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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课程教学资源(实践报告)城管暴力执法——以武汉天门市魏文华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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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暴力执法—以武汉天门市魏文华案为例 江啸11307090036 韦吉11307090042 分工 江啸:资料制作后期修改 韦吉:资料排版 案例提示 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左右,天门市城市管理局50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 圾与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 经理魏文华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群殴致死。后 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 、案例正文 (一)事发原因 天门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一个中等城市,市区人口28万,日产垃圾300多立方 米。但长期以来没有垃圾处理场,垃圾均采用露天填埋方式处理。2005年,环 卫部门与市郊湾坝村委会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将路旁集体所有的两口鱼池作为 垃圾填埋场。 今年元旦,原合同到期,村委会与已划归城管局的环卫部门续签了合同,并 支付半年费用约8000元。但垃圾场周边村民认为,垃圾场距居住区不到百米, 臭味太大,尤其是夏天蚊蝇成群,饮水水质明显变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不 同意再倒垃圾。自今年元旦起,他们采取挖路、堵车等方式阻拦垃圾车进场。 些村民说,即使万不得已要倒,也要先处理垃圾,至少在垃圾上盖一层土 由于天门市另一垃圾处理场只够填埋城区的垃圾,城管部门只得硬着头皮前 往湾坝村。1月7日15时,垃圾车到湾坝村时遭村民阻挡。17时许,环卫局工 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此事,大约10余分钟后,城管部门来了3辆车, 总共有30余人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20分钟后,城管部门又开了 3辆车,30余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他们头戴钢盔,身着防护背 心。其中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发话:“不让进(垃圾填埋场)就打。”随即与村民 发生激烈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有3名受伤村民正在住院治疗,其中62岁的女村民陈彩萍身上多处软组织 挫伤,村民李文华鼻梁骨折,李水年腰椎出现骨折现象 天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9日说,天门市城管局现有编制80人,所 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后竞争上岗。他证实,7日在湾坝村参与打人的均是城管 执法人员,没有其他社会闲杂人员 1《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z/nzpsbcgds/

城管暴力执法——以武汉天门市魏文华案为例 江啸 11307090036 韦吉 11307090042 分工: 江啸:资料 制作 后期修改 韦吉:资料 排版 一、案例提示 2008 年 1 月 7 日下午 5 时左右,天门市城市管理局 50 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 圾与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 经理魏文华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群殴致死。后 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 亡。1 二、案例正文 (一)事发原因 天门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一个中等城市,市区人口 28 万,日产垃圾 300 多立方 米。但长期以来没有垃圾处理场,垃圾均采用露天填埋方式处理。2005 年,环 卫部门与市郊湾坝村委会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将路旁集体所有的两口鱼池作为 垃圾填埋场。 今年元旦,原合同到期,村委会与已划归城管局的环卫部门续签了合同,并 支付半年费用约 8000 元。但垃圾场周边村民认为,垃圾场距居住区不到百米, 臭味太大,尤其是夏天蚊蝇成群,饮水水质明显变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不 同意再倒垃圾。自今年元旦起,他们采取挖路、堵车等方式阻拦垃圾车进场。一 些村民说,即使万不得已要倒,也要先处理垃圾,至少在垃圾上盖一层土 由于天门市另一垃圾处理场只够填埋城区的垃圾,城管部门只得硬着头皮前 往湾坝村。1 月 7 日 15 时,垃圾车到湾坝村时遭村民阻挡。17 时许,环卫局工 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此事,大约 10 余分钟后,城管部门来了 3 辆车, 总共有 30 余人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20 分钟后,城管部门又开了 3 辆车,30 余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他们头戴钢盔,身着防护背 心。其中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发话:“不让进(垃圾填埋场)就打。”随即与村民 发生激烈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有 3 名受伤村民正在住院治疗,其中 62 岁的女村民陈彩萍身上多处软组织 挫伤,村民李文华鼻梁骨折,李水年腰椎出现骨折现象。 天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 9 日说,天门市城管局现有编制 80 人,所 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后竞争上岗。他证实,7 日在湾坝村参与打人的均是城管 执法人员,没有其他社会闲杂人员。 1 《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z/nzpsbcgds/

当时在现场的湾坝村村民说,事发时,城区方向开来了5辆小车和一辆卡车, 车上下来的人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戴着白色的头盔,头盔上和车上写着四 个大字:“城管执法”。记者9日在事发现场看到,城管局的一辆卡车仍停在垃 圾场旁的公路上 (二)事发过程 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开车正好经过此地,他看到后,停车 掏出手机,将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过程拍下来 魏文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却引来灭顶之灾。城管执法人员丢 下湾坝村村民,向魏文华围过来,一阵拳打脚踢。 次日下午,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王述堂介绍,当日下午4 时许,他与魏文华开车从汉北河血防灭螺工程工地赶回天门市。“魏总看到湾坝 垃圾填埋场处城管正在暴力执法,就将车子停下来。说了句‘他们又要打人了 便下车,用自己的手机拍摄 城管执法人员见有人在拍照,二三十人便围了过来,将魏文华围在中间暴打 招架不住的魏文华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答应交出手机,删掉图片。可是城管执 法人员仍没有停下来。一位在现场的村民介绍,当时魏文华叫喊着:“我投降。 没想到旁边一男子竟喊道:“干脆打死算了。” 大约5分钟后,魏文华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城管执法人员开着车扬长而去。 王述堂来到魏文华身边,他讲道:“魏总拍照时,我距离他七八米远。二三十名 城管执法人员将他里三层、外三层围住,我根本就不能靠近魏总。如果谁要劝架 他们就打谁。”湾坝村村民刘柱华就因为劝架挨了两拳。 王述堂拿起魏文华的手腕,把了一下脉搏,“魏总的脉搏很微弱,脸部由白 转为青,后来又转为红紫。”看到魏文华被打成如此,王述堂立即拨打120急救 电话,随后向已经离开现场十余米的城管执法人员愤怒地喊道:“你们把人打成 这样就不管了?”喊了数声,一辆城管执法车调头,几名“城管”将躺在地上的 魏文华“丢”到车上,送到医院。天门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介绍,魏文华送到医院 时就己经瞳孔放大,确诊为死亡。2 (三)调查过程 潜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此次事件的主要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 胡落红四人集体诉讼。 他们此前的身份分别是,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天门市环卫局局长、天门 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和城北执法大队长 事发后,城管局局长和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正军被免去职务。 这已是天门市5年内免去的第3任城管局长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将拍摄城管暴力执法的魏文华殴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询 问时说,局长开会常强调暴力执法 1月7日下午,孙代榜带领城管到天门湾坝村垃圾玚。当地村民因担心环境 污染而阻止垃圾车卸载。随后鄢志明和胡落红又领数十名城管,来增援。 2网易新闻hp/hews.163com/0801090441052PBK0029hml

