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可以保持低通货膨胀,实现物价稳定的目标 9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9 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决定,由中国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任 免。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分,首长的任期和政府首脑一致。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 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央行的独立性在该层面上有所加强。 2.对 CBI 理论模型1的反驳 对“应将央行独立性提高至美联储水平”这一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来源于对方辩友对 CBI 理论模型模模糊糊的运用(因为他们在阐述观点时提到了随央行独立性的提高而到来的 通货膨胀降低的例子,但却没有点出这一现象背后的逻辑,只好由我们提醒他们,他们试图 想用来立论的是 CBI 模型),然而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认为他们这一立论的依据在中 国这样一个背景下是不成立的。 2.1 政府和央行在货币政策上的冲突总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经济环境之下 CBI 理论模型认为,央行独立性的加强可以避免政府追求自身需要从而对货币政策的压 迫,但是政府与央行在货币政策选择上并非总是发生冲突,实际上两者的冲突总是发生在一 些特定的经济环境之下。如果央行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般说来并不会像“动态不一致性” 理论所分析的那样会促使政府反反复复地背弃维护物价稳定的承诺,去有意制造通货膨胀, 也不会像政治商业周期理论所分析的那样会引发政府为谋求连任而周期性地运用货币政策 愚弄选民。另外排除政府及其他部门对货币政策干扰的另一面则是构成了中央银行对货币政 策的独占,而由此引致的非民主性矛盾、宏观协调困难和央行官员的非正当行为等问题也可 以证明央行独立性并不一定能够带来低通货膨胀率。而对于我国而言: 首先,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一是二者社会体制不同,中国是社会 主义制度,而西方国家是资本主义制度;二是二者的微观机制不同。在中国,工资是由国家 决定的,所以,中国的社会公众关于通货膨胀的预期无法反映到工资定价中去,而西方国家 则是定期调整;三是二者的机理不同,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周期是由于在位总统为了连任而 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导致的,而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是政府领导人上任以后,为了在全国 人民面前显示辉煌政绩及伟大的施政才能才实行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 1 CBI(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理论模型的基础是动态不一致性和政治商业周期论,在此基础上认为提高中央银行 独立性可以保持低通货膨胀,实现物价稳定的目标。CBI 理论模型的基础是动态不一致性和政治商业周期论,在此基础 上认为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可以保持低通货膨胀,实现物价稳定的目标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再者,政府主导下的经济改革必然激励政府官员倾向于控制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金融 资源。这一方面满足了政府主导改革方向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政府从握有的金融资源中 可以获得大量的租金(无论是政治租还是经济租)。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 性问题,或更准确地说银行系统的相对政府的独立性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有实质性突破 最后,“政治性经济周期”所描述的公众与货币当局之间的博弈过程在中国基本上不存 在。因此,从这种理论出发讨论中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西方 经济学者从政治周期考察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角度值得借鉴,但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有其 自身特点,政治家的目标函数不是选票最大化,而是政绩信号显示的最大化,中央当局的偏 好直接决定着地方官员的偏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主流的中央当局偏好在短时间内 还未改变,因此,伴随着换届选举而出现的投资冲动是造成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一投资冲动的推动力可能不是来自于中央货币当局(像西方国家那样),而是来自于各级政 府与银行系统的暧昧关系。因此,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仅仅强调中央货币当局的独立性本身 意义并不太大,而强调中央货币当局独立性带动下的整个金融系统的市场化才是问题关键所 在,也就是说将中央银行与行政当局的隔离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整个银行金融系 统与行政当局的隔离,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外资、民营银行的市场引入会加速金融部门远 离行政当局,靠近市场机制的过程,否则单纯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只能是一个空架子,这完全 不同于西方以产权明晰的私人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体系 22我国的动态不一致性很大程度上属于铸币税型,而CB与铸币税型的通胀之间没有 显著的负相关性 动态不一致性理论认为,在某一个时点上政策当局制订的最优政策计划,从事后来看, 可能已经不是最优的了,即产生经济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问题。经济学家们一般认为,通货 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如果没有持续增长的货币供给,通货膨胀难以持久。可是,由于政府 的货币政策往往具有动态不一致,导致货币供应不断增加,从而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因此, 这种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致就成为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为了消除政府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 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成为一种重要的措施。相应地描述政府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有如下 种理论模 就业型动态不一致:政府原来向公众承诺的是低通货膨胀目标,从而公众也形成了 个较低的通胀预期。然而政府为了刺激就业,实现就业目标,需获得一个较高的产出,因而 采取的货币政策导致出现公众没有预期到的高通货膨胀,使实际通胀率高于最优通胀率 铸币税型动态不一致:这种类型的动态不一致是指政府决定最优货币增长率的行为在公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10 再者,政府主导下的经济改革必然激励政府官员倾向于控制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金融 资源。这一方面满足了政府主导改革方向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政府从握有的金融资源中 可以获得大量的租金(无论是政治租还是经济租)。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 性问题,或更准确地说银行系统的相对政府的独立性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有实质性突破。 最后,“政治性经济周期”所描述的公众与货币当局之间的博弈过程在中国基本上不存 在。因此,从这种理论出发讨论中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西方 经济学者从政治周期考察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角度值得借鉴,但中国的政治经济周期有其 自身特点,政治家的目标函数不是选票最大化,而是政绩信号显示的最大化,中央当局的偏 好直接决定着地方官员的偏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主流的中央当局偏好在短时间内 还未改变,因此,伴随着换届选举而出现的投资冲动是造成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一投资冲动的推动力可能不是来自于中央货币当局(像西方国家那样),而是来自于各级政 府与银行系统的暧昧关系。因此,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仅仅强调中央货币当局的独立性本身 意义并不太大,而强调中央货币当局独立性带动下的整个金融系统的市场化才是问题关键所 在,也就是说将中央银行与行政当局的隔离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整个银行金融系 统与行政当局的隔离,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外资、民营银行的市场引入会加速金融部门远 离行政当局,靠近市场机制的过程,否则单纯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只能是一个空架子,这完全 不同于西方以产权明晰的私人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体系。 2.2 我国的动态不一致性很大程度上属于铸币税型,而 CBI 与铸币税型的通胀之间没有 显著的负相关性 动态不一致性理论认为,在某一个时点上政策当局制订的最优政策计划,从事后来看, 可能已经不是最优的了,即产生经济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问题。经济学家们一般认为,通货 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如果没有持续增长的货币供给,通货膨胀难以持久。可是,由于政府 的货币政策往往具有动态不一致,导致货币供应不断增加,从而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因此, 这种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致就成为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为了消除政府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 致,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成为一种重要的措施。相应地描述政府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有如下 四种理论模型: 就业型动态不一致: 政府原来向公众承诺的是低通货膨胀目标,从而公众也形成了一 个较低的通胀预期。然而政府为了刺激就业,实现就业目标,需获得一个较高的产出,因而 采取的货币政策导致出现公众没有预期到的高通货膨胀,使实际通胀率高于最优通胀率。 铸币税型动态不一致:这种类型的动态不一致是指政府决定最优货币增长率的行为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