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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证据法实务》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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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实务》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24002 课程名称:证据法实务 英文名称:Evidence Law 实验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课 先修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证据法实务》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通过实验, 学生不仅可深化理解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5-6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 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证据法实务》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 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 实验名称:分析《罗生门》中证据问题 实验内容:

1 《证据法实务》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24002 课程名称:证据法实务 英文名称: Evidence Law 实验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课 先修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证据法实务》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通过实验, 学生不仅可深化理解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 5-6 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 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证据法实务》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 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分析《罗生门》中证据问题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认识活动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检察官、 法官,都必须通过自身感官感知、理性判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识。所以,证明活动同 时也是一个认识过程。 诉讼认识的特点是:第一,认识活动的主体是参与诉讼活动的人。第二,诉讼认 识的手段是证据。证据成为认识主体(主要是办案人员)与认识客体(案件事实)的 唯一纽带与桥梁。第三,诉讼认识过程被严格法定化。诉讼认识除要遵循一般认识所 遵守的逻辑规则、经验法则外,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第四,诉讼认识可能发现案件 事实真相。人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其极限。 认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世界的临墓,未必总能符合客观事实真相。换言之, 司法实践中必然会出现疑案。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疑案?现在法律推荐的做法是疑罪 从无,又称有疑惟利被告原则。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罗生门》是由日本大荣电影有限公司与美国雷电华影片公司于1950年联合出 品的悬疑影片。该影片由黑泽明执导,芥川龙之介,桥本忍联合编刷,三船敏郎、京 町子、森雅之、志村乔等领衔主演。该片是根据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筱 竹丛中》改编而成,影片以战乱、天灾、疾病连绵不断的日本平安朝代为背景,主要 讲述了一起由武士被杀而引起的一宗案件以及案件发生后人们之间互相指控对方是 凶手的种种事情以及经过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2世纪的日本,在平安京发生了一件轰动社会的新闻,武士金泽武 弘被人杀害在丛林里。作为证人,樵夫、强盗多襄丸、死者的妻子真砂、借死者的魂 来做证的女巫都曾被招到纠察使署,但他们都怀着利己的目的,竭力维护自己,提供 了美化自己、使得事实真相各不相同的证词。 这一天,大雨倾盆,烟雾迷蒙,在平安京的正南门一罗生门下,行脚僧、樵夫、 杂工3人一起在这里躲雨,樵夫告诉杂工一件一直困扰他的怪事,就是在纠察使署所 见所闻的怪事。樵夫说,3天前他上山砍柴,在一片树丛里发现了一具男人的尸体, 他就近报了官,被传到了纠察使署,实际上,他奋盖了自己已因贪图小便宜而抽走了尸 体胸口上的短刀的行为。 准夫说,被认为是凶手的多赛丸是个有名的大盗,但他在事后很快就被抓到了 因为他恰巧喝了山沟里染了毒的泉水,所以抓来不费吹灰之力。在审问中,多襄丸对 自己的作案经过,是这样述说的:他在山路边息凉,一个武士牵着马,马上骑着一个 女人,经过路边。突然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女人帽子挂的薄纱,让他看到了女人的面 容,便起了邪念。他将武士骗离山路,突然袭击,绊倒武士,将其捆绑在树上:又跑 去骗那女人,说她丈夫突发急病,拉着她跑近武士身边。女人发现丈夫被绑后,拿匕

2 一、实验原理 认识活动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检察官、 法官,都必须通过自身感官感知、理性判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识。所以,证明活动同 时也是一个认识过程。 诉讼认识的特点是:第一,认识活动的主体是参与诉讼活动的人。第二,诉讼认 识的手段是证据。证据成为认识主体(主要是办案人员)与认识客体(案件事实)的 唯一纽带与桥梁。第三,诉讼认识过程被严格法定化。诉讼认识除要遵循一般认识所 遵守的逻辑规则、经验法则外,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第四,诉讼认识可能发现案件 事实真相。人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其极限。 认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世界的临摹,未必总能符合客观事实真相。换言之, 司法实践中必然会出现疑案。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疑案?现在法律推荐的做法是疑罪 从无,又称有疑惟利被告原则。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罗生门》是由日本大荣电影有限公司与美国雷电华影片公司于 1950 年联合出 品的悬疑影片。该影片由黑泽明执导,芥川龙之介,桥本忍联合编剧,三船敏郎、京 町子、森雅之、志村乔等领衔主演。该片是根据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筱 竹丛中》改编而成,影片以战乱、天灾、疾病连绵不断的日本平安朝代为背景,主要 讲述了一起由武士被杀而引起的一宗案件以及案件发生后人们之间互相指控对方是 凶手的种种事情以及经过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 12 世纪的日本,在平安京发生了一件轰动社会的新闻,武士金泽武 弘被人杀害在丛林里。作为证人,樵夫、强盗多襄丸、死者的妻子真砂、借死者的魂 来做证的女巫都曾被招到纠察使署,但他们都怀着利己的目的,竭力维护自己,提供 了美化自己、使得事实真相各不相同的证词。 这一天,大雨倾盆,烟雾迷蒙,在平安京的正南门--罗生门下,行脚僧、樵夫、 杂工 3 人一起在这里躲雨,樵夫告诉杂工一件一直困扰他的怪事,就是在纠察使署所 见所闻的怪事。樵夫说,3 天前他上山砍柴,在一片树丛里发现了一具男人的尸体, 他就近报了官,被传到了纠察使署,实际上,他掩盖了自己因贪图小便宜而抽走了尸 体胸口上的短刀的行为。 樵夫说,被认为是凶手的多襄丸是个有名的大盗,但他在事后很快就被抓到了。 因为他恰巧喝了山沟里染了毒的泉水,所以抓来不费吹灰之力。在审问中,多襄丸对 自己的作案经过,是这样述说的:他在山路边息凉,一个武士牵着马,马上骑着一个 女人,经过路边。突然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女人帽子挂的薄纱,让他看到了女人的面 容,便起了邪念。他将武士骗离山路,突然袭击,绊倒武士,将其捆绑在树上;又跑 去骗那女人,说她丈夫突发急病,拉着她跑近武士身边。女人发现丈夫被绑后,拿匕

