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g6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9/8m5084209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ash in foods 2003-08-11发布 200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告领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5009.4-200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4一1985%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木标准与GB/T5009.4一1985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中文名称,标准中文名称改为《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按照GD/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 修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贵起草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32
GB/T5009.4-2003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测定。 2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系用灼烧称重法测定。 3仪器 3.1马弗炉 3.2分析天平。 3.3石英坩埚或瓷坩埚 3.4干燥器 4分析步骤 4.1取大小适宜的石英坩埚或瓷坩埚置马弗炉中,在550℃士25℃下灼烧0.5h,怜至200℃以下后,取 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准确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坩埚加 2g~3g园体试样或5g~10g液体试样后,准确称量 4.3液体试样应先在沸水浴上蒸十。固体或蒸干后的试样,先以小火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然 后置马弗炉中,在550℃士25℃灼烧4h。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30min,在称量前如 灼烧残渣有炭粒时,向试样中滴入少许水湿润,使结块松散,蒸出水分再次灼烧直至无炭粒即灰化完全, 准确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量。 5结果计算 X=%二0×10 .(1) 式中: X一试样中灰分的含盘,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单位为克(g): 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坩埚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6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