当时在现场的湾坝村村民说,事发时,城区方向开来了 5 辆小车和一辆卡车, 车上下来的人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戴着白色的头盔,头盔上和车上写着四 个大字:“城管执法”。记者 9 日在事发现场看到,城管局的一辆卡车仍停在垃 圾场旁的公路上。 (二)事发过程 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开车正好经过此地,他看到后,停车 掏出手机,将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过程拍下来。 魏文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却引来灭顶之灾。城管执法人员丢 下湾坝村村民,向魏文华围过来,一阵拳打脚踢。 次日下午,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王述堂介绍,当日下午 4 时许,他与魏文华开车从汉北河血防灭螺工程工地赶回天门市。“魏总看到湾坝 垃圾填埋场处城管正在暴力执法,就将车子停下来。说了句‘他们又要打人了’ 便下车,用自己的手机拍摄。 城管执法人员见有人在拍照,二三十人便围了过来,将魏文华围在中间暴打。 招架不住的魏文华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答应交出手机,删掉图片。可是城管执 法人员仍没有停下来。一位在现场的村民介绍,当时魏文华叫喊着:“我投降。” 没想到旁边一男子竟喊道:“干脆打死算了。” 大约 5 分钟后,魏文华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城管执法人员开着车扬长而去。 王述堂来到魏文华身边,他讲道:“魏总拍照时,我距离他七八米远。二三十名 城管执法人员将他里三层、外三层围住,我根本就不能靠近魏总。如果谁要劝架 他们就打谁。”湾坝村村民刘柱华就因为劝架挨了两拳。 王述堂拿起魏文华的手腕,把了一下脉搏,“魏总的脉搏很微弱,脸部由白 转为青,后来又转为红紫。”看到魏文华被打成如此,王述堂立即拨打 120 急救 电话,随后向已经离开现场十余米的城管执法人员愤怒地喊道:“你们把人打成 这样就不管了?”喊了数声,一辆城管执法车调头,几名“城管”将躺在地上的 魏文华“丢”到车上,送到医院。天门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介绍,魏文华送到医院 时就已经瞳孔放大,确诊为死亡。2 (三)调查过程 潜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此次事件的主要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 胡落红四人集体诉讼。 他们此前的身份分别是,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天门市环卫局局长、天门 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和城北执法大队长。 事发后,城管局局长和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正军被免去职务。 这已是天门市 5 年内免去的第 3 任城管局长。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将拍摄城管暴力执法的魏文华殴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询 问时说,局长开会常强调暴力执法. 1 月 7 日下午,孙代榜带领城管到天门湾坝村垃圾场。当地村民因担心环境 污染而阻止垃圾车卸载。随后鄢志明和胡落红又领数十名城管,来增援。 2 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08/0109/04/41O52PBK00011229.html

冲突中,孙代榜看见魏文华用手机拍摄现场,令人抢夺手机。二十余城管上 前抢夺、并殴打。经鉴定,魏文华的死亡原因是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在事后调查中,天门警方询问胡落红: 你听到的是抢手机的指令,实施的却是殴打行为,你如何解释?” 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 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 发生殴打的。” 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显示,城管范振红向警方承认,“孙代榜要我们去抢手机 对方不给,肯定要打人。”“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嬴要 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身为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的熊巍说,“以前都是这样,对于不配合的就要打 而且有时开会都是这个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领导老是这样强调。” 随后,熊巍否认了自己参与打人的事实。他说,自己和魏文华没有任何身体 接触,笔录中的供认是因为天门警方曾应允他,若招供可将他从所关押的异地看 守所转移到天门市看守所;并被告知有人见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认为自己受到“诱供”和“威吓”。此后鄢志明、胡落红皆以相同理由 翻供。而孙代榜自始至终未承认参与殴打。 (四)审讯过程 魏文华的猝死不仅让他的家人、同事都难以接受,也让湾坝村的村民难以接 受 1月8日上午,湾坝村村民与魏文华的亲人、同事数百人在天门市内祭奠魏 文华,湾坝村村民打出“好人,您走好”的条幅。今年70余岁的李桃芝老人是 湾坝村六组的村民,她更是哭红了眼,哭哑了嗓子,她哽咽地对记者说:“魏文 华是为我们出头,为我们主持了正义。如果不是他出头,我们村的几个人有可能 落到与他一样的下场。他真是一个好人。” 目前,天门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两个专案组,一个由水利局、城管局等部 门组成,专门解决魏文华的善后事宜:另一个由天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 安局局长廖鸿韬牵头,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负责案件调査等 2008年8月22日,魏文华一案悄然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上述四被 告提起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供了四被告户籍证明、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证据,认为 四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和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刘长明律师接 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向潜江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四被告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局 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四被告和齐正军共同赔偿因其犯罪行 为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286684元。 四被告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 为天门市公安局的“严刑逼供”。四被告的4名辩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 行了反驳,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 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工作人员为何打人则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 三被告的辩护人则称,其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且他们是在原城管局局长 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公诉人根据证人证词,否定了反驳

