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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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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084004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英文名称:Subject of Civil Procedure Law 实哈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必修 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民法》、《商法》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通过实验,学生 不仅可深化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5-6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 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 的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凝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诉权与诉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1 《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084004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英文名称:Subject of Civil Procedure Law 实验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必修 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民法》、《商法》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通过实验,学生 不仅可深化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 5-6 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 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 的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诉权与诉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1.诉权 诉权是民事纠纷主体所享有的,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民事权 益的权利。享有诉权应当具备两大要件:一是主观要件,涉及诉权主体适格问题。大 陆法系诉权理论一般认为是当事人适格。英美法系则存在有关正当当事人的理论。 是诉的利益,即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的判决必要 性和实效性。享有诉权的情况下,若行使诉权,应该符合诉权行使的一般要件,即我 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第120条规定起诉的方式以及第124 条规定了起诉的否定性条件。 2.诉 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特定的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诉讼 上的请求)进行裁判的诉讼行为。诉具有启动诉讼程序,使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功能。 3.诉的类型 根据诉的性质和内容,诉权可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原告请求法 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的诉,可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肯 定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 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可分为实物给付之诉与行为给付之诉,现在给付之诉 与将来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宣告变更现在的 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可分为无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与有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 、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2014年3月15日上午8时26分,高新派出所接到马爱平报警,在深南大道科苑 立交北公交站有一名老太太陈金桃下公交车时摔倒,请求民警协助。当日18时,马 爱平再到高新派出所求助,希望公安机关处理他与老太间的纠纷。17日18时,派出 所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随后召集纠纷双方到派出所播放现场监控视频,双方均表示 对视频内容无异议。监控视频显示,老太陈金桃下公交车后走了几步,就在一脚踏上 公交站台的台阶时,身体不稳,歪倒在公交车与站台之间的道路上,随后,老太试图 站起来,但未成功。当时在路口执勤的一名协警表示,老太是车停稳后自己摔倒的 但是,面对关键监控视频和目击者的证词,老太连声说错,老太的家属也心存质疑, 并表示,该视频只是显示了车外的情况,车里面究竞发生了什么也要知道,因此,不 能排除马师傅的责任。马爱平透露,双方在派出所看完视频后,有老太的家属称要起 诉他。南山警方也表示,此事属普通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告知双 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8、119、120、124条。 三、实验步骤

2 1.诉权 诉权是民事纠纷主体所享有的,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民事权 益的权利。享有诉权应当具备两大要件:一是主观要件,涉及诉权主体适格问题。大 陆法系诉权理论一般认为是当事人适格。英美法系则存在有关正当当事人的理论。二 是诉的利益,即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的判决必要 性和实效性。享有诉权的情况下,若行使诉权,应该符合诉权行使的一般要件,即我 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第 120 条规定起诉的方式以及第 124 条规定了起诉的否定性条件。 2.诉 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特定的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诉讼 上的请求)进行裁判的诉讼行为。诉具有启动诉讼程序,使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功能。 3.诉的类型 根据诉的性质和内容,诉权可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原告请求法 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的诉,可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肯 定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 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可分为实物给付之诉与行为给付之诉,现在给付之诉 与将来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宣告变更现在的 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可分为无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与有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2014 年 3 月 15 日上午 8 时 26 分,高新派出所接到马爱平报警,在深南大道科苑 立交北公交站有一名老太太陈金桃下公交车时摔倒,请求民警协助。当日 18 时,马 爱平再到高新派出所求助,希望公安机关处理他与老太间的纠纷。17 日 18 时,派出 所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随后召集纠纷双方到派出所播放现场监控视频,双方均表示 对视频内容无异议。监控视频显示,老太陈金桃下公交车后走了几步,就在一脚踏上 公交站台的台阶时,身体不稳,歪倒在公交车与站台之间的道路上,随后,老太试图 站起来,但未成功。当时在路口执勤的一名协警表示,老太是车停稳后自己摔倒的。 但是,面对关键监控视频和目击者的证词,老太连声说错,老太的家属也心存质疑, 并表示,该视频只是显示了车外的情况,车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也要知道,因此,不 能排除马师傅的责任。马爱平透露,双方在派出所看完视频后,有老太的家属称要起 诉他。南山警方也表示,此事属普通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告知双 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 48、119、120、124 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民事纠纷的性质 3.确定双方当事人 4.根据案情分析享有诉权的条件 5,确定本案当事人提起的诉的类型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2 实验目的与要求: (1)熟悉民事诉讼法关于诉权和诉的相关理论知识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诉权的主体及其享有诉权的条件: (3)掌握不同类型的诉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立法为什么试予公民诉权? 2.享有诉权须具备哪些条件? 3.如何区分诉的种类? 实验项目 实验名称:当事人制度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简称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人及其相对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自己的名 义进行诉讼,这是确定当事人的一个基本标准: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是作为民 事诉讼当事人的起因: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在不同的诉讼 程序中,当事人的称谓有所不同。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第二审程序中称为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的称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 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的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 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从出生开 始享有,到死亡时终止。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其终止。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简称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 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自然人作为诉 讼当事人时,才可能发生无诉讼行为能力问题,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存在无诉讼行为能 3

