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目录节目录上一页下一页后退 退出
第 六 讲 诉 讼 法 刑 事 诉 讼 法 民 事 诉 讼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第六讲 刑事诉讼法 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刑 事 诉 讼 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在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 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 罪,并依法给予犯罪分子应有惩罚的专门活动。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在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 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 罪,并依法给予犯罪分子应有惩罚的专门活动。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诉讼法 以上表述有以下含义: 第一、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公、检、法机关、 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二、相对应的实体活动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 侦査、起诉、审判活动。 第三、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导的专门 活动。 <市目录上页下页后过
第一、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公、检、法机关、 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二、相对应的实体活动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 侦查、起诉、审判活动。 第三、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导的专门 活动。 以上表述有以下含义: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即包括1996年3月17日通过,1997年月1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包括有 关的补充规定和解释。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即包括1996年3月17日通过,1997年1月1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包括有 关的补充规定和解释。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制度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制度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诉讼法 (一)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各自独立的职 责,他们既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又要 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一)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 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第六讲 诉讼法 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各自独立的职 责,他们既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又要 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第六讲 依法行使职权 诉讼法 1、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 (1)公安机关的职权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由公安机关负责。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1、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 (1) 公安机关的职权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由公安机关负责。 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依法行使职权 诉讼法 (2)检察院 检察院行使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权;对自 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 (3)法院 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有最后决定权。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2) 检察院 检察院行使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权;对自 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 (3) 法院 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有最后决定权。 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讲 诉讼法
第六讲 依法行使职权 诉讼法 2、管辖—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1)立案管辖 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 院、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节目录上页下后道
2、管辖 — 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1) 立案管辖 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 院、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讲 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