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参考答案 第一章案例参考答案 在本案中某公可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可的要求不符合 法律的有关城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线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 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月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 制成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到合同的各 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转。 第二章紫例参考答案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 是严重的精神病悲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委一方失去行为能力, 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 不违反法律提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健是刘某把白己的白行车送给夏某到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 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贷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 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惠严重的精神分裂雄 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运给夏某的 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香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 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可经理委托采陶 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楂了代理权限, 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按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 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闭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尉务付数,并雪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 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超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 一批多牧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最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 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镜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 认,所以第一批500斤小枣食品公可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授到货的500斤,由于公可 经理竖决把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 责任。 4。答:东军站拒绝蜡揆食品公可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围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封效 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 时候算起。在本案中,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资时,东郊站将注明酸损情况的货运记录 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牧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 天内提出赔倍要求”。东筹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论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 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酸损,才向东郑站提出素略,己超过180天, 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邓站拒绝赔层食品公可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飞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期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 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登,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图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 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可(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赵还
案例参考答案 第一章案例参考答案 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 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 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 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 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 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 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 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 解到,刘某已年满 16 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 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 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 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 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 3000 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 10000 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 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 5000 斤到货后,虽然公司 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 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 一批多收的 2000 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 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 认,所以第一批 5000 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 5000 斤,由于公司 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 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 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 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 年 9 月 6 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 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 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 180 天。 由于食品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2 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 180 天, 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 450 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 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 450 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 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围有关的法律规是:民事行为部 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可所 签购销合同中,美于电子表的部分因为以走私品《限制流通物》为标的违史法律而无效,但 它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中有关机城表的条款仍然有效,甲商店不能以合 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7.答: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某甲、某丙都无法取得该手机。在本案中,某甲显然 对手机有所有权,但经招领期满而未去认领。而且该手机己按依法拍卖,其所有权己被强制 消灭。某丙虽然以500元购得此机,但由于是从小输处购得,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 还冢物的义务。而某乙是从拍卖场购得该手机,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某 乙对该手机的所有权。不因该手机的被盗面消灭。所以,该手机应该白某乙所有。 8,答:该厂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理由不成立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4 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的,它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 有或承担。在本案中,五金厂并入机械厂后,其所享有的权利成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 人,即机械厂享有或承担。所以,机械厂应该清偿五金厂所欠某公司3万元 第三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 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 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 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 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 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 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 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 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 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 签购销合同中,关于电子表的部分因为以走私品(限制流通物)为标的违犯法律而无效,但 它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中有关机械表的条款仍然有效,甲商店不能以合 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7.答: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某甲、某丙都无法取得该手机。在本案中,某甲虽然 对手机有所有权,但经招领期满而未去认领,而且该手机已被依法拍卖,其所有权已被强制 消灭。某丙虽然以 500 元购得此机,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得,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 还原物的义务。而某乙是从拍卖场购得该手机,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某 乙对该手机的所有权,不因该手机的被盗而消灭。所以,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 8.答:该厂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理由不成立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44 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的,它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 有或承担。在本案中,五金厂并入机械厂后,其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 人,即机械厂享有或承担。