3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民事纠纷的性质 3.确定双方当事人 4.根据案情分析享有诉权的条件 5.确定本案当事人提起的诉的类型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2 实验目的与要求: (1)熟悉民事诉讼法关于诉权和诉的相关理论知识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诉权的主体及其享有诉权的条件; (3)掌握不同类型的诉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立法为什么赋予公民诉权? 2.享有诉权须具备哪些条件? 3.如何区分诉的种类? 实验项目二 实验名称:当事人制度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简称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人及其相对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自己的名 义进行诉讼,这是确定当事人的一个基本标准;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是作为民 事诉讼当事人的起因;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在不同的诉讼 程序中,当事人的称谓有所不同。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第二审程序中称为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的称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 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的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 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从出生开 始享有,到死亡时终止。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其终止。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简称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 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自然人作为诉 讼当事人时,才可能发生无诉讼行为能力问题,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存在无诉讼行为能

力的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才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诉讼行为可以因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补正,也可以因本人取得诉讼行为能力后的追认而补正。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当事人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有:1、提起诉讼与抗辩、反诉:2、委托诉讼代理人: 3、申请回避:4、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5、申请先予执行;6、收集 (包括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提供证据:7、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8、查阅、 复制本案有关材料:9、请求裁判和选择调解:10、自行和解与撤回诉讼:11、提起 上诉:12、申请再审:13、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主要诉讼义务包括: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诉讼权 利:2、遵守诉讼秩序:3、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共同诉讼人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包括二人)的诉讼。原告一方是二 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 共同诉讼人有两种类型:一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 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诉讼当 事人。二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即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 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当事人。 (四)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指共同诉讼中,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的代表该方当事人进 行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可分为两类:一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起诉时人数 已确定的众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后,由诉讼代表人代表全体共同诉讼人 进行的诉讼。二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人数不确定的共同诉讼人通过推 选等方式产生代表人,由代表人以全体共同诉讼人的名义进行的诉讼。 (五)诉讼中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以提 起诉讼方式参加诉讼的人: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同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 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第三人有两类: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 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包括:1.对 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2.本诉讼正在进行:3.以提起诉 讼的方式参加。一旦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相当于原告的诉讼 地位,将本诉讼中的原、被告置于被告的地位

4 力的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才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诉讼行为可以因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补正,也可以因本人取得诉讼行为能力后的追认而补正。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当事人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有:1、提起诉讼与抗辩、反诉;2、委托诉讼代理人; 3、申请回避;4、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5、申请先予执行;6、收集 (包括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提供证据;7、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8、查阅、 复制本案有关材料;9、请求裁判和选择调解;10、自行和解与撤回诉讼;11、提起 上诉;12、申请再审;13、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主要诉讼义务包括: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诉讼权 利;2、遵守诉讼秩序;3、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共同诉讼人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包括二人)的诉讼。原告一方是二 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 共同诉讼人有两种类型:一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 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诉讼当 事人。二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即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 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当事人。 (四)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指共同诉讼中,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的代表该方当事人进 行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可分为两类:一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起诉时人数 已确定的众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后,由诉讼代表人代表全体共同诉讼人 进行的诉讼。二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人数不确定的共同诉讼人通过推 选等方式产生代表人,由代表人以全体共同诉讼人的名义进行的诉讼。 (五)诉讼中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以提 起诉讼方式参加诉讼的人;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同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 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第三人有两类: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 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包括: 1.对 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2.本诉讼正在进行;3.以提起诉 讼的方式参加。一旦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相当于原告的诉讼 地位,将本诉讼中的原、被告置于被告的地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 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包括:1.与案件处理结 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 知其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后,不具有与当事人完全相同的诉讼地 位。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刘某去世后留下遗产共计5万元,保管该笔遗产的大儿子刘甲以父亲是自己赡养 为由,主张未尽赡养义务的弟弟刘乙不能继承遗产,并拒绝分配遗产给刘乙。刘乙因 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甲平分遗产。在诉讼过程中,远嫁他乡的妹妹刘丙以其已经 赡养义务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刘甲表示同意,因其尽了赡养义务。刘某的朋友张 某以刘某亲笔书写的遗嘱为由,主张刘某的一半遗产归其所有。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8-5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0-82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件材料,并了解先关法律规定 2.确定本案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 4.根据案件事实,正确识别各当事人身份及其诉讼地位 5.针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熟悉其参与案件的过程及方式及其诉讼权利。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4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掌握当事人的特征、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 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 明确各种当事人身份的区别和界定。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如何判断当事人适格? 2.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有何区别? 3.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何区别? 实验项目三 实验名称:起诉状和答辩状的写作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一)起诉

