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训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一、业务资料 滨海机械厂2007年1月25日销售给星火机器厂E一1型风机5台,单价1300元。销售 科业务员王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四联,由购货方采购员持发票至财务科办理货款转账 结算手续,收款人为张红。滨海机械厂、星火机器厂相关资料如下: 滨海机械厂:工业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纳税人登记号 140107719850987,地址为太原市解放路28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为工商行三分行20100354。 星火机器厂:工业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纳税人登记号 140107739950977,地址为太原市和平路13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为工商行广场支行 200531002-26。 二、根据上列业务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见表1-1) 表1-1 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开票日期: 年月日 格00060790 购货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单位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税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量 数量单价 金额 税额 室 单位 干百什丙干百什元角分千百什万干百十元角份 价税合计伏写)和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销货 名 称 纳税人萱记号 单位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校款人: 开票单位: 实训一答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 表1-1
实训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一、业务资料 滨海机械厂 2007 年 1 月 25 日销售给星火机器厂 E—1 型风机 5 台,单价 1300 元。销售 科业务员王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四联,由购货方采购员持发票至财务科办理货款转账 结算手续,收款人为张红。滨海机械厂、星火机器厂相关资料如下: 滨海机械厂:工业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 17%,纳税人登记号 140107719850987,地址为太原市解放路 28 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为工商行三分行 20100354。 星火机器厂:工业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 17%,纳税人登记号 140107739950977,地址为太原市和平路 13 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为工商行广场支行 200531002-26。 二、根据上列业务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见表 1-1) 实训一答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 表 1-1

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联 开票日期:2007年1月25日 是00B6080 购货 名 称 星火机器厂 纳税人登记号 140107739950977 单位 地址电话 太原市和平路13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200531002-28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量 金额 税 颜 数量 单价 单位 干百什万干百十元角份 干百十厉干百什元角份 E一1型风机 台 1300 GS O D OO 1 价税合计大写) 仟佰拾×万柒仟陆佰零拾伍元零角零分 ¥:7605.00 销货 名 称 滨海机械厂 纳锐人登记号 140107719850987 单位 地址电话 太原市解路28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工商行三分行20100354 收款人: 联红 开票单位宾海机械了 实训要求及考核标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实训项目及 考核标准 序 得 备注 步骤 号 分 总 真实可 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得变 1 1 如填写有误,应另 体 靠 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不涂改、挖补、脏污。 行开具专用发票, 要 内容完 将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填写,不可缺漏:所有联 2 并在误填的专用 求 整 次一次填制完成,并保证其内容和金额一致: 发票上注明“误 手续齐备。 填作废”字样。如 填制及 每当销售业务及提供应税劳务发生或完成时, 3 专用发票开具后 时 要立即填制本凭证,做到不积压、不误时、不 因购货方不索取 事后补制。 而成为废票的,也 书写清 专用发票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4 0.5 应按填写有误办 楚 不得使用铅笔及圆珠笔。机制发票例外。 理。 字迹端正、易于辨认,做到数字书写符合会计 5 1 上的技术要求,文字工整,不草、不乱、不 “造”,不涂改:复写的凭证,要不串格、不 串行、不模糊
实训要求及考核标准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实训项目及 步骤 考核标准 序 号 得 分 备注 总 体 要 求 真实可 靠 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得变 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不涂改、挖补、脏污。 1 1 如填写有误,应另 行开具专用发票, 并在误填的专用 发票上注明“误 填作废”字样。如 专用发票开具后 因购货方不索取 而成为废票的,也 应按填写有误办 理。 内容完 整 将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填写,不可缺漏;所有联 次一次填制完成,并保证其内容和金额一致; 手续齐备。 2 1 填制及 时 每当销售业务及提供应税劳务发生或完成时, 要立即填制本凭证,做到不积压、不误时、不 事后补制。 3 1 书写清 楚 专用发票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不得使用铅笔及圆珠笔。机制发票例外。 4 0.5 字迹端正、易于辨认,做到数字书写符合会计 上的技术要求,文字工整,不草、不乱、不 “造”,不涂改;复写的凭证,要不串格、不 串行、不模糊。 5 1

专用发票填写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 6 0.5 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商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 字。 顺序使 应按照编号的次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如跳 7 1 用 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和存根一同 保存,不得撕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要 日期 按销售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日期及时进行填制: 8 1 般纳税人必须 素 ①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 按规定时限开具 填 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②采用交款 专用发票,对己开 写 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③采 具专用发票的销 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 售货物,要及时足 收款日期的当天:④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额计入当期销售 为收到受托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⑤设有 额计税。 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 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⑥ 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 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⑦将货物分配给股 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购进单 购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 9 1 位 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应填 写全称,不得简写。 货物或 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名称和型号。 101 应税劳 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品种较多,纳税人 务名称 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进行汇总开具专用发 票。 图 单 填写单位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含增值税价格。如 111 额 价 果纳税人将价格和增值税额合并定价的,应先
专用发票填写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 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商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 字。 6 0.5 顺序使 用 应按照编号的次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如跳 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和存根一同 保存,不得撕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7 1 要 素 填 写 日期 按销售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日期及时进行填制: ①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 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② 采用交款 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③采 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 ④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为收到受托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⑤设有 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 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⑥ 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 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⑦将货物分配给股 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 1 一般纳税人必须 按规定时限开具 专用发票,对已开 具专用发票的销 售货物,要及时足 额计入当期销售 额计税。 购进单 位 购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 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应填 写全称,不得简写。 9 1 货物或 应税劳 务名称 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名称和型号。 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品种较多,纳税人 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进行汇总开具专用发 票。 10 1 金 额 单 价 填写单位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含增值税价格。如 果纳税人将价格和增值税额合并定价的,应先 11 1