所以,机械厂应该清偿五金厂所欠某公司 3 万元 第三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 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 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 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 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 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 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 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 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 经营管理的财产即企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 的权利。新华书店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上的 需要,与华联贸易公司签订电脑购销合同,是属于正常行使 自己的权利,物质采购权是企业经营权的一部分,而其上级 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的干预行为无疑是侵犯企业经营权,是完 全错误的。 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迟迟 未付,属于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 责任。法院应支持市华联贸易公司有关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 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判决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 清偿所欠余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款 额的15%承担违约金。 2.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 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 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宜告破产的应当经 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 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 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 经营管理的财产即企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 的权利。新华书店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上的 需要,与华联贸易公司签订电脑购销合同,是属于正常行使 自己的权利,物质采购权是企业经营权的一部分,而其上级 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的干预行为无疑是侵犯企业经营权,是完 全错误的。 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 5 万元,余款迟迟 未付,属于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 责任。法院应支持市华联贸易公司有关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 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判决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 清偿所欠余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款 额的 15%承担违约金。 2.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 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 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 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 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 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

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第四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本案有下列违法之处: (1)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魔人民币50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鼠据法 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魔的金额不得短过有限责任公可注厨货本的0% (2)三方对公司承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3)粮东人数较少、线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可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 时,有限责任公可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 《4)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可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工答:(1)不合法,因为国有企业速行股份制成造,其资产评估工作由鬓产评估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该国有企业无权自行评估。 (2)不合法,依《公可法》线定,国有企业政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3)不符合法律规定,股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不符合规定。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可两项专利的作价人民币220万元高于公司法 所规定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丰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阁超过段份有限公可注册资本到 20%。 (5)公司欲设立,应型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由该公司创立 大会产生的薰事会向公可登记机关中请设立登记。 3答,条款中符合规定的是: (1)第1条公司由三方组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可股东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第5条公司设立薰事会,董事长负责薰事会的工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 任公司一服類设董事会。 其余的条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公可法的规定,组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公司的注厨资本,最低限额为50 万元人民币,而第2条约定0万元人民币则不符合规定: (2)第3条约定以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折价出资的金额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 注册赏本的20%,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词法规定,有限公司是依出资人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的。因此, 第4条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规定: (4)根据公司法线定,有限公可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不是经理。因 此,第6条的定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不符合线定:
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 C 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 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第四章案例参考答案 1. 答:本案有下列违法之处: (1)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根据法 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2)三方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3)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 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 (4)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 答:(1)不合法,因为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资产评估工作由资产评估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该国有企业无权自行评估。 (2)不合法,依《公司法》规定,国有企业改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3)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4)不符合规定,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两项专利的作价人民币 220 万元高于公司法 所规定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到 20%。 (5)公司欲设立,应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由该公司创立 大会产生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 答:条款中符合规定的是: (1)第 1 条公司由三方组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 2 个以上 50 个以下。 (2)第 5 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的工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 任公司一般须设董事会。 其余的条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而第 2 条约定 30 万元人民币则不符合规定; (2)第 3 条约定以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折价出资的金额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 20%,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是依出资人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的,因此, 第 4 条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规定; (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不是经理。因 此,第 6 条约定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

(5)根据公可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出班不得抽回出资。如确须抽目投资。须 按转让投资的方式进行。因此,第7条的的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第五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不是。参看教材有关内幕交易部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如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得证 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域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正券,或者混露该信息的行为称作内幕交易, 2.答:该公可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以获取利益或减少 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城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 诱导成致使授货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迁券投资决定,优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称作操纵市场价格。 3答,参看公司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及其处理规定。新股发行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外, 应向有关部门中请批准,并公告有关内容。香测。将被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第大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要约、承诺的过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 同,应当采取要的,承诺的方式。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各方形成一致的意 思表示。