5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 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包括:1.与案件处理结 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 知其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后,不具有与当事人完全相同的诉讼地 位。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刘某去世后留下遗产共计 5 万元,保管该笔遗产的大儿子刘甲以父亲是自己赡养 为由,主张未尽赡养义务的弟弟刘乙不能继承遗产,并拒绝分配遗产给刘乙。刘乙因 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甲平分遗产。在诉讼过程中,远嫁他乡的妹妹刘丙以其已经 赡养义务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刘甲表示同意,因其尽了赡养义务。刘某的朋友张 某以刘某亲笔书写的遗嘱为由,主张刘某的一半遗产归其所有。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 48-56 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 50-82 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件材料,并了解先关法律规定 2.确定本案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 4.根据案件事实,正确识别各当事人身份及其诉讼地位 5.针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熟悉其参与案件的过程及方式及其诉讼权利。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4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掌握当事人的特征、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 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明确各种当事人身份的区别和界定。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如何判断当事人适格? 2.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有何区别? 3.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何区别? 实验项目三 实验名称:起诉状和答辩状的写作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一)起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 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 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原告起诉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法院受 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5.起诉的方式。 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方式,二是口头方式。以书面起诉方式为原则,以 口头起诉方式为例外。只有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公民口头起诉。 (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 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在起诉状的尾部,应当写明受诉 法院的全称和起诉的日期,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写作民事起诉状,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要以身份证或营业 执照上登记的为准,不得使用简称或谐音字,否则将会对当事人的身份产生质疑。第 二,诉讼请求的表达应当明确而具体,不能笼统地说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等, 另外,诉讼请求应当合理、合法。最后,诉讼请求可以有多个,应当具有逻辑层次性。 第三,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主要说明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理由根 据。其中,事实部分主要是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不但要客观真实,而且要简明扼要、 重点明确,突出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导致法律关系发生或变更的重要事实。理由部分的 倒述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对被告违法的事实进行概括、归纳:(2)联 系上述事实,该行为违反了哪项法律规定:(3)援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 提起诉讼的依据。第四,语言要客观、平和、得体,忌用攻击性语言。 (三)民事答辩状的格式 民事答辩状的格式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确定。先写标题即诉讼文书的特定 名称,在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答辩的内容。 一般开头表述为“因 诉我 一案,答辩如下:”三是尾部,与起诉状大致相同,须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署名和日期,附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份数。 撰写答辩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答辩一定要具有针对性,可针对起诉状中与事实 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逐一驳斥,并善于抓住对方的弱点进行辩驳。 答辩请求则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同时,论证要充分,合法合情合理,并有恰当 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由学生自己准备案件材料,须为真实的典型民事纠纷。 (二)法律依据 6

6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 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 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原告起诉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 属于法院受 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5.起诉的方式。 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方式,二是口头方式。以书面起诉方式为原则,以 口头起诉方式为例外。只有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公民口头起诉。 (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 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 与理由;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在起诉状的尾部,应当写明受诉 法院的全称和起诉的日期,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写作民事起诉状,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要以身份证或营业 执照上登记的为准,不得使用简称或谐音字,否则将会对当事人的身份产生质疑。第 二,诉讼请求的表达应当明确而具体,不能笼统地说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等, 另外,诉讼请求应当合理、合法。最后,诉讼请求可以有多个,应当具有逻辑层次性。 第三,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主要说明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理由根 据。其中,事实部分主要是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不但要客观真实,而且要简明扼要、 重点明确,突出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导致法律关系发生或变更的重要事实。理由部分的 阐述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对被告违法的事实进行概括、归纳;(2)联 系上述事实,该行为违反了哪项法律规定;(3)援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 提起诉讼的依据。第四,语言要客观、平和、得体,忌用攻击性语言。 (三)民事答辩状的格式 民事答辩状的格式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确定。先写标题即诉讼文书的特定 名称,在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答辩的内容。一般开头表述为“因 诉我 一案,答辩如下:”三是尾部,与起诉状大致相同,须写明 “此致##人民法院”, 署名和日期,附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份数。 撰写答辩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答辩一定要具有针对性,可针对起诉状中与事实 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逐一驳斥,并善于抓住对方的弱点进行辩驳。 答辩请求则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同时,论证要充分,合法 合情合理,并有恰当 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由学生自己准备案件材料,须为真实的典型民事纠纷。 (二)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119-133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08-225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并整理相关案件材料和证据材料,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2.熟悉民事起诉状和答辩状的格式: 3.撰写民事起诉状: 4.根据民事起诉状,撰写民事答辩状。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3 实验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能熟悉第一审程序中的起诉与答辩环节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能够撰 写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并了解案件在起诉、受理和审前阶段的相关工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2.当事人在起斥和答辩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答辩对诉讼程序有哪些影响? 实验项目四 实验名称:第一审程序的庭审 实验内容: 、实验原理 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 适用的基本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既包括普通程序,又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相 对于简易程序而言的。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规定得最完整的程序。其他程序没 有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是指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 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普通程序是简易程序的基础,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 简化与补充。 (·)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准备,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依法进行的各项诉讼活动的总 称。其目的是保证庭审活动及时、顺利地进行,防止诉讼拖延。 审理前准备的内容包括: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 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3.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通知必须共同 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6.召集庭前会议:7.其他工作,例 如:对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案件,转入督促程序处理:根 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7

