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第13章 ◆引言;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 法律与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和法律的功能; ◆人们为什么遵守社会规范? 张维迎教授 ◆为什么需要法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法律的局限 张维迫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例子:禁止随地吐痰与禁放烟花爆竹 违法的时间路径 ◆1985年《北京市人民政◆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 府关于禁止随地吐痰的人大《关于禁止燃放烟 见定》:公共场所一律 花爆 禁止随地吐痰,违者罚 50元。由市容监督员和 ):民事和 卫生监督员执法 刑事责任 ◆结果:得到普遍遵守;◆其他城市相继模仿 违轨者以“外地人”为 台有效果显 随地吐痰 著,但逐年回头:违者 都市本地人 间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张惟途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情况 解禁运动:从全面禁止到分时分地禁止 ◆2003年春节,上海市筛选出250种安全型 受伤人数[噪音分贝火灾 烟花爆竹投放市场;数码防伪标志和销 售许可 ◆石家庄市:2003年1月17至21日,市民可 在二环内外的330个销售点购买到烟花爆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 第13章 法律与社会规范 张维迎 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 将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引言;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 社会规范和法律的功能; 人们为什么遵守社会规范? 为什么需要法律? 法律的局限;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3 例子:禁止随地吐痰与禁放烟花爆竹 1985年《北京市人民政 府关于禁止随地吐痰的 规定》:公共场所一律 禁止随地吐痰,违者罚 款5角;1999年起,罚款 50元。由市容监督员和 卫生监督员执法。 结果:得到普遍遵守; 违轨者以“外地人”为 主。 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 人大《关于禁止燃放烟 花爆竹的规定》:城区 一律禁止放炮;由公安 机关执行;违者罚款 100-500(个人),500- 2000(单位);民事和 刑事责任。 其他城市相继模仿。 结果:一开始有效果显 著,但逐年回头;违者 都市本地人。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4 违法的时间路径 时间 违法人数比例 随地吐痰 烟花爆竹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5 年份 受伤人数 噪音分贝 火灾 1990 109 74 1991 164 82 1992 332 84 1993 544 94.5 238 1994 78 48.5 60 1995 1996 1998 198 57.4 236 1999 215 65.2 278 2000 254 55.9 39 2001 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情况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6 解禁运动:从全面禁止到分时分地禁止 2003年春节,上海市筛选出250种安全型 烟花爆竹投放市场;数码防伪标志和销 售许可; 石家庄市:2003年1月17至21日,市民可 在二环内外的330个销售点购买到烟花爆 竹
上海市200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划定 上海市200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划定 (续) 条例》的规定 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02年春节 燃放烟花嶧竹的场所、路段和区域外,可以燃放烟花爆 下列场所及其周边距离50米范围内,禁止燃故烟花爆竹: 本市的烟花的合将关乙其 站、码头、机场等重要场所 严禁设摊、流动销售烟花焊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市民在本《通告》允许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必须保证安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等场所 玲枪祷热會:忝哥行共含案金统投批燃 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下列路段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由掘花零挎磅为解安某转装情子 均为空取西藏渐北出 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以上 南门黑 和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及有关行政管 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区理操高高盒备提 张维追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法律的执行依赖于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1) ◆“禁止随地吐痰”的法律与“不要随地吐痰” ◆功能相同:建立社会秩序和游戏规则: 的社会规范是一致的(人们鄙视随地吐 ◆执行机制: 痰的人),因而是互补的,法律有助于 规范的执行; 法律由作为第三方的政府强制执行 ◆‘禁放鞭炮”的法律与“过年应该放鞭炮”的 社会规范通过个人行为的社会认可 社会规范不一致(人们不仅不鄙视而且 唾弃、驱逐、信誉等 喜欢别人放鞭炮),因而法律得不到执 ◆习惯、规范、法律:doit, should do it. 