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第三次课* 授课内容:第五章所有权通论 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所有权的概念、权能、限制和种类,了解 所有权的社会作用,掌握、熟悉、所有权的变动,了解取得时效制 度理论。 第五章所有权通论 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对物最全面的自由支配的物 权,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一)全面性 (二)整体性 (三)弹力性 (四)永久性 、所有权的种类 (一)所有权不同标准的分类 依据所有权的客体为不动产还是动产,可以把所有权分为不 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 2.依据所有权主体的数量,可以把所有权分为单一所有权和共 同所有权
1 物 权 法 ***第三次课*** 授课内容:第五章所有权通论。 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所有权的概念、权能、限制和种类,了解 所有权的社会作用,掌握、熟悉、所有权的变动,了解取得时效制 度理论。 第五章 所有权通论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 一、所有权的定义 ⚫ 所有权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对物最全面的自由支配的物 权,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一)全面性 (二)整体性 (三)弹力性 (四)永久性 三、所有权的种类 (一)所有权不同标准的分类 1.依据所有权的客体为不动产还是动产,可以把所有权分为不 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 2.依据所有权主体的数量,可以把所有权分为单一所有权和共 同所有权
3.依据享有所有权的主体不同,把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 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 (二)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它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全民所有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面 支配的权利 国家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2.客体的无限广泛性 3.行使方式的多样性 4.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三)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面支配其财产的权利,它是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多元性 2.客体的相对广泛性 (四)个人所有权 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是公民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 的表现 第二节所有权的社会作用 所有权社会功能理论 二、所有权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 (一)所有权制度是支撑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 (二)所有权制度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效用 (三)所有权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四)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 第三节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权能的涵义 所有权的权能,又称为所有权的内容或职能。所有权的各项 权能是所有权的作用方式
2 3.依据享有所有权的主体不同,把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 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 (二)国家所有权 ⚫ 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它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全民所有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面 支配的权利 ⚫ 国家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2.客体的无限广泛性 3.行使方式的多样性 4.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三)集体所有权 ⚫ 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面支配其财产的权利,它是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多元性 2.客体的相对广泛性 (四)个人所有权 ⚫ 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是公民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 的表现 第二节 所有权的社会作用 一、所有权社会功能理论 二、所有权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 (一)所有权制度是支撑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 (二)所有权制度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效用 (三)所有权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四)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 第三节 所有权的权能 一、所有权权能的涵义 ⚫ 所有权的权能,又称为所有权的内容或职能。所有权的各项 权能是所有权的作用方式
二、积极权能 (一)占有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 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二)使用 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坏其物或变更其性质 而加以利用,从而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和权利人利益的权能 三)收益 收益,就是收取由所有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所谓新增经济价值,包括孳息和利润。 ●孳息分为两种:天然孳息,法定孳息 利润,即把物投入社会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所取得的利益 (四)处分 处分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其事实上和法律上的 命运的权能 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在客观上归于消灭或 者改变了物的性状 ●法律上的处分是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法律行为对物进 行处理。包括两种情形:其一,以一定方式转移物的所有 权;其二,以一定方式暂时转让若干权能或若干权能的部 分,如在物上设定质权、抵押权等权利负担 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 干涉的权能 第四节所有权的限制 所有权限制的概念和根源 (一)所有权限制的概念 所谓所有权的限制,是指禁止或限制作为所有权积极权能或消极 权能的一面或数面,从而使所有人因此受一定的拘束,并负一定的 义务 般限制和特殊(具体)限制。一般限制是对一切所有权或 抽象意义上的所有权的限制,它针对的是不特定主体和不特定客 体;而特殊限制则相反,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主体或客体的限制