冲突中,孙代榜看见魏文华用手机拍摄现场,令人抢夺手机。二十余城管上 前抢夺、并殴打。经鉴定,魏文华的死亡原因是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在事后调查中,天门警方询问胡落红: “你听到的是抢手机的指令,实施的却是殴打行为,你如何解释?” “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 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 发生殴打的。” 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显示,城管范振红向警方承认,“孙代榜要我们去抢手机, 对方不给,肯定要打人。”“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赢要 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身为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的熊巍说,“以前都是这样,对于不配合的就要打, 而且有时开会都是这个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领导老是这样强调。” 随后,熊巍否认了自己参与打人的事实。他说,自己和魏文华没有任何身体 接触,笔录中的供认是因为天门警方曾应允他,若招供可将他从所关押的异地看 守所转移到天门市看守所;并被告知有人见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认为自己受到“诱供”和“威吓”。此后鄢志明、胡落红皆以相同理由 翻供。而孙代榜自始至终未承认参与殴打。 (四)审讯过程 魏文华的猝死不仅让他的家人、同事都难以接受,也让湾坝村的村民难以接 受。 1 月 8 日上午,湾坝村村民与魏文华的亲人、同事数百人在天门市内祭奠魏 文华,湾坝村村民打出“好人,您走好”的条幅。今年 70 余岁的李桃芝老人是 湾坝村六组的村民,她更是哭红了眼,哭哑了嗓子,她哽咽地对记者说:“魏文 华是为我们出头,为我们主持了正义。如果不是他出头,我们村的几个人有可能 落到与他一样的下场。他真是一个好人。” 目前,天门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两个专案组,一个由水利局、城管局等部 门组成,专门解决魏文华的善后事宜;另一个由天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 安局局长廖鸿韬牵头,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负责案件调查等。 2008 年 8 月 22 日,魏文华一案悄然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上述四被 告提起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供了四被告户籍证明、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证据,认为 四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和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刘长明律师接 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向潜江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四被告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局 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四被告和齐正军共同赔偿因其犯罪行 为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6684 元。 四被告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 为天门市公安局的“严刑逼供”。四被告的 4 名辩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 行了反驳,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 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工作人员为何打人则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 三被告的辩护人则称,其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且他们是在原城管局局长 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公诉人根据证人证词,否定了反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 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四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 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在协议书中又未说 明是代四被告给付的。双方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也意见不 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 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 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指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 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之前, 他们已经向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对直接导致魏文华的死因事项进行重新鉴定”但一直没有回音 被害人的妻子曾静芳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听到四被告全部翻供,否认 罪行,她多次情绪失控,泪眼盈盈,几欲抗议。 晚上8时左右,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9月17日,魏文华被殴打致死案二审开庭。 二审法庭上,熊巍等人依旧声称受到“诱供”。公诉机关出示了对警员的调 查证据,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警员有刑讯逼供和诱供的行为 作为被告人鄢志明的辩护律师,天门市鹰之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志强指出 参与欧打魏文华的有二十六人之多,而起诉书只是将鄢志明等4人列为被告追究 刑责,显然有让这四人“背黑锅”为其他人顶罪的味道 “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应对受害人魏文华死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史志强 还向法庭陈述,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01年7月1日执行的《湖北省实施行 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36条规定,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 使或授意承办人故意或过失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 任,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受害人魏文华是无辜的,被告鄢志明等也是无奈的。”史志强说。 而在一审和二审开庭时,被告人天门原城管局长齐正军均未出庭。 最后审判原天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代榜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有期 徒刑6年,另外3名官员被判处3~5年。路过此处的市民魏文华用手机拍照, 遭城管群殴致死,城管局赔了93万元。 案例分析 (一)为何频发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魏文华案是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案例,其实城管的问题远非如此而已,城管 执法引起了广泛矛盾冲突暴露了种种缺陷,据不完全统计,仅206年,北京市 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76起,89人受伤。据统计,2006年1~5月份,仅广州 市城管执法遭遇各类暴力抗法事件达320宗,222人受伤。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 员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三年内所有城管队员将 人手一套。继北京、广州之后,上海是第三个“武装”城管的城市。现实需要我 们对城管综合执法或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进行反思。 新浪博客ht/ /blog sina. com. cn/s/blog598198cf0100b2nht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 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四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 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在协议书中又未说 明是代四被告给付的。双方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也意见不 一。 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 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 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指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 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之前, 他们已经向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对直接导致魏文华的死因事项进行重新鉴定”,但一直没有回音。 被害人的妻子曾静芳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听到四被告全部翻供,否认 罪行,她多次情绪失控,泪眼盈盈,几欲抗议。 晚上 8 时左右,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9 月 17 日,魏文华被殴打致死案二审开庭。 二审法庭上,熊巍等人依旧声称受到“诱供”。公诉机关出示了对警员的调 查证据,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警员有刑讯逼供和诱供的行为。 作为被告人鄢志明的辩护律师,天门市鹰之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志强指出, 参与欧打魏文华的有二十六人之多,而起诉书只是将鄢志明等 4 人列为被告追究 刑责,显然有让这四人“背黑锅”为其他人顶罪的味道。 “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应对受害人魏文华死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史志强 还向法庭陈述,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在 2001 年 7 月 1 日执行的《湖北省实施行 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 36 条规定,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 使或授意承办人故意或过失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 任,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受害人魏文华是无辜的,被告鄢志明等也是无奈的。”史志强说。 而在一审和二审开庭时,被告人天门原城管局长齐正军均未出庭。3 最后审判原天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代榜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有期 徒刑 6 年,另外 3 名官员被判处 3~5 年。路过此处的市民魏文华用手机拍照, 遭城管群殴致死,城管局赔了 93 万元。 案例分析 (一) 为何频发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魏文华案是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案例,其实城管的问题远非如此而已,城管 执法引起了广泛矛盾冲突暴露了种种缺陷,据不完全统计,仅 2006 年,北京市 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 76 起,89 人受伤。据统计,2006 年 1~5 月份,仅广州 市城管执法遭遇各类暴力抗法事件达 320 宗,222 人受伤。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 员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三年内所有城管队员将 人手一套。继北京、广州之后,上海是第三个“武装”城管的城市。现实需要我 们对城管综合执法或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进行反思。 3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8198cf0100b2n1.html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尝试首先发端于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实践。北 京市自1987年开始,率先从工商、公安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察、法制等执法 监督部门组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执法检査队”,进行联合执法活动,查处 各类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成效之后又组建了城管队伍。尽管联合执法并没有从根 本上解决原有执法体制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但是这种尝试不仅为确立和实施相 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提供了实践的经验,而且也为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提供了立法上的实践素材。之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纷纷效仿北 京市向国务院请示,要求在本地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2000年国 务院颁发了用以专门指导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意见,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 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从而使相 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从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中脱颖而出,成为行政执法体制中 个正式的制度。到2002年,已经有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 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江西、四川、贵州、海南等23个省、 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 点工作。到2006年底,相对集中处罚和综合执法的领域已从最初的城市管理逐 步扩展到文化、旅游、农业、矿山安全、水利、林业等领域,逐步使分散的执法 力量得到整合,意图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 对我国政府执法体制改革的积极贡献,有论者认为:九十年代初在我国各个 城市,均出现了“八顶大盖帽、管理一顶破草帽”的混乱执法局面,相对人一个 违法行为可能同时收到三张罚款单,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有力地改变 了这种局面。通过改革,执法交叉、执法扰民、重复处罚、多头处罚的现象大大 减少,执法队伍得到了整合,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最 大问题是没有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来办,而不是行政执法机制本身的问题。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的一份《工作总结》称该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成效有几个 方面:一是精简了执法机构,减少了执法人员;二是实现了执法职能转变,强化 了责任约東;三是避免了交叉检査、重复处罚;四是保障执法经费,理顺了执法 利益机制;五是形成了执法合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六是强化了监督,树立了执 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然而近来无论社会上还是学术届对城管的批评和质疑越来越多。“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尝试,其初衷与现实距离太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城 管出了这么多问题,说明这种改革是不成功的。 (二)城管综合执法制度的合法性 城管综合执法或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以 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 处罚权,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有公安机关行使。”该条规定开了 我国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调整(实际上是设定)行政职权的立法先例。根据该条国 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以及有关机构的设立和职 权,而实践中省级政府实际上又授权下级政府“决定”,许多地方县级政府自己 就决定了设立城管机构。如此以来,结果就是层层授权,立法机关主动放弃以致 于丧失了对行政权力设定的控制。在法治国家,一般是先立法后成立一个机构, 真正是“职杈法定”、“权自法出”。例如,美国政府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是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规定成立的,其职权和工作程序都必须严格依据 该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局根据《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法律成立的,其职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尝试首先发端于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实践。北 京市自 1987 年开始,率先从工商、公安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察、法制等执法 监督部门组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执法检查队”,进行联合执法活动,查处 各类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成效之后又组建了城管队伍。尽管联合执法并没有从根 本上解决原有执法体制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但是这种尝试不仅为确立和实施相 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提供了实践的经验,而且也为 1996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提供了立法上的实践素材。之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纷纷效仿北 京市向国务院请示,要求在本地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2000 年国 务院颁发了用以专门指导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意见,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 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 号),从而使相 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从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中脱颖而出,成为行政执法体制中 一个正式的制度。到 2002 年,已经有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 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江西、四川、贵州、海南等 23 个省、 自治区的 79 个城市和 3 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 点工作。到 2006 年底,相对集中处罚和综合执法的领域已从最初的城市管理逐 步扩展到文化、旅游、农业、矿山安全、水利、林业等领域,逐步使分散的执法 力量得到整合,意图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 对我国政府执法体制改革的积极贡献,有论者认为:九十年代初在我国各个 城市,均出现了“八顶大盖帽、管理一顶破草帽”的混乱执法局面,相对人一个 违法行为可能同时收到三张罚款单,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有力地改变 了这种局面。通过改革,执法交叉、执法扰民、重复处罚、多头处罚的现象大大 减少,执法队伍得到了整合,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最 大问题是没有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来办,而不是行政执法机制本身的问题。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的一份《工作总结》称该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成效有几个 方面:一是精简了执法机构,减少了执法人员;二是实现了执法职能转变,强化 了责任约束;三是避免了交叉检查、重复处罚;四是保障执法经费,理顺了执法 利益机制;五是形成了执法合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六是强化了监督,树立了执 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然而近来无论社会上还是学术届对城管的批评和质疑越来越多。“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尝试,其初衷与现实距离太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城 管出了这么多问题,说明这种改革是不成功的。 (二) 城管综合执法制度的合法性 城管综合执法或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以 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行政处罚法》第 16 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 处罚权,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有公安机关行使。”该条规定开了 我国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调整(实际上是设定)行政职权的立法先例。根据该条国 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以及有关机构的设立和职 权,而实践中省级政府实际上又授权下级政府“决定”,许多地方县级政府自己 就决定了设立城管机构。如此以来,结果就是层层授权,立法机关主动放弃以致 于丧失了对行政权力设定的控制。在法治国家,一般是先立法后成立一个机构, 真正是“职权法定”、“权自法出”。例如,美国政府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是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规定成立的,其职权和工作程序都必须严格依据 该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局根据《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法律成立的,其职