首要杀强盗。但刺来刺去追来追去都无法杀死强盗。看到女人绝望地坐在地上,强盗 多襄丸趁机过去强吻女人。女人放弃抵抗, 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强盗既遂所欲,想要 离开,女子拉住他说:“等等。要么你死要么我丈夫死。你们中间必须有一个死。 我会跟那个活下来的人在一起。“强盗用长剑挑断捆绑武士的绳子,武士立即跳起 拔刀应战,经过20多个回合,强盗终于取胜,杀死了武士。等他再寻找真砂时,她 己经吓得逃之天天了。但是,他的心理需要表现在把当时的怯懦怕死说成勇敢威猛 为此他还不惜夸赞武士的勇敢威猛来陪衬自己:“能和我斗到20回合以上的,只有 他一人。”他当然不肯承认“决斗”中曾失手丢剑,所以刺死武士的只能是一直在手 的长剑。且强盗省略了其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的这一段。 行脚僧却补充说,当时在纠察使署里,真砂是这样说的:强盗凌辱了她之后就溜 之大吉,她跪伏在丈夫面前失声痛哭,丈夫却一言不发,她看到的既不是悲伤,也不 是愤怒,而是冰冷的目光,憎恶的表情。女人苦苦哀求,请丈夫原谅,那武士始终 动不动,一言不发,冷酷的眼光直诛女人之心。她从草间拾回反抗强盗时掉落的护身 匕首,割断绳子,递匕首要给丈夫,请他杀了自己,丈夫仍旧不言不动,眼光冰冷。 她绝望之下拿着匕首走向丈夫,匕尖对着丈夫。又说自己后来一定是昏过去了,醒来 后看到丈夫胸口插着那把短刀。后来她想自杀,但终于怎么也没有死得成。她的心理 需要是强调自己的行为另有原因,即丈夫那冷酷鄙视的眼光,以稍稍减轻一点自己并 没有的罪责。 行脚僧又向杂工和樵夫说出死了的武弘借女巫之口说出来的话:那强盗完事后 又花言巧语引诱女人随他去,做他的妻子,那女人意肯言从。强盗拉着女人要走,女 人停住,竟指着被绑的丈夫要求强盗:“请把他杀掉。”闻言连强盗都大惊失色,将 她推倒在地,一脚踩在她身上,反问武士如何处置这个女人:“你想让我这么处置她? 是杀了她。还是放了她。”因为这些话,武士从心底宽恕了强盗:女人逃走,强盗追 之不及,回来用长剑割断武士身上的绳索,转身走了。 妻子的“背叛”和“狠毒”,使武士痛不欲生。起身后因匕首反射日光,引起他 的注意。他拾起短刀,毅然自尽。且武士说到了“我死了,一个人的脚步轻轻地走来, 从我的胸口拔去匕首”,这遭到了樵夫的反对。武士说是自杀,其实想怪罪女人杀了 他,女人割断绳子,要他与强盗决斗,确是他的间接死因。同时,他不肯承认输给强 盗,说为自杀,也出于这种心理需要。至于死者的话是借女巫之口说出的,这是艺术 手法,可以认为是死者本人想说的话,不必横生枝节。 樵夫其实躲在树丛后面,目睹了案情的全过程,只因事后从案发现场偷走了那把 嵌螺钿、烦值些钱的匕首,心中有愧,所以开始不说,漏出的一句两句被那敏感的汉 子抓住,追问不休,才说出他的版本:强盗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还请求 女人跟他走,他原意金盆洗手,改恶从满,用带动来养活她。女人二话沿说,拾起比 首,跑近丈夫,割断绳索,又跑回原处倒在地上。强盗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要他们二 3

3 首要杀强盗。但刺来刺去追来追去都无法杀死强盗。看到女人绝望地坐在地上,强盗 多襄丸趁机过去强吻女人。女人放弃抵抗,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强盗既遂所欲,想要 离开,女子拉住他说:“等等。要么你死要么我丈夫死。你们中间必须有一个死。”” 我会跟那个活下来的人在一起。“强盗用长剑挑断捆绑武士的绳子,武士立即跳起, 拔刀应战,经过 20 多个回合,强盗终于取胜,杀死了武士。等他再寻找真砂时,她 已经吓得逃之夭夭了。但是,他的心理需要表现在把当时的怯懦怕死说成勇敢威猛, 为此他还不惜夸赞武士的勇敢威猛来陪衬自己:“能和我斗到 20 回合以上的,只有 他一人。”他当然不肯承认“决斗”中曾失手丢剑,所以刺死武士的只能是一直在手 的长剑。且强盗省略了其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的这一段。 行脚僧却补充说,当时在纠察使署里,真砂是这样说的:强盗凌辱了她之后就溜 之大吉,她跪伏在丈夫面前失声痛哭,丈夫却一言不发,她看到的既不是悲伤,也不 是愤怒,而是冰冷的目光,憎恶的表情。女人苦苦哀求,请丈夫原谅,那武士始终一 动不动,一言不发,冷酷的眼光直诛女人之心。她从草间拾回反抗强盗时掉落的护身 匕首,割断绳子,递匕首要给丈夫,请他杀了自己,丈夫仍旧不言不动,眼光冰冷。 她绝望之下拿着匕首走向丈夫,匕尖对着丈夫。又说自己后来一定是昏过去了,醒来 后看到丈夫胸口插着那把短刀。后来她想自杀,但终于怎么也没有死得成。她的心理 需要是强调自己的行为另有原因,即丈夫那冷酷鄙视的眼光,以稍稍减轻一点自己并 没有的罪责。 行脚僧又向杂工和樵夫说出死了的武弘借女巫之口说出来的话:那强盗完事后, 又花言巧语引诱女人随他去,做他的妻子,那女人意肯言从。强盗拉着女人要走,女 人停住,竟指着被绑的丈夫要求强盗:“请把他杀掉。”闻言连强盗都大惊失色,将 她推倒在地,一脚踩在她身上,反问武士如何处置这个女人:“你想让我这么处置她? 是杀了她。还是放了她。”因为这些话,武士从心底宽恕了强盗;女人逃走,强盗追 之不及,回来用长剑割断武士身上的绳索,转身走了。 妻子的“背叛”和“狠毒”,使武士痛不欲生。起身后因匕首反射日光,引起他 的注意。他拾起短刀,毅然自尽。且武士说到了“我死了,一个人的脚步轻轻地走来, 从我的胸口拔去匕首”,这遭到了樵夫的反对。武士说是自杀,其实想怪罪女人杀了 他,女人割断绳子,要他与强盗决斗,确是他的间接死因。同时,他不肯承认输给强 盗,说为自杀,也出于这种心理需要。至于死者的话是借女巫之口说出的,这是艺术 手法,可以认为是死者本人想说的话,不必横生枝节。 樵夫其实躲在树丛后面,目睹了案情的全过程,只因事后从案发现场偷走了那把 嵌螺钿、颇值些钱的匕首,心中有愧,所以开始不说,漏出的一句两句被那敏感的汉 子抓住,追问不休,才说出他的版本:强盗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还请求 女人跟他走,他愿意金盆洗手,改恶从善,用劳动来养活她。女人二话没说,拾起匕 首,跑近丈夫,割断绳索,又跑回原处倒在地上。强盗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要他们二

