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1期 学习与探索 No.1.2005 (总第156期) Study Exploration General.No.156 中西社会信任的制度比较 董才生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中西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了它们不同的制度类型,而由不同的制度 类型塑造而成的中西社会信任在传统文化、基础与载体、模式与结构、程度与范围以及理性追求等方面呈 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中西社会信任正是依凭这些不同的特点在各自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 作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道德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需要基于道德和法制的社会信任作为内在 支撑。以制度为基,点对中西社会信任进行比较,不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任理论的研究,而且对于构建作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支撑的新型的社会信任也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西文化:制度:社会信任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05)01-0114-04 制度是人类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社会交往行为模式,包括支配与约束人们社会交往行为 的定型化、非定型化的规则与规范,它是一种规则与规范体系。具体而言,制度包括习俗、惯例、道德规 范、法律制度、规定、规章等。可以从约束形式的角度将制度划分为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两种类型。内 在制度就是一种从内部对于社会交往行为者的行为实施约束的制度,如习俗、惯例以及道德规范等,而 外在制度则是一种从外部对于社会交往行为者的行为实施约束的制度,如法律制度、规定、规章等。信 任是指某一社会交往主体对其他社会交往主体能作出符合制度规则或规范行为的期望。社会信任就是 社会交往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即社会交往主体彼此之间对于对方能作出符合制度规则或规范行为的 相互期望。因此,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对于社会信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制度培育与塑造 社会信任;(2)制度维持与保障社会信任;(3)制度变迁促使社会信任变化。以内在制度为基础产生的社 会信任,可以称之为“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而以外在制度为基础产生的社会信任,则可以称之为“外在 制度型社会信任。本文以制度为基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西社会信任进行比较。 (一)传统文化中西社会信任以各自不同的制度为基础,中西不同的制度类型在不同的传统文化 中孕育而成,甚至有些制度本身就构成了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中西之所以能形成各具特 色、不同样态的社会信任,其深层的原因在于它们的传统文化具有不同的特点。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 儒家文化,儒家文化的人性预设是“人性善”或“原善”,即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为此,中国传统文化强调 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来呼唤人的善性潜能的发挥,因而主张人治或德治,以及社会治理的扬善性”,中 国政治因此被称为“扬善政治”。在儒家文化中孕育的制度尤以道德这一内在制度为重。即使统治者制 定与设计的法律等外在制度也往往具有道德倾向,是一种道德化的外在制度,一般被称为伦理法。这种 伦理法是德性内涵与法的形式的结合体,是中国古代法的基本形态。在中国伦理法中到处渗透着亲亲 尊尊的内容,在法理中也兼顾情理)。这种伦理法有很大的惯性,对于当代社会也有很大的影响。当 代中国执法效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情渗透”。“人情渗透”极大地阻碍了中国法制化进程。这种 道德内在制度安排以扬善为目的,强调个人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性因此,以道德内在制度为基础的 收稿日期:2004-11-2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4BSH001)。 作者简介:董才生(1964-),男,江苏无锡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博士,从事经济社会学、理论 社会学、信任与信用理论研究。 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enki.net
2005 年第 1 期 ( 总第 156 期) 学 习 与 探 索 Study & Ex plo ration No. 1, 2005 General. No. 156 中 西 社 会 信 任 的 制 度 比 较 董 才 生 (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 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中西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了它们不同的制度类型, 而由不同的制度 类型塑造而成的中西社会信任在传统文化、基础与载体、模式与结构、程度与范围以及理性追求等方面呈 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中西社会信任正是依凭这些不同的特点在各自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 作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既是道德经济又是法制经济, 需要基于道德和法制的社会信任作为内在 支撑。以制度为基点对中西社会信任进行比较, 不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任理论的研究, 而且对于构建作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支撑的新型的社会信任也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中西文化; 制度; 社会信任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 462X( 2005) 01- 0114- 04 制度是人类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社会交往行为模式, 包括支配与约束人们社会交往行为 的定型化、非定型化的规则与规范, 它是一种规则与规范体系。具体而言, 制度包括习俗、惯例、道德规 范、法律制度、规定、规章等。可以从约束形式的角度将制度划分为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两种类型。