合月即告成立。 2.答:属要的。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 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受要的人。该要的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是赏广告是一种特株的 要钓,虽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国悬贫广告的内容明确具体,一旦有人对悬赏广告的内容做 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3。答:汪小妇能够素目中介费,并且甲公司要承连带黄任,向汪小组支付已交村的 房屋租金。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承租人的利登受法律保护。合同法提定,格式条款 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答:该项按属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因而张某与开发商作为产生纠纷的主要责任人, 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逾期除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关干廷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目前银行采取的错施是谨慎调查,转嫁风险。一是贷款人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证实自己 的还款能力。二是要求贷款人投保个人信用保险,并交纳不非的保验费用。如贷款人逾期三 个月不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对于期房或者数额较大的现房,银行与开发 商一般签有目购诗议。由开发商负责全额怪还,即开发商全程全额担保的办法。 5。答:该合同无效。借款合同违法,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无效合同是指 合同虽然己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而不能发生法律效率的合同。 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知道成应当知道其权利按侵害之时起计算。1997年7月10日未收到还 款,即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论时效自1997年7月11日起算,致199年7月10 日止届调。《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时效期间为两年。199羽年6月时效未届满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如确须抽回投资,须 按转让投资的方式进行。因此,第 7 条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第五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不是。参看教材有关内幕交易部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得证 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的行为称作内幕交易。 2.答: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以获取利益或减少 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 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称作操纵市场价格。 3 答:参看公司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及其处理规定。新股发行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外, 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并公告有关内容。否则,将被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要约、承诺的过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 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各方形成一致的意 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 2.答:属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 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受要约人。该要约是向非特定人发出的,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 要约,虽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但悬赏广告的内容明确具体,一旦有人对悬赏广告的内容做 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3.答:汪小姐能够索回中介费,并且甲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向汪小姐支付已交付的 房屋租金。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承租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 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答:该项按揭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因而张某与开发商作为产生纠纷的主要责任人, 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逾期给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目前银行采取的措施是谨慎调查,转嫁风险。一是贷款人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证实自己 的还款能力。二是要求贷款人投保个人信用保险,并交纳不菲的保险费用。如贷款人逾期三 个月不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对于期房或者数额较大的现房,银行与开发 商一般签有回购协议,由开发商负责全额偿还,即开发商全程全额担保的办法。 5.答:该合同无效。借款合同违法,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无效合同是指 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而不能发生法律效率的合同。 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1997 年 7 月 10 日未收到还 款,即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 1997 年 7 月 11 日起算,致 1999 年 7 月 10 日止届满。《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时效期间为两年。1999 年 6 月时效未届满

6.答:侵权法律关系,出款关系、保证关系,担保关系。借款合同可量销,保证合同 可撒萌。一方雪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以默诈、胁迫的于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月,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成仲裁机构变更或撒销该合同。合同被撇 销后,白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返还基于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陈某个人承粗民事法律 责任。 7.答: ()应向终点阶段的承运方要求赌偿。 (2)应按货物的实际提失计算。 (3)擅自多装,包装不合格,应付责任。 (4)应按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按比例计算。 (⑤)应该,因其知道“解活易腐"”面使其停留6天,并对押运人的反映不予理眠。 托运人如请求承运人支付延期到站的违钓金,时效期限为60天, 8.答:乙厂填写合月书后交给甲厂厂长的行为: 收到定金后: 有效。具是合月的部分内容发生了变更: 是: 应由运输公可承担责任: 无权: 有权拒付: 依特别法规规定承担。 9,答:该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合同法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白承担相 应的责任。本合同纠粉是由于双方展行合月不适当而引起的,机床厂延期交货,工业公司延 期付款,是双方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维线履行、采取补救带施或者赌供损失等迷的责任。 机关:一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二是同级人民成府,但条件是被拆迁人是批 准拆迁的房星拆迁主管部门。)
6.答:侵权法律关系、借款关系、保证关系、担保关系。借款合同可撤销,保证合同 可撤销。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 销后,自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返还基于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陈某个人承担民事法律 责任。 7.答: (1) 应向终点阶段的承运方要求赔偿。 (2) 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计算。 (3) 擅自多装,包装不合格,应付责任。 (4) 应按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按比例计算。 (5) 应该,因其知道“鲜活易腐”而使其停留 6 天,并对押运人的反映不予理睬。 托运人如请求承运人支付延期到站的违约金,时效期限为 60 天。 8.答:乙厂填写合同书后交给甲厂厂长的行为; 收到定金后; 有效。只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发生了变更; 是; 应由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无权; 有权拒付; 依特别法规规定承担。 9.答:该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合同法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本合同纠纷是由于双方履行合同不适当而引起的,机床厂延期交货,工业公司延 期付款,是双方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机关:一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二是同级人民政府,但条件是被拆迁人是批 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第七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某自行车总厂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用权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 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是商 标侵权行为。 本案中,某自行车总厂未经上海自行车总厂和牡丹江自 行车总厂的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自行车上使用“风凰”,“金 凤“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2、答:根据我因《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 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 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最先申请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 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本案中,甲、乙两日化厂生产的香皂和肥皂属于同组类 似商品,而“洁丽”、“洁力”两个商标是音同字不同的近似商 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乙厂先于甲 厂使用“洁力”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乙 日化厂申请的“洁力”商标,驳回甲日化厂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七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某自行车总厂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用权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 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是商 标侵权行为。 本案中,某自行车总厂未经上海自行车总厂和牡丹江自 行车总厂的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自行车上使用“凤凰”,“金 凤”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2、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 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 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最先申请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 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本案中,甲、乙两日化厂生产的香皂和肥皂属于同组类 似商品,而“洁丽”、“洁力”两个商标是音同字不同的近似商 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乙厂先于甲 厂使用“洁力”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乙 日化厂申请的“洁力”商标,驳回甲日化厂的申请,不予公告

