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 股票上市的原则与基本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 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 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 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 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总,使投资者能够 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 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恒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 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推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 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资本额。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 得低于某一数值。 3)甚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 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 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⑤)股权分散情况。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 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 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250万美元 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 元:(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 持有:(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 ()上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1000 万股以上,资本额5亿日元以上: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万股以上,资本额1( 亿日元以上:(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3)开设年限5年以上:(4)资本净值在 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每一年2亿日元以上,第二 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6分配股息,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上市后
股票的发行 股票上市的原则与基本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 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 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 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 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 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 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 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 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 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 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 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 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 250 万美元 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 200 美元;(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 1600 万美 元;(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 1600 万美元;(4)最少有 100 万股股票为公众 持有;(5)有 100 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 2000 个;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 1000 万股以上,资本额 5 亿日元以上;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 2000 万股以上,资本额 10 亿日元以上;(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 2000 人以上;(3)开设年限 5 年以上;(4)资本净值在 15 亿日元以上,每股在 100 日元以上;(5)最近 3 年税前纯利润为:每一年 2 亿日元以上,第二 年 3 亿日元,第三年 4 亿日元以上;(6)分配股息,最近 3 年每年每股在 5 日元以上,上市后
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②)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 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要的文件: ④)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是报主管机关一证累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山)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 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纪人员和特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木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 交记录。 (⑤)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 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②)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股票的发行价格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
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 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 2 年及当年 1 月至申请日前 1 个月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 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 100 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 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 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股票的发行价格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 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 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颜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价格 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 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羟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 场的股票时 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 因为股票市 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 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 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 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 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 (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胶乐 面额之间采取 折中的价格发行 实际上是将差 归原股东所有, 一部分归公 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 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 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 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 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 发行有一定闲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 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 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 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 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相 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 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总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 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 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 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价格 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 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 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 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 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 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 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 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 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 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 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 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 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 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 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 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 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 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 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 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 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 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 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 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要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题发 般分为包销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 垫支相当股票发 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 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 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 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 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 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 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倒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 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 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 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 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 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 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己确定,未来发展 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 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 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的条件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 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 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 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 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 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 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 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 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 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 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 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 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 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 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 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 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 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 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的条件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 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
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 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 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一、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 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 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坏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 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 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 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瓷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是前面所列的条 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 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卷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蔡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 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 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 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 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 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 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 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 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