内 在制度就是一种从内部对于社会交往行为者的行为实施约束的制度, 如习俗、惯例以及道德规范等, 而 外在制度则是一种从外部对于社会交往行为者的行为实施约束的制度, 如法律制度、规定、规章等。信 任是指某一社会交往主体对其他社会交往主体能作出符合制度规则或规范行为的期望。社会信任就是 社会交往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 即社会交往主体彼此之间对于对方能作出符合制度规则或规范行为的 相互期望。因此, 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对于社会信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 1) 制度培育与塑造 社会信任; ( 2) 制度维持与保障社会信任; ( 3) 制度变迁促使社会信任变化。以内在制度为基础产生的社 会信任, 可以称之为/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而以外在制度为基础产生的社会信任, 则可以称之为/ 外在 制度型0社会信任。本文以制度为基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西社会信任进行比较。 ( 一) 传统文化 中西社会信任以各自不同的制度为基础, 中西不同的制度类型在不同的传统文化 中孕育而成, 甚至有些制度本身就构成了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 中西之所以能形成各具特 色、不同样态的社会信任, 其深层的原因在于它们的传统文化具有不同的特点。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 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的人性预设是/ 人性善0或/ 原善0, 即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为此,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 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 来呼唤人的善性潜能的发挥, 因而主张人治或德治, 以及社会治理的/ 扬善性0, 中 国政治因此被称为/ 扬善政治0。在儒家文化中孕育的制度尤以道德这一内在制度为重。即使统治者制 定与设计的法律等外在制度也往往具有道德倾向, 是一种道德化的外在制度, 一般被称为伦理法。这种 伦理法是德性内涵与法的形式的结合体, 是中国古代法的基本形态。在中国伦理法中到处渗透着亲亲 尊尊的内容, 在法理中也兼顾情理 [ 1] 。这种伦理法有很大的惯性, 对于当代社会也有很大的影响。当 代中国执法效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 人情渗透0。/ 人情渗透0极大地阻碍了中国法制化进程。这种 道德内在制度安排以扬善为目的, 强调个人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性。因此, 以道德内在制度为基础的 收稿日期: 2004- 11- 2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04BSH001) 。 作者简介: 董才生( 1964- ) , 男, 江苏无锡人,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 博士, 从事经济社会学、理论 社会学、信任与信用理论研究。 # 114 #
“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充分体现了人的善性本质与人的行为的自主性,是具有高度自觉程度、充满人性 (善性)的深厚的社会信任。如中国晋商票号企业内部存在的社会信任就是这种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 发展的一个极致,西方一些道德性社群或社团”中存在的社会信任也属于这种社会信任。 西方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基督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的人性预设是“人性恶”或“原罪”,即认为恶是人的 本性。为此,西方传统文化注重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安排,来抑制人的自然的恶欲,因而主张法治,以及社 会治理的“抑恶性”,西方政治因此被称为“抑恶政治”。在基督教文化中孕育的制度尤以法律这一外在 制度为重。这种法律外在制度安排以抑恶为目的,强调外在制度对于人的恶欲本性的辖制。法律外在 制度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被迫的、强制性的外在力量。人之恶性被合理地规制,人之“善性”通过抑恶发 挥出来,即所谓抑恶扬善”。“抑恶扬善”虽然也是人性(善性)的发挥,但是一种被动的、强迫的发挥,不 是发自个人内心的自觉自愿行为。因此,以法律外在制度为基础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被动的形 式体现了人之善性本质,因而是一种自觉化、人性化程度很低的社会信任。如在泰勒(Tylo)科学管理 原理指导下强调外在制度至上的工厂中,工厂员工之间以及工厂领导人与员工之间的社会信任就是这 种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 (二)基础与载体传统中国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中国的内在制度为基础,中国的内在制度 主要是在儒家文化中孕育而生的伦理道德规范,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西方的外在制度 为基础,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主要是在基督教文化中孕育而生的法律制度。中国的内在制度对中国人 的社会交往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主要是一种非正式的软约束”,它以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为主要手段,通 过非正式的惩罚方式,如排挤、指责、社会舆论谴责等来对违背者实施惩罚。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对西 方人的社会交往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主要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强制性的“硬约束”,它以强制执行的手段迫 使人们遵守与服从,对于违背者采取正式的惩罚方式。中西两种不同的制度类型培育与塑造了它们各 具特色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即“内在制度型”、“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 传统中国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中国内在的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产生和存在于中国社 会庞大的差序格局”系统中,并以家或家族为基本载体。家或家族是传统中国社会主要的组织形式。 家或家族作为福山意义上的道德性社群或社团”,①是中国社会信任存在之依托或基本载体。传统中 国社会的民间志愿性社团很多,这种社团基本上是以传统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建构起来的,也 是一种道德性社团”,甚至一些经济组织也同样是以传统的中国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形成、发展与壮大 起来的,如清末山西的票号企业等,但它们不是社会的主要的组织形式。