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AN GSU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第十三章 推定和司法认知 ·推定 ·司法认知 直播课堂
第十三章 推定和司法认知 • 推定 • 司法认知

I A N G S U R A D I O A N D TV UNIVERSITY ·我国学者一轂将诉讼中的事实分为待证事实和 免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是作为证明 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双方举证、由法 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在司法实践中,某些事实 属于不用证明的事实(如常识的事实,众所周 知的事实),即免证事实。对这些事实,不必 用证据加以证明即直接确认,英美证据法将这 种确认方式称为“司法认知”。此外,推定的 事实和法律已经确认的事实,也不需要运用证 据子予以证明。 ·从国外关于免证事实的研究看,一般涉 及三部分内容:其一是司法认知;其二 瀑推定:其三是自认
• 我国学者一般将诉讼中的事实分为待证事实和 免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是作为证明 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双方举证、由法 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在司法实践中,某些事实 属于不用证明的事实(如常识的事实,众所周 知的事实),即免证事实。对这些事实,不必 用证据加以证明即直接确认,英美证据法将这 种确认方式称为“司法认知”。此外,推定的 事实和法律已经确认的事实,也不需要运用证 据予以证明。 • 从国外关于免证事实的研究看,一般涉 及三部分内容:其一是司法认知;其二 是推定;其三是自认

J IA N G SU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 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 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 种证据法则。 ·第一,推定涉及两种事实:已知事实和未知 事实、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推定反映的是 两种事实之间的关系。 ·第二,推定发生的依据包括法律规定和经验 法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推定,称法律推 定;依经验法则进行的推断嫩构,称为事实 推定。 ·第三,推定的教济方法是举证推翻。当事人 可以提出反证,推翻推定事实,从而使推定 规则失去效用
• 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 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 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 种证据法则。 • 第一,推定涉及两种事实:已知事实和未知 事实、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推定反映的是 两种事实之间的关系。 • 第二,推定发生的依据包括法律规定和经验 法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推定,称法律推 定;依经验法则进行的推断嫩构,称为事实 推定。 • 第三,推定的救济方法是举证推翻。当事人 可以提出反证,推翻推定事实,从而使推定 规则失去效用

IANGSU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法律推定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推定。法律推定的本 质在于,通过证明前提事实的存在,来使某法律效 果的要件事实之一(推定事实)也获得证明。 ·我国法律上已经有了某些推定性质的规定。(1) 明确使用推定一词。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 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 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有继承人的, 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几 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 承,由他们的继承人分别继承。(2)没有使用推 定一词的,如下落不明满4年,推定死亡。(3)刑 法中类以于推定的规定: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 为非法所得。(4)民事诉讼法中类似于推定的规 定,如公证证明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 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 法律推定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推定。法律推定的本 质在于,通过证明前提事实的存在,来使某法律效 果的要件事实之一(推定事实)也获得证明。 • 我国法律上已经有了某些推定性质的规定。(1) 明确使用推定一词。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 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 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有继承人的, 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几 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 承,由他们的继承人分别继承。(2)没有使用推 定一词的,如下落不明满4年,推定死亡。(3)刑 法中类似于推定的规定: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 为非法所得。(4)民事诉讼法中类似于推定的规 定,如公证证明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 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I A N G S U R A D I O A N D TV UNIVERSITY ·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 为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 ·(1)推论推定是法律推定中最典型、最标准的 推定,是依据法律从已知事实推论未知事实、 从前提事实推论推定事实的结果。 ·2)定当法律不依赖于任何前提事实就假定 某一事实存在时,这种推定即为直接推定。 最典型的直接推定是无罪推定和精神正常的 推定。 ·在学理上还可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可 以反驳的法律推定。三国
• 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 为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 • (1) 推论推定是法律推定中最典型、最标准的 推定,是依据法律从已知事实推论未知事实、 从前提事实推论推定事实的结果。 • 2)定当法律不依赖于任何前提事实就假定 某一事实存在时,这种推定即为直接推定。 最典型的直接推定是无罪推定和精神正常的 推定。 • 在学理上还可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可 以反驳的法律推定

