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保险市场教学辅导 2023年7月17日 一、基本知识要求 (一)掌是保验市场的功能 (二)常塑保验运行的基本原则及其具体内容 1。最大减信原则 2.保险利登原则 3.近因原则 4。损失补楼原则 5.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 (三)掌塑保验市场运作方式 (四)了解保验市场的结构,了解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五)了解保验商品及定价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 (一)保验市场及构成要素 (二)保验市畅的分类及功能 (三)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四)财产保验与人身保险 (五)生命表的含义 (六)再保险及其分类 三、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一)保验市场及构成要素 现代保险市场是候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参与保验市场交易的各类要素及相互作用,使保 险交导得以实现的机制。保险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同样受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 律的支配. 保险市场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即保段市场供给方、雷求方、交易对象和媒体。这四个要素相 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保验市场体系。 1,保险市场供给方 保险市场的供给方即保险人,是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组织,保险人通常为法人组织,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不允许个人经营保段。目前世界上经营保险业务的白然人只有英国的劳合社。 2.保险市场需求方
第九章保险市场教学辅导 2023 年 7 月 17 日 一、基本知识要求 (一)掌握保险市场的功能 (二)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及其具体内容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近因原则 4.损失补偿原则 5.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 (三)掌握保险市场运作方式 (四)了解保险市场的结构,了解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五)了解保险商品及定价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 (一)保险市场及构成要素 (二)保险市场的分类及功能 (三)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四)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五)生命表的含义 (六)再保险及其分类 三、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一)保险市场及构成要素 现代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参与保险市场交易的各类要素及相互作用,使保 险交易得以实现的机制。保险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同样受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 律的支配。 保险市场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即保险市场供给方、需求方、交易对象和媒体。这四个要素相 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 1.保险市场供给方 保险市场的供给方即保险人,是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组织。保险人通常为法人组织,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不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目前世界上经营保险业务的自然人只有英国的劳合社。 2.保险市场需求方

保段市场的需求方即投保险人成被保险人,是希望通过保险转嫁风险、转移财务损失的单位成 个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徽付保险费文务的人 按保验人是保险事枝发生后。遭受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素取略饶成给付保险金权利的人。 3.保险市场交导对象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即保险商品,是满足人们转移和分散风险,减少经济损失的手段。保险商 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保险合同和相关的服务, 4。保险市场握体 保险市场煤体即保险中介,是联系保险供需双方的组带,是现代保验经济美系形成和实现的重 要桥梁。主要包括保段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段公估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验人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白保险人收取代理手 线费的单位成个人。候险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保险公司负责: 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与保险人商洽订立保险合同条件、提供风险咨询和管理等服务,并儒 法收取佣金的单位成个人。保险经纪人以白己独立的名义进行中介活动,其行为后果由白己承 担。 保段公结人是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为保险人或被保验人提供保险标的的查妆、整定,估损 及赔款计算等证明,并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费用的人。保验公估以其粒立的名文,为保险供求双方 提供服务, (二)保验市场的分类及功能 因保险商品的性质及保险经济活动的方式和区域不同,保验市场的分类标涂很多, 1。按承保风险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验市场。 2.按投保方式不同,可分为个人保验市场和团体保险市场。 3。按承保方式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 4,按保险经济活动区城不洞,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 5。按保险的实随方式,可分为自显保险巾场和法定保险市场等, 保险市场的主要功能是由保险商品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1.经济保障功能 保险人在被保验人是受灾害事故捐失或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通试赌供或给付保险金,补德 其经济损失,使其能够得到精神上的安耻。有利于尽快族复生产和生活。 2,聚集牡会隆金功能 保险人为提供保险经济候障,需要收取保险费积累保验赌偿准备金,由此将分散在个人和社会 上的闲散贷金聚集起米,形成鹿大的保验基金。保险基金在用干支付赔偿前可投货于经济建设,保 险基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资金力量。 3.促进杜会稳定功能 保段发挥经济保障功能。对推持社会再生产的持线,安定人民生话,屁进社会和请稳定都具有 非常重要的作用
保险市场的需求方即投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是希望通过保险转嫁风险、转移财务损失的单位或 个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后,遭受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索取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人。 3.保险市场交易对象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即保险商品,是满足人们转移和分散风险,减少经济损失的手段。保险商 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保险合同和相关的服务。 4.保险市场媒体 保险市场媒体即保险中介,是联系保险供需双方的纽带,是现代保险经济关系形成和实现的重 要桥梁。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 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保险公司负责。 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与保险人商洽订立保险合同条件、提供风险咨询和管理等服务,并依 法收取佣金的单位或个人。保险经纪人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进行中介活动,其行为后果由自己承 担。 保险公估人是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为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 及赔款计算等证明,并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费用的人。保险公估以其独立的名义,为保险供求双方 提供服务。 (二)保险市场的分类及功能 因保险商品的性质及保险经济活动的方式和区域不同,保险市场的分类标准很多。 1.按承保风险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 2.按投保方式不同,可分为个人保险市场和团体保险市场。 3.按承保方式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 4.按保险经济活动区域不同,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 5.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可分为自愿保险市场和法定保险市场等。 保险市场的主要功能是由保险商品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1.经济保障功能 保险人在被保险人遭受灾害事故损失或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通过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补偿 其经济损失,使其能够得到精神上的安慰,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2.聚集社会资金功能 保险人为提供保险经济保障,需要收取保险费积累保险赔偿准备金,由此将分散在个人和社会 上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庞大的保险基金。保险基金在用于支付赔偿前可投资于经济建设,保 险基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资金力量。 3.促进社会稳定功能 保险发挥经济保障功能,对维持社会再生产的持续,安定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 非常重要的作用