现代西方国家,家庭或家族不 是社会信任产生和存在的基本载体,人们从类似于家庭或家族的“道德性社群或社团”中获取“内在制度 型社会信任,但大量的社会信任却是“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这种社会信任以西方外在的法律制度为 基础.产生和存在于大量的、普遍存在的“法人组织”中,大量的、普遍存在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一些经 济、政治组织它们是西方社会信任产生与存在的基本载体。 (三)模式与结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是由制度塑造而成,某一社会的主导制度类型塑造了该社 会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所谓社会信任模式指的是社会信任的形式或类型,它最为基本的含义是因 什么而信”或“基于什么而信”。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模式是“因亲情而信”的模式,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 模式是“因原则而信”的模式。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或如费孝通所说,是“乡土社会”[9。 传统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以具体的亲情关系(包括血缘、亲戚、朋友关系)为基础,并且社会流动性小, 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熟人的圈子里。现代西方社会是一种陌生人社会”。现代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以 一般的原则关系为基础,并且社会流动性大,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世界里。实际上这种亲情 关系与原则关系都是以制度为基础的,亲情关系是在内在制度(主要是道德)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原则关 系则是在外在制度(主要是法律)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在制 度型”社会信任模式,而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模式可以称之为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模式。中西不同的 主导制度类型塑造的就是这两种因制度而信”或“基于制度而信”的社会信任模式。 ①参见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李宛容译,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enki.net
/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充分体现了人的善性本质与人的行为的自主性, 是具有高度自觉程度、充满人性 ( 善性) 的深厚的社会信任。如中国晋商票号企业内部存在的社会信任就是这种/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发展的一个极致, 西方一些/ 道德性社群或社团0中存在的社会信任也属于这种社会信任。 西方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基督教文化, 基督教文化的人性预设是/ 人性恶0或/ 原罪0, 即认为恶是人的 本性。为此, 西方传统文化注重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安排, 来抑制人的自然的恶欲, 因而主张法治, 以及社 会治理的/ 抑恶性0, 西方政治因此被称为/ 抑恶政治0。在基督教文化中孕育的制度尤以法律这一外在 制度为重。这种法律外在制度安排以抑恶为目的, 强调外在制度对于人的恶欲本性的辖制。法律外在 制度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被迫的、强制性的外在力量。人之恶性被合理地规制, 人之/ 善性0通过抑恶发 挥出来, 即所谓/ 抑恶扬善0。/ 抑恶扬善0虽然也是人性( 善性) 的发挥, 但是一种被动的、强迫的发挥, 不 是发自个人内心的自觉自愿行为。因此, 以法律外在制度为基础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被动的形 式体现了人之善性本质, 因而是一种自觉化、人性化程度很低的社会信任。如在泰勒( T aylor) 科学管理 原理指导下强调外在制度至上的工厂中, 工厂员工之间以及工厂领导人与员工之间的社会信任就是这 种/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 二) 基础与载体 传统中国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中国的内在制度为基础, 中国的内在制度 主要是在儒家文化中孕育而生的伦理道德规范, 西方国家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西方的外在制度 为基础, 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主要是在基督教文化中孕育而生的法律制度。中国的内在制度对中国人 的社会交往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主要是一种非正式的/ 软约束0, 它以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为主要手段, 通 过非正式的惩罚方式, 如排挤、指责、社会舆论谴责等来对违背者实施惩罚。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对西 方人的社会交往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主要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强制性的/ 硬约束0, 它以强制执行的手段迫 使人们遵守与服从, 对于违背者采取正式的惩罚方式。中西两种不同的制度类型培育与塑造了它们各 具特色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 即/ 内在制度型0、/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 传统中国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中国内在的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 产生和存在于中国社 会庞大的/ 差序格局0系统中, 并以家或家族为基本载体。家或家族是传统中国社会主要的组织形式。 家或家族作为福山意义上的/ 道德性社群或社团0, ¹ 是中国社会信任存在之依托或基本载体。传统中 国社会的/ 民间志愿性社团0很多, 这种社团基本上是以传统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建构起来的, 也 是一种/ 道德性社团0, 甚至一些经济组织也同样是以传统的中国伦理道德规范为基础形成、发展与壮大 起来的, 如清末山西的票号企业等, 但它们不是社会的主要的组织形式。