仃 must do it; ◆并不意味着法律手段更严厉、更有效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张惟途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2) 为协调预期的社会规范或法律 ◆产生与历史 以交通为例 靠左行 靠右行 -社会规范从下而上自发形成并演进 法律由集权化的机构从上而下实施 -社会规范早于法律,许多法律是对原 有规范的认可;如合同法是对商人交 易行为规范的法律化 替代性、互补性和兼容性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7 上海市200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划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条例》的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0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的有关事项已经出台: 一、下列场所及其周边距离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驻地;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 -车站、码头、机场等重要场所; -重要军事设施;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等场所; -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二、下列路段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南京路、淮海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以上 均为全线)和西藏路(淮海路至北京路段); -豫园商城地区、静安寺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人民广场地区以及浦东 新区小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东至浦东南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和北面接黄浦 江)、外高桥保税区。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8 上海市200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划定 (续) 三、2002年2月11日至2月16日的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0时30分,除本《通 告》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路段和区域外,可以燃放烟花爆 竹。在上述规定时间外,内环线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供应本市的烟花爆竹,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统一 采购、运输、批发,并由市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商店销售。严禁其 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生产、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严禁设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市民在本《通告》允许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必须保证安 全,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并应当及时 清除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禁止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投掷点燃的烟 花爆竹。 六、市民应当严格遵守《条例》,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 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有功者,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重奖。 七、对违反《条例》和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及有关行政管理 部门依照《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9 法律的执行依赖于社会规范 “禁止随地吐痰”的法律与“不要随地吐痰” 的社会规范是一致的(人们鄙视随地吐 痰的人) ,因而是互补的,法律有助于 规范的执行; “禁放鞭炮”的法律与“过年应该放鞭炮”的 社会规范不一致(人们不仅不鄙视而且 喜欢别人放鞭炮),因而法律得不到执 行;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0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1) 功能相同:建立社会秩序和游戏规则; 执行机制: – 法律由作为第三方的政府强制执行; – 社会规范通过个人行为的社会认可、 唾弃、驱逐、信誉等; 习惯、规范、法律:do it, should do it, must do it; 并不意味着法律手段更严厉、更有效;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1 社会规范与法律的同异(2) 产生与历史: – 社会规范从下而上自发形成并演进; – 法律由集权化的机构从上而下实施; – 社会规范早于法律,许多法律是对原 有规范的认可;如合同法是对商人交 易行为规范的法律化; 替代性、互补性和兼容性。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2 作为协调预期的社会规范或法律 靠左行 靠右行 靠左行靠右行 以交通为例 1,1 -1,-1 -1,-1 1,1
