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大纲 课程编号11340013实习名称植物保护学实习 周数1 实习类别 理程红习 专业空习 用夷示) 口业实习 英文课程名Plant Protetology 形式集中分散 干课院(系)》 农学院 开课系 生物技术系 修订时间2006年9月9 日 课程简介 课程简介:植物保护学是农业昆虫学和农业植物病理学两门课综合起来的一门课程。它包 括昆虫基础知识和水稻、甘蔗、蔬菜和水果等害虫防治知识以及植物病害基础知识和多种 农业植物病害防治知识。总学时90理论60学时实验30学时。 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教学实习是植物保护学这门课的重要环节。通过教学实习,达到理论联系实 际、掌握基本技能的重要一环。实习要求每个学生采集50种以上昆虫自己进行分类定到目或科:病害 采集30种以上并鉴定出病原。 二、面向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 三、实习单位(选择):校内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内容:1.采集昆虫标本50个种,每个种至少有5只虫 2.采集病害标本30种. 3.实验室进行病虫害种类鉴定 五、实习形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六、时间安排:第18周 七、考核方式:根据平时实习表现和实验报告进行总评 八、实习报告的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习的目的意义2实习内容和过程3.昆虫分类情况4.植物病吉 鉴定结果 九、成绩评定标准: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 十、纪律要求:按照的要求执行 执笔:冯荣扬 审核: 批准人: 时间:2006.9.10
实 习 大 纲 课程编号 j1340013 实习名称 植物保护学实习 周数 1 实习类别 (用√□表示) ■ 课程实习 □ 专业实习 □ 毕业实习 英文课程名 Plant Protetology 形式 ■集中 □分散 开课院(系) 农学院 开课系 生物技术系 修订时间 2006 年 9 月 9 日 课 程 简 介 课程简介: 植物保护学是农业昆虫学和农业植物病理学两门课综合起来的一门课程。它包 括昆虫基础知识和水稻、甘蔗、蔬菜和水果等害虫防治知识以及植物病害基础知识和多种 农业植物病害防治知识。总学时 90 理论 60 学时 实验 30 学时。 实 习 大 纲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教学实习是植物保护学这门课的重要环节。通过教学实习,达到理论联系实 际、掌握基本技能的重要一环。实习要求每个学生采集 50 种以上昆虫自己进行分类定到目或科;病害 采集 30 种以上并鉴定出病原。 二、面向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 三、实习单位(选择):校内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内容:1.采集昆虫标本 50 个种,每个种至少有 5 只虫. 2.采集病害标本 30 种. 3.实验室进行病虫害种类鉴定. 五、实习形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六、时间安排:第 18 周 七、考核方式:根据平时实习表现和实验报告进行总评. 八、实习报告的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习的目的意义.2.实习内容和过程.3.昆虫分类.情况.4.植物病害 鉴定结果. 九、成绩评定标准: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5 个等级. 十、纪律要求:按照>的要求执行 执笔:冯荣扬 审核: 批准人: 时间:2006.9.10
附:学生实习守则 第二十二条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都是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参加。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实 习者,必须利用其它时间补修。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实习成绩及格方能准予毕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不但要认真完成预期的实习任务,而且要注意维护学校的荣誉,多做好人好 事,为校争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接到实习计划后,应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实习教学秩序。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处 理。 第二十六条实习期间,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笔记,积极收集、及时整理观察结果,按时完成实习报告或 实习总结,认真参加考核。 第二十七条实习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 自离开实习单位。在实习单位集体住宿时,不得擅自在外留宿,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第二十八条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不得进行违章 生产或操作,以免发生伤害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虚心向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学习他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听从指导,服从安排, 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第三十条因违反安全规程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 伤害者,应由本人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附:学生实习守则 第二十二条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都是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参加。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实 习者,必须利用其它时间补修。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实习成绩及格方能准予毕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不但要认真完成预期的实习任务,而且要注意维护学校的荣誉,多做好人好 事,为校争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接到实习计划后,应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实习教学秩序。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处 理。 第二十六条 实习期间,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笔记,积极收集、及时整理观察结果,按时完成实习报告或 实习总结,认真参加考核。 第二十七条 实习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 自离开实习单位。在实习单位集体住宿时,不得擅自在外留宿,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第二十八条 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不得进行违章 生产或操作,以免发生伤害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虚心向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学习他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听从指导,服从安排, 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第三十条 因违反安全规程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 伤害者,应由本人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