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勒立宪及立法审查案 案情介绍 1895年,纽约两院同时通过立法表示, “不得要求、 允许或强迫任何烘烤房的雇员一星期工作超过60小时,或 者一天内工作超过10小时,除非是为了减少周末的工作时 间。”该法案针对的是雇员在雇主的面包房中的工作时间, 目的是对雇主和雇员间的合同关系作出的必要调整。虽然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定了缔结买卖合同的权利是个人 自由的一部分,但是,联邦各州的主权中存在一种“治安 权力”,可以把个人财产权和自由权的行使限制在合理范 围内。因此,各州有权阻止个人缔结一定类型的合同。依 据上面纽约州的限制烘烤业的劳动时间法案,洛克勒被指 控雇佣面包师一周内工作超过60小时。鉴于该案的典范意 义,诸位法官展开了针对纽约州法案的司法审查辩论
洛克勒立宪及立法审查案 • 案情介绍: 1895年,纽约两院同时通过立法表示, “不得要求、 允许或强迫任何烘烤房的雇员一星期工作超过60小时,或 者一天内工作超过10小时,除非是为了减少周末的工作时 间。 ”该法案针对的是雇员在雇主的面包房中的工作时间, 目的是对雇主和雇员间的合同关系作出的必要调整。虽然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定了缔结买卖合同的权利是个人 自由的一部分,但是,联邦各州的主权中存在一种“治安 权力” ,可以把个人财产权和自由权的行使限制在合理范 围内。因此,各州有权阻止个人缔结一定类型的合同。依 据上面纽约州的限制烘烤业的劳动时间法案,洛克勒被指 控雇佣面包师一周内工作超过60小时。鉴于该案的典范意 义,诸位法官展开了针对纽约州法案的司法审查辩论
审判过程 (一)是否合宪的辩论 派克汉姆法官认为,两院立法以保护公众健康为 由而实施治安权力,规定烘烤行业的劳动时间, 干涉个人的自由及缔约的权利,已经超越了它应 有的边界。具体理由包括: 1、烘烤行业并非卫生问题的高危行业,没有限 制劳动时间提供特殊保护的必要。 2、法案已提供其他的卫生保护措施,限制劳动 时间不是健康保护缺之不可的条件
• 审判过程 : (一)是否合宪的辩论 派克汉姆法官认为,两院立法以保护公众健康为 由而实施治安权力,规定烘烤行业的劳动时间, 干涉个人的自由及缔约的权利,已经超越了它应 有的边界。具体理由包括: 1、烘烤行业并非卫生问题的高危行业,没有限 制劳动时间提供特殊保护的必要。 2、法案已提供其他的卫生保护措施,限制劳动 时间不是健康保护缺之不可的条件
窗童加 3、涉及烘烤业劳动时间限制,并不必然与 面包产品卫生程度的提高形成显著相关
3、涉及烘烤业劳动时间限制,并不必然与 面包产品卫生程度的提高形成显著相关
哈兰、怀特和戴法官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州法案规 定限制烘烤行亚劳动时间的治安权力,从本质上与该法案 所宣称的保护公众健康、社会道德或安全并不存在实际的 关联。所以,尚难以毫无疑问地归入显然违反美国宪法之 列。其合理性在于: 赫特教授的专家论述:面包师的工作是我们所能想像的 最艰难、最繁重的工作,因为他们必须在有害于健康的条 件下进行。比如,他们不仅要长时间在过热的车间内付出 体力,而且往往因为公众的多元需求而不得不熬夜作业; 不仅由于长时间吸入面粉造成肺炎和支气管炎,而且常会 刺激得眼睛流泪;不仅由于长时间劳累而患上风湿、抽筋 和腿肿胀,而且为降暑而贪图冷饮料导致许多器官上的疾 病发生,等等。统计表明,面包师的平均寿命较其他工作 低,很少有活到50岁以上的,大多数死于40-50岁之间。 显然,如果在烘烤房内周而复始地每天固定工作10个小时, 将逐渐让工作在体力和精神上丧失为州政府服务的能力, 以及支撑家庭的能力
哈兰、怀特和戴法官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州法案规 定限制烘烤行业劳动时间的治安权力,从本质上与该法案 所宣称的保护公众健康、社会道德或安全并不存在实际的 关联。所以,尚难以毫无疑问地归入显然违反美国宪法之 列。其合理性在于: 赫特教授的专家论述:面包师的工作是我们所能想像的 最艰难、最繁重的工作,因为他们必须在有害于健康的条 件下进行。比如,他们不仅要长时间在过热的车间内付出 体力,而且往往因为公众的多元需求而不得不熬夜作业; 不仅由于长时间吸入面粉造成肺炎和支气管炎,而且常会 刺激得眼睛流泪;不仅由于长时间劳累而患上风湿、抽筋 和腿肿胀,而且为降暑而贪图冷饮料导致许多器官上的疾 病发生,等等。统计表明,面包师的平均寿命较其他工作 低,很少有活到50岁以上的,大多数死于40-50岁之间。 显然,如果在烘烤房内周而复始地每天固定工作10个小时, 将逐渐让工作在体力和精神上丧失为州政府服务的能力, 以及支撑家庭的能力
(二)是否符合立法规则的辩论 为了佐证纽约州的限制烘烤行业劳动时间的治安权力规 定不合宪,派克汉姆法官对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 “自由”一词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烘烤行业雇员和雇主之 间签订劳动合同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处于美国宪法第十 四修正案保护之下。 然而,该定义遭到了学术界的猛烈抨击,比如,沃伦认 为,“未经法律正当程序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一词来源 于英国普通法;无可争议,在普通法下“自由”仅仅意味 着“人的自由”,或者说“人免受肉体限制的权利”,显 然宪法中的“自由”的含义不能超越其在普通法上的意义
• (二)是否符合立法规则的辩论 为了佐证纽约州的限制烘烤行业劳动时间的治安权力规 定不合宪,派克汉姆法官对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 “自由”一词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烘烤行业雇员和雇主之 间签订劳动合同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处于美国宪法第十 四修正案保护之下。 然而,该定义遭到了学术界的猛烈抨击,比如,沃伦认 为, “未经法律正当程序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一词来源 于英国普通法;无可争议,在普通法下“自由”仅仅意味 着“人的自由” ,或者说“人免受肉体限制的权利” ,显 然宪法中的“自由”的含义不能超越其在普通法上的意义
0 思考: 1、理解处于法律本我和超我中的自我? 2、如何处理立法规则与宪法限制及基本权 利之间的关系?
• 思考: 1、理解处于法律本我和超我中的自我? 2、如何处理立法规则与宪法限制及基本权 利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