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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Thought Morals Tutelage and Legal Foundation》课程教学资源(讲义)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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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三节 培养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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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当今的时代是法治的时代。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和社 会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大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 的合格公民,还要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掌握依法治国的本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落实,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受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以及建国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选择和确 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 中法制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战略方针,从而开启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与实践的历史进程。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基阶段。1978年以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党和 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指出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 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在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基础上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 实践经验与教训,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这部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 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 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 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 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最终摆脱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1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当今的时代是法治的时代。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和社 会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大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 的合格公民,还要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掌握依法治国的本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落实,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受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以及建国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选择和确 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 中法制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战略方针, 从而开启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与实践的历史进程。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基阶段。1978 年以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党和 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指出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 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① 1982 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在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基础上,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 实践经验与教训,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这部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 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 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阶段。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1999 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 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 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最终摆脱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 ①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46 页

治的治国道路,完成了治国理政观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了全面落实 和不断深化的阶段。中共中央提出和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 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 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 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为了深入理 解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有必要进一步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领导力量、依据、内容、 根本目的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在实行民主的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在中国,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也是依法 治国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的。人民民主是实 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尽管国家权力机关、行政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项权力,但这并不表明这些国 家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对象。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行 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由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从根本上说,人民是 依法治国的主体。 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在现代的政党政治下,先进的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 发展的领导力量,也是推进民主和法治的领导力量。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整个 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力量。依法治国与 党的领导是有机统一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2 治的治国道路,完成了治国理政观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了全面落实 和不断深化的阶段。中共中央提出和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 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全面推进阶段。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 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 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为了深入理 解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有必要进一步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领导力量、依据、内容、 根本目的。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在实行民主的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在中国,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也是依法 治国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的。人民民主是实 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尽管国家权力机关、行政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项权力,但这并不表明这些国 家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对象。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行 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由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从根本上说,人民是 依法治国的主体。 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在现代的政党政治下,先进的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 发展的领导力量,也是推进民主和法治的领导力量。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整个 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力量。依法治国与 党的领导是有机统一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和法律,又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 执法、带头守法 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 的首要环节和关键内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也是依法治 国的主要依据。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地位和效力仅次 于宪法的规范,是对国家、社会、公民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调整和 规范的准则 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法管理各类公共事务。依法治国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依法管理 国家事务,又包括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既包括依法管理经济事业,又包括依法管理文化事业。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民主和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具有多重目的,如促进经济 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但最为根本的目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即实现社 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 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保障公民权利,即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 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 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 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 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 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 统一部署和有效实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完备、质量优良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条件。经过新中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这并不意味 ②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

3 和法律,又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 执法、带头守法。 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 的首要环节和关键内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也是依法治 国的主要依据。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地位和效力仅次 于宪法的规范,是对国家、社会、公民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调整和 规范的准则。 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法管理各类公共事务。依法治国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依法管理 国家事务,又包括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既包括依法管理经济事业,又包括依法管理文化事业。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民主和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具有多重目的,如促进经济 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但最为根本的目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即实现社 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 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保障公民权利,即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 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 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1 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 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 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 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 统一部署和有效实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完备、质量优良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条件。经过新中国 60 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这并不意味 ②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 年 12 月 5 日

着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大功告成。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 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审议和 表决机制: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 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 制,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健全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不 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完善民 事商事、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金融风险控制、税收、规范国家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加强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国家机构组织、国家机关权 力行使、行政程序、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 管理社会管理,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逐步完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社会福利、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组织等项法律制度:适应推进文化体 制改革、促进科技进步的要求,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鼓励文化科技创 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完善节约能源 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执政”这 命题,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 的基本方式,2006年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上深刻阐述了依法执政 问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依法执政,就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领导立法、 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 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执政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 要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 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

4 着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大功告成。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 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审议和 表决机制;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 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 制,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健全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不 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完善民 事商事、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金融风险控制、税收、规范国家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加强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国家机构组织、国家机关权 力行使、行政程序、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 管理社会管理,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逐步完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社会福利、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组织等项法律制度;适应推进文化体 制改革、促进科技进步的要求,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鼓励文化科技创 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完善节约能源 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2002 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执政”这 一命题,2004 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 的基本方式,2006 年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上深刻阐述了依法执政 问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依法执政,就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领导立法、 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 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执政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 要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 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