计算出不含税单价,然后按不含税单价填写本 栏。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 “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的 位数。如果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 填写。 数 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数量,正确填 121 量 写计量单位。 金 填写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计 130.5 额 算公式为:销售额=不含税单价×数量 税 填写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40. 率 17%或13%: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照规定可以实行 5 税 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本栏填写征 雪 收率6%。 填写税额,计算公式为:税额=销售额×税率。 价 总体 填写各项货物和应税劳务销售额(金 150.5 税 要求 额)与税额汇总数的大小写金额。 合 小写 正确计算填写经济业务的金额。在小写161 金额 数前用“¥”(或其他币种)符号封口, 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 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一 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 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 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 “_”代替。 空白金额栏用自左下角到右上角的斜 170.5 线或倒“S”线注销。 大写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 180.5 金额 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万、亿等,一律用正楷字或者行书体书
计算出不含税单价,然后按不含税单价填写本 栏。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 “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的 位数。如果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 填写。 数 量 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数量,正确填 写计量单位。 12 1 金 额 填写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计 算公式为:销售额=不含税单价×数量 13 0.5 税 率 税 额 填写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7%或 13%;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照规定可以实行 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本栏填写征 收率 6%。 填写税额,计算公式为:税额=销售额×税率。 14 0. 5 价 税 合 计 总体 要求 填写各项货物和应税劳务销售额(金 额)与税额汇总数的大小写金额。 15 0.5 小写 金额 正确计算填写经济业务的金额。在小写 数前用“¥”(或其他币种)符号封口, 所有以元为单位 (其他货币种类为货 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一 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 可写 “00”,或符号 “-”;有角无 分的,分位应当写 "0",不得用符号 “-”代替。 16 1 空白金额栏用自左下角到右上角的斜 线或倒“S”线注销。 17 0.5 大写 金额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 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万、亿等,一律用正楷字或者行书体书 18 0.5

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 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 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在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前划上“” 191 符号封顶。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 200.5 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 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签名盖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 21 0.5 章 财务专用章。 收款人员应签名、盖章。 220.5 销售单 销售方名称及相关附件,包括:销售方纳税人 23 专用发票销货单 位 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按有 位戳记是指按专 关规定,单位应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在专用发 用发票“销货单 票一至四联的有关销售单位的有关栏目中加 位”栏的内容格 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戳记(使用蓝色印泥)。 式刻制的专用印 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 章,用于加盖在专 位”栏,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属于 用发票“销货单 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 位”栏中。 凭证。 联 第一联 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24 0.5 要求学生口述各 次 第二联 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25 0.5 联的作用。 第三联 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26 0.5 第四联 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270.5 合计 20
写,不得用 0、一、二、三、四、五、 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 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在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前划上“ ” 符号封顶。 19 1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 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 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20 0.5 签名盖 章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 财务专用章。 21 0.5 收款人员应签名、盖章。 22 0.5 销售单 位 销售方名称及相关附件,包括:销售方纳税人 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按有 关规定,单位应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在专用发 票一至四联的有关销售单位的有关栏目中加 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戳记(使用蓝色印泥)。 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 位”栏,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属于 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 凭证。 23 1 专用发票销货单 位戳记是指按专 用发票“销货单 位”栏的内容格 式刻制的专用印 章,用于加盖在专 用发票“销货单 位”栏中。 联 次 第一联 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24 0.5 要求学生口述各 第二联 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25 0.5 联的作用。 第三联 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26 0.5 第四联 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27 0.5 合 计 20

附 汇总开 为了减少开具专用发票的工作量,降低专用发 28 本部分为附加分 录 具 票的使用成本,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销售货物品 & 值,可口述作答。 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所售 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 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可以不 填写“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开具并加盖财务 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填 写的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 《证明单》的基本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 联次为三联:第一 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 联为存根联,由国 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 税机关留存备查: 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第二联为证明联, 价外费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如果价格 29 交由购买方送销 用 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 分 售方为开具红字 “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 专用发票的合法 项目表交与购货方。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 依据:第三联由购 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 货方单位留存。 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 般纳税人取得的 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 《证明单》应按照 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 国税机关的要求 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项目表 装订成册,并按照 ·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后。 有关发票保管的
附 录 汇总开 具 为了减少开具专用发票的工作量,降低专用发 票的使用成本,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销售货物品 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所售 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 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可以不 填写“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开具并加盖财务 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填 写的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 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 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 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28 5 分 本部分为附加分 值,可口述作答。 《证明单》的基本 联次为三联:第一 联为存根联,由国 税机关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证明联, 交由购买方送销 售方为开具红字 专用发票的合法 依据;第三联由购 货方单位留存。一 般纳税人取得的 《证明单》应按照 国税机关的要求 装订成册,并按照 有关发票保管的 价外费 用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如果价格 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 “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 项目表交与购货方。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 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 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 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 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 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项目表 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后。 29 5 分

销售退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 30 规定进行保管。 回与折 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 分 让 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 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 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 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 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 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 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 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己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己作账务 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 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 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 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 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 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 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 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 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 项税额的的凭证: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 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 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总计 35 Copyright o2008-2009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销售退 回与折 让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 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 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 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 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 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 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 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 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 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 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 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 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 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 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 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 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 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 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 项税额的的凭证;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 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 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30 5 分 规定进行保管。 总 计 35 Copyright © 2008-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