现代西方国家, 家庭或家族不 是社会信任产生和存在的基本载体, 人们从类似于家庭或家族的/ 道德性社群或社团0中获取/ 内在制度 型0社会信任, 但大量的社会信任却是/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这种社会信任以西方外在的法律制度为 基础, 产生和存在于大量的、普遍存在的/ 法人组织0 中, 大量的、普遍存在的/ 法人组织0主要是一些经 济、政治组织, 它们是西方社会信任产生与存在的基本载体。 ( 三) 模式与结构 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是由制度塑造而成, 某一社会的主导制度类型塑造了该社 会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所谓社会信任模式指的是社会信任的形式或类型, 它最为基本的含义是/ 因 什么而信0或/ 基于什么而信0。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模式是/ 因亲情而信0的模式, 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 模式是/ 因原则而信0的模式。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种/ 熟人社会0, 或如费孝通所说, 是/ 乡土社会0 [ 2] ( P9) 。 传统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以具体的亲情关系( 包括血缘、亲戚、朋友关系) 为基础, 并且社会流动性小, 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熟人的圈子里。现代西方社会是一种/ 陌生人社会0。现代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以 一般的原则关系为基础, 并且社会流动性大, 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世界里。实际上这种亲情 关系与原则关系都是以制度为基础的, 亲情关系是在内在制度( 主要是道德) 的基础上形成的, 而原则关 系则是在外在制度( 主要是法律) 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 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模式可以称之为/ 内在制 度型0社会信任模式, 而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模式可以称之为/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模式。中西不同的 主导制度类型塑造的就是这两种/ 因制度而信0或/ 基于制度而信0的社会信任模式。 # 115 # ¹ 参见福山5信任: 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6, 李宛容译, 远方出版社 1998 年版
社会信任结构是指社会信任整体各部分之间的构成方式或形式。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将社 会信任结构分成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与特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两种类型。帕森斯与希尔斯在《关于 行动的一般理论》中认为,普遍主义关系就是指“独立于行动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的关系,特 殊主义关系则是指“凭借与行动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的关系列。所 谓普遍主义社会信任是基于普遍主义关系的社会信任,所谓特殊主义社会信任是基于特殊主义关系的 社会信任。而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普遍主义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会信任结构,特 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特殊主义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会信任结构。韦伯进一步比较分 析了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结构,认为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结构是一种典型的特殊主义社会 信任结构,而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结构是一种典型的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① 然而,无论是特殊主义关系还是普遍主义关系都是以制度为基础的。特殊主义关系大多是在内在 制度基础上形成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 着”,“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30而普遍主义关系一般是在外 在制度基础上形成的。用费孝通的话来说,乡土社会或熟人社会关系是以道德、规矩、礼俗、习俗等为基 础的,而现代社会或陌生人社会是以法律、契约等为基础的,前者是从熟悉中获得的一种个别联系,这种 个别联系能够从熟悉里得到个别认识,后者则是陌生人结成的一种普遍联系,这种普遍联系是基于抽象 的普遍原则2(0-)。因此,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与特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都建立在制度基础上。 为此,可以从制度角度将社会信任结构划分为“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结构与“外在制度型”社会信 任结构两种类型。所谓“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 社会信任结构,所谓“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结构则是以“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 会信任结构。这两种社会信任结构是前两种社会信任结构的基础。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结构是典型的 “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结构,而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信任结构是典型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结构。 (四程度与范围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是典型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是 典型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从自觉化、人性化程度方面看,“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比外在制度型” 社会信任所体现的自觉化、人性化程度要高。因为“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内在制度为基础,产生于社 会交往主体对于内在制度的共同直觉,在“内化了”的内在制度的规范下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是较为自 觉、更具人性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体现了社会交往主体行为的这种高度自觉化、人性化程度。