4.促进创新发展功能 保段巾场的发展和完善。可以为新发明、新技术和新工艺提债风险保障,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 和新技术的裤广,促进社会进步。 (三)保验运行的基本原则 保险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为规藏保险买卖双方的行为,逐步形成了行业公认的准期,以保证 市场运行的健康。 1.最大诚信原则 减信即诚实守信。要求候险买卖双方在保险文易活动中,必须具有最大诚意,最大诚信原则包 括告知与说明、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等基木内容。 告知与说明是对保险合同双方的的束。如果投保人未尽知实告知义务。各国保险法律法规均规 定,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证主要是对被保险人的约束,要求授保人对某一事项作出保证, 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对保险人的桌。即既放弃保险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就不得再向对方主张这 种权利. 2.保险利登原则 保险利益是授保人或敲保险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投保人 对保验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盐必缓是合法的、现实存在的、可以用贤币采计量的利益,否则保险人 难以承保和赔付。 财产保验的保险利丝包括所有权、占有权、基群权、面置权、债权等现有利臣,盈余收入、租 金收入,运贵等预期收入及民事黯使责任等。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盐各国军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通 常授保人对自己的寿衡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登,授保人为他人投保封,必须与被保险人存在一定经济 利害关系。 3.近因原则 近因是对保险餐失产生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是在时间上或空 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若单一风险导致损失,而这个近因属保险风险。则保验人负责赌付,否则不负责赌付。在导致 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就需要找出最先发生并且迹成事截的近因。若近因为保段风险, 保险人才负责赌偿任, 4.损失补偿原则 当被保验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验人要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 失给予补借,补信金额以弥补核保险人因保险率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限,被保验人不能因保险获得 额外的利益。在保验合同中,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在保险理脑中赔使金额的确定要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保验人的赔整金额不能超过损失标 的当时的市场价值。二是保险人赔德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三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 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控为限,当三者的金额不一致时,保险人的赔饶金额以最小者 为限
4.促进创新发展功能 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可以为新发明、新技术和新工艺提供风险保障,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 和新技术的推广,促进社会进步。 (三)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保险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为规范保险买卖双方的行为,逐步形成了行业公认的准则,以保证 市场运行的健康。 1.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守信,要求保险买卖双方在保险交易活动中,必须具有最大诚意。最大诚信原则包 括告知与说明、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等基本内容。 告知与说明是对保险合同双方的约束。如果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各国保险法律法规均规 定,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证主要是对被保险人的约束,要求投保人对某一事项作出保证。 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对保险人约束。即既放弃保险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就不得再向对方主张这 种权利。 2.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现实存在的、可以用货币采计量的利益,否则保险人 难以承保和赔付。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债权等现有利益,盈余收入、租 金收入、运费等预期收入及民事赔偿责任等。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通 常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为他人投保时,必须与被保险人存在一定经济 利害关系。 3.近因原则 近因是对保险损失产生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是在时间上或空 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若单一风险导致损失,而这个近因属保险风险,则保险人负责赔付,否则不负责赔付。在导致 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就需要找出最先发生并且造成事故的近因。若近因为保险风险, 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任。 4.损失补偿原则 当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要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 失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以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获得 额外的利益。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在保险理赔中赔偿金额的确定要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损失标 的当时的市场价值。二是保险人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三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 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当三者的金额不一致时,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最小者 为限

5.代位原则和分推原则 代位原侧的含文是保验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造受的规失进行赔偿后,依法或按保险合 同的约定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遍偿的权利域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段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照法律规定成保险合同的约定共同承担赠偿责 任。但略楼金额总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 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候险事放分别与二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段合同的保险。 实行分推原则主要是防止被保险人因参加保险而获得颜外的利益。重复保验分摊的方法主要有 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赔层限额比例责任制及顺序责任制三种, (四)财产保验与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提 供经济保障的保险。财产保险通常分为三大类: 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段是对被保险人的各种有形物质财产提失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 主要包括:火灾保险、喜上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验、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等。 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候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整责任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包 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痛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证保险。信用候证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各种商业信用风险提供保障的财产保段。包括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验。 人身保验以人的身体、生角、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死亡、街 残、疾病等保险事件成达到合问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股人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可分为四大类,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成死亡为保险事件,当保险事件 发生时,保验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年金保险。年金保验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期间给付一 定金额的保验金的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技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同,因造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 发的事故而死亡减残废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4。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或意外事故伤 害所导政的费用货损失为给负责人的人身保险。 (五)生命表的含义 生命表是根据过去一定时期、一定蔻国内的一组人群,从零岁开始,各种年龄的生存和死亡人 数、生存和死亡概率及平均余命统计数据编制的汇兑表。反晚了特定人群的生命规律。 根据生命表中反肤的以往死亡威或生存发生的概率,来性测将米死亡或生存人数的可能性,是计 算人寿保险费率和责任准备金的重要基础。影响死亡率的因素很多,但生命表中的死亡率主要考虑 人的年龄和性别。保险公司使用的是根据人寿保险以挂的死亡记录编制的经验生命表,其死亡率与 国民生命表不同 (六)再保险及其分类