人用决斗来决定她的命运。但武士怯情怕死,不想战斗。武士说:“等等。我才不愿 意为这样的女人拼命呢。”还骂女人:“你己经和两个男人搞过了,干嘛不自杀算了。” “别哭了,哭也不会管用了。”强盗说:“别那样,不要吓她。女人天生就是软弱的。” 女人气极,破口大骂, “软弱的是你们。”对她丈夫说:“你要是我丈夫,干嘛不把 这个男人杀了?然后你就可以让我自杀,那样才是真正的男人。”对强盗说:“你也 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又编造谎言说希望多襄丸来解救她,挑唆二人决斗。两人不 得已才出手,且都本事平平,刀法不准,多襄丸把剑插进地里,武弘把刀欣进树里, 刀来不及拔出来,决斗成了毫无章法的扭打。强盗终于碰巧从地上拔出长剑,刺死了 武士,之后自己瑟瑟发抖。樵夫到底还是说了谎,因为扭打中强盗幸而到手的不是长 剑,而是短刀。他的偷,不是从草间顺手牵羊地拾取,而是从死人血淋淋的伤口拔取, 性质要严重得多。樵夫心理上不肯承认,自己竞会这么忍心,所以他对和尚说:“有 时候,我连自己的心思都摸不清。”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大声反对武士的话了。三个人 就这样争争吵吵,纷纷慨叹人心叵测,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正在这时,隐约 传来婴儿的哭声。他们循声找去,看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那个以“人人都在作恶, 我也不妨作恶”为人生哲理的汉子上去把婴儿的衣服剥了下来,樵夫骂他是恶鬼,杂 工申辩说,生了孩子又把他丢掉的人那才是恶鬼呢,又揭露了樵夫偷拿了武弘尸体上 的短刀的行为,说得樵夫哑口无言。杂工走了,樵夫则抱起婴儿,准备带回家养,他 对和尚说:“我已经有6个孩子,再添一个也不过一样的辛苦。”行脚僧感动地说: “多亏了你, 我可以继续相信人了。”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 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中可作为证据的材料 3.确定采纳证据的规则 4.确定案件事实 5.确定判决结果 实哈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8 实验目的与要求 (1)熟悉证据法中有关认识论的相关理论知识

4 人用决斗来决定她的命运。但武士怯懦怕死,不想战斗。武士说:“等等。我才不愿 意为这样的女人拼命呢。”还骂女人:“你已经和两个男人搞过了,干嘛不自杀算了。” “别哭了,哭也不会管用了。”强盗说:“别那样,不要吓她。女人天生就是软弱的。” 女人气极,破口大骂,“软弱的是你们。”对她丈夫说:“你要是我丈夫,干嘛不把 这个男人杀了?然后你就可以让我自杀,那样才是真正的男人。”对强盗说:“你也 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又编造谎言说希望多襄丸来解救她,挑唆二人决斗。两人不 得已才出手,且都本事平平,刀法不准,多襄丸把剑插进地里,武弘把刀砍进树里, 刀来不及拔出来,决斗成了毫无章法的扭打。强盗终于碰巧从地上拔出长剑,刺死了 武士,之后自己瑟瑟发抖。樵夫到底还是说了谎,因为扭打中强盗幸而到手的不是长 剑,而是短刀。他的偷,不是从草间顺手牵羊地拾取,而是从死人血淋淋的伤口拔取, 性质要严重得多。樵夫心理上不肯承认,自己竟会这么忍心,所以他对和尚说:“有 时候,我连自己的心思都摸不清。”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大声反对武士的话了。三个人 就这样争争吵吵,纷纷慨叹人心叵测,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正在这时,隐约 传来婴儿的哭声。他们循声找去,看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那个以“人人都在作恶, 我也不妨作恶”为人生哲理的汉子上去把婴儿的衣服剥了下来,樵夫骂他是恶鬼,杂 工申辩说,生了孩子又把他丢掉的人那才是恶鬼呢,又揭露了樵夫偷拿了武弘尸体上 的短刀的行为,说得樵夫哑口无言。杂工走了,樵夫则抱起婴儿,准备带回家养,他 对和尚说:“我已经有 6 个孩子,再添一个也不过一样的辛苦。”行脚僧感动地说: “多亏了你,我可以继续相信人了。”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 195 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 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中可作为证据的材料 3.确定采纳证据的规则 4.确定案件事实 5.确定判决结果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8 实验目的与要求: (1)熟悉证据法中有关认识论的相关理论知识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证据采纳规则: (3)掌握推导案件事实的方法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学习诉讼法认识论的意义是什么? 2.为什么司法实践中一定会有疑案? 3.遇到疑案法官该如何处理? 实验项目■ 实验名称:分析刺死辱母者案中的证据问题 实验内容: “、实验原理 刑事印证证明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利用不同证据内含信息的同一性来证明待证事 实,这里的同一性包括信息内容的同一与指向的同一。印证证明既适用于个别证据的 判断,也适用于证据的综合判断,还适用于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判断: 其作用机理一是真理(真实)融贯论,二是真理(真实)符合论,三是归纳逻辑与溯因推 理:其考量因素包括参与印证的证据的品质、数量、清晰度,是否存在客观性证据尤 其是隐蔽性证据,是否符合经验法则,是否合理嵌入整体的事实构造,以及是否存在 合理差异等。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于欢,男,1994年8月23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高中文化,冠县 工业园区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职工。住冠县建设南路13号2生活区1排2号。2016 年4月1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山东 省冠县看守所。 本案证据如下: (一)物证 冠县公安局民警在案发现场从被告人于欢手中扣押单刃尖刀一把,在冠县公安局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扣押于欢作案时所穿的带有腰带的浅蓝色牛仔裤一条、藏蓝色夹克 一件、黑色耐克运动鞋一双、蓝色横条纹短袖T恤一件、黑色袜子一双、酒红色内裤 一条。 (二)书证 1被告人于欢的户籍证明,证实于欢1994年8月23日出生等身份信息:被害人 杜志浩的户籍证明,证实其身份情况。 5

5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证据采纳规则; (3)掌握推导案件事实的方法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学习诉讼法认识论的意义是什么? 2.为什么司法实践中一定会有疑案? 3.遇到疑案法官该如何处理? 实验项目二 实验名称:分析刺死辱母者案中的证据问题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刑事印证证明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利用不同证据内含信息的同一性来证明待证事 实,这里的同一性包括信息内容的同一与指向的同一。印证证明既适用于个别证据的 判断,也适用于证据的综合判断,还适用于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判断; 其作用机理一是真理(真实)融贯论,二是真理(真实)符合论,三是归纳逻辑与溯因推 理;其考量因素包括参与印证的证据的品质、数量、清晰度,是否存在客观性证据尤 其是隐蔽性证据,是否符合经验法则,是否合理嵌入整体的事实构造,以及是否存在 合理差异等。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于欢,男,1994 年 8 月 23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高中文化,冠县 工业园区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职工。住冠县建设南路 13 号 2 生活区 1 排 2 号。2016 年 4 月 15 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29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山东 省冠县看守所。 本案证据如下: (一)物证 冠县公安局民警在案发现场从被告人于欢手中扣押单刃尖刀一把,在冠县公安局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扣押于欢作案时所穿的带有腰带的浅蓝色牛仔裤一条、藏蓝色夹克 一件、黑色耐克运动鞋一双、蓝色横条纹短袖 T 恤一件、黑色袜子一双、酒红色内裤 一条。 (二)书证 1.被告人于欢的户籍证明,证实于欢 1994 年 8 月 23 日出生等身份信息;被害人 杜志浩的户籍证明,证实其身份情况