权和工作程序受这些法律的制约。但是,在中国总是先试验,没有法律根据的试 验或者突破法律的试验,然后再立法。最关键的是该条的规定使法律失去了对行 政的控制,明显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在立法原理上,有一个“授权立法的 明确性原则”,根据该原则,授权法必须限定授权的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程序等等,禁止“一揽子”授权或者“批发式”授权。虽然这里不是授出立法权, 而授出行政机关职权的决定权,但实际上与授出立法权无异,国务院的有关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就是明证。况且把各种行政处罚权一次授予国务院决定, 甚至授权国务院再授权,实质上就是“一揽子”授权和层层授权。最终结果是这 条规定在违反法治原则的情况下给城管综合执法提供了实证法上的合法性。 其实城管行使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权,而且行使行政检査权、行政强制权, 行政检查权可以说是行政处罚权的前提,没有行政检查权根本无法行使行政处罚 权。虽然城管行使行政检査权有些许“搭车”的嫌疑,但是毕竟还能说是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城管行使行政强制权显然属于“搭车”行为,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 于法无据,这在法治国家是非常危险非常严重的事情 (三)城管执法未来的出路 1,权衡价值得失: 现代城市高速发展的趋势下,对城市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同时也要照顾到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下得弱势群众们,尤其是中国现在处于城 市化进程开始阶段,城市不但要有高端精英人才存在,还要有大量服务行业人员 和弱势人群在其中获得一席生存之路。城市中的无照商贩大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进城打工人员、郊区农民、城市下岗职工,郊区年老体弱缺乏扶助者等处于弱势 地位的人员,他们的生存照顾本来就是国家的义务。在我国没有完全普及社会保 障体制的情况下,他们自谋出路应当得到我们的尊重。现有报道曝光率最高的就 是城管队员和这帮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弱势群体们埋怨城管暴力、不文明,城 管则埋怨他们素质不高、屡教不改,两者永远处于风口浪尖,不可调和。生存权 是人权首要价值的体现,现在我国政府也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应该 是首先考虑公民的生存权,其次才是城市管理的秩序追求 2,完善法律法规: 现在各地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 是把几个机关的行政执处罚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执行,别的机关就不能再行使这 些处罚权。实践中,各地都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局,这个机构的成立需要遵守组 织法的具体规定,如果没有按照组织法的要求进行报批和备案,那么这个机构的 存在就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在没有严格的授权或委托执法制度,这样的综合执法 局不具有城市管理执法资格的。 因此,各城市设立综合执法局行驶城市管理执法权,要严格按照两部法律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和备案程序,然后才能有编委确定机构的成立和人员的编 制,即机构设立的合法化,不能随意由政府发个文件就设立个执法机构。这需要 我们的政府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首先做到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正当,然后才能谈 得上有效执法的问题 3,执法手段的改进: 目前我国城管人员执法时大多都是采取直接抄摊的方式进行治理。这种方式 在城管看来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对于相对人员来说就是粗暴执法、蛮 不讲理。并且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执法过程中言语和行为大多都是粗鲁不 堪。因此,要加强城管人员的素质建设,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城管人