5.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 代位原则的含义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或按保险合 同的约定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共同承担赔偿责 任。但赔偿金额总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 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二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 实行分摊原则主要是防止被保险人因参加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重复保险分摊的方法主要有 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赔偿限额比例责任制及顺序责任制三种。 (四)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提 供经济保障的保险。财产保险通常分为三大类: 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各种有形物质财产损失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 主要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等。 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包 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各种商业信用风险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包括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的身体、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死亡、伤 残、疾病等保险事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可分为四大类: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件,当保险事件 发生时,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期间给付一 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 发的事故而死亡或残废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4.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或意外事故伤 害所导致的费用货损失为给负责人的人身保险。 (五)生命表的含义 生命表是根据过去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一组人群,从零岁开始,各种年龄的生存和死亡人 数、生存和死亡概率及平均余命统计数据编制的汇兑表,反映了特定人群的生命规律。 根据生命表中反映的以往死亡或生存发生的概率,来推测将来死亡或生存人数的可能性,是计 算人寿保险费率和责任准备金的重要基础。影响死亡率的因素很多,但生命表中的死亡率主要考虑 人的年龄和性别。保险公司使用的是根据人寿保险以往的死亡记录编制的经验生命表,其死亡率与 国民生命表不同。 (六)再保险及其分类

保段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将其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验公可咸再保段公司 承:分出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分出公司或原保险人,接受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分人公司或再保险 人。 在再保验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和分担是通过确定自面额和分保额来实现的。分出公司 根据自身偿付能力确定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即自留额,对超过自己承担能力的赌偿责任通过 再保验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分保业务接受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称为分保额。自面额和分保 额可以以保验金额。也可以以赌款金额为计算基础。以保验金额为计算基陷则为比例再保险:以略 款金额为计算基础则为非比例再保险。 保段公司通常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再保验安排 1.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分出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采取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再保险安排. 2合问再候险。合问再候险是分保双方通过签订再保险合月,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再保险 条件和账务处理方式等事项。凡合同中约定的业务及相关事项,分出公司必领按盟合同的规定向分 入公司办理分保,分人公司必须接受,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3预的再保险。预约再保险是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分出公司是否分出无约束、可白由决定,面 分入公司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种再保段安排。 四、本章重难点问题练习愿 (一)多项选择题 1、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最大诚信原则 B、保验利金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使原则 E、代位原则和分排原则 如果大家仍存有疑问,欢迎诸位在市校电大在线平台进行沟通,你也可以直接与你的辅导教师 在上课时进行探讨
保险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将其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 承担;分出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分出公司或原保险人,接受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分人公司或再保险 人。 在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和分担是通过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来实现的。分出公司 根据自身偿付能力确定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即自留额,对超过自己承担能力的赔偿责任通过 再保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分保业务接受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称为分保额。自留额和分保 额可以以保险金额,也可以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则为比例再保险;以赔 款金额为计算基础则为非比例再保险。 保险公司通常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再保险安排。 1.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分出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采取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再保险安排。 2.合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是分保双方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再保险 条件和账务处理方式等事项,凡合同中约定的业务及相关事项,分出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分 入公司办理分保,分人公司必须接受,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3.预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是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分出公司是否分出无约束、可自由决定,而 分入公司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种再保险安排。 四、本章重难点问题练习题 (一)多项选择题 1、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最大诚信原则 B、保险利益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E、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 如果大家仍存有疑问,欢迎诸位在市校电大在线平台进行沟通,你也可以直接与你的辅导教师 在上课时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