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10.16299100961162007.01.009 第22卷第1期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22 No. 1 2007年1月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 IV ERSITY SOCIAL SCIENCE) n,2007 所得税会计,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潘端莲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北京100037)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利润表债务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体现了 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利于反映企业净资产价值的真实性。新准则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 量的有关规定,较原所得税会计的有关规定,更符合有关“资产”和“负债”会计要素的定义 关键词:所得税:利润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07)01-40-04 2005年10月,我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负债表能够使得公司的内在价值得到正确反 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现了公司映。在这个基本理念下,一些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 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立法理念的变革。在也随之作了变更。本文就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 资本信用理念下,人们更加关注的是利润表和资理念变化进行阐述。 本项目,资产负债表成了利润表的附表;而在资产 所得税会计,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 信用的立法理念下,人们更加关注公司的资产信表债务法 息,资产负债表较之利润表,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 根据1994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 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人处理的暂行规定》,过去我国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们从企业的资产负债出发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只关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并根据对时间 及信用状况。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性差异核算方法的不同,分为应付税款法和纳税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也确立了资产负债观,即人们影响会计法,其中,当所得税率变更时,纳税影响 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和交易实质的理解,是从有关会计法下又有两种处理方法,分别为递延法和债 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入手的,然后根据所确认的资务法。这种债务法是以利润表为基础,通过首先计 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可以说,新的会计准算利润表中的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所得税 则体系顺应了我国商法立法理念的变革,也顺应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间的差额,倒挤出本期产 了日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同国际会计准则生的递延税款,即该法处理所得税顺序是从利润 的趋同。 表中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中项目,称之为“利润表 在资产负债观下,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作债务法”。 出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仍然是会计的目标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准则中, 而有用的会计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这就对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重大的变革。新 使得我国原有的资产计量属性只强调历史成本原准则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及递延法,而要求采用 则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所反映出的会计信另外一种债务法,这种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 息也不能客观地表达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新而不仅仅是时间性差异,它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会计准则体系中引入了“可变现净值”、“现值”和首先确定由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 “公允价值”的新的计量属性,其目的都在于通过础之间的差额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计算出 收稿日期:2006-10-15 作者简介:潘端莲(1969—),女,福建省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讲师 21490-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2005 年 10 月, 我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现了公司 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立法理念的变革。在 资本信用理念下, 人们更加关注的是利润表和资 本项目, 资产负债表成了利润表的附表; 而在资产 信用的立法理念下, 人们更加关注公司的资产信 息, 资产负债表较之利润表, 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 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人 们从企业的资产负债出发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 及信用状况。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 也确立了资产负债观, 即人们 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和交易实质的理解, 是从有关 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入手的, 然后根据所确认的资 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可以说, 新的会计准 则体系顺应了我国商法立法理念的变革, 也顺应 了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体现了同国际会计准则 的趋同。 在资产负债观下, 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作 出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仍然是会计的目标, 而有用的会计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可靠的, 这就 使得我国原有的资产计量属性只强调历史成本原 则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所反映出的会计信 息也不能客观地表达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新 会计准则体系中引入了“可变现净值”、“现值”和 “公允价值”的新的计量属性, 其目的都在于通过 资产负债表能够使得公司的内在价值得到正确反 映。在这个基本理念下, 一些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 也随之作了变更。本文就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 理念变化进行阐述。 一、所得税会计, 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 表债务法 根据 1994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 处理的暂行规定》, 过去我国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只关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并根据对时间 性差异核算方法的不同, 分为应付税款法和纳税 影响会计法, 其中, 当所得税率变更时, 纳税影响 会计法下又有两种处理方法, 分别为递延法和债 务法。这种债务法是以利润表为基础, 通过首先计 算利润表中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然后根据所得税 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间的差额, 倒挤出本期产 生的递延税款, 即该法处理所得税顺序是从利润 表中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中项目, 称之为“利润表 债务法”。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准则中, 对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重大的变革。新 准则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及递延法, 而要求采用 另外一种债务法, 这种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 而不仅仅是时间性差异, 它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首先确定由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从而计算出 所得税会计, 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潘端莲 ( 北京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 北京 100037 )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利润表债务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体现了 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有利于反映企业净资产价值的真实性。新准则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 量的有关规定, 较原所得税会计的有关规定, 更符合有关“资产”和“负债”会计要素的定义。 关键词: 所得税; 利润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暂时性差异 中图分类号: F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6116( 2007) 01- 40- 04 收稿日期: 2006- 10- 15 作者简介: 潘端莲( 1969—) , 女, 福建省人,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讲师。 第 22 卷 第 1 期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Vol. 22 No.1 2007 年 1 月 Jan. 2007 ·40· DOI:10.16299/j.1009-6116.2007.01.009
