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所得征税权分配规贝 经营所得 )营业利润的概念与来源地标准 1概念:P94,《OECD范本》2000版后把专 业性劳务所得纳入营业利润范围,联合国范 本2001版则没有。差异的原因及争议。 2来源地标准: 1)常设机构标准:后面讲 2)交易地点标准 a制造:商品加工制造地 b贸易:商品交付地(美)、合同缔结地 (英)、商品交付前的储存地、商品使用地 P95
第四节 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 一、经营所得 (一)营业利润的概念与来源地标准 1.概念:P94,《OECD范本》2000版后把专 业性劳务所得纳入营业利润范围,联合国范 本2001版则没有。差异的原因及争议。 2.来源地标准: 1)常设机构标准:后面讲 2)交易地点标准: a.制造:商品加工制造地 b.贸易:商品交付地(美)、合同缔结地 (英)、商品交付前的储存地、商品使用地 P95
(二)常设机构定义及特征 常设机构定义 般类型常设机构的确定规则 1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 (1)所谓营业场所不要求具有完整性; 2)场地、设施或设备是企业自有的还是租用的, 不影响成为营业场所; (3)构成营业场所的必须是适合于营业活动的任何 重要的有形物体,包括不动产、建筑、机器、计算 机、轮船、飞机和打钻机等,轻便的、可携带的机 器、设备、工具不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但是 对壬专利(软件),通过使用者的设施,可以产生 常设机构
(二)常设机构定义及特征 -常设机构定义 -一般类型常设机构的确定规则 1.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 (1)所谓营业场所不要求具有完整性; (2)场地、设施或设备是企业自有的还是租用的, 不影响成为营业场所; (3)构成营业场所的必须是适合于营业活动的任何 重要的有形物体,包括不动产、建筑、机器、计算 机、轮船、飞机和打钻机等,轻便的、可携带的机 器、设备、工具不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但是, 对于专利(软件),通过使用者的设施,可以产生 常设机构
2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固定的。 (1)位置标准:固定的活动中心场所和边界明 确的经营位置。 a定的活动中心场所,是在税收管辖权内的 定土地(或海地)上的固定的营业活动中心 场所或者建有基地,这时可不考虑营业活动的 持续时间 判例1:居住在德国的小贩每周要到德国三个不 同城镇的市场去销售货物,那里有他的摊位 判例2:一个在另一个城市清扫烟囱的工人 判例3:一位商人居住在一个城镇,向另一税收 管辖权下的城镇运送牛奶和其他奶制品,纳税 运生奶和奶酪,收工后将没卖掉的商品 带回牛奶房
2.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固定的。 (1)位置标准:固定的活动中心场所和边界明 确的经营位置。 a.固定的活动中心场所,是在税收管辖权内的 一定土地(或海地)上的固定的营业活动中心 场所或者建有基地,这时可不考虑营业活动的 持续时间。 判例1:居住在德国的小贩每周要到德国三个不 同城镇的市场去销售货物,那里有他的摊位。 判例2:一个在另一个城市清扫烟囱的工人。 判例3:一位商人居住在一个城镇,向另一税收 管辖权下的城镇运送牛奶和其他奶制品,纳税 人早上运牛奶和奶酪,收工后将没卖掉的商品 带回牛奶房
b边界明确的经营位置 空间定界法”认为,即使没有座落于特 定地点的经营中心,只要在一定的空间 范围内存在经营场所就符合常设机构的 位置要求。 判例1:在他国海面上进行捕捞的渔船 判例2:离岸石油钻探和开采
b.边界明确的经营位置 “空间定界法”认为,即使没有座落于特 定地点的经营中心,只要在一定的空间 范围内存在经营场所就符合常设机构的 位置要求。 判例1:在他国海面上进行捕捞的渔船。 判例2:离岸石油钻探和开采
2)持久性标准:从可行性出发,将临时性营业场所排 除在常设机构之外。 a如果一个营业场所的设立是以长期使用为目的,即使 由于企业活动的特殊性质或其他原因而提前清算,使 其实际存在的时间很短,仍应视为常设机构;如果 个营业场所的设立仅是为了短期的目的,事实上也是 如此,就不构成常设机构,但如果存在超过了临时性 质的期限,则视为常设机构。 b时间的界限往往以明确经营界域为前提,即以营业活 动的具体开展地点为空间条件,而不能以整个国家的 领土为地理空间来确定。 判例:德国演出团体在美国进行的巡回演出
(2)持久性标准:从可行性出发,将临时性营业场所排 除在常设机构之外。 a.如果一个营业场所的设立是以长期使用为目的,即使 由于企业活动的特殊性质或其他原因而提前清算,使 其实际存在的时间很短,仍应视为常设机构;如果一 个营业场所的设立仅是为了短期的目的,事实上也是 如此,就不构成常设机构,但如果存在超过了临时性 质的期限,则视为常设机构。 b.时间的界限往往以明确经营界域为前提,即以营业活 动的具体开展地点为空间条件,而不能以整个国家的 领土为地理空间来确定。 判例:德国演出团体在美国进行的巡回演出