3 二、积极权能 (一)占有 ⚫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 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二)使用 ⚫ 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坏其物或变更其性质 而加以利用,从而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和权利人利益的权能 (三)收益 ⚫ 收益,就是收取由所有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所谓新增经济价值,包括孳息和利润。 ⚫ 孳息分为两种:天然孳息,法定孳息 ⚫ 利润,即把物投入社会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所取得的利益 (四)处分 ⚫ 处分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其事实上和法律上的 命运的权能 ⚫ 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 事实上的处分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在客观上归于消灭或 者改变了物的性状 ⚫ 法律上的处分是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法律行为对物进 行处理。包括两种情形:其一,以一定方式转移物的所有 权;其二,以一定方式暂时转让若干权能或若干权能的部 分,如在物上设定质权、抵押权等权利负担 三、消极权能 ⚫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 干涉的权能 第四节 所有权的限制 一、所有权限制的概念和根源 (一)所有权限制的概念 所谓所有权的限制,是指禁止或限制作为所有权积极权能或消极 权能的一面或数面,从而使所有人因此受一定的拘束,并负一定的 义务 1.一般限制和特殊(具体)限制。一般限制是对一切所有权或 抽象意义上的所有权的限制,它针对的是不特定主体和不特定客 体;而特殊限制则相反,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主体或客体的限制
2.从限制规范的性质上,可以分为三类:(1)禁止性规范,单 纯禁止所有权人为某行为,如禁止在非居民区建筑住宅;(2)容许 性规范,所有权人容忍他人在其财产上为某种行为,如通行;(3) 义务性规范,所有权人有义务为某种积极行为 3.所有权的限制包括所有权人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和非依所 有权人的意愿对所有权的某种约束或减损,即自愿性限制和非自愿 性限制 4.从限制的法律依据上可以分为私法上的限制和公法上的限制 (二)所有权限制的根源 所有权限制主要解决的是个人利益之间,以及个人利益与社 会整体利益相冲突的问题 首先,个人是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的。社会共同体的利益高于个 人利益;赋予个人对财产所有权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财产,因而有 利于整个社会利益的增加 其次,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私法上的所有权限制 (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认定权利滥用的六项标准,即:第一,故意损害;第二,缺 乏正当利益;第三,选择有害的方式行使权利;第四,损害 大于获取的利益;第五,违背权利存在的目的;第六,违反 侵权法的一般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究其实质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 用,信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 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被认为是“帝王条款,君临全法域之基本原则” (三)自力行为 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私力救济,即所 谓自力行为 (四)其他限制 所谓其他限制,主要包括基于不动产相邻关系或邻地利用权而对 所有权所作的限制以及所有权受所有物上的第三人的物权或债权的 限制 公法上的所有权限制 (一)公法限制的内容
4 2.从限制规范的性质上,可以分为三类:(1)禁止性规范,单 纯禁止所有权人为某行为,如禁止在非居民区建筑住宅;(2)容许 性规范,所有权人容忍他人在其财产上为某种行为,如通行;(3) 义务性规范,所有权人有义务为某种积极行为 3.所有权的限制包括所有权人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和非依所 有权人的意愿对所有权的某种约束或减损,即自愿性限制和非自愿 性限制 4.从限制的法律依据上可以分为私法上的限制和公法上的限制 (二)所有权限制的根源 ⚫ 所有权限制主要解决的是个人利益之间,以及个人利益与社 会整体利益相冲突的问题 首先,个人是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的。社会共同体的利益高于个 人利益;赋予个人对财产所有权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财产,因而有 利于整个社会利益的增加 其次,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二、私法上的所有权限制 (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认定权利滥用的六项标准,即:第一,故意损害;第二,缺 乏正当利益;第三,选择有害的方式行使权利;第四,损害 大于获取的利益;第五,违背权利存在的目的;第六,违反 侵权法的一般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 所谓诚实信用,究其实质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 用,信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 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 被认为是“帝王条款,君临全法域之基本原则” (三)自力行为 ⚫ 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私力救济,即所 谓自力行为 (四)其他限制 所谓其他限制,主要包括基于不动产相邻关系或邻地利用权而对 所有权所作的限制以及所有权受所有物上的第三人的物权或债权的 限制 三、公法上的所有权限制 (一)公法限制的内容
对所有权取得的限制,主要表现为财产所有权取得主体资格 和程序的限制 对所有权使用、收益和处分的限制,也就是对所有权内容或 行使的限制 对所有权的征用 4.对所有权的剥夺,这是对所有权的最大限制 (二)公法限制的形式 1.使所有人负作为义务的 2.使所有人负不作为义务或容忍义务的 (三)公法限制的后果 1.使所有人作为行为归于无效或可以撤销的 2.使行为人负担赔偿责任的 (四)公法限制的标的物 就受限制的标的物而言,既有不动产,也有动产 第五节所有权的变动 所有权的发生 所有权的发生,又可称为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依据 定的法律事实而获得某物的所有权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 权和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生产; 收益;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 没收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 人那里取得对某物的所有权。它只有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才 取得,而且是以原所有人的权利为依据即通过权利转移方式 产生的。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有:买卖合同;赠与、互易 继承遗产;接受遗赠;其他合法原因(如合伙) 所有权的变更 (一)所有权变更的涵义 所有权客体的变更,仅仅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标的物发生 了量变,如所有权因添附而扩大,因标的物部分灭失而缩小 所有权内容的变更,是指因为在所有物上设定了一定的权利 负担而使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受到限制或者因负担的解除而使