2赵荣荣与苏银霞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据、收到条、转账委托书、转账凭证、二 手房买卖合同等证实二者之间的借款、还款事实。 3被害人杜志浩医院病历,证实其伤情及救治过程。 (三)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略) (四)鉴定意见 1.冠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于2016年4月28日出具的(冠)公(刑)鉴(尸) 字2016]001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死者杜志浩上腹部正中见一纵行2× 0.5cm哆开创口,创缘整齐,创角一锐一钝,创壁光滑,创腔内见脂肪组织,深大腹 腔,腹部正中创伤进入腹腔创道斜向右后上方经大网膜至肝右叶造成肝固有动脉2cm 裂伤口及肝右叶下侧面裂伤长4cm深8cm,创道长15cm.论证:根据杜志浩上腹部 的损伤形状、特征分析,该损伤符合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如单刃尖刀之类)在外力 作用下所形成。鉴定意见:杜志浩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2.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聊)公(刑)鉴(遗传)字(2016 135号法医物证鉴定书。鉴定意见:在送检的被告人于欢手中的带有暗红色斑迹的尖 刀刀柄上检出混合基因分型,包含被告人于欢的基因分型。 3.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柳)公(刑)鉴(毒)字2016]104 号毒物毒品检验鉴定报告,检验意见:在死者杜志浩心血中检出乙醉成分,含量为 148.0mg/100mL。 (五)视听资料 1.出警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案发当晚出警情况。 2从厂子门岗摄向办公楼的监控、从办公楼摄向大门口方向的监控、办公楼内的 监控显示:2016年4月14日16时许有多人陆续开车来到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至19 时许,有人开车拉来了啤酒、烧烤炉子等,之后聚在办公楼门口(吃饭),直至21 时50分许,在门口的人都进到办公楼内。22时13分一辆警车到达,民警下车后进 入办公楼:22时17分许部分人员送民警出来办公楼,有人回去。22时21分许,民 警快速返回办公楼,进入接待室后要钱一方受伤的、没受伤的陆续跑出接待室,乘三 辆车快速驶出公司。 3.力公楼内一楼西向东的监控显示民警及其他人员进入接待室的情况。 4.于欢指认现场录像,于欢指认作案现场位于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接待室东南角窗 户北侧,自称在接待室内靠东墙南边那个办公桌东头拿的刀子。 (六)证人证言 1.苏银霞证实,我们厂子因为倒贷款于2014年7月份从吴学占那里借了100万 元,口头约定是百分之十的月息,后来我们陆续的还给他152.5万元。2015年4月 14日下午四点钟左右,吴学占下边八九个人到我厂子继续逼我还钱,把房子过户。 晚上他们从办公楼门厅外边弄了个桌子吃饭喝酒。晚上九点多,他们吃饭后还是通我 6

6 2.赵荣荣与苏银霞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据、收到条、转账委托书、转账凭证、二 手房买卖合同等证实二者之间的借款、还款事实。 3.被害人杜志浩医院病历,证实其伤情及救治过程。 (三)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略) (四)鉴定意见 1.冠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冠)公(刑)鉴(尸) 字[2016]001 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死者杜志浩上腹部正中见一纵行 2× 0.5cm 哆开创口,创缘整齐,创角一锐一钝,创壁光滑,创腔内见脂肪组织,深大腹 腔,腹部正中创伤进入腹腔创道斜向右后上方经大网膜至肝右叶造成肝固有动脉 2cm 裂伤口及肝右叶下侧面裂伤长 4cm 深 8cm,创道长 15cm.论证:根据杜志浩上腹部 的损伤形状、特征分析,该损伤符合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如单刃尖刀之类)在外力 作用下所形成。鉴定意见:杜志浩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2.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聊)公(刑)鉴(遗传)字(2016) 135 号法医物证鉴定书。鉴定意见:在送检的被告人于欢手中的带有暗红色斑迹的尖 刀刀柄上检出混合基因分型,包含被告人于欢的基因分型。 3.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柳)公(刑)鉴(毒)字[2016]104 号毒物毒品检验鉴定报告,检验意见:在死者杜志浩心血中检出乙醉成分,含量为 148.0mg/100mL。 (五)视听资料 1.出警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案发当晚出警情况。 2.从厂子门岗摄向办公楼的监控、从办公楼摄向大门口方向的监控、办公楼内的 监控显示:2016 年 4 月 14 日 16 时许有多人陆续开车来到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至 19 时许,有人开车拉来了啤酒、烧烤炉子等,之后聚在办公楼门口(吃饭),直至 21 时 50 分许,在门口的人都进到办公楼内。22 时 13 分一辆警车到达,民警下车后进 入办公楼;22 时 17 分许部分人员送民警出来办公楼,有人回去。22 时 21 分许,民 警快速返回办公楼,进入接待室后要钱一方受伤的、没受伤的陆续跑出接待室,乘三 辆车快速驶出公司。 3.办公楼内一楼西向东的监控显示民警及其他人员进入接待室的情况。 4.于欢指认现场录像,于欢指认作案现场位于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接待室东南角窗 户北侧,自称在接待室内靠东墙南边那个办公桌东头拿的刀子。 (六)证人证言 1.苏银霞证实,我们厂子因为倒贷款于 2014 年 7 月份从吴学占那里借了 100 万 元,口头约定是百分之十的月息,后来我们陆续的还给他 152. 5 万元。2015 年 4 月 14 日下午四点钟左右,吴学占下边八九个人到我厂子继续逼我还钱,把房子过户。 晚上他们从办公楼门厅外边弄了个桌子吃饭喝酒。晚上九点多,他们吃饭后还是逼我