3、答:(1)金华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取得了专 利使用权,不是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权许可他 人使用专利。故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2)“芳芳”纺织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 (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 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令“金华”公 司停止侵权,赔偿“百花”公司的损失。“芳芳”公司不构成侵 权因而不承担责任。 4、答:(1)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 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有关规定。 (3)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 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 受
3、答:(1)金华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取得了专 利使用权,不是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权许可他 人使用专利。故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2)“芳芳”纺织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 (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 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令“金华”公 司停止侵权,赔偿“百花”公司的损失。“芳芳”公司不构成侵 权因而不承担责任。 4、答:(1)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 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有关规定。 (3)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 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 受

(4)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 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 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5)在该专利中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 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 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子专利权后,丁公 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第八章案例橡考答案 1,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宜传的不正当竟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成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 利用新闻娱体对其所谓新重保温压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宜传,。违反了公平意争的原则, 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竟争行为: 2,答:某百资商场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我国《反不正当克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说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 嗽编方式进行有奖情售。该百货商场尽管设立了笑项奖品,但与其向公众做出的承诺不符: 事实上此举仍是采用有奖的欺编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答: 该案中乙厂的行为是属于假冒成仿冒行为。 所罚假冒或伪冒行为,是指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信誉,使其商品与他人商品相 藏浦,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该案中乙厂违反了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规定,侵起了触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的规定。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下 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也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4)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 6 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 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5)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 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 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 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第八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 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答:某百货商场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 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该百货商场尽管设立了奖项奖品,但与其向公众做出的承诺不符, 事实上此举仍是采用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答: 该案中乙厂的行为是属于假冒或仿冒行为。 所谓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信誉,使其商品与他人商品相 混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该案中乙厂违反了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下 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名称、包装、转满,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满,迹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 想混清,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乙厂采用了与他人商标装清近似手法,使消费者误 把”喜风当成了喜凰”,就是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答:沈某己构成侵犯商业机密的不正当竟争行为。 因为,违反钓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川暖者允许也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九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潘某家属可以要求睛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赠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迹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白产品的生 产者要求暗债,也可以向产品的前售者要求赌信。 本案中,某生产者和某商场制造、销售伤劣热水器,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提定,因此应当 承担连带赌偿责任。 2.答:用户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 协会投露,要求销售商递货并赌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公问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应首先通过有关质量监督机构乐康"神空调选行抽检。 如抽检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与销售不合格产品,对现在的不合格 产品予以封存:也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速法所得。并处违反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得款。 3.答:成某无权向电扇厂索黯。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授入流通的”,“不承粗赔倍贵任”。根 据以上规定,并非只要产品造成后果。生产各都要承担责任。对生产者而言,产品质量责任 虽然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能绝对责任。所以成某向电扇厂提出素赔是没有法律 第十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 《1)严某作为消费者,其安全权受到了侵害。安全权是指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清费者取得某种商品成服务, 日的在于生活清费,因此,商品和服务必頸安全可意,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 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火锅店老板作为经营者没有 尽到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成服务的义务,即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成者服务符合保 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 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成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
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 想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乙厂采用了与他人商标装潢近似手法,使消费者误 把"喜凤"当成了"喜凰",就是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答:沈某已构成侵犯商业机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九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潘某家属可以要求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 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某生产者和某商场制造、销售伪劣热水器,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因此应当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答:用户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 协会投诉,要求销售商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公司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应首先通过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对“乐康”牌空调进行抽检。 如抽检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与销售不合格产品,对现在的不合格 产品予以封存;也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反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 3.答:成某无权向电扇厂索赔。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 据以上规定,并非只要产品造成后果,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对生产者而言,产品质量责任 虽然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不能绝对责任。所以成某向电扇厂提出索赔是没有法律 第十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 (1)严某作为消费者,其安全权受到了侵害。安全权是指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取得某种商品或服务, 目的在于生活消费,因此,商品和服务必须安全可靠。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 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火锅店老板作为经营者没有 尽到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即“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 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 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