5 1.对所有权取得的限制,主要表现为财产所有权取得主体资格 和程序的限制 2.对所有权使用、收益和处分的限制,也就是对所有权内容或 行使的限制 3.对所有权的征用 4.对所有权的剥夺,这是对所有权的最大限制 (二)公法限制的形式 1.使所有人负作为义务的 2.使所有人负不作为义务或容忍义务的 (三)公法限制的后果 1.使所有人作为行为归于无效或可以撤销的 2.使行为人负担赔偿责任的 (四)公法限制的标的物 就受限制的标的物而言,既有不动产,也有动产 第五节 所有权的变动 一、所有权的发生 ⚫ 所有权的发生,又可称为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依据 一定的法律事实而获得某物的所有权 (一)原始取得 ⚫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 权和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生产; 收益;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 没收 (二)继受取得 ⚫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 人那里取得对某物的所有权。它只有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才 取得,而且是以原所有人的权利为依据即通过权利转移方式 产生的。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有:买卖合同;赠与、互易; 继承遗产;接受遗赠;其他合法原因(如合伙) 二、所有权的变更 (一)所有权变更的涵义 ⚫ 所有权客体的变更,仅仅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标的物发生 了量变,如所有权因添附而扩大,因标的物部分灭失而缩小 ⚫ 所有权内容的变更,是指因为在所有物上设定了一定的权利 负担而使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受到限制或者因负担的解除而使
所有权恢复圆满的状态,如所有权因标的物出租或抵押而变 得不圆满等 所有权主体的变更,即所有权的移转,是指所有权从原所有 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一方丧失了所有权,而一方 取得了所有权 (二)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在尚未实际交付标的物以 前,所有权并不移转 在法律上,交付是指将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 为 (三)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 效力 、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也称所有权的终止,是指所有权人因一定法 律事实的出现而丧失其所有权。导致所有权消灭的原因 )所有权客体灭失 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动产或不动产因某种原因而不复存 在。引起所有权客体灭失的原因主要是:其一,作为原材料 在生产使用中被消耗;其二,作为消费物品被消费掉,如将 食品吃掉;其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灭失,如水灾、 火灾等;其四,因附合、侵权行为而灭失等 (二)所有权主体消灭 ●这是指因所有权人主体资格的丧失,导致其享有的财产所有 权的消灭,如作为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二者 均可引起其所有权的消灭。 (三)所有权被抛弃 这是指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放弃自己对某项财 产的所有权 (四)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这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采用 依法征收或国有化等措施,有偿或无偿地迫使所有权人转移 其享有的财产所有权。 第六节取得时效制度 取得时效的概念
6 所有权恢复圆满的状态,如所有权因标的物出租或抵押而变 得不圆满等 ⚫ 所有权主体的变更,即所有权的移转,是指所有权从原所有 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一方丧失了所有权,而一方 取得了所有权 (二)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 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在尚未实际交付标的物以 前,所有权并不移转 ⚫ 在法律上,交付是指将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 为 (三)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 效力 三、所有权的消灭 ⚫ 所有权的消灭,也称所有权的终止,是指所有权人因一定法 律事实的出现而丧失其所有权。导致所有权消灭的原因 (一)所有权客体灭失 ⚫ 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动产或不动产因某种原因而不复存 在。引起所有权客体灭失的原因主要是:其一,作为原材料 在生产使用中被消耗;其二,作为消费物品被消费掉,如将 食品吃掉;其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灭失,如水灾、 火灾等;其四,因附合、侵权行为而灭失等 (二)所有权主体消灭 ⚫ 这是指因所有权人主体资格的丧失,导致其享有的财产所有 权的消灭,如作为所有权主体的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二者 均可引起其所有权的消灭。 (三)所有权被抛弃 ⚫ 这是指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放弃自己对某项财 产的所有权 (四)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 这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采用 依法征收或国有化等措施,有偿或无偿地迫使所有权人转移 其享有的财产所有权。 第六节 取得时效制度 一、取得时效的概念
(一)取得时效的涵义 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期间,而发生 定法律效果的制度 ●根据一定事实状态的经过是否导致取得某种权利还是丧失某 种权利,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类 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它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 定的期限以后,将导致请求权或胜诉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它是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 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 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 产权的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已经确认了诉讼时效,而立法中是否有必 要确认取得时效制度,对此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二)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 至于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一般认为除法律禁止流通的动产 与不动产外,都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 、取得时效的成立要件 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占有和经过 定的期间。 (一)占有 占有的定义 占有是对客体物事实上的管领,它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法 律行为 (1)自主占有,自主占有即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为占有 (2)和平占有,指以非暴力或胁迫手段取得或维持的占有 (3)公然占有,是指不带隐秘瑕疵的占有,即将对标的物的占 有事实向社会公开、不加隐瞒 2.占有是否以善意为必备要件? (二)经过一定期间 1.期间的起算 时效的起算点为占有人自主无瑕疵地占有之时,这是取得时 效计算的一般规则 2.取得时效期间中止 ●时效的中止,是指时效期间因一定事由而暂告停止,该阻碍 事由消灭后继续计算 3.取得时效的中断
