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保险的性质 >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作用 >商业保险 >保险公司
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 保险的性质 ➢ 保险的职能 ➢ 保险的作用 ➢ 商业保险 ➢ 保险公司
第一节保险的性质 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分歧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否具有共同性质的问题。 1、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损失赔偿说(英国马歇尔与德国马修斯) 损失分担说(德国华搭纳) 危险转嫁说(美国魏兰德)
第一节 保险的性质 一、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分歧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否具有共同性质的问题。 1、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 损失赔偿说 (英国马歇尔与德国马修斯) ➢ 损失分担说 (德国华格纳) ➢ 危险转嫁说 (美国魏兰德)
2、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 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德国爱伦伯格) 3、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 险的最基本属性。 技术说 欲望满足说 财产共同准备说 相互金融机关说
2、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 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 否定人身保险说 ➢ 择一说(德国爱伦伯格) 3、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 险的最基本属性。 ➢ 技术说 ➢ 欲望满足说 ➢ 财产共同准备说 ➢ 相互金融机关说
二、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 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的补偿 行为。 重点: 同质风险的集合 保险费 少数人的补偿,因该危险(事先要确定投保风险,若投保火 灾,则盗窃或地震风险所致损失则不赔偿。)
二、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 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 行为。 重点: ➢ 同质风险的集合 ➢ 保险费 ➢ 少数人的补偿,因该危险(事先要确定投保风险,若投保火 灾,则盗窃或地震风险所致损失则不赔偿。)
定义理解 1)普遍适用性,过去行会和相互合作社都具有此性质。 但不适用于财政救济(国家为主体的无偿分配)和个人 自保(自建储蓄和风险准备金)。 2)损失补偿也适用于人身保险: A疾病、 伤残等意外事故将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支 出增加,保险可补偿此损失。 B生存的风险:活得太久也是一种风险,失业, 丧失劳动能力都会遭到经济损失。 C目前寿险多为储蓄+保障,但储蓄部分不属于 保险本意。 从给付上看,“固定返还(自保额)+不固定返还(补 偿部分,保险的经济互助性质)
定义理解 1)普遍适用性,过去行会和相互合作社都具有此性质。 但不适用于财政救济(国家为主体的无偿分配)和个人 自保(自建储蓄和风险准备金)。 2)损失补偿也适用于人身保险: A 疾病、伤残等意外事故将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支 出增加,保险可补偿此损失。 B 生存的风险:活得太久也是一种风险,失业, 丧失劳动能力都会遭到经济损失。 C 目前寿险多为储蓄+保障,但储蓄部分不属于 保险本意。 从给付上看,“固定返还(自保额)+不固定返还(补 偿部分,保险的经济互助性质)
2、保险的本质(社会属性,从动态上认识保险 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 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 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功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送系。 内部: 被保险人之间 →基础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 表现形式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 发展
2、保险的本质(社会属性,从动态上认识保险) 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 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 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内部: 被保险人之间 → 基础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 → 表现形式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 → 发展
外部: 与财政、企业财务、 信贷、工资、价格等分配关系的关系 保险与财政政策 扩张性-支出扩大-经济增长快-就业增加-有收入-可承 保标的及能力需求等都(收入)增加。 政府在税收方面: 1.保险与国家之间,财政税收上营业税8%(除娱乐业为5 %-20%然后就是金融业税较高)和所得税33%。 2.政府对一般企业所采取的折引旧方法的影响,如加速折旧导 致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较快,对保险需求也较大
外部: 与财政、企业财务、信贷、工资、价格等分配关系的关系。 保险与财政政策: 扩张性-支出扩大-经济增长快-就业增加-有收入-可承 保标的及能力需求等都(收入)增加。 政府在税收方面: 1.保险与国家之间,财政 税收上 营业税8%(除娱乐业为5 %-20%然后就是金融业税较高)和所得税33%。 2.政府对一般企业所采取的折旧方法的影响,如加速折旧导 致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较快,对保险需求也较大
3、保险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 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说明了保险分配关系是 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系)的基础。 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相反。 保险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关系加以确立、 规范和调整。 商业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分配送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
3、保险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 ➢ 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 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说明了保险分配关系是 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系)的基础。 ➢ 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相反。 ➢ 保险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关系加以确立、 规范和调整。 ➢ 商业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
第二节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散危险职能:把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 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空间上、时间上分散) 2、补偿损失职能:把集中起来的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 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导致经济损失。 分散危险是手段,补偿损失是目的。 特点: 以实际损失为限 以投保金额为限 以可保利益(投保人对用作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 的利益)为限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散危险职能:把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 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空间上、时间上分散) 2、补偿损失职能:把集中起来的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 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导致经济损失。 分散危险是手段,补偿损失是目的。 特点: ➢ 以实际损失为限; ➢ 以投保金额为限; ➢ 以可保利益(投保人对用作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 的利益)为限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1、积蓄基金职能:以保险趣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 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的职能。 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 2、监督危险职能 为了减少损失补偿,由补偿损失职能派生出来。 相互监督:合作保险中会员之间,商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 险人之间。 内部防灾防损,建立消防队。 条款:如最大诚信原则,船舶适航状态等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1、积蓄基金职能: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 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职能。 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 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 2、监督危险职能 ➢ 为了减少损失补偿,由补偿损失职能派生出来。 ➢ 相互监督:合作保险中会员之间,商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 险人之间。 ➢ 内部防灾防损, 建立消防队。 ➢ 条款:如最大诚信原则,船舶适航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