C具体时间界限的规定 发达国家主张对可移动产业成为常设机构 不仅要有时间限制,而这种时间界限应 当尽量地长;发展中国家主张不应当对 可移动产业成为常设机构设立时间条件, 或时间限制尽可能短
C.具体时间界限的规定: 发达国家主张对可移动产业成为常设机构 不仅要有时间限制,而这种时间界限应 当尽量地长;发展中国家主张不应当对 可移动产业成为常设机构设立时间条件, 或时间限制尽可能短
OEcD范本:对建筑工地或建筑、安装工程以连 续进行12个月以上的为设有常设机构,如果活 动达不到12个月,即使设有办事处、车间等设 施,也不构成常设机构。(美国还规定钻探平 台或船舶也要持续12个月以上才能认定其存在 常设机构) 联合国范本:可移动产业的营业活动只要存在6 个月以上即构成常设机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经双方谈判,还可将此时间限制缩短为3个月
OECD范本:对建筑工地或建筑、安装工程以连 续进行12个月以上的为设有常设机构,如果活 动达不到12个月,即使设有办事处、车间等设 施,也不构成常设机构。(美国还规定钻探平 台或船舶也要持续12个月以上才能认定其存在 常设机构) 联合国范本:可移动产业的营业活动只要存在6 个月以上即构成常设机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经双方谈判,还可将此时间限制缩短为3个月
3关于营业活动的认定: (1)区分非营业性服务和营业活动 两个协定范本共同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准备性辅助性场所, 将他 除在常设机构范闺外。这些场所是: a专为储存、陈列本企业货物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场所; b专为储存、陈列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商品的库存 c专为通过另外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商品 的库存 d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商品和搜集情报而设有的固定营 业场所 e专为本企业从事任何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的目的 而设有的固定营业场所。 OECD范本中胜数a、b中还包括“交付货物”的场所
3.关于营业活动的认定: (1)区分非营业性服务和营业活动 两个协定范本共同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准备性辅助性场所, 将他们排除在常设机构范围外。这些场所是: a.专为储存、陈列本企业货物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场所; b.专为储存、陈列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商品的库存; c.专为通过另外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商品 的库存; d.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商品和搜集情报而设有的固定营 业场所; e.专为本企业从事任何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的目的 而设有的固定营业场所。 OECD范本中胜数a、b中还包括“交付货物”的场所
具体判定标准: a业务性质与企业的整体业务实质相同者为常设 机构; b.生产和销售行为延伸者为常设机构; c.服务对象包括本企业以外顾客者为常设机构; d.职责为管理监督者为常设机构; e超过单纯提供非营业性服务而承担销售商品业 务和从事生产活动者为常设机构
具体判定标准: a. 业务性质与企业的整体业务实质相同者为常设 机构; b. 生产和销售行为延伸者为常设机构; c. 服务对象包括本企业以外顾客者为常设机构; d. 职责为管理监督者为常设机构; e.超过单纯提供非营业性服务而承担销售商品业 务和从事生产活动者为常设机构
(2)区分营业活动和一般的租赁活动和销售活动。 a如果出租和出售方仅承担通常的售后服务,并不参 与所出售或出租的货物或资产的经营和使用,则属于 般的租赁和销售活动; b如果出租和出售者,派出雇员为所租赁和销售的设 备,进行安装、调试、保养、维护和提供其他有关的 服务,提供服务任何活动均是在承租人和购买者的指 挥、负责和控制下进行,也不认为设有常设机构; C如果雇员有权参与所出售和出租的设备或资产的使 用或经营决策,则视为营业活动,如果该活动具有 定的永久性,认为设有常设机构
(2)区分营业活动和一般的租赁活动和销售活动。 a.如果出租和出售方仅承担通常的售后服务,并不参 与所出售或出租的货物或资产的经营和使用,则属于 一般的租赁和销售活动; b.如果出租和出售者,派出雇员为所租赁和销售的设 备,进行安装、调试、保养、维护和提供其他有关的 服务,提供服务任何活动均是在承租人和购买者的指 挥、负责和控制下进行,也不认为设有常设机构; C.如果雇员有权参与所出售和出租的设备或资产的使 用或经营决策,则视为营业活动,如果该活动具有一 定的永久性,认为设有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