第2卷第1期活端 端莲:所得税会计,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税基础为0,其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就 挤出利润表当期所得税费用。可见,该法处理所得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由于商誉是一项剩余值,确 税顺序从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倒推利润表中项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商誉的账面金额,因此,准 称之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则禁止确认商誉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其 当然,永久性差异仍然是需要关注的,但永久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也因此不能确认。 性差异不会影响其他会计报告期,也不会在其他 此外,如果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 期间得到弥补,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因而,永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久性差异不必作财务调整处理,不须核算任何递可抵扣亏损),则不会产生时间性差异。企业如果 延所得税后果。 按同一金额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 二、新准则下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额,这种调整将使财务报表缺乏明晰性,因此,准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则不允许企业确认在初始确认或后续确认时所产 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并且企业也不应随 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着该资产的折旧而确认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或资产的后续变化。 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资 而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 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当母公司控制 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了子公司的股利政策时,就能控制与该项投资相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关的暂时性差异(包括由未分配利润及外币折算 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安排。而且当 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确认应付的所得税金额经常 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不可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不应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延所得税负债 期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为一项资产,同样应符合 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资产”的内涵,因此,在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 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当确认以前 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在资产负债 和计税基础。 表日,要求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明晰性,对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商誉的初始确认、不是企业合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 并交易中产生的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税所得额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以及投资企业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在可预见的未可见,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计量时,同样强调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 异,可以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对于这些特殊交易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之所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举例 以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中 主要是因为 规定,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后续计量的模 在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是合式有两种: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 并成本超过购买方在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续可靠取得,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中的权益份额部分,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 通常商誉的成本是不能在税前抵扣的,商誉的计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方式下,不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n4lnet
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 , 然后倒 挤出利润表当期所得税费用。可见, 该法处理所得 税顺序从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倒推利润表中项目, 称之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当然, 永久性差异仍然是需要关注的, 但永久 性差异不会影响其他会计报告期, 也不会在其他 期间得到弥补, 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 因而, 永 久性差异不必作财务调整处理, 不须核算任何递 延所得税后果。 二、新准则下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 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 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 将已支付的 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应当按照 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资 产负债表日,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 应当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 变化的, 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 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以外, 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 期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的计量, 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 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即在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应当采用 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 和计税基础。 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明晰性, 对 于一些特殊情况, 如商誉的初始确认、不是企业合 并交易中产生的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以及投资企业 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可以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对于这些特殊交易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之所 以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主要是因为: 在企业合并中, 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是合 并成本超过购买方在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中的权益份额部分, 通常商誉的成本是不能在税前抵扣的, 商誉的计 税基础为 0, 其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就 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由于商誉是一项剩余值, 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商誉的账面金额, 因此, 准 则禁止确认商誉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 其 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也因此不能确认。 此外, 如果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并且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或 可抵扣亏损) , 则不会产生时间性差异。企业如果 按同一金额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 额, 这种调整将使财务报表缺乏明晰性, 因此, 准 则不允许企业确认在初始确认或后续确认时所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并且企业也不应随 着该资产的折旧而确认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资产的后续变化。 而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 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当母公司控制 了子公司的股利政策时, 就能控制与该项投资相 关的暂时性差异 ( 包括由未分配利润及外币折算 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安排。而且当 暂时性差异转回时, 确认应付的所得税金额经常 不可行。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 母公司不应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为一项资产, 同样应符合 “资产”的内涵, 因此, 在资产负债表日, 有确凿证 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则应当确认以前 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 在资产负债 表日, 要求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应 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可见, 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计量时, 同样强调 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 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举例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中 规定, 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后续计量的模 式有两种: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 续可靠取得, 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这种方式下, 不 第 22 卷 第 1 期 潘端莲: 所得税会计, 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1·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 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否则采用 例:2007年12月20日,某生产企业一项用于 成本模式,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税法将投资性出租的办公楼投入使用,该办公楼总投资为100 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由此,会计万元。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08年底,该 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明显的差异:会计上在年末办公楼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2009年底,该办公 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差楼的市场价格为110万元。2010年12月,公司将 额计入损益,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而税务上按实际该办公楼出售,取得价款115万元。假定税法规定 成本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不确认公允应按20年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和除所得税以外 价值变化所产生的所得,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的其他税费,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100万元, 旧或摊销。对于企业而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所得税税率为30%,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将在未来期间可以通过出租 则与该项资产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和产生的递 或转让而收回,这将与未来期间计税时可抵扣的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收益 折旧金额的应税收益不同,由此产生暂时性差异。