还钱。在办公楼一楼接待室,那个下巴有胡子的搜子(即被害人杜志浩)说一些难听 的话糟蹋我和我儿子于欢,还脱裤子、裤头露出下身对者我们几个,把我儿子的鞋子 脱下来让我闻,然后又把鞋子给扔了。到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派出所出警民警到了 接待室问我们谁报的誉,我说对方的人打我儿子了,民警到门厅外边问怎么回事。我 和我儿子当时想跟到门外边去,对方那些人不让我们出去,就开始在接待室里打我和 我儿子,对方四五个人让我儿子坐那个沙发上,我儿子不坐。他们就打我儿子,我儿 子就拿了一把水果刀把对方三四个人捅伤。110民警听见动静又回接待室,民警给我 儿子要刀子,于欢说:“他们出去了,我就把刀子给您。”对方的人都出去了,我儿 子于欢把刀子给民警了,然后民警就把我和我儿子带到派出所了。于欢捅人用的刀子 是接待室里的水果刀,当时在什么地方拿的我没看到,但那把刀子平时就在接待室桌 子上放若。我这边的工人刘付昌的眉毛上侧不知首被谁打的起来一个句。 2.于秀荣证实,2016年4月14日下午四点三十分钟左右,我从家到公司上班, 一进公司大门,看见在办公楼门厅附近有一伙人,得有十个八个的,现场乱哄哄的。 当时对方还有一个年轻的女的,在那里大喊大叫。我吃饭后我就在宿舍窗户不断向外 看。我看见苏老板。于欢、马金栋、张立平还有两个那边的年轻男子跟着,一块去伙 房吃饭,我看见苏老板他们在伙房里待了大约得有一个多小时,就义回了办公楼。我 在宿舍里待了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从宿舍里听到西边办公楼那里乱哄哄的,声音 很大,我和我对象就从宿舍楼下来,向办公楼那边跑。我对象就打了110。 3.刘付昌证实,昨天下午4点40分左右,接张立平电话,我骑摩托车回到公 司,看到有一伙人在公司办公楼前要账。晚上的8点多的时候,苏总和于欢来伙房里 面吃饭,有两个人跟着过去的。吃完饭以后,苏总、于欢等人回到了办公楼的接待室, 那伙要账的人有跟着过去的,也有坐在办公楼前面喝酒吃烧烤的。后来我走到办公楼 前面的时候,我透过窗户往里看了一眼,看见要账那伙人围的圈更小了。马金栋出来 后对我说:“快,报警吧,他们开始侮辱霞了。”我发现在苏总和于欢坐的沙发前面 有一个人面对他们两个,把裤子脱到臀部下面。我就拿者手机报警。派出所民警进了 办公楼里面一段时间后出来,正说着话,就听见办公室里有人咋呼,我跑到办公楼里 面,看见接待室里面那伙要账的人,围着于欢,有人拿着椅子朝于欢杵,于欢一直往 后往南退,退到一个桌子跟前,我发现于欢手里多了一个发亮的水果刀朝围着他的那 几个人挥舞。我就跑到接待室的门口,我一进屋,一个男的一拳打在我左眼上,派出 所的民警让苏银霞、于欢和我到派出所去了。 4.张立平证实,4点半左右多的时候,接苏银霞电话,我来到协公楼,有一个二 十多岁的女子和几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在楼前面站着。苏总和对方对骂,后来他们去了 楼办公室,那些要账的人就坐在一楼办公室外面的台阶上了。晚上,苏总、于欢等 人去伙房吃饭,要账的那边也派人轮流跟着。吃完饭后,他们都回到了办公楼一楼。 晚上八点半以后,又过来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小眼睛,下巴留者一绺短胡须,带胡 7

7 还钱。在办公楼一楼接待室,那个下巴有胡子的搜子(即被害人杜志浩)说一些难听 的话糟蹋我和我儿子于欢,还脱裤子、裤头露出下身对着我们几个,把我儿子的鞋子 脱下来让我闻,然后又把鞋子给扔了。到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派出所出警民警到了 接待室问我们谁报的誉,我说对方的人打我儿子了,民警到门厅外边问怎么回事。我 和我儿子当时想跟到门外边去,对方那些人不让我们出去,就开始在接待室里打我和 我儿子,对方四五个人让我儿子坐那个沙发上,我儿子不坐。他们就打我儿子,我儿 子就拿了一把水果刀把对方三四个人捅伤。110 民警听见动静又回接待室,民警给我 儿子要刀子,于欢说:“他们出去了,我就把刀子给您。”对方的人都出去了,我儿 子于欢把刀子给民警了,然后民警就把我和我儿子带到派出所了。于欢捅人用的刀子 是接待室里的水果刀,当时在什么地方拿的我没看到,但那把刀子平时就在接待室桌 子上放着。我这边的工人刘付昌的眉毛上侧不知道被谁打的起来一个包。 2.于秀荣证实,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四点三十分钟左右,我从家到公司上班, 一进公司大门,看见在办公楼门厅附近有一伙人,得有十个八个的,现场乱哄哄的。 当时对方还有一个年轻的女的,在那里大喊大叫。我吃饭后我就在宿舍窗户不断向外 看。我看见苏老板。于欢、马金栋、张立平还有两个那边的年轻男子跟着,一块去伙 房吃饭,我看见苏老板他们在伙房里待了大约得有一个多小时,就又回了办公楼。我 在宿舍里待了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从宿舍里听到西边办公楼那里乱哄哄的,声音 很大,我和我对象就从宿舍楼下来,向办公楼那边跑。我对象就打了 110。 3.刘付昌证实,昨天下午 4 点 40 分左右,接张立平电话,我骑摩托车回到公 司,看到有一伙人在公司办公楼前要账。晚上的 8 点多的时候,苏总和于欢来伙房里 面吃饭,有两个人跟着过去的。吃完饭以后,苏总、于欢等人回到了办公楼的接待室, 那伙要账的人有跟着过去的,也有坐在办公楼前面喝酒吃烧烤的。后来我走到办公楼 前面的时候,我透过窗户往里看了一眼,看见要账那伙人围的圈更小了。马金栋出来 后对我说:“快,报警吧,他们开始侮辱霞了。”我发现在苏总和于欢坐的沙发前面 有一个人面对他们两个,把裤子脱到臀部下面。我就拿着手机报警。派出所民警进了 办公楼里面一段时间后出来,正说着话,就听见办公室里有人咋呼,我跑到办公楼里 面,看见接待室里面那伙要账的人,围着于欢,有人拿着椅子朝于欢杵,于欢一直往 后往南退,退到一个桌子跟前,我发现于欢手里多了一个发亮的水果刀朝围着他的那 几个人挥舞。我就跑到接待室的门口,我一进屋,一个男的一拳打在我左眼上,派出 所的民警让苏银霞、于欢和我到派出所去了。 4. 张立平证实,4 点半左右多的时候,接苏银霞电话,我来到办公楼,有一个二 十多岁的女子和几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在楼前面站着。苏总和对方对骂,后来他们去了 一楼办公室,那些要账的人就坐在一楼办公室外面的台阶上了。晚上,苏总、于欢等 人去伙房吃饭,要账的那边也派人轮流跟着。吃完饭后,他们都回到了办公楼一楼。 晚上八点半以后,又过来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小眼睛,下巴留着一绺短胡须,带胡

