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二 重点、难点问题 三综合练习 黎
第 六 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 学习目标 二 重点、难点问题 三 综合练习

学习目标 1.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 2.重点掌握合同的效力。 3.重点掌握合同的解除。 4.重点掌握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5.重点掌握担保方式。 6.掌握缔约过失责任。 7.掌握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8.掌握合同的终止原因。 9.了解合同的分类。 10.了解合同变更和转让
学习目标 1.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 2.重点掌握合同的效力。 3.重点掌握合同的解除。 4.重点掌握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5.重点掌握担保方式。 6.掌握缔约过失责任。 7.掌握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8.掌握合同的终止原因。 9.了解合同的分类。 10.了解合同变更和转让

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除 民法上的合同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设立行政合同、劳 动合同等具有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这里所说的合同,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 的。 (3)合同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除 民法上的合同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设立行政合同、劳 动合同等具有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这里所说的合同,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 的。 (3)合同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订立的程序 形成兰费酚童美票:客育柔繁覆望:承诺的方式.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做出承诺,各方 要约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是餐餐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 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法律效力: 约人鼎墨氮的生效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 (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拘束力体现在两个方面: 要款着餐鞋的暨来香叠是套要约生效后、受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 是指要约生效以 (4)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拘束力,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发生拘束
2.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做出承诺,各方 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 是受要约人。 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 约人时生效。 (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拘束力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又称要约的形式拘束力,它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 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有利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又称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受 要约人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受要约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承诺。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 销,是指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 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4)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拘束力,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发生拘束

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诺并奢藤餐受馨合晶磨紧望的毫碧岩本秀当華美靴辣辖教饔玉。经承 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受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5)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效力: (1)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的生效时间,是指承诺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2)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3)承诺的迟到 如果承诺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就构成迟到承诺,或者叫逾期承 诺
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 诺并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受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5)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效力: (1)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的生效时间,是指承诺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2)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3)承诺的迟到 如果承诺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就构成迟到承诺,或者叫逾期承 诺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合同的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 义务的确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二般包括以下 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 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严密,当事人可以参照合 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但各类示范文本并不具有法律 拘束力,不能对当事人构成制约。 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相互一致的意思表示的外在 表现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 者其他形式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合同的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 义务的确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 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 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严密,当事人可以参照合 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但各类示范文本并不具有法律 拘束力,不能对当事人构成制约。 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相互一致的意思表示的外在 表现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 者其他形式

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重要影响 合同成立的时间往往与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因而合同 成立之时也就是当事人受合同拘束之时。 合同成立的时间,依合同为要式合同或不要式合同 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 一致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要式合同,以履行特定 合同形式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武订 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 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依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而有所区别 不要式合同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 合同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
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重要影响。 合同成立的时间往往与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因而合同 成立之时也就是当事人受合同拘束之时。 合同成立的时间,依合同为要式合同或不要式合同 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 一致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要式合同,以履行特定 合同形式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 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依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而有所区别。 不要式合同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 合同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

5.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不同。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协议,其 实; 不微鉴·4聚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 立时生效,在此情形刀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时间二致: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的,自 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己成就,其不正当地 健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 法律效 咨周部务笑的;若不芒部分的最另,而餐他都分仍然着效。 1 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则可能出现强者借助合同北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不同。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协议,其 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存在,注重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合同生效则是要解决已经成立 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意志的问题,强调的是意思表示的自主性、真实性及其内容的合法性。 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即可生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 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益;(4)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合同法律效力发生的时间。主要包括:(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 立时生效,在此情形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的,自 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其不正当地 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 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而不能发生 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当然无效,且自始无效,也不能通过当事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而有效。 合同部分无效的,若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往往由占据优势的一方提出,如不对其效力作出限制,则可能出现强者借助合同形式侵 害弱者权利的情形。因此《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前事分慧态整食男期的的廣美子发香韩磊,还盛喜馨春聚貉墨鹘贵窑折价补偿·有过错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 可抛销合 以 的合餐;倡饔署蚕实下列事以尖著 或着种表抄惑者燮,使对方茬递背置实造罳的情沉下行的合简,受贫害方置叔 民 (1)因重大误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方以欺诈、 才能擎毅葛窖高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当事人不具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需待有权人追认后 效力待定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6)表见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在客观上有正当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法律行为:
当事人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 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合同被撤销以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 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会发生撤销权 消灭的后果。撤销权人在知道撤销事由之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也可发生撤销权消 灭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需待有权人追认后 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6)表见代理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在客观上有正当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法律行为

6.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 事人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导致另 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之一,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 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 事人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导致另一 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之一,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 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