权和工作程序受这些法律的制约。但是,在中国总是先试验,没有法律根据的试 验或者突破法律的试验,然后再立法。最关键的是该条的规定使法律失去了对行 政的控制,明显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在立法原理上,有一个“授权立法的 明确性原则”,根据该原则,授权法必须限定授权的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程序等等,禁止“一揽子”授权或者“批发式”授权。虽然这里不是授出立法权, 而授出行政机关职权的决定权,但实际上与授出立法权无异,国务院的有关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就是明证。况且把各种行政处罚权一次授予国务院决定, 甚至授权国务院再授权,实质上就是“一揽子”授权和层层授权。最终结果是这 条规定在违反法治原则的情况下给城管综合执法提供了实证法上的合法性。 其实城管行使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权,而且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行政检查权可以说是行政处罚权的前提,没有行政检查权根本无法行使行政处罚 权。虽然城管行使行政检查权有些许“搭车”的嫌疑,但是毕竟还能说是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城管行使行政强制权显然属于“搭车”行为,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 于法无据,这在法治国家是非常危险非常严重的事情 (三) 城管执法未来的出路 1,权衡价值得失: 现代城市高速发展的趋势下,对城市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同时也要照顾到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下得弱势群众们,尤其是中国现在处于城 市化进程开始阶段,城市不但要有高端精英人才存在,还要有大量服务行业人员 和弱势人群在其中获得一席生存之路。城市中的无照商贩大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进城打工人员、郊区农民、城市下岗职工,郊区年老体弱缺乏扶助者等处于弱势 地位的人员,他们的生存照顾本来就是国家的义务。在我国没有完全普及社会保 障体制的情况下,他们自谋出路应当得到我们的尊重。现有报道曝光率最高的就 是城管队员和这帮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弱势群体们埋怨城管暴力、不文明,城 管则埋怨他们素质不高、屡教不改,两者永远处于风口浪尖,不可调和。生存权 是人权首要价值的体现,现在我国政府也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应该 是首先考虑公民的生存权,其次才是城市管理的秩序追求。 2,完善法律法规: 现在各地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 是把几个机关的行政执处罚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执行,别的机关就不能再行使这 些处罚权。实践中,各地都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局,这个机构的成立需要遵守组 织法的具体规定,如果没有按照组织法的要求进行报批和备案,那么这个机构的 存在就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在没有严格的授权或委托执法制度,这样的综合执法 局不具有城市管理执法资格的。 因此,各城市设立综合执法局行驶城市管理执法权,要严格按照两部法律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和备案程序,然后才能有编委确定机构的成立和人员的编 制,即机构设立的合法化,不能随意由政府发个文件就设立个执法机构。这需要 我们的政府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首先做到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正当,然后才能谈 得上有效执法的问题。 3,执法手段的改进: 目前我国城管人员执法时大多都是采取直接抄摊的方式进行治理。这种方式 在城管看来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对于相对人员来说就是粗暴执法、蛮 不讲理。并且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执法过程中言语和行为大多都是粗鲁不 堪。因此,要加强城管人员的素质建设,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城管人

