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行政规范 行政规章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 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 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的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为规范性 2.对象的普遍性 3.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4.准立法性 5.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为规范性 2.对象的普遍性 3.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4.准立法性 5.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法规 行政立法 抽象行为 规章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 4 抽象行为 行政立法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 规章
二、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产生原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四)行政立法的主体 (五)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六)行政立法程序 (七)行政立法的监督
二、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产生原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四)行政立法的主体 (五)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六)行政立法程序 (七)行政立法的监督
(一)行政立法产生的原因 能力有限 经济原因 外在原因 内在原因 时间有限 立法模式不足 社会原因 紧急情况需要
经济原因 社会原因 能力有限 时间有限 立法模式不足 紧急情况需要 (一)行政立法产生的原因 外 在 原 因 内 在 原 因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的国 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 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立法的 2.行政立法 主体是特定的 是从属性立法 国家行政机关 3.行政立法 4.行政立法 具有很强的适 具有多样性和 应性和针对性 灵活性
(二)行政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立法的 主体是特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立法 是从属性立法 3.行政立法 具有很强的适 应性和针对性 4.行政立法 具有多样性和 灵活性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1、 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 职权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赋 予的立法职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活动
(三)行政立法的种类 1、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 职权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赋 予的立法职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活动
授权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 之外的法律、法规授权或权力机关的特别授 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 (1) 普通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在所制定的法律中,明确 授予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可对该法律制定施 行细则的权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授权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 之外的法律、法规授权或权力机关的特别授 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