7 1.《民事诉讼法》第 119-133 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 208-225 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并整理相关案件材料和证据材料,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2.熟悉民事起诉状和答辩状的格式; 3.撰写民事起诉状; 4.根据民事起诉状,撰写民事答辩状。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3 实验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能熟悉第一审程序中的起诉与答辩环节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能够撰 写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并了解案件在起诉、受理和审前阶段的相关工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2.当事人在起诉和答辩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答辩对诉讼程序有哪些影响? 实验项目四 实验名称:第一审程序的庭审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 适用的基本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既包括普通程序,又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相 对于简易程序而言的。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规定得最完整的程序。其他程序没 有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是指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 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普通程序是简易程序的基础,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 简化与补充。 (一)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准备,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依法进行的各项诉讼活动的总 称。其目的是保证庭审活动及时、顺利地进行,防止诉讼拖延。 审理前准备的内容包括: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 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3.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通知必须共同 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6.召集庭前会议;7.其他工作,例 如:对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案件,转入督促程序处理;根 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二)开庭审理 又称法庭审理,简称庭审,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 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 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形式如下: 1.应当采用公开审理的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 以外,开庭审理一律采用公开的形式。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采用法庭审理的形式。 3.采用言词审理的形式,不能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的常态阶段和顺序是: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 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二、实验准备 (一)庭审的案件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所观摩的庭审:一是根据附近法院发布的庭审信 息确定旁听的案件:二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p://tingshen.court..gov.cn)和庭审 直播网选择一审民事庭审案件,观看庭审视频。 (二)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134-148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23-24】 条 三、实验步骤 1.确定所观看的庭审案件和时间、地点,了解该案件的基本信息: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若前往法院旁听须遵守该法院对旁听的相关规定: 3.理论联系实际,感受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在庭审实践的 落实情况 4.提交案例报告,记录庭审旁听心得。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6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性质与特点,理解审理前准备阶段的重要意 义和作用,熟悉第一审程序的庭审过程,正确认识与一审的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 判制度、回避制度的衔接与正确运用,掌握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原理与实践运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老: 1.第一审庭审如何实现诉讼公正? 8

8 (二)开庭审理 又称法庭审理,简称庭审,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 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 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形式如下: 1.应当采用公开审理的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 以外,开庭审理一律采用公开的形式。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采用法庭审理的形式。 3.采用言词审理的形式,不能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的常态阶段和顺序是: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 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二、实验准备 (一)庭审的案件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所观摩的庭审:一是根据附近法院发布的庭审信 息确定旁听的案件;二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和庭审 直播网选择一审民事庭审案件,观看庭审视频。 (二)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 134-148 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 223-241 条 三、实验步骤 1.确定所观看的庭审案件和时间、地点,了解该案件的基本信息;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若前往法院旁听须遵守该法院对旁听的相关规定; 3.理论联系实际,感受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在庭审实践的 落实情况 4. 提交案例报告,记录庭审旁听心得。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6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性质与特点,理解审理前准备阶段的重要意 义和作用,熟悉第一审程序的庭审过程,正确认识与一审的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 判制度、回避制度的衔接与正确运用,掌握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原理与实践运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第一审庭审如何实现诉讼公正?

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有何不同? 四、考核方式 考查,各项实验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的10%。 五、推荐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实验教材:《民事法律实务实验教程》,李兰、刘平,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年 参考书: 1.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五版),高等教有出版社,2016年: 2.齐树洁:《民事诉讼法》(第十版),写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 3.《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六、其他需说明的 大纲修订人:凌云 修订日期:2020年11月 大纲审定者:孙志伟 审定日期:2020年12月

9 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有何不同? 四、考核方式 考查,各项实验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的 10%。 五、推荐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实验教材:《民事法律实务实验教程》,李兰、刘平,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年 参考书: 1.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年; 2.齐树洁:《民事诉讼法》(第十版), 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 年; 3.《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年。 六、其他需说明的 大纲修订人: 旷凌云 修订日期:2020 年 11 月 大纲审定者: 孙志伟 审定日期:202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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