须的男人就指着苏总就骂,脱裤子并漏出生殖器,还说了一些骂人糟踢人的话。出来 后,刘付昌说他己经报警了。 5.马金栋证实,我退休后来苏老板的厂子帮忙。2016年4月14日有人来源大 工贸讨债,在讨债过程中,辱骂、殴打源大工贸的老板苏银霞和她儿子于欢,后期他 们互相推搡起来。派出所民警来到后,我就和于秀荣跟派出所民警说情况,这时听见 办公室里有人喊“攮人了!攮人了!”当时受伤的两三个人,讨债公司的人就开车把 伤者拉到医院去了,最后,听说是死了一个。 6.李忠证实,昨天下午,我和郭延刚、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等十一人找老板 苏银霞要账。我们就是盯着苏银霞还钱,她儿子于欢一直在那里跟着她了。另外还有 一两个工人。晚上我们从办公楼大厅南边弄了桌子烧烤,喝酒。要账的时候我们没有 对苏银霞、于欢母子进行殴打,就让她们从屋子里待着了。他们往哪里去,我们就安 排人跟着。没打他们,但是骂他们两句,说话槽踢他们了。晚上十点多,开发区派出 所的民警去了说:“要账不能打架,不能打人,好好说。”派出所的民警出来门准备 走呢,这时于欢要往外冲,我们几个不让他走,让他坐回屋里去。我听见于欢大声喊 起来了:“你们谁也别过来!过来,我弄死恁!”我扭头一看,于欢手里拿着一把刀 子在接待室东南角那里站着大声昨呼着。郭证刚、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在旁边不 远的地方捂着身上往外走,已经流血了,地上也有血了。他们便去医院了 7.郭树林证实,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我跟着赵荣荣一块去的冠 县源大工贸厂子里。晚上十点多,派出所的警车就到厂子里了。进去接待室之后,我 往南一看,女老板的儿子手里拿着一个家伙朝郭彦刚捅了一下,郭彦刚一扭身攮到他 后背嘞。我再一看那个小伙子右手里拿着一把尖刀,这时候人乱哄哄的都往外走。派 出所的人又回来进了接待室。 8.张博证实,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多钟,接李忠电话我打车去了源大1 贸厂。郭树林等人陆陆续续地来了。下午六点多钟,有人拉回来烧烤炉、酒等物品, 我们就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外吃烧烤。这时候杜志浩开着车也来了,吃饭的时候我们安 排人看着那个女老板。晚上十点多吃完饭,杜志浩、郭彦树刚他们进去接待室了。杜志 浩言语侮辱那个女老板,还将老板儿子的鞋扔了。派出所的民警进接待室之后,女老 板和她儿子说我们这边的人揍他们了,杜志浩、郭彦刚就说没人动手打他们。派出所 民警说:“你们要账行,但是不能动手打人。”派出所的三个民警就出来接待室,这 边的人栏着他娘俩不让他们出去。朴志浩拉若女老板的儿子说:“你坐下,坐下不咋 着你。”后来我听见郭彦刚喊起来了:“哎哟!”我看郭彦刚一只手捂着后背,一只 手扶着桌子,那个女老板的儿子右手拿着一把刀。另证实,当时看见杜志浩脱裤子了, 也看见杜志浩室着鞋往苏银霞脸上捂的时候被苏银霞打飞了。 9.么传行证实,2016年4月14日,我到冠县源大工贸厂子里去了,晚上就从 大厅外边那里烤的烧烤。我们吃饭的时候杜三(即被害人杜志浩)开车到了。女老板

8 须的男人就指着苏总就骂,脱裤子并漏出生殖器,还说了一些骂人糟蹋人的话。出来 后,刘付昌说他已经报警了。 5. 马金栋证实,我退休后来苏老板的厂子帮忙。2016 年 4 月 14 日有人来源大 工贸讨债,在讨债过程中,辱骂、殴打源大工贸的老板苏银霞和她儿子于欢,后期他 们互相推搡起来。派出所民警来到后,我就和于秀荣跟派出所民警说情况,这时听见 办公室里有人喊“攮人了!攮人了!”当时受伤的两三个人,讨债公司的人就开车把 伤者拉到医院去了,最后,听说是死了一个。 6. 李忠证实,昨天下午,我和郭延刚、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等十一人找老板 苏银霞要账。我们就是盯着苏银霞还钱,她儿子于欢一直在那里跟着她了。另外还有 一两个工人。晚上我们从办公楼大厅南边弄了桌子烧烤,喝酒。要账的时候我们没有 对苏银霞、于欢母子进行殴打,就让她们从屋子里待着了。他们往哪里去,我们就安 排人跟着。没打他们,但是骂他们两句,说话糟蹋他们了。晚上十点多,开发区派出 所的民警去了说:“要账不能打架,不能打人,好好说。”派出所的民警出来门准备 走呢,这时于欢要往外冲,我们几个不让他走,让他坐回屋里去。我听见于欢大声喊 起来了:“你们谁也别过来!过来,我弄死恁!”我扭头一看,于欢手里拿着一把刀 子在接待室东南角那里站着大声咋呼着。郭延刚、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在旁边不 远的地方捂着身上往外走,已经流血了,地上也有血了。他们便去医院了。 7. 郭树林证实,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4 点半左右,我跟着赵荣荣一块去的冠 县源大工贸厂子里。晚上十点多,派出所的警车就到厂子里了。进去接待室之后,我 往南一看,女老板的儿子手里拿着一个家伙朝郭彦刚捅了一下,郭彦刚一扭身攮到他 后背嘞。我再一看那个小伙子右手里拿着一把尖刀,这时候人乱哄哄的都往外走。派 出所的人又回来进了接待室。 8. 张博证实,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4 点多钟,接李忠电话我打车去了源大工 贸厂。郭树林等人陆陆续续地来了。下午六点多钟,有人拉回来烧烤炉、酒等物品, 我们就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外吃烧烤。这时候杜志浩开着车也来了,吃饭的时候我们安 排人看着那个女老板。晚上十点多吃完饭,杜志浩、郭彦刚他们进去接待室了。杜志 浩言语侮辱那个女老板,还将老板儿子的鞋扔了。派出所的民警进接待室之后,女老 板和她儿子说我们这边的人揍他们了,杜志浩、郭彦刚就说没人动手打他们。派出所 民警说:“你们要账行,但是不能动手打人。”派出所的三个民警就出来接待室,这 边的人拦着他娘俩不让他们出去。杜志浩拉着女老板的儿子说:“你坐下,坐下不咋 着你。”后来我听见郭彦刚喊起来了:“哎哟!”我看郭彦刚一只手捂着后背,一只 手扶着桌子,那个女老板的儿子右手拿着一把刀。另证实,当时看见杜志浩脱裤子了, 也看见杜志浩拿着鞋往苏银霞脸上捂的时候被苏银霞打飞了。 9. 么传行证实,2016 年 4 月 14 日,我到冠县源大工贸厂子里去了,晚上就从 大厅外边那里烤的烧烤。我们吃饭的时候杜三(即被害人杜志浩)开车到了。女老板