I A N G S U R A D I O A N D TV UNIVERSITY ·事实推定,是法律推定的对称。是指法 院依据某一己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 推谁论与之相关的诉讼中需要证明的另一 事实是否存在。如根据被告在诉讼中销 毁或隐匿证据这一事实,推断出示该证 据必定于其不利。 ·事实推定区别于法律推定的明显标志, 在于有无法律明文规定。 直播课堂
• 事实推定,是法律推定的对称。是指法 院依据某一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 推论与之相关的诉讼中需要证明的另一 事实是否存在。如根据被告在诉讼中销 毁或隐匿证据这一事实,推断出示该证 据必定于其不利。 • 事实推定区别于法律推定的明显标志, 在于有无法律明文规定

IAN GSU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能 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 (2)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 实推定的前提条件。前提事实得到确认,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法院于职务上所知 悉的事实;③判决所预决的事实;④经公证证明的事 实;⑤诉讼上自认的事实;⑥仲裁裁决所预决的事实; ⑦已由证据认定的事实。 。 (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 (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 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 (5)苻合经验法则 直播课堂
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能 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 • (2)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 实推定的前提条件。前提事实得到确认,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法院于职务上所知 悉的事实;③判决所预决的事实;④经公证证明的事 实;⑤诉讼上自认的事实;⑥仲裁裁决所预决的事实; ⑦已由证据认定的事实。 • (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 • (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 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 • (5)符合经验法则

I A N G S U R A D I O A N D TV UNIVERSITY ·与推定相关的几个概念区分: ·推理强调的是发现,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范围:基 本形式一般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推论强调的是论证,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范畴;推 论是以推理为基础的,先有推理,才有推论;推理 是推论的前奏,推论是推理的延续。推理是推论的 实质内容,推论是推理的表现形式。推理一般属于 自向证明的方法(自己查明案件事实),推论一般 属于他向证明的手段。 ·假定是主观任意的产物,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 假设,属于思维的范畴,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拟制,是根据实际需要,把某种事实甲看作另 一种事实乙,使其与之事实发生同一的法律效果, 不能用反证来否定,因而不涉及举证责任由谁负担 的问题
• 与推定相关的几个概念区分 : • 推理强调的是发现,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范围;基 本形式一般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 推论强调的是论证,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范畴;推 论是以推理为基础的,先有推理,才有推论;推理 是推论的前奏,推论是推理的延续。推理是推论的 实质内容,推论是推理的表现形式。推理一般属于 自向证明的方法(自己查明案件事实),推论一般 属于他向证明的手段。 • 假定是主观任意的产物,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 假设,属于思维的范畴,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 法律拟制,是根据实际需要,把某种事实甲看作另 一种事实乙,使其与乙事实发生同一的法律效果, 不能用反证来否定,因而不涉及举证责任由谁负担 的问题

I A N G S U R A D I O AN D TV UNIVERSITY ·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 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 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 事人对其子以举证证明。 ·司法认知所依据的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 证明”这一古老的法律格言。在诉讼过程中, 法官对于某一事实直接子以认知,从而免除了 当事人双方对于该事实的举证责任。 ·司法认知性质上属于法院的认证行为,而非证 明行为。主体只能是是狭义的司法人员,即法 官。当事人有申请法院采取司法认知的权利, 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司法认知。 司法认知具有可反驳性三 课堂
• 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 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 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 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 • 司法认知所依据的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 证明”这一古老的法律格言。在诉讼过程中, 法官对于某一事实直接予以认知,从而免除了 当事人双方对于该事实的举证责任。 • 司法认知性质上属于法院的认证行为,而非证 明行为。主体只能是是狭义的司法人员,即法 官。当事人有申请法院采取司法认知的权利, 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司法认知。 • 司法认知具有可反驳性

IAN GSU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的“当事人无 需举证证明”的几种情形: ●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 (二) 自然规律及定理; ●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 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 认的事实: ●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 当 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的“当事人无 需举证证明”的几种情形: •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 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 认的事实; •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 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