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注重证据收集和违法事实的确立,并且严格遵守法规处 罚决定进行有序的管理。对于商贩和弱势人群,要采取劝导和教育的软方式,不 要见到就一棍打死,抄摊追人 同时考虑用堵疏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一味的围堵追捕不是解决的有效方 法。城市中的无照商贩和弱势群众人员数量都很多,同时城管人员执法的工作时 间有限、人员数量比不上商贩和弱势人员的数量,所以可以考虑设立街道和固定 时间段允许这些人员正规经营,除此之外发现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让他失 去再次违法的机会,对于无照商贩和弱势群众进行治理要体现轻重结合、堵疏结 合的治理方针。 城管暴力执法 以武汉天门市魏文华案为例 江啸11307090036

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注重证据收集和违法事实的确立,并且严格遵守法规处 罚决定进行有序的管理。对于商贩和弱势人群,要采取劝导和教育的软方式,不 要见到就一棍打死,抄摊追人。 同时考虑用堵疏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一味的围堵追捕不是解决的有效方 法。城市中的无照商贩和弱势群众人员数量都很多,同时城管人员执法的工作时 间有限、人员数量比不上商贩和弱势人员的数量,所以可以考虑设立街道和固定 时间段允许这些人员正规经营,除此之外发现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让他失 去再次违法的机会,对于无照商贩和弱势群众进行治理要体现轻重结合、堵疏结 合的治理方针。 城管暴力执法 ——以武汉天门市魏文华案为例 江啸 11307090036

韦吉11307090042 案例提示 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左右,天门市城市管理局50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 圾与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 经理魏文华用手杋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群殴致死。后 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 二、案例正文 (一)事发原因 天门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一个中等城市,市区人口28万,日产垃圾300多立方 米。但长期以来没有垃圾处理场,垃圾均采用露天填埋方式处理。2005年,环 卫部门与市郊湾坝村委会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将路旁集体所有的两口鱼池作为 垃圾填埋场。 今年元旦,原合同到期,村委会与已划归城管局的环卫部门续签了合同,并 支付半年费用约8000元。但垃圾场周边村民认为,垃圾场距居住区不到百米, 臭味太大,尤其是夏天蚊蝇成群,饮水水质明显变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不 同意再倒垃圾。自今年元旦起,他们采取挖路、堵车等方式阻拦垃圾车进场。 些村民说,即使万不得已要倒,也要先处理垃圾,至少在垃圾上盖一层土 由于天门市另一垃圾处理场只够填埋城区的垃圾,城管部门只得硬着头皮前 往湾坝村。1月7日15时,垃圾车到湾坝村时遭村民阻挡。17时许,环卫局工 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此事,大约10余分钟后,城管部门来了3辆车, 总共有30余人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20分钟后,城管部门又开了 3辆车,30余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他们头戴钢盔,身着防护背 心。其中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发话:“不让进(垃圾填埋场)就打。”随即与村民 发生激烈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有3名受伤村民正在住院治疗,其中62岁的女村民陈彩萍身上多处软组织 挫伤,村民李文华鼻梁骨折,李水年腰椎出现骨折现象 天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9日说,天门市城管局现有编制80人,所 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后竞争上岗。他证实,7日在湾坝村参与打人的均是城管 执法人员,没有其他社会闲杂人员 当时在现场的湾坝村村民说,事发时,城区方向开来了5辆小车和一辆卡车, 车上下来的人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戴着白色的头盔,头盔上和车上写着四 个大字:“城管执法”。记者9日在事发现场看到,城管局的一辆卡车仍停在垃 圾场旁的公路上。 (二)事发过程 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开车正好经过此地,他看到后,停车 掏出手机,将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过程拍下来。 魏文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却引来灭顶之灾。城管执法人员丢 下湾坝村村民,向魏文华围过来,一阵拳打脚踢 1《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z/nzpsbcgds/

