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仲裁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在争议发生前或 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 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是广 运用于民商事领域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 的一种方式
第二十四章 仲 裁 ◼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在争议发生前或 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 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是广泛 运用于民商事领域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 的一种方式
、仲裁范围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范围限于平等主体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特别注意的是,下列纠纷 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此外,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 承包合同纠纷,不能按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
一、仲裁范围 ◼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范围限于平等主体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特别注意的是,下列纠纷 不能仲裁: ◼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此外,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 承包合同纠纷,不能按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依据法律 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依据法律 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 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将哪些 争议事项提交仲裁、提交哪个仲裁机构仲裁等, 均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庭依法独立裁决案件,不 受仲裁委员会以及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
(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 1.当事人自愿原则。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 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将哪些 争议事项提交仲裁、提交哪个仲裁机构仲裁等, 均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庭依法独立裁决案件,不 受仲裁委员会以及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案件 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2.或裁或审制度。对仲裁或诉讼这两种解决纠纷 的方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用于解决他们之间 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之间一达成有效的仲裁协 议,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 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 再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案件 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 2.或裁或审制度。对仲裁或诉讼这两种解决纠纷 的方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用于解决他们之间 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之间一旦达成有效的仲裁协 议,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 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 再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 仲裁委员会是民间性质的常设仲裁机构,与行 政机关无隶属关系,彼此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政府所 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 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员的资 格参见《仲裁法》第13条。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属 于社会团体法人。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仁 裁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仲裁规则及其他仲裁规 性文件;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 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三、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 仲裁委员会是民间性质的常设仲裁机构,与行 政机关无隶属关系,彼此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政府所 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 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员的资 格参见《仲裁法》第13条。 ◼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属 于社会团体法人。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仲 裁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仲裁规则及其他仲裁规范 性文件;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 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四、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民商事仲裁的前提,没有仲 裁协议,就没有有效的仲裁。仲裁协议 可以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之前订立, 也可以在发生纠纷之后订立
四、仲裁协议 ◼ 仲裁协议是民商事仲裁的前提,没有仲 裁协议,就没有有效的仲裁。仲裁协议 可以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之前订立, 也可以在发生纠纷之后订立
1.仲裁协议的类型和形式 仲裁协议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合同中的仲裁 条款;二是仲裁协议书;三是传真、电报、 信函等其他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
1.仲裁协议的类型和形式。 ◼ 仲裁协议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合同中的仲裁 条款;二是仲裁协议书;三是传真、电报、 信函等其他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 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 仲裁事项可以是已实际发生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未来可 能发生争议的事项,但必须明确。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 协议无效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明 确、具体。在当事人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的情况下 如果这一约定是明确的,也是可以执行的,当事人只要选 择约定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
2.仲裁协议的内容。 ◼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 (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 仲裁事项可以是已实际发生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未来可 能发生争议的事项,但必须明确。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 协议无效。 ◼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明 确、具体。在当事人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的情况下, 如果这一约定是明确的,也是可以执行的,当事人只要选 择约定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
3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生效,即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当事人只能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起 诉 (②)仲裁机构获取仲裁管辖权,同时限定仲裁范围; ■(3)排除法院对协议仲裁事项的司法管辖权。当事人达成 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 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 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 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 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 仲裁协议一经生效,即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 (1)当事人只能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起 诉; ◼ (2)仲裁机构获取仲裁管辖权,同时限定仲裁范围; ◼ (3)排除法院对协议仲裁事项的司法管辖权。当事人达成 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 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 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 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 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