福 山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中所研究的西方社会的道德性社群或社团”的社会信任,实际上也 是这种“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以外在制度为基础,产生于社会交往主体对于 外在制度的共同理解,在这种外在制度的安排下,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缺乏自觉自愿性,具有较少人性 化的特点,因此,“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体现的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的自觉化、人性化程度较低。科尔 曼在《社会理论的基础》冲所研究的西方社会的“法人组织”的社会信任,②就是这种社会信任。 从社会信任本身的程度,即社会信任度”的角度讲,传统中国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度高于现代 西方国家,而它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度则低于现代西方国家。因为一国的社会信任度取决于该国 社会的主导性制度,主要是这一主导性制度的制度化”与“社会化”程度。传统中国是以内在制度为主 导的社会,其内在制度的制度化”与“社会化”程度较高,因而其“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度不仅代表了传 统中国的社会信任度,而且这种社会信任度是很高的,中国晋商就是依凭这一高度的社会信任而兴盛和 繁荣的。而现代西方国家是以外在制度为主导的社会,其外在制度的制度化”与“社会化”程度较高,因 而其“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度不仅代表了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信任度,而且这种社会信任度也是很高 的,现代西方国家正是依凭这种高度的社会信任,取得了许多令世人瞩目的经济社会成就。 传统中国的内在制度的安排是持久的,其“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的范围或半径也是很广大的。传 统中国的社会信任范围或半径以“差序格局”的系统所涵盖的范围为边界。相对而言,传统中国的外在 ①参见韦伯《儒教与道教》,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②参见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上、下,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e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enki.net
社会信任结构是指社会信任整体各部分之间的构成方式或形式。韦伯在5儒教与道教6一书中将社 会信任结构分成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与特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两种类型。帕森斯与希尔斯在5关于 行动的一般理论6中认为, 普遍主义关系就是指/ 独立于行动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0的关系, 特 殊主义关系则是指/ 凭借与行动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0的关系 [ 3] 。所 谓普遍主义社会信任是基于普遍主义关系的社会信任, 所谓特殊主义社会信任是基于特殊主义关系的 社会信任。而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普遍主义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会信任结构, 特 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特殊主义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会信任结构。韦伯进一步比较分 析了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结构, 认为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结构是一种典型的特殊主义社会 信任结构, 而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结构是一种典型的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¹ 然而, 无论是特殊主义关系还是普遍主义关系都是以制度为基础的。特殊主义关系大多是在内在 制度基础上形成的, / 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 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 着0, / 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0 [ 2] ( P30) 而普遍主义关系一般是在外 在制度基础上形成的。用费孝通的话来说, 乡土社会或熟人社会关系是以道德、规矩、礼俗、习俗等为基 础的, 而现代社会或陌生人社会是以法律、契约等为基础的, 前者是从熟悉中获得的一种个别联系, 这种 个别联系能够从熟悉里得到个别认识, 后者则是陌生人结成的一种普遍联系, 这种普遍联系是基于抽象 的普遍原则[ 2] ( P10- 11) 。因此, 普遍主义社会信任结构与特殊主义社会信任结构都建立在制度基础上。 为此, 可以从制度角度将社会信任结构划分为/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结构与/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 任结构两种类型。所谓/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结构就是以/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 社会信任结构, 所谓/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结构则是以/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为主导成分所构成的社 会信任结构。这两种社会信任结构是前两种社会信任结构的基础。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结构是典型的 /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结构, 而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信任结构是典型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结构。 ( 四) 程度与范围 传统中国的社会信任是典型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现代西方的社会信任是 典型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从自觉化、人性化程度方面看, /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比/ 外在制度型0 社会信任所体现的自觉化、人性化程度要高。