7 (一)取得时效的涵义 ⚫ 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期间,而发生一 定法律效果的制度 ⚫ 根据一定事实状态的经过是否导致取得某种权利还是丧失某 种权利,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类 ⚫ 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它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 定的期限以后,将导致请求权或胜诉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 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它是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 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 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 产权的法律制度 ⚫ 我国《民法通则》已经确认了诉讼时效,而立法中是否有必 要确认取得时效制度,对此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二)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 ⚫ 至于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一般认为除法律禁止流通的动产 与不动产外,都适用取得时效的规定 二、取得时效的成立要件 ⚫ 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占有和经过一 定的期间。 (一)占有 1.占有的定义 ⚫ 占有是对客体物事实上的管领,它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法 律行为 (1)自主占有,自主占有即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为占有 (2)和平占有,指以非暴力或胁迫手段取得或维持的占有 (3)公然占有,是指不带隐秘瑕疵的占有,即将对标的物的占 有事实向社会公开、不加隐瞒 2.占有是否以善意为必备要件? (二)经过一定期间 1.期间的起算 ⚫ 时效的起算点为占有人自主无瑕疵地占有之时,这是取得时 效计算的一般规则 2.取得时效期间中止 ⚫ 时效的中止,是指时效期间因一定事由而暂告停止,该阻碍 事由消灭后继续计算 3.取得时效的中断
●取得时效的中断,是指因一定事由的出现,使已经过的取得 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取得时效重新起算 、取得时效的效果 作为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法,所有权取得时效的最重要的法 律效果即是发生物权变动。即以所有的意思、和平公然占有 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经过法定期间后便取得该动产或不动 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在不动产实行强制登记的国家,占有人仅取得 请求登记为所有权人的权利,而不是取得时效届满便当然地 取得所有权 四、我国取得时效制度的建构 (一)取得时效在民法典中的位置 (二)取得时效的基本类型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制度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制度。 3.财产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的取得时效制度,又称取得时效的 准用制度。 (三)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 第一,占有人对标的物的占有须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以及公 然占有,但无须为善意占有,如果其占有之始为善意且物过失的, 取得时效期间应有所缩短;第二,占有人所占有的标的物须为他人 之物;第三,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占有须经过法定期间,至于期间的 长短,规定2-15年为宜 (四)取得时效中止和中断 应当规定取得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各种事由,以及中止或中断后 的法律效力 (五)取得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力 应当规定占有人取得所有权、物上其他权利的消灭和取得时效 的溯及力等内容 课外学习要求: ●复习本章中出现的重要概念 重点掌握所有权的权能和所有权的变动
8 ⚫ 取得时效的中断 ,是指因一定事由的出现,使已经过的取得 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取得时效重新起算 三、取得时效的效果 ⚫ 作为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法,所有权取得时效的最重要的法 律效果即是发生物权变动。即以所有的意思、和平公然占有 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经过法定期间后便取得该动产或不动 产的所有权 ⚫ 对于不动产,在不动产实行强制登记的国家,占有人仅取得 请求登记为所有权人的权利,而不是取得时效届满便当然地 取得所有权 四、我国取得时效制度的建构 (一)取得时效在民法典中的位置 (二)取得时效的基本类型 1.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制度。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制度。 3.财产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的取得时效制度,又称取得时效的 准用制度。 (三)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 第一,占有人对标的物的占有须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以及公 然占有,但无须为善意占有,如果其占有之始为善意且物过失的, 取得时效期间应有所缩短;第二,占有人所占有的标的物须为他人 之物;第三,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占有须经过法定期间,至于期间的 长短,规定 2-15 年为宜。 (四)取得时效中止和中断 应当规定取得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各种事由,以及中止或中断后 的法律效力。 (五)取得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力 应当规定占有人取得所有权、物上其他权利的消灭和取得时效 的溯及力等内容。 课外学习要求: ⚫ 复习本章中出现的重要概念 ⚫ 重点掌握所有权的权能和所有权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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