去伙房吃饭时,我和另外一个人轮流看着她们,不让她们跑了。吃完饭又去了接待室。 杜三说了几句就开始骂上了,还站在茶几北边脱下来裤子,脱到大腿根儿前了。过了 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就来了,女老板和她儿子想跟着民警出去,我们这边的人怕他们 跑了,拦住他俩了。我们把女老板的儿子摁在了一个长沙发上。后来女老板的儿子不 知道从那里拿的刀子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恁。”杜三往前凑过去,我 看见那个小子拿着刀子朝杜三正面攮了一下,郭彦刚从西边朝那个小子跟前一凑,想 往西跑的时候,那个小子跳着往前伸了一下手,郭彦刚用手捂住后背了,随即就出血 了,程学贺和严建军应该都是朝那个小子跟前走的时候被捅伤的。 10.杜建岗证实,2016年4月14日晚上,我跟杜志浩一块去一个厂子里要账。 吃完饭杜志浩现金取得办公楼大厅往东第一个房间,见到厂子的女老板跟他儿子。杜 志浩跟着那个女老板吵吵起来,嘴上带脏字了。那天晚上,杜志浩就是在那个厂子里 边被人捅了。当时,我看到那个女老板的儿子在房间的东南角位置站着了,右手拿着 个刀子 11.张书森证实,那天下午接李忠电话,下午五六点钟我们到了源大工贸厂子。 杜志浩是在当天晚上8点左右到的,晚上10点左右,吃完饭了。我们几个去办公楼 大厅东边那个房间内了,是杜志浩先进去的。在那个房间内,主要是李忠、杜志浩他 们两个跟苏银霞谈话了,主要是让苏银霞还钱。后来派出所民警来了,离开办公楼时 欠账的男孩也要跟着出来,我们这边的人挡着不让出来。后来我再进屋刚好看见于欢 拿着刀,严建军捂着肚子并且肚子上有血,郭彦刚刚想跑被于欢用刀子捅了后背一刀 出来办公楼后,发现杜三和程学贺也被捅伤。要账的过程中,看见杜志浩把自己的裤 子和内裤脱到大腿根,把自己的阴茎露出来对着欠账的女的,把欠账男孩的鞋脱下来, 并在欠账母子面前晃了一会,对着欠账女子说的话很难听,还搧过欠账男孩一巴掌。 12.赵荣荣证实,苏银霞分两次借了我110万元,第一次是2014年7月28日 从我那里借了100万:第二次2015年11月1日从我那里借了10万元,借款的月利 率是百分之十。2016年4月14日,我到苏银霞的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要账去了。4月 13日我就碰见杜志浩了,我给他说了第二天下午去苏银霞厂子里找她要账,杜志浩 当时说他有事,等他忙完了就过去。 13.苗龙松证实,4月14日那天下午四五点钟我和郭彦刚一起去了那个子,后 来郭树林、赵荣荣、李忠、杜志浩也分别到了,当时我被安排看着苏银霞了。 14.出警民警朱秀明、徐宗印关于本案出警经过和有关情况的说明。 15.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协勤队员宋长冉、郭起志证实接警后与朱秀明一起出 警的情况,与朱秀明的出警经过证明的内容一致。 (七)被害人陈述 1.程学贺陈术,2016年4月14日下午大约四点钟左右,我跟着李忠,还有亚 建军、么传行、张锁(张树森),一起去的工业园源大工贸那个厂子要账。晚上我们 9

9 去伙房吃饭时,我和另外一个人轮流看着她们,不让她们跑了。吃完饭又去了接待室。 杜三说了几句就开始骂上了,还站在茶几北边脱下来裤子,脱到大腿根儿前了。过了 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就来了,女老板和她儿子想跟着民警出去,我们这边的人怕他们 跑了,拦住他俩了。我们把女老板的儿子摁在了一个长沙发上。后来女老板的儿子不 知道从那里拿的刀子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恁。”杜三往前凑过去,我 看见那个小子拿着刀子朝杜三正面攮了一下,郭彦刚从西边朝那个小子跟前一凑,想 往西跑的时候,那个小子跳着往前伸了一下手,郭彦刚用手捂住后背了,随即就出血 了,程学贺和严建军应该都是朝那个小子跟前走的时候被捅伤的。 10. 杜建岗证实,2016 年 4 月 14 日晚上,我跟杜志浩一块去一个厂子里要账。 吃完饭杜志浩现金取得办公楼大厅往东第一个房间,见到厂子的女老板跟他儿子。杜 志浩跟着那个女老板吵吵起来,嘴上带脏字了。那天晚上,杜志浩就是在那个厂子里 边被人捅了。当时,我看到那个女老板的儿子在房间的东南角位置站着了,右手拿着 个刀子。 11. 张书森证实,那天下午接李忠电话,下午五六点钟我们到了源大工贸厂子。 杜志浩是在当天晚上 8 点左右到的,晚上 10 点左右,吃完饭了。我们几个去办公楼 大厅东边那个房间内了,是杜志浩先进去的。在那个房间内,主要是李忠、杜志浩他 们两个跟苏银霞谈话了,主要是让苏银霞还钱。后来派出所民警来了,离开办公楼时, 欠账的男孩也要跟着出来,我们这边的人挡着不让出来。后来我再进屋刚好看见于欢 拿着刀,严建军捂着肚子并且肚子上有血,郭彦刚刚想跑被于欢用刀子捅了后背一刀, 出来办公楼后,发现杜三和程学贺也被捅伤。要账的过程中,看见杜志浩把自己的裤 子和内裤脱到大腿根,把自己的阴茎露出来对着欠账的女的,把欠账男孩的鞋脱下来, 并在欠账母子面前晃了一会,对着欠账女子说的话很难听,还搧过欠账男孩一巴掌。 12. 赵荣荣证实,苏银霞分两次借了我 110 万元,第一次是 2014 年 7 月 28 日 从我那里借了 100 万;第二次 2015 年 11 月 1 日从我那里借了 10 万元,借款的月利 率是百分之十。2016 年 4 月 14 日,我到苏银霞的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要账去了。4 月 13 日我就碰见杜志浩了,我给他说了第二天下午去苏银霞厂子里找她要账,杜志浩 当时说他有事,等他忙完了就过去。 13. 苗龙松证实,4 月 14 日那天下午四五点钟我和郭彦刚一起去了那个厂子,后 来郭树林、赵荣荣、李忠、杜志浩也分别到了,当时我被安排看着苏银霞了。 14. 出警民警朱秀明、徐宗印关于本案出警经过和有关情况的说明。 15. 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协勤队员宋长冉、郭起志证实接警后与朱秀明一起出 警的情况,与朱秀明的出警经过证明的内容一致。 (七)被害人陈述 1. 程学贺陈述,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大约四点钟左右,我跟着李忠,还有严 建军、么传行、张锁(张树森),一起去的工业园源大工贸那个厂子要账。晚上我们

