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 第三讲 课堂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视频 课堂 第三讲

5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概述 1刑事诉讼证据 2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3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第二节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4刑事证据种类(七种法定证据)
第一节 概述 1 刑事诉讼证据 2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3 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3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4 刑事证据种类(七种法定证据) 5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第三节证据规则 ■1证据规则概述 ■2传闻证据规则 ■3违法证据排除规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意见排除规则 ■第四节刑事诉讼证明 ■1证明对象 ■2证明要求 ■3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 ■4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 第三节 证据规则 ◼ 1 证据规则概述 ◼ 2 传闻证据规则 ◼ 3 违法证据排除规则 ◼ 4 口供补强规则 ◼ 5 意见排除规则 ◼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 1 证明对象 ◼ 2 证明要求 ◼ 3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 ◼ 4 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第五章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引析案例】失火责任鉴定结论案 在一起失火责任事故案件的法庭审判中,审判 长宣读了如下一份鉴定结论: ..被告人梁军在生产中一贯不负责任。1997年3 月31日晚,梁在锅炉房值班时,竟擅离职守,上街吃 面条,买香烟,长达一个半小时不在生产岗位,致使 锅炉温度失去控制,因而引起火灾
第五章 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引析案例】失火责任鉴定结论案 在一起失火责任事故案件的法庭审判中,审判 长宣读了如下一份鉴定结论: "……被告人梁军在生产中一贯不负责任。1997年3 月31日晚,梁在锅炉房值班时,竟擅离职守,上街吃 面条,买香烟,长达一个半小时不在生产岗位,致使 锅炉温度失去控制,因而引起火灾

鉴定人:某公安局消防科 1997年4月15日 【问题】如果你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你将 如何反驳这份鉴定结论?
鉴定人:某公安局消防科 1997年4月15日 【问题】如果你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你将 如何反驳这份鉴定结论?

(评析】 应当这样反驳这份鉴定结论: 这份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因为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捡察院、人民法院指 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 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也就是说,鉴定结 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就案件中的专门问 题进行鉴定;二是必须是由具有解决有关问题的专门 知识的人,通过鉴定后写出书面结论,并由其本人签 名。 上面这份鉴定结论,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
【评析】 应当这样反驳这份鉴定结论: 这份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因为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捡察院、人民法院指 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 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也就是说,鉴定结 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就案件中的专门问 题进行鉴定;二是必须是由具有解决有关问题的专门 知识的人,通过鉴定后写出书面结论,并由其本人签 名

1.鉴定人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鉴定人必 须是解决本案专门问题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而不是 单位,单位可以为鉴定提供条件,但其鉴定结论必须 由鉴定人制作并由其个人负责签名。而本案的鉴定人 是“某某公安局消防科”,显然不合法。 2.鉴定结论只能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 结论,不应就法律问题进行论断。而本鉴定结论并没 有从科学上来回答起火原因这个专门问题,而只是从 规章制度上对被告人的行为一般地进行法律评断。如 鉴定结论中所谓的“一贯不负责任”等,显然属于法 律性问题,超出了鉴定结论内容应有的范围。可见, 这份鉴定结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的 规定,不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不能作为认定本案 事实的根据
1.鉴定人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鉴定人必 须是解决本案专门问题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而不是 单位,单位可以为鉴定提供条件,但其鉴定结论必须 由鉴定人制作并由其个人负责签名。而本案的鉴定人 是“某某公安局消防科”,显然不合法。 2.鉴定结论只能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 结论,不应就法律问题进行论断。而本鉴定结论并没 有从科学上来回答起火原因这个专门问题,而只是从 规章制度上对被告人的行为一般地进行法律评断。如 鉴定结论中所谓的“一贯不负责任”等,显然属于法 律性问题,超出了鉴定结论内容应有的范围。可见, 这份鉴定结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的 规定,不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不能作为认定本案 事实的根据

刑事诉讼七种法定证据 物证、书证 犯罪嫌疑人、 鉴定结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证人证言 勘验、检查笔录 被害人陈述 视听资料 法定证据
刑事诉讼七种法定证据 法定证据 视听资料 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1、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 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 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 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 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一规定 表明,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具有几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1、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 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 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 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 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一规定 表明,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具有几个方面的含义

从证据的内容方面看,证据是借以确定有关案件 事实情况的事实,即证据事实。它强调证据是一种客 观事实。侦查机关和法院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常常利用 了一些业已查明的事实来得出尚未查明的有关案件事 实情况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被利用来确定未知事 实的已知事实就是证据。例如法院根据被告人和被害 人素有仇恨,在被告人家中搜出凶器,现场有被告人 脚印等事实情况,确定了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罪行。 这些事实就是被告人杀人罪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
从证据的内容方面看,证据是借以确定有关案件 事实情况的事实,即证据事实。它强调证据是一种客 观事实。侦查机关和法院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常常利用 了一些业已查明的事实来得出尚未查明的有关案件事 实情况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被利用来确定未知事 实的已知事实就是证据。例如法院根据被告人和被害 人素有仇恨,在被告人家中搜出凶器,现场有被告人 脚印等事实情况,确定了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罪行。 这些事实就是被告人杀人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