因为/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内在制度为基础, 产生于社 会交往主体对于内在制度的共同直觉, 在/ 内化了0的内在制度的规范下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是较为自 觉、更具人性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体现了社会交往主体行为的这种高度自觉化、人性化程度。福 山在5信任: 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6中所研究的西方社会的/ 道德性社群或社团0的社会信任, 实际上也 是这种/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以外在制度为基础, 产生于社会交往主体对于 外在制度的共同理解, 在这种外在制度的安排下, 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缺乏自觉自愿性, 具有较少人性 化的特点, 因此,/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体现的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的自觉化、人性化程度较低。科尔 曼在5社会理论的基础6中所研究的西方社会的/ 法人组织0的社会信任, º 就是这种社会信任。 从社会信任本身的程度, 即/ 社会信任度0的角度讲, 传统中国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度高于现代 西方国家, 而它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度则低于现代西方国家。因为一国的社会信任度取决于该国 社会的主导性制度, 主要是这一主导性制度的/ 制度化0与/ 社会化0程度。传统中国是以内在制度为主 导的社会, 其内在制度的/ 制度化0与/ 社会化0程度较高, 因而其/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度不仅代表了传 统中国的社会信任度, 而且这种社会信任度是很高的, 中国晋商就是依凭这一高度的社会信任而兴盛和 繁荣的。而现代西方国家是以外在制度为主导的社会, 其外在制度的/ 制度化0与/ 社会化0程度较高, 因 而其/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度不仅代表了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信任度, 而且这种社会信任度也是很高 的, 现代西方国家正是依凭这种高度的社会信任, 取得了许多令世人瞩目的经济社会成就。 传统中国的内在制度的安排是持久的, 其/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的范围或半径也是很广大的。传 统中国的社会信任范围或半径以/ 差序格局0的系统所涵盖的范围为边界。相对而言, 传统中国的外在 # 116 # ¹ º 参见科尔曼5社会理论的基础6( 上、下) , 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版。 参见韦伯5儒教与道教6, 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
制度安排所产生的社会信任度极为低下,有些外在制度安排不仅无益于社会信任的生成,反而是社会信 任产生的强大的遏制力量。尤其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社会信任几乎处于“底线”的边缘。这是因为中国 封建社会中国家既不能保障人民财产,又以不定的税赋掠夺人民的财富,人民自然不能对国家政府产 生信赖,他们对开展和扩大生产和交易也就难以产生信心和自我激励。”在现代西方国家,外在制度 的安排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广泛而深入。因此.现代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的范围或半径 更广大,它能够超越一个家族、一个民族,甚或一个国家的界线。福山所论及的“道德性社群或社团”的 “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不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主导的社会信任形式,而科尔曼所研究的法人组织”的 “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则是现代西方国家主导的社会信任形式。因为现代西方社会现代化、组织化程 度很高,各种各样的以理性人为基础的“法人组织”在现代西方社会中较为普遍。 (五)理性追求韦伯认为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实质就是理性化,现代化就是不断理性化的过程,具体 而言,是目的理性化的过程。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了四种“理想型”的社会行为,即传统行为、情 感行为、价值理性行为与目的理性行为。其中目的理性行为与价值理性行为是两种基本的理性行为。 所谓价值理性行为,是一种根据行为者认为是向自己提出的“戒律”或要求”而发生的行为。如果一个 人的行为无视可以预见的后果,而是服从于他对义务、尊严、美、宗教训示、孝顺、或者某事的重要性的信 念,这就是纯粹的价值合乎理性的行为。所谓目的理性行为就是以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作为取向的行 为。如果一个人根据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来作为他的行为的取向,既把手段与目的,也把目的与附带 后果,以及各种可能的目的相比较,之后才做出合乎理性的权衡,那么他的行为就是目的合乎理性的行 为)。韦伯实际上将理性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目的理性就是纯粹从形式上 来进行计算、权衡行为的手段与结果的理性,因此也叫“形式理性”。而价值理性就是以任何特定或既定 的价值取向为出发点的理性,这种理性注重实质内容、特定的价值观念,因此也叫“实质理性”。哈贝马 斯所谓的社会生活被殖民化,指的是社会生活被目的理性化,而他所要建构的交往或沟通理性”实质上 是一种价值理性。①哈贝马斯建构交往或沟通理性的目的在于在当代重建社会生活中社会交往主体之 间的社会信任,他呼唤的是一种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 中西不同的社会信任体现了人类对于不同理性的追求。社会交往主体之间产生“内在制度型”社会 信任,说明他们都有一种对价值理性的共同追求。中国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是中国人对于传统中 国伦理道德规范这一内在制度的直觉而产生的。传统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古代中国人价值理性的体 现。因此,中国的内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体现了中国人对于价值理性的追求。社会交往主体之间产生 “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说明他们都有一种对于目的理性的共同追求。现代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型” 社会信任是西方人对于西方现代的法律规范这一外在制度的理解而产生的。西方现代的法律规范是人 类目的理性的体现。因此,现代西方国家的外在制度型”社会信任体现了西方人对于目的理性的追求。 