从办公楼一楼大厅外边烤串喝酒,女老板和她儿子从伙房里吃的饭。么传行和另外 个矮个儿瘦子轮流守着他们了。后来杜志浩开车来了。晚上十点多,吃完饭我们就进 接待室,杜志浩向那个女老板要钱,并带几句骂人的话。后来派出所的警车到了,派 出所的民警说: “有事说事,别动手,不能打架。”派出所的民警就出去了。我返回 接待室之后,屋里乱哄哄的,有个人拿若一个黑东西朝我肚上攮了一下,我一看是那 个女老板他儿子攮的。我立刻捂住我的伤口了,郭彦刚当时也往外走,他一只手捂着 后背。我、杜志浩坐在杜志浩的黑色广本轿车去医院了。 2.严建军陈述,2016年4月14日下午四点钟左右,接李忠电话,我们一起开 车去的源大工贸那个厂子,晚饭在办公楼大厅外边支摊子烤的串,我们开始吃的时候, 杜志浩开车到了。他们吃完饭去接待室嘞,跟苏银霞谈。后来派出所的人到了,派出 所的民警劝了两句,就离开接待室往外走。我和杜志浩、郭彦刚等人没离开过接待室。 后来于欢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把刀子,他从南边过来捅了我肚子一下,后米郭彦刚后 背被于欢捅了一刀。 3.郭彦刚陈述,4月14日那天我们到了之后先说的苏银霞私刻公章的事。晚上 我们从办公楼大厅前边弄桌子烤的烧烤。苏银霞和她儿子还有另外两个厂子的人从 子伙房吃的饭。苗龙松和瘦高个儿倒替着从伙房外边守着了。后来杜志浩来了,吃完 饭,我自己开车出去了,回来后看到派出所的警车到了。派出所的民警说:“恁要则 归要账,不能打架”,然后派出所的民警出去接待室了。于欢和苏银霞也要跟着出去, 我们这边的人说“不能走,恁欠俺的钱不能走” 。我们让于欢坐沙发上,于欢不坐 他走到办公桌南边那里去了。我们几个人也跟着过去了。于欢当时面朝北,我和杜志 浩、严建军、“大贺”从他北边往南边走。然后我看见于欢拿出一把刀子捅了一人 刀。我一看他拿着刀子杀人呢,我扭身往北跑,玉环一下子抓住我后领子了,捅了我 后背一刀,于欢嘴里当时还说“弄死你” (八)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于欢供述,2016年4月14日下午3点左右的时候,有人来厂子里要账 我和我妈妈去哪里他们都跟着,还不停的骂我妈妈,晚上我们在餐厅里吃饭,他们就 在屋外边守着。到了晚上9点多,他们强行把我们带到公司一楼接待室,他们嚷嚷着 让我妈妈还钱,骂我妇妈,啥难听骂啥。后来,讲来个下四留若小胡子,长头发 穿白色半袖的人(即被害人杜志浩),这个人进来吓唬我妈妈跟我,然后脱掉裤子, 露着下体,马金栋等人就劝阻这个人,后来那个留小胡子的人继续让我妈妈还钱,并 且辱骂我妈妈和我,还把我的鞋脱下来,煽了我一巴掌。这时,派出所的民警到了, 派出所的人劝说别打架,之后就去外面了解情况了。其他人让我坐到沙发上,我不配 合,有一个人就扣住我的脖子把我往接待室带,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我 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过来还是继续打我,我就

10 从办公楼一楼大厅外边烤串喝酒,女老板和她儿子从伙房里吃的饭。么传行和另外一 个矮个儿瘦子轮流守着他们了。后来杜志浩开车来了。晚上十点多,吃完饭我们就进 接待室,杜志浩向那个女老板要钱,并带几句骂人的话。后来派出所的警车到了,派 出所的民警说:“有事说事,别动手,不能打架。”派出所的民警就出去了。我返回 接待室之后,屋里乱哄哄的,有个人拿着一个黑东西朝我肚上攮了一下,我一看是那 个女老板他儿子攮的。我立刻捂住我的伤口了,郭彦刚当时也往外走,他一只手捂着 后背。我、杜志浩坐在杜志浩的黑色广本轿车去医院了。 2. 严建军陈述,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四点钟左右,接李忠电话,我们一起开 车去的源大工贸那个厂子,晚饭在办公楼大厅外边支摊子烤的串,我们开始吃的时候, 杜志浩开车到了。他们吃完饭去接待室嘞,跟苏银霞谈。后来派出所的人到了,派出 所的民警劝了两句,就离开接待室往外走。我和杜志浩、郭彦刚等人没离开过接待室。 后来于欢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把刀子,他从南边过来捅了我肚子一下,后来郭彦刚后 背被于欢捅了一刀。 3. 郭彦刚陈述,4 月 14 日那天我们到了之后先说的苏银霞私刻公章的事。晚上 我们从办公楼大厅前边弄桌子烤的烧烤。苏银霞和她儿子还有另外两个厂子的人从厂 子伙房吃的饭。苗龙松和瘦高个儿倒替着从伙房外边守着了。后来杜志浩来了,吃完 饭,我自己开车出去了,回来后看到派出所的警车到了。派出所的民警说:“恁要账 归要账,不能打架”,然后派出所的民警出去接待室了。于欢和苏银霞也要跟着出去, 我们这边的人说“不能走,恁欠俺的钱不能走”。我们让于欢坐沙发上,于欢不坐。 他走到办公桌南边那里去了。我们几个人也跟着过去了。于欢当时面朝北,我和杜志 浩、严建军、“大贺”从他北边往南边走。然后我看见于欢拿出一把刀子捅了一人一 刀。我一看他拿着刀子杀人呢,我扭身往北跑,玉环一下子抓住我后领子了,捅了我 后背一刀,于欢嘴里当时还说“弄死你”。 (八)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于欢供述,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3 点左右的时候,有人来厂子里要账, 我和我妈妈去哪里他们都跟着,还不停的骂我妈妈,晚上我们在餐厅里吃饭,他们就 在屋外边守着。到了晚上 9 点多,他们强行把我们带到公司一楼接待室,他们嚷嚷着 让我妈妈还钱,骂我妈妈,啥难听骂啥。后来,进来一个下巴留着小胡子,长头发, 穿白色半袖的人(即被害人杜志浩),这个人进来吓唬我妈妈跟我,然后脱掉裤子, 露着下体,马金栋等人就劝阻这个人,后来那个留小胡子的人继续让我妈妈还钱,并 且辱骂我妈妈和我,还把我的鞋脱下来,搧了我一巴掌。这时,派出所的民警到了, 派出所的人劝说别打架,之后就去外面了解情况了。其他人让我坐到沙发上,我不配 合,有一个人就扣住我的脖子把我往接待室带,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我 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过来还是继续打我,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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