韦吉 11307090042 一、案例提示 2008 年 1 月 7 日下午 5 时左右,天门市城市管理局 50 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 圾与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 经理魏文华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群殴致死。后 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 亡。4 二、案例正文 (一)事发原因 天门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一个中等城市,市区人口 28 万,日产垃圾 300 多立方 米。但长期以来没有垃圾处理场,垃圾均采用露天填埋方式处理。2005 年,环 卫部门与市郊湾坝村委会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将路旁集体所有的两口鱼池作为 垃圾填埋场。 今年元旦,原合同到期,村委会与已划归城管局的环卫部门续签了合同,并 支付半年费用约 8000 元。但垃圾场周边村民认为,垃圾场距居住区不到百米, 臭味太大,尤其是夏天蚊蝇成群,饮水水质明显变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不 同意再倒垃圾。自今年元旦起,他们采取挖路、堵车等方式阻拦垃圾车进场。一 些村民说,即使万不得已要倒,也要先处理垃圾,至少在垃圾上盖一层土 由于天门市另一垃圾处理场只够填埋城区的垃圾,城管部门只得硬着头皮前 往湾坝村。1 月 7 日 15 时,垃圾车到湾坝村时遭村民阻挡。17 时许,环卫局工 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此事,大约 10 余分钟后,城管部门来了 3 辆车, 总共有 30 余人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20 分钟后,城管部门又开了 3 辆车,30 余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他们头戴钢盔,身着防护背 心。其中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发话:“不让进(垃圾填埋场)就打。”随即与村民 发生激烈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有 3 名受伤村民正在住院治疗,其中 62 岁的女村民陈彩萍身上多处软组织 挫伤,村民李文华鼻梁骨折,李水年腰椎出现骨折现象。 天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 9 日说,天门市城管局现有编制 80 人,所 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后竞争上岗。他证实,7 日在湾坝村参与打人的均是城管 执法人员,没有其他社会闲杂人员。 当时在现场的湾坝村村民说,事发时,城区方向开来了 5 辆小车和一辆卡车, 车上下来的人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戴着白色的头盔,头盔上和车上写着四 个大字:“城管执法”。记者 9 日在事发现场看到,城管局的一辆卡车仍停在垃 圾场旁的公路上。 (二)事发过程 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开车正好经过此地,他看到后,停车 掏出手机,将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过程拍下来。 魏文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却引来灭顶之灾。城管执法人员丢 下湾坝村村民,向魏文华围过来,一阵拳打脚踢。 1 《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z/nzpsbcgds/

次日下午,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王述堂介绍,当日下午4 时许,他与魏文华开车从汉北河血防灭螺工程工地赶回天门市。“魏总看到湾坝 垃圾填埋场处城管正在暴力执法,就将车子停下来。说了句‘他们又要打人了’ 便下车,用自己的手机拍摄 城管执法人员见有人在拍照,二三十人便围了过来,将魏文华围在中间暴打 招架不住的魏文华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答应交出手机,删掉图片。可是城管执 法人员仍没有停下来。一位在现场的村民介绍,当时魏文华叫喊着:“我投降。” 没想到旁边一男子竟喊道:“干脆打死算了 大约5分钟后,魏文华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城管执法人员开着车扬长而去。 王述堂来到魏文华身边,他讲道:“魏总拍照时,我距离他七八米远。二三十名 城管执法人员将他里三层、外三层围住,我根本就不能靠近魏总。如果谁要劝架 他们就打谁。”湾坝村村民刘柱华就因为劝架挨了两拳。 王述堂拿起魏文华的手腕,把了一下脉搏,“魏总的脉搏很微弱,脸部由白 转为青,后来又转为红紫。”看到魏文华被打成如此,王述堂立即拨打120急救 电话,随后向已经离开现场十余米的城管执法人员愤怒地喊道:“你们把人打成 这样就不管了?”喊了数声,一辆城管执法车调头,几名“城管”将躺在地上的 魏文华“丢”到车上,送到医院。天门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介绍,魏文华送到医院 时就已经瞳孔放大,确诊为死亡。5 (三)调查过程 潜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此次事件的主要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 胡落红四人集体诉讼。 他们此前的身份分别是,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天门市环卫局局长、天门 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和城北执法大队长。 事发后,城管局局长和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正军被免去职务。 这已是天门市5年内免去的第3任城管局长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将拍摄城管暴力执法的魏文华殴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询 问时说,局长开会常强调暴力执法 月7日下午,孙代榜带领城管到天门湾坝村垃圾场。当地村民因担心环境 污染而阻止垃圾车卸载。随后鄢志明和胡落红又领数十名城管,来增援 冲突中,孙代榜看见魏文华用手机拍摄现场,令人抢夺手机。二十余城管上 前抢夺、并殴打。经鉴定,魏文华的死亡原因是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在事后调查中,天门警方询问胡落红: 你听到的是抢手机的指令,实施的却是殴打行为,你如何解释?” “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 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 发生殴打的。 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显示,城管范振红向警方承认,“孙代榜要我们去抢手机, 对方不给,肯定要打人。”“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赢要 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3网易新闻hp/hews.163com/0801090441052PBK0029hml