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各项 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管理任务,负责执行和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改 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加强 制度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 得重要进展。但是,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较 大的差距,执法不公、行政乱作为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建设法治政府 为奋斗目标,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 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推进依法行 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 设。突出立法重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健全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 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6) 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行政问责。(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 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8)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査。健 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 构和队伍建设,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 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以来,我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5 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各项 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管理任务,负责执行和实施 80%以上的法律法规。改 革开放以来,特别是 2004 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加强 制度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 得重要进展。但是,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较 大的差距,执法不公、行政乱作为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建设法治政府 为奋斗目标,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 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推进依法行 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 设。突出立法重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健全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 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6) 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行政问责。(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 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8)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健 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 构和队伍建设,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 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以来,我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 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 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司法改革促进了司 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了我国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赢得了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 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 使审判权、检察杈。(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 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 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 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 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 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 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防止公共权力腐败和蜕变的可靠保证,是提高公共 权力运作效率的重要机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 政府内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 的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察、制控和 督导,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尊严。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一些领域消 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权力滥用的问题较为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 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 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主要任务 是:(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 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

6 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 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 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司法改革促进了司 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了我国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赢得了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 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 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 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 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 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 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 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 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防止公共权力腐败和蜕变的可靠保证,是提高公共 权力运作效率的重要机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 政府内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 的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察、制控和 督导,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尊严。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一些领域消 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权力滥用的问题较为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 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 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主要任务 是:(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 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

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 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 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3)充分发挥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査和 监督。(4)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与 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5)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 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 (六)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文化土壤和观念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努力使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从1985年起,国家已连续实施了六个五年的普法规划。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 家公务人员。对普通公民,普法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 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则是要求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更加自觉依法办事。国家始终强调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 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位、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 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 承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基因,吸收外来有益的法治文化元素,培育符合时代精神、中国实际、 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 公平正义理念。(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3)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 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 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4)发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专 业人才。(5)繁荣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丰富法治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充分发挥 这些作品在公众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理念确立、法治行为方式培养上的感染、引导和教化 作用。 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关于什么是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的核心认识。人们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会自

7 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 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 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3)充分发挥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 监督。(4)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与 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5)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 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 (六)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文化土壤和观念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努力使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从 1985 年起,国家已连续实施了六个五年的普法规划。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 家公务人员。对普通公民,普法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 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则是要求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更加自觉依法办事。国家始终强调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 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位、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 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 承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基因,吸收外来有益的法治文化元素,培育符合时代精神、中国实际、 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 公平正义理念。(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3)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 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 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4)发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专 业人才。(5)繁荣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丰富法治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充分发挥 这些作品在公众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理念确立、法治行为方式培养上的感染、引导和教化 作用。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关于什么是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的核心认识。人们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会自

觉或不自觉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并在自己的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参与法治实践。大学生只有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积极地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实 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 训和吸收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凝练和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 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有丰富厚重的理论渊源,也有坚实深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从 理论渊源来看,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西方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实 践来源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其 他国家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凝练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 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阐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 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 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 握,因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创造,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的内容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被很多外国评论家称为“奇迹” 的巨大成就。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这体 现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确立,体现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全 面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前进、权力监督不断加强、普法教育蓬勃开展和法学教育突飞猛进。 中国的法制建设虽然借鉴了西方的法律文明成果,但总体上并不是按照西方的法治模式推进 的,而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自主探索的,形成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法治发展道路。这一法治 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例如,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等,是西方法治理论 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而必须用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新的法治理论来解释。社会主义法

