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程兄弟在理学思想发展中的贡献 20212/23
2021/2/23 1 第三章 二程兄弟在理学思想发展中的贡献
程颢(10321085) 字伯淳,学者称明道 先生。河南洛阳人。 曾任地方官吏,后任 太子中允、监察御史 里行 2021/2/23
2021/2/23 2 程颢(1032—1085) 字伯淳,学者称明道 先生。河南洛阳人。 曾任地方官吏,后任 太子中允、监察御史 里行
程颐(10331107) 字正叔,程颢之弟, 学者称伊川先生。曾 任国子监教授、崇政 殿说书。 2021/2/23
2021/2/23 3 程颐(1033—1107) 字正叔,程颢之弟, 学者称伊川先生。曾 任国子监教授、崇政 殿说书
二程兄弟早年同受学于周敦颐,“敦颐每 令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宋史·周敦颐 传》)。后又与邵雍多有交往。张载是二程的 表叔,也交往甚密。程颢兄弟因长期在洛阳讲 学,其学被称为“洛学”。程颢兄弟的言论与 著作,后人编为《二程全书》,包括《二程遗 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伊川 文集》、《伊川易传》、《程氏经说》、《二 程粹言》等。关于程颢兄弟二人学术观点的异 同,学界众说不一,本章以合而述之 2021/2/23
2021/2/23 4 二程兄弟早年同受学于周敦颐, “敦颐每 令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宋史·周敦颐 传》)。后又与邵雍多有交往。张载是二程的 表叔,也交往甚密。程颢兄弟因长期在洛阳讲 学,其学被称为“洛学” 。程颢兄弟的言论与 著作,后人编为《二程全书》,包括《二程遗 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伊川 文集》、《伊川易传》、《程氏经说》、《二 程粹言》等。关于程颢兄弟二人学术观点的异 同,学界众说不一,本章以合而述之
二程兄弟的理本论 20212/23
2021/2/23 5 一、二程兄弟的理本论
程颢兄弟的“天理”又称“理”,之所以加 之以“天”,乃是由于其不为个人意志所左右 的缘故。二程说: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 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 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 是佗元无少欠,百理具备。(《二程遗书》卷 二上) 2021/2/23
2021/2/23 6 程颢兄弟的“天理”又称“理” ,之所以加 之以“天” ,乃是由于其不为个人意志所左右 的缘故。二程说: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 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 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 是佗元无少欠,百理具备。(《二程遗书》卷 二上)
理”的特性与功用何在呢?程颐说: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二程遗书》卷十八) 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 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二 程遗书》卷十九) 2021/2/23
2021/2/23 7 “理”的特性与功用何在呢?程颐说: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二程遗书》卷十八) 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 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二 程遗书》卷十九)
程颐认为“理”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 都通过“理”的分析而明白其奥妙所在。从这 个角度说,“理”可以看作事物存在和发展的 根据。程颐说: 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 致。(《伊川易传·序》)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 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 于一,则无能违也。(《伊川易传》卷二) 2021/2/23
2021/2/23 8 程颐认为“理”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 都通过“理”的分析而明白其奥妙所在。从这 个角度说, “理”可以看作事物存在和发展的 根据。程颐说:“ 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 致。(《伊川易传·序》)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 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 于一,则无能违也。(《伊川易传》卷二)
认为具体事物各有其不同的理,这就是万 殊,但最后又殊途同归,统一于一理,这就是 “道”。二程说: 二气五行刚柔万殊,圣人所由惟一也 《二程书》卷六) 理则天下只有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 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二程 遗书》卷二上) 2021/2/23
2021/2/23 9 认为具体事物各有其不同的理,这就是万 殊,但最后又殊途同归,统一于一理,这就是 “道” 。二程说: 二气五行刚柔万殊,圣人所由惟一也。 (《二程遗书》卷六) 理则天下只有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 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二程 遗书》卷二上)
关于理与事物的关系,程颢兄弟从体用关 系上加以诠释,提出“体用一源”、“事理 致”。程颐说: 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 微无间。(《伊川易传》序) 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 致,显微一源。古之君子所谓善学者,以其能 通于此而已。(《二程遗书》卷二十五 2021/2/23 10
2021/2/23 10 关于理与事物的关系,程颢兄弟从体用关 系上加以诠释,提出“体用一源” 、 “事理一 致” 。 程颐说: 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 微无间。(《伊川易传》序) 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 致,显微一源。古之君子所谓善学者,以其能 通于此而已。(《二程遗书》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