为协调预期的社会规范或法律(续) 为激励机制的社会规范或法律 以进门为例 囚徒困境与合作 后走 不合作 ax,-1 0,0 张维追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作为传递个人信号的社会规范 人们为什么遵守社会规范? ◆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如何让别人知 RICHARD POSNER (1997) 道或认为自己是一个值得信任、愿意合 ◆有些规范是自我执行的( self-enforcing) 作的人? ◆有些规范是通过“情绪化”的行为执行的;如决 ◆任何有成本的、可观察的行为都可以成 斗,报复行为 为传递合作(低贴现率)的信号(Eric ◆有些规范是由社会认可( approva)、讥讽 Posner, 2000) ridicule)、驱逐( ostracism)、信誉( reputation) ◆人们遵守规范是为了显示自己是合作型 等执行的; 的:以送礼为例:以打领带为例。 ◆有些规范被内在化为个人道德,人们出于犯罪 感(gut)和羞耻感( (shame)而自觉遵守它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怅惟建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人们为什么违反规范? 为什么需要法律? ◆ ERIC POSNER(2000): ◆一次性博弈中的激励与协调; ◆对内在的短期利益的重视超过对声誉的 ◆形成、加强和改变社会规范: 重视 解决 counterfactual probler ◆其他人没有办法驱逐( OSTRACIZE) ◆承诺作用 他;如 high-status 信息收集 ◆因为他们属于由不同的规范治理的人 群,或者规范变化太快 ◆为了表达对特定组群的忠诚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3 作为协调预期的社会规范或法律(续) 先走 后走 先走后走 以进门为例 -1,-1 2,1 1,2 -1,-1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4 作为激励机制的社会规范或法律 合作 不合作 合作不合作 囚徒困境与合作 3,3 -1,4-by 4-ax,-1 0,0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5 作为传递个人信号的社会规范 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如何让别人知 道或认为自己是一个值得信任、愿意合 作的人? 任何有成本的、可观察的行为都可以成 为传递合作(低贴现率)的信号(Eric Posner, 2000); 人们遵守规范是为了显示自己是合作型 的;以送礼为例;以打领带为例。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6 人们为什么遵守社会规范? RICHARD POSNER(1997) 有些规范是自我执行的(self-enforcing); 有些规范是通过“情绪化”的行为执行的;如决 斗,报复行为; 有些规范是由社会认可(approval)、讥讽 (ridicule)、驱逐(ostracism)、信誉(reputation) 等执行的; 有些规范被内在化为个人道德,人们出于犯罪 感(guilt)和羞耻感(shame)而自觉遵守它。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7 人们为什么违反规范? ERIC POSNER(2000): 对内在的短期利益的重视超过对声誉的 重视; 其他人没有办法驱逐(OSTRACIZE) 他;如high-status; 因为他们属于由不同的规范治理的人 群,或者规范变化太快; 为了表达对特定组群的忠诚。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8 为什么需要法律? 一次性博弈中的激励与协调; 形成、加强和改变社会规范; 解决counterfactual problem; 承诺作用; 信息收集;
次性博弈中的激励与协调 形成、加强和改变社会规范 ◆囚徒困境 ◆规范的传递速度没有法律传递的快; ◆协调博弈 ◆法律可以帮助更快地形成一致预期,达 ◆交易关系越是一次性的,法律越重要; 成人们的共识 ◆法律的表述功能( expressive function of law); distinction between prices and sanctions can affect behaviour;如公共场合 不抽烟,不随地吐痰 ◆法律的执行作用:提高违反规范的成 张维追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改变“坏”的规范 解决 counterfactual problem ◆渴望受人尊重( esteem)可能导致一些坏的 ◆均衡路径下,没有人会背叛;但如果有 社会规范,如过分浪费性的消费(如婚 人背叛,如何识别是偶然的疏忽还是刻 礼);决斗( dueling) 意的背叛?法律是可以制定一个是否应 有些规范可能随时间而由“好”变“坏”; 该对背叛行为实施惩罚的规则,什么样 ◆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冲突 的违约行为是可以原谅的,什么样的行 为是不可以原谅的;(不知者不为 过?) ◆法律的惩罚也可以防止个别人的背叛行 为导致整个社会合作的中断。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怅惟建版权所有不得复 承诺作用 信息收集 ◆ Eric Posner认为,人们愿意签定一个在法律上可执行的 合同,可能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法官会作出公正的判 ◆个人行为的信息对声誉机制能否发挥作 央,而是因为法律事后的惩罚可以作为一个愿意信守 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足够的信 合同的承诸 commitment):因此,签定合同可以理解为 息,声誉机制就不可能存在 向对方传递合作的信号。为此,法院和立法对合同提 出了一些形式上的要求,如合同当事人要亲笔签名 ◆中世纪的 Law merchant; Milgrom, North 如果一个人不愿意遵守这些形式,就表明他想避免法 and Weingast(1990) 律的制裁,因而是不值得信赖的。 Eric posner, Theory of Contract Law under Conditions of Radical ◆法院可以把信息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 Judicial Error" Chicago John M. 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No 88(August 1999).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9 一次性博弈中的激励与协调 囚徒困境; 协调博弈; 交易关系越是一次性的,法律越重要;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0 形成、加强和改变社会规范 规范的传递速度没有法律传递的快; 法律可以帮助更快地形成一致预期,达 成人们的共识; 法律的表述功能(expressive function of law); distinction between prices and sanctions can affect behaviour;如公共场合 不抽烟,不随地吐痰; 法律的执行作用:提高违反规范的成 本;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1 改变“坏”的规范 渴望受人尊重(esteem)可能导致一些坏的 社会规范,如过分浪费性的消费(如婚 礼);决斗(dueling) 有些规范可能随时间而由“好”变“坏”; 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冲突;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2 解决counterfactual problem 均衡路径下,没有人会背叛;但如果有 人背叛,如何识别是偶然的疏忽还是刻 意的背叛?