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再保险 >再保险概述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第九章 再保险 ➢ 再保险概述 ➢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 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 行保险的行为。 保险的保险 保险法:第28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 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 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 行保险的行为。 ➢ 保险的保险 ➢ 保险法:第28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 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再保险关系: >原保险人 再保险人 >分出公司 分入公司 Original Insurer Reinsurer Ceding Company Ceded Company >分保佣金 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再保险关系: ➢ 原保险人 再保险人 ➢ 分出公司 分入公司 ➢ Original Insurer Reinsurer ➢ Ceding Company Ceded Company ➢ 分保佣金 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转分保(Retrocession再再保险):再保险人将 接受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 转分保分出人 转分保接受人
转分保(Retrocession 再再保险):再保险人将 接受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 ➢ 转分保分出人 转分保接受人
再保险的示意图 风险自留 自留 风险转移 堡 再保险 自留 分 保 个人或机构 保险人1 保险人2 保险人3
风险转移 风险自留 自留 自留 个人或机构 保 险 保险人1 保险人2 保险人3 再 保 险 转分 保 再保险的示意图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是1852年的 德国科隆再保险公司(Cologne Reinsurance Company) 1863年瑞士成立了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Sigma--保险 杂志 1907年英国成立商业综合再保险公司 (Merchantile and General Reinsurance Company)
➢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是1852年的 德国科隆再保险公司(Cologne Reinsurance Company) ➢ 1863年瑞士成立了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Sigma----保险 杂志 ➢ 1907年英国成立商业综合再保险公司 (Merchantile and General Reinsurance Company)
1990年Sigma统计世界上专营再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有400多家,分保费收入总额为450亿 美元,其中慕尼黑再,瑞士再,和美国雇主再三 家占164亿美元。 伦敦保险市场的业务 ◆伦敦承保人协会(I.L.U):1884年成立,有 100多个会员公司 ◆劳合社:50%的业务
➢ 1990年Sigma 统计世界上专营再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有400多家,分保费收入总额为450亿 美元,其中慕尼黑再,瑞士再,和美国雇主再三 家占164亿美元。 ➢ 伦敦保险市场的业务: ◆伦敦承保人协会(I.L.U):1884年成立,有 100多个会员公司, ◆劳合社:50%的业务
二、危险单位、 自留额和分保额 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 保额体现的,而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 1、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跌范围 (车辆险、船舶险、人寿保险、火险) 一般一份保单为一个风险单位,但不一定与保单份数相同,应和每 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估汁联系起来。(不同货主的货物装载在 同一船上) 不是一成不变,如两栋建筑本未相连,后又加一通道,使之相连 则由两个风险单位变成一个风险单位。 划分其需专业知识 > 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司决定。 保险法第100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 险安排计划,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二、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 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 保额体现的,而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 1、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车辆险、船舶险、人寿保险、火险) ➢ 一般一份保单为一个风险单位,但不一定与保单份数相同,应和每 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估计联系起来。(不同货主的货物装载在 同一船上) ➢ 不是一成不变,如两栋建筑本未相连,后又加一通道,使之相连, 则由两个风险单位变成一个风险单位。 ➢ 划分其需专业知识 ➢ 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司决定。 ➢ 保险法第100条规定: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 险安排计划,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2、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偿附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接受额回或分保责任额: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计算基础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比例再保险 ◆以赔款为基础····-非比例再保险 表示方法: ◆以百分比形式:55%的成数再保险合同。 ◆绝对数的形式: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
2、自留额与分保额 ➢ 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偿附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 接受额或分保责任额: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 计算基础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比例再保险 ◆以赔款为基础-----非比例再保险 ➢ 表示方法: ◆以百分比形式: 55%的成数再保险合同。 ◆绝对数的形式: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
法定要求: 第98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 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 和的四倍。 第99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 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 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的百 分之士;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法定要求: ➢ 第98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 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 和的四倍。 ➢ 第99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 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 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 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