次日下午,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王述堂介绍,当日下午 4 时许,他与魏文华开车从汉北河血防灭螺工程工地赶回天门市。“魏总看到湾坝 垃圾填埋场处城管正在暴力执法,就将车子停下来。说了句‘他们又要打人了’ 便下车,用自己的手机拍摄。 城管执法人员见有人在拍照,二三十人便围了过来,将魏文华围在中间暴打。 招架不住的魏文华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答应交出手机,删掉图片。可是城管执 法人员仍没有停下来。一位在现场的村民介绍,当时魏文华叫喊着:“我投降。” 没想到旁边一男子竟喊道:“干脆打死算了。” 大约 5 分钟后,魏文华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城管执法人员开着车扬长而去。 王述堂来到魏文华身边,他讲道:“魏总拍照时,我距离他七八米远。二三十名 城管执法人员将他里三层、外三层围住,我根本就不能靠近魏总。如果谁要劝架 他们就打谁。”湾坝村村民刘柱华就因为劝架挨了两拳。 王述堂拿起魏文华的手腕,把了一下脉搏,“魏总的脉搏很微弱,脸部由白 转为青,后来又转为红紫。”看到魏文华被打成如此,王述堂立即拨打 120 急救 电话,随后向已经离开现场十余米的城管执法人员愤怒地喊道:“你们把人打成 这样就不管了?”喊了数声,一辆城管执法车调头,几名“城管”将躺在地上的 魏文华“丢”到车上,送到医院。天门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介绍,魏文华送到医院 时就已经瞳孔放大,确诊为死亡。5 (三)调查过程 潜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此次事件的主要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 胡落红四人集体诉讼。 他们此前的身份分别是,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天门市环卫局局长、天门 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和城北执法大队长。 事发后,城管局局长和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正军被免去职务。 这已是天门市 5 年内免去的第 3 任城管局长。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将拍摄城管暴力执法的魏文华殴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询 问时说,局长开会常强调暴力执法. 1 月 7 日下午,孙代榜带领城管到天门湾坝村垃圾场。当地村民因担心环境 污染而阻止垃圾车卸载。随后鄢志明和胡落红又领数十名城管,来增援。 冲突中,孙代榜看见魏文华用手机拍摄现场,令人抢夺手机。二十余城管上 前抢夺、并殴打。经鉴定,魏文华的死亡原因是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在事后调查中,天门警方询问胡落红: “你听到的是抢手机的指令,实施的却是殴打行为,你如何解释?” “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 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 发生殴打的。” 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显示,城管范振红向警方承认,“孙代榜要我们去抢手机, 对方不给,肯定要打人。”“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赢要 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5 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08/0109/04/41O52PBK00011229.html

身为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的熊巍说,“以前都是这样,对于不配合的就要打 而且有时开会都是这个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领导老是这样强调。” 随后,熊巍否认了自己参与打人的事实。他说,自己和魏文华没有任何身体 接触,笔录中的供认是因为天门警方曾应允他,若招供可将他从所关押的异地看 守所转移到天门市看守所;并被告知有人见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认为自己受到“诱供”和“威吓”。此后鄢志明、胡落红皆以相同理由 翻供。而孙代榜自始至终未承认参与殴打 (四)审讯过程 魏文华的猝死不仅让他的家人、同事都难以接受,也让湾坝村的村民难以接 受。 1月8日上午,湾坝村村民与魏文华的亲人、同事数百人在天门市内祭奠魏 文华,湾坝村村民打出“好人,您走好”的条幅。今年70余岁的李桃芝老人是 湾坝村六组的村民,她更是哭红了眼,哭哑了嗓子,她哽咽地对记者说:“魏文 华是为我们出头,为我们主持了正义。如果不是他出头,我们村的几个人有可能 落到与他一样的下场。他真是一个好人。” 目前,天门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两个专案组,一个由水利局、城管局等部 门组成,专门解决魏文华的善后事宜;另一个由天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 安局局长廖鸿韬牵头,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负责案件调査等 2008年8月22日,魏文华一案悄然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上述四被 告提起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供了四被告户籍证明、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证据,认为 四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和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刘长明律师接 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向潜江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四被告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局 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四被告和齐正军共同赔偿因其犯罪行 为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286684元。 四被告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 为天门市公安局的“严刑逼供”。四被告的4名辩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 行了反驳,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 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工作人员为何打人则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 三被告的辩护人则称,其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且他们是在原城管局局长 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公诉人根据证人证词,否定了反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 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四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 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在协议书中又未说 明是代四被告给付的。双方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也意见不 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 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了 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指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 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之前, 他们已经向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

身为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的熊巍说,“以前都是这样,对于不配合的就要打, 而且有时开会都是这个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领导老是这样强调。” 随后,熊巍否认了自己参与打人的事实。他说,自己和魏文华没有任何身体 接触,笔录中的供认是因为天门警方曾应允他,若招供可将他从所关押的异地看 守所转移到天门市看守所;并被告知有人见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认为自己受到“诱供”和“威吓”。此后鄢志明、胡落红皆以相同理由 翻供。而孙代榜自始至终未承认参与殴打。 (四)审讯过程 魏文华的猝死不仅让他的家人、同事都难以接受,也让湾坝村的村民难以接 受。 1 月 8 日上午,湾坝村村民与魏文华的亲人、同事数百人在天门市内祭奠魏 文华,湾坝村村民打出“好人,您走好”的条幅。今年 70 余岁的李桃芝老人是 湾坝村六组的村民,她更是哭红了眼,哭哑了嗓子,她哽咽地对记者说:“魏文 华是为我们出头,为我们主持了正义。如果不是他出头,我们村的几个人有可能 落到与他一样的下场。他真是一个好人。” 目前,天门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两个专案组,一个由水利局、城管局等部 门组成,专门解决魏文华的善后事宜;另一个由天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 安局局长廖鸿韬牵头,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负责案件调查等。 2008 年 8 月 22 日,魏文华一案悄然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上述四被 告提起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供了四被告户籍证明、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证据,认为 四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和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刘长明律师接 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向潜江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四被告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局 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四被告和齐正军共同赔偿因其犯罪行 为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6684 元。 四被告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 为天门市公安局的“严刑逼供”。四被告的 4 名辩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 行了反驳,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 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工作人员为何打人则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 三被告的辩护人则称,其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且他们是在原城管局局长 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公诉人根据证人证词,否定了反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 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四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 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在协议书中又未说 明是代四被告给付的。双方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也意见不 一。 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 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 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指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 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之前, 他们已经向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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