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③ (situs rule,lex loci rei sitae) 追溯至: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相对于人,物的地点不易改变(尤其是不动产) 尊重物之所在国的主权 有些物需要登记注册 “动产附骨、动产随人”(mobilia personam sequuntur)原则的式微 -主张适用“动产交易时所在地法”(law of the location of movable at the time of transaction),第一次冲突法重述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situs rule, lex loci rei sitae)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situs rule, lex loci rei sitae) 追溯至: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相对于人,物的地点不易改变(尤其是不动产) 尊重物之所在国的主权 有些物需要登记注册 “动产附骨、动产随人”(mobilia personam sequuntur)原则的式微 --主张适用“动产交易时所在地法”(law of the location of movable at the time of transaction),第一次冲突法重述
图 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对于不动产和有体动产,即物理上的所在地 对于无体动产,该项财产能被追索或执行的地方 债:债务人居住国 公司股票:登记地 合伙份额:业务所在地 商誉:商店所在地 信托权益:信托财产所在地或受托人居住地
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对于不动产和有体动产,即物理上的所在地 对于无体动产,该项财产能被追索或执行的地方 债:债务人居住国 公司股票:登记地 合伙份额:业务所在地 商誉:商店所在地 信托权益:信托财产所在地或受托人居住地
③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对于物为动产还是不动产的识别 物权客体的范围 物权的内容 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物权的保护方法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对于物为动产还是不动产的识别 物权客体的范围 物权的内容 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物权的保护方法
图 例外 -运送中的物品(所在地状态不确定) 适用送达地法(瑞士) 适用发送地法(捷克) 适用所有人的本国法(泰国)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 适用登记注册地法,旗国法
例外 --运送中的物品(所在地状态不确定) 适用送达地法(瑞士) 适用发送地法(捷克) 适用所有人的本国法(泰国)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 适用登记注册地法,旗国法
图 中国法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司法解释: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 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六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 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 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三十九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 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四十条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中国法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司法解释: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 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 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 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三十九条 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 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四十条 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