计算如表1(单位:万元) 2008年末 2009年末 2010年末 账面金额 l10 计税基础 100-100/20=95 95-5=90 应税暂时性差异 20-95=2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0 6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7.5 20X0%=6 0 递所得税费用(负数为收益) 7.5-0=7.5 6-75=-1.5 利润表中企业当期所得税计算如表2(单位:万元) 2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会计利润 100 会计折旧 税折旧 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收益(负数为损失)120-100=20 110-120=-10 会计转让收益(损失) 115-110=5万 税法转让收益(损失) 115-000-15)=30 应税所得 100-20-5=75 100+10-5=105 100-5-5+30=120 期所得税费用 75×0%=22.5 105×0%=31.5 得税费 315+(1.5)=30 36+(6=30 以2008年末为例,其会计分录为 者的需求。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重组 借:所得税 合并业务的不断增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存在的暂时性差异越来越多,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2.5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比利润表债务法能够提供更多 四、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变革的意义 的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报表的资产负债 如前所述,从我国“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观早已成为我国的现实之需,只有充分考虑暂时 立法理念的变化,报表从“收入费用观”转向了“资性差异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才能使资产负债表 产负债观”,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中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递 的计量,而所得税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正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 体现了报表的资产负债观,顺应了会计信息使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 21492-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7 年 第 1 期 2008 年末 2009 年末 2010 年末 账面金额 120 110 0 计税基础 100- 100/ 20=95 95- 5=90 0 应税暂时性差异 120- 95=25 20 0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0 7.5 6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0%=7.5 20×30%=6 0 递所得税费用( 负数为收益) 7.5- 0=7.5 6- 7.5= - 1.5 0- 6= - 6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会计利润 100 100 100 会计折旧 0 0 0 计税折旧 5 5 5 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收益( 负数为损失) 120- 100=20 110- 120=- 10 0 会计转让收益( 损失) 0 0 115- 110=5 万 税法转让收益( 损失) 0 0 115- (100- 15)=30 应税所得 100- 20- 5=75 100+10- 5=105 100- 5- 5+30=120 当期所得税费用 75×30%=22.5 105×30%=31.5 120×30%=36 所得税费用 22.5+7.5=30 31.5+(- 1.5)=30 36+(- 6)=30 利润表中企业当期所得税计算如表 2( 单位: 万元) : 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否则采用 成本模式, 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税法将投资性 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由此, 会计 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明显的差异: 会计上在年末 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 差 额计入损益, 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而税务上按实际 成本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不确认公允 价值变化所产生的所得, 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 旧或摊销。对于企业而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将在未来期间可以通过出租 或转让而收回, 这将与未来期间计税时可抵扣的 折旧金额的应税收益不同, 由此产生暂时性差异。 例: 2007 年 12 月 20 日, 某生产企业一项用于 出租的办公楼投入使用, 该办公楼总投资为 100 万元。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008 年底, 该 办公楼的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2009 年底, 该办公 楼的市场价格为 110 万元。2010 年 12 月, 公司将 该办公楼出售, 取得价款 115 万元。假定税法规定 应按 20 年计提折旧, 不考虑残值和除所得税以外 的其他税费, 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 100 万元, 所得税税率为 30%, 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则与该项资产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和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收益 计算如表 1( 单位: 万元) : 以 2008 年末为例, 其会计分录为: 借: 所得税 3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22.5 四、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变革的意义 如前所述, 从我国“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立法理念的变化, 报表从“收入费用观”转向了“资 产负债观”,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 的计量, 而所得税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正 体现了报表的资产负债观, 顺应了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求。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 企业重组、 合并业务的不断增多,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 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存在的暂时性差异越来越多,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比利润表债务法能够提供更多 的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因此, 报表的资产负债 观早已成为我国的现实之需, 只有充分考虑暂时 性差异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才能使资产负债表 中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 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并 表 1 表 2 ·42·
第22卷第1期 端莲:所得税会计,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其确认的依据,可使信息 使用者更易于理解交易的实质。所得税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方法由利润表债务法转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S].2006 也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从而使得我国 2]财政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S].1994 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财务报 3]颜延,会计改革的法律背景初探[.会计研究 2006.5,等 告具有可比性 Incom e Tax A ccoun ting: From L iab ility M ethod of Incom e Statem ent a pproach to B a lance Sheet a pproach Pan duan lian (School of A ccounting,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ersity, Beijing 100037) A bstract: The incom e tax guide in A 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No. 18) changes the incom e tax ac- coun ting m ethod fiom the liability m ethod of incom e statem ent approach to balance sheet approach. It incamates a convergence to intem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which is helful to reflect the true net asset vahe in an enterprise. Com pared w ith the fom er rules, as t the com ponents and calcu ation of deferred incom e tax assets and deferred incom e tax liabilities, the new guide is m ore in line w ith the definition of the account elem en ts on assets and liabilities. K ey W ords: incom e tax; liability m ethod of income statem ent approach; liability m ethod of balance sheet approac ary differences (本文责编沈乐)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48net
第 22 卷 第 1 期 ( 本文责编 沈 乐) Income Tax Accounting: From Liability Method of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to Balance Sheet Approach Pan Duanlian ( School of Accounting,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7) Abstr act: The income tax guide in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8) changes the income tax accounting method from the liability method of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to balance sheet approach. It incarnates a convergence to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which is helpful to reflect the true net asset value in an enterprise. Compared with the former rules, as to the components and calculation of deferred income tax assets and deferred income tax liabilities, the new guide is more in line with the definition of the account elements on assets and liabilities. Key Words: income tax; liability method of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liability method of balance sheet approach; temporary differences 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其确认的依据, 可使信息 使用者更易于理解交易的实质。所得税会计处理 方法由利润表债务法转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也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从而使得我国 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财务报 告具有可比性。 参考文献: [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S] .2006。 [ 2] 财政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 S] .1994。 [ 3] 颜延. 会计改革的法律背景初探 [J] . 会计研究. 2006.5, 等. 潘端莲: 所得税会计, 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