8 觉或不自觉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并在自己的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参与法治实践。大学生只有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积极地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实 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 训和吸收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凝练和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 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有丰富厚重的理论渊源,也有坚实深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从 理论渊源来看,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西方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实 践来源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其 他国家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凝练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 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阐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 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 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 握,因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创造,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的内容。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被很多外国评论家称为“奇迹” 的巨大成就。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这体 现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确立,体现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全 面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前进、权力监督不断加强、普法教育蓬勃开展和法学教育突飞猛进。 中国的法制建设虽然借鉴了西方的法律文明成果,但总体上并不是按照西方的法治模式推进 的,而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自主探索的,形成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法治发展道路。这一法治 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例如,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等,是西方法治理论 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而必须用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新的法治理论来解释。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就是这种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这一理论既科学 地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大学生要充 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实质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精神的深刻诠释 在任何一个国家,数量众多的法律法规之所以能够构成一个内部协调的法律体系,就在 于这些法律法规共同遵循或包含着共同的法律原理、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 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等部门的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统 一的法律理念、精神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形成了一个内在和谐的有机整体。可以说,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理念、精神最准确而深刻的诠释。例如,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就概括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价值追求。当然,公平正义 理念的内涵相当丰富,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大方面。其中,实体公正又包括平等对待 反对特权、禁止歧视等要求,程序公正又包括充分参与、程序分开、裁判中立、及时高效等 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里众多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方面追求和体现着公平正义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 面的基本内容。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完整理论体系。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 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 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首要理念。由于第一节己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了 较为全面的探讨,这里仅简要分析依法治国理念的四项基本要求:第一,科学立法。立法机 关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立法的可行 性、有效性。第二,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 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第 三,公正司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 到公平正义。第四,全民守法。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 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

9 治理念就是这种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这一理论既科学 地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大学生要充 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实质。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精神的深刻诠释 在任何一个国家,数量众多的法律法规之所以能够构成一个内部协调的法律体系,就在 于这些法律法规共同遵循或包含着共同的法律原理、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 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等部门的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统 一的法律理念、精神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形成了一个内在和谐的有机整体。可以说,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理念、精神最准确而深刻的诠释。例如,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就概括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价值追求。当然,公平正义 理念的内涵相当丰富,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大方面。其中,实体公正又包括平等对待、 反对特权、禁止歧视等要求,程序公正又包括充分参与、程序分开、裁判中立、及时高效等 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里众多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方面追求和体现着公平正义理 念。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 面的基本内容。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完整理论体系。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 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 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首要理念。由于第一节已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了 较为全面的探讨,这里仅简要分析依法治国理念的四项基本要求:第一,科学立法。立法机 关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立法的可行 性、有效性。第二,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 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第 三,公正司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 到公平正义。第四,全民守法。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 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

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回答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社会 主义法治的宗旨和目的,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长期以来,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劳任怨,忘我 工作,甚至流血牺牲,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必 须看到,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执法人员没有从思想上弄清“为 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缺乏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情感。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的指导思想 执法为民理念包括三项基本要求:第一,以人为本。在执法宗旨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 的法律主体地位,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 出发点。在执法方式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 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 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保障人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第三,文明执法。在执法行为上,执法的过程和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 疏导等手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力化 倾向。在执法形象上,执法人员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保持良好 的社会形象 (三)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法治实践中,立法 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行政 执法和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制度 措施和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 圣使命。 维护公平正义,要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如果 立法是不公正的,执法就很难做到公正。立法公正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 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 ③这里所说的执法公正包括了司法公正

10 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回答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社会 主义法治的宗旨和目的,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长期以来,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劳任怨,忘我 工作,甚至流血牺牲,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必 须看到,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执法人员没有从思想上弄清“为 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缺乏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情感。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的指导思想。 执法为民理念包括三项基本要求:第一,以人为本。在执法宗旨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 的法律主体地位,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 出发点。在执法方式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 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 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保障人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第三,文明执法。在执法行为上,执法的过程和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 疏导等手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力化 倾向。在执法形象上,执法人员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保持良好 的社会形象。 (三)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法治实践中,立法 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行政 执法和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制度 措施和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 圣使命。 维护公平正义,要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③并重。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如果 立法是不公正的,执法就很难做到公正。立法公正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 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 ③这里所说的执法公正包括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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