总之,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中西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了它们不同的制度类型,而由不同的制度 类型塑造而成的中西社会信任在传统文化、基础与载体、模式与结构、程度与范围以及理性追求等方面 呈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中西社会信任正是依凭这些不同的特点在各自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 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刂葛晨虹.人性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89.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三联书店,1998. [3]PARSONS T.SH ILS E.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汪和建.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275. [5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57. 〔责任编辑:高云涌〕 ①参见哈贝马斯粼交往行动理论M第一、二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enki.net
制度安排所产生的社会信任度极为低下, 有些外在制度安排不仅无益于社会信任的生成, 反而是社会信 任产生的强大的遏制力量。尤其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社会信任几乎处于/ 底线0的边缘。这是因为中国 封建社会中/ 国家既不能保障人民财产, 又以不定的税赋掠夺人民的财富, 人民自然不能对国家政府产 生信赖, 他们对开展和扩大生产和交易也就难以产生信心和自我激励。0 [ 4] 在现代西方国家, 外在制度 的安排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广泛而深入。因此, 现代西方国家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的范围或半径 更广大, 它能够超越一个家族、一个民族, 甚或一个国家的界线。福山所论及的/ 道德性社群或社团0的 /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不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主导的社会信任形式, 而科尔曼所研究的/ 法人组织0的 /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则是现代西方国家主导的社会信任形式。因为现代西方社会现代化、组织化程 度很高, 各种各样的以理性人为基础的/ 法人组织0在现代西方社会中较为普遍。 ( 五) 理性追求 韦伯认为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实质就是理性化, 现代化就是不断理性化的过程, 具体 而言, 是目的理性化的过程。韦伯在5经济与社会6中提出了四种/ 理想型0的社会行为, 即传统行为、情 感行为、价值理性行为与目的理性行为。其中目的理性行为与价值理性行为是两种基本的理性行为。 所谓价值理性行为, 是一种根据行为者认为是向自己提出的/ 戒律0或/ 要求0而发生的行为。如果一个 人的行为无视可以预见的后果, 而是服从于他对义务、尊严、美、宗教训示、孝顺、或者某事的重要性的信 念, 这就是纯粹的价值合乎理性的行为。所谓目的理性行为就是以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作为取向的行 为。如果一个人根据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来作为他的行为的取向, 既把手段与目的, 也把目的与附带 后果, 以及各种可能的目的相比较, 之后才做出合乎理性的权衡, 那么他的行为就是目的合乎理性的行 为[ 5] 。韦伯实际上将理性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即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目的理性就是纯粹从形式上 来进行计算、权衡行为的手段与结果的理性, 因此也叫/ 形式理性0。而价值理性就是以任何特定或既定 的价值取向为出发点的理性, 这种理性注重实质内容、特定的价值观念, 因此也叫/ 实质理性0。哈贝马 斯所谓的社会生活被殖民化, 指的是社会生活被目的理性化, 而他所要建构的/ 交往或沟通理性0实质上 是一种价值理性。¹ 哈贝马斯建构交往或沟通理性的目的在于在当代重建社会生活中社会交往主体之 间的社会信任, 他呼唤的是一种/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中西不同的社会信任体现了人类对于不同理性的追求。社会交往主体之间产生/ 内在制度型0社会 信任, 说明他们都有一种对价值理性的共同追求。中国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是中国人对于传统中 国伦理道德规范这一内在制度的直觉而产生的。传统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古代中国人价值理性的体 现。因此, 中国的/ 内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体现了中国人对于价值理性的追求。社会交往主体之间产生 /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 说明他们都有一种对于目的理性的共同追求。现代西方国家的/ 外在制度型0 社会信任是西方人对于西方现代的法律规范这一外在制度的理解而产生的。西方现代的法律规范是人 类目的理性的体现。因此, 现代西方国家的/ 外在制度型0社会信任体现了西方人对于目的理性的追求。 总之, 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中西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了它们不同的制度类型, 而由不同的制度 类型塑造而成的中西社会信任在传统文化、基础与载体、模式与结构、程度与范围以及理性追求等方面 呈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中西社会信任正是依凭这些不同的特点在各自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 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 1] 葛晨虹. 人性论[ M] . 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1. 89. [ 2] 费孝通. 乡土中国[ M] . 北京: 三联书店, 1998. [ 3] PARSONS T, SH ILS E. Toward a Gener al Theory of Action[ 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 4] 汪和建. 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 M] .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 275. [ 5] 韦伯. 经济与社会[ M]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8. 57. 1责任编辑: 高云涌2 # 117 # ¹ 参见哈贝马斯5交往行动理论6( 第一、二卷) , 重庆出版社 1994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