法律是可以制定一个是否应 该对背叛行为实施惩罚的规则,什么样 的违约行为是可以原谅的,什么样的行 为是不可以原谅的;(不知者不为 过?) 法律的惩罚也可以防止个别人的背叛行 为导致整个社会合作的中断。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3 承诺作用 Eric Posner认为,人们愿意签定一个在法律上可执行的 合同,可能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法官会作出公正的判 决,而是因为法律事后的惩罚可以作为一个愿意信守 合同的承诺(commitment);因此,签定合同可以理解为 向对方传递合作的信号。为此,法院和立法对合同提 出了一些形式上的要求,如合同当事人要亲笔签名。 如果一个人不愿意遵守这些形式,就表明他想避免法 律的制裁,因而是不值得信赖的。Eric Posner, “A Theory of Contract Law under Conditions of Radical Judicial Error”, Chicago John M. Olin Law &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No.88 (August 1999).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4 信息收集 个人行为的信息对声誉机制能否发挥作 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足够的信 息,声誉机制就不可能存在; 中世纪的Law Merchant; Milgrom, North and Weingast (1990). 法院可以把信息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
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社会条件 法律与社会规范:互补与替代 ◆社会规模:社团规模越小,规范越有效: ◆替代性:在社会规范不起作用的地方, (税收需要强制吗?) 律变得更为重要;当社会规范得到自 ◆私人报复:成本越低,规范越有效 觉遵守的时候,法律的必要性就降低 ◆信息流动:行为越容易观察,规范越有 ◆互补性:好的法律可以使社会规范得到 更好的遵守(如不随地吐痰),坏的法 ◆变革与稳定性;乱世用重典 律将破坏社会规范;法律与社会规范可 政治制度 以互相转换:法律可以内在化为道德 社会规范可以变成法律。 ◆社会分群;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法律的局限 法官的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 ◆人是有职 天量的 范是职 ◆信息问题:法律要求法院作为第三方能 获得当事人行为的信息(举证问题 规范,也就是个人作为一个职业角色应 该遵守的规范。 ◆对法律的最大挑战来自法律的制定者和 执行者: ◆遵守职业规范是职业内每个人利益所 在:是为了获得别人的信任; 为什么法律必须透明和简单? ◆法官的职业规范:遵循先例而不是自己 为什么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价值判断;超脱而不偏袒;独立而不 为什么存在法、理、情的矛盾 政治化 ◆无知与正义Raws) ◆如果人们不信任法官,就不可能有真正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张惟途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法律会取而代之社会规范吗? ◆ Richard posner.:法律将越来越重要,社会 规范将越来越不重要 ◆ Robert ellickson:当社会交易变得日益复 杂的时候,政府将没有能力获得加工足 够的信息 ◆现实:在过去的20多年里,人们越来越 求助于市场规范而不是政府;放松管制 是大趋势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5 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社会条件 社会规模:社团规模越小,规范越有效; (税收需要强制吗?) 私人报复:成本越低,规范越有效; 信息流动:行为越容易观察,规范越有 效; 变革与稳定性;乱世用重典; 政治制度; 社会分群;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6 法律与社会规范:互补与替代 替代性:在社会规范不起作用的地方, 法律变得更为重要;当社会规范得到自 觉遵守的时候,法律的必要性就降低; 互补性:好的法律可以使社会规范得到 更好的遵守(如不随地吐痰),坏的法 律将破坏社会规范;法律与社会规范可 以互相转换:法律可以内在化为道德; 社会规范可以变成法律。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7 法律的局限 信息问题:法律要求法院作为第三方能 获得当事人行为的信息(举证问题); 对法律的最大挑战来自法律的制定者和 执行者: – 为什么法律必须透明和简单? – 为什么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为什么存在法、理、情的矛盾? 无知与正义(Rawls)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8 法官的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 人是有职业的;大量的社会规范是职业 规范,也就是个人作为一个职业角色应 该遵守的规范。 遵守职业规范是职业内每个人利益所 在;是为了获得别人的信任; 法官的职业规范:遵循先例而不是自己 的价值判断;超脱而不偏袒;独立而不 政治化。 如果人们不信任法官,就不可能有真正 的法治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9 法律会取而代之社会规范吗? Richard Posner:法律将越来越重要,社会 规范将越来越不重要 Robert Ellickson:当社会交易变得日益复 杂的时候,政府将没有能力获得加工足 够的信息; 现实:在过去的20多年里,人们越来越 求助于市场规范而不是政府;放松管制 是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