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元一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二》 主讲教师:朱明明
单元一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二) 主讲教师:朱明明

学习内容 原始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二 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三、 会计账簿的登记与保管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学习内容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二、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三、会计账簿的登记与保管 四、财务会计报告

学习目标 ©掌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求 ©掌握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要求 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签章、保 管、责任主体等要求
学习目标 ☺ 掌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求 ☺ 掌握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要求 ☺ 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签章、保 管、责任主体等要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 1.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须有验收证明;付款的,须有收 款证明 3.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 连同存根一 起保存,不得撕毁
1.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须有验收证明;付款的,须有收 款证明。 3.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 起保存,不得撕毁。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4.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 退货时: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职工公出借款凭据,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 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4.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 退货时: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职工公出借款凭据,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 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6.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 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由原出具单位盖 章。 但金额有错误,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6.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 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由原出具单位盖 章。 但金额有错误,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保管 1.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 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批准,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并办理 登记手续(提供和收取人员签名或盖章)
1.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 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批准,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并办理 登记手续(提供和收取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原始凭证的保管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四)原始凭证的遗失 外单位 原开出单位盖有 经办单位会计 取得的 公章的证明 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无法取得、 当事人写出详 和单位负责人 证明的 细情况 批准后,才能 代作原始凭证
外单位 取得的 (四)原始凭证的遗失 原开出单位盖有 公章的证明 无法取得 证明的 当事人写出详 细情况 经办单位会计 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和单位负责人 批准后,才能 代作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

二、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分类 通用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 (分录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收、付、转)
(一)记账凭证的分类 通用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 (分录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收、付、转) 二、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