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充通大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1896 1935 1987 2006 第三讲 适用冲突规范的相关制度
1896 1935 1987 2006 第三讲 适用冲突规范的相关制度
图 识别(characterization) 又称为:分类(classification)或定性(qualification) 解决问题:涉外案件中法院应当具体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 法官的一种认识过程: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或者法律概念把有关事实归入特 定的法律范畴,进而决定应当援引哪一条的冲突规范 两个方面的过程:解释法律概念;依据此种解释去判断案件事实应该归入何种 法律范畴 最早提出:德国法学家卡恩(Kahn,1891);法国法学家巴丁(Bartin,1897) “冲突规范的冲突(conflict between conflict laws)”,《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问题的核心:依照什么标准(哪一国的法律)来对冲突规范进行解释呢?
识别(characterization characterization) 又称为:分类(classification)或定性(qualification) 解决问题:涉外案件中法院应当具体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 法官的一种认识过程: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或者法律概念把有关事实归入特 定的法律范畴,进而决定应当援引哪一条的冲突规范 两个方面的过程:解释法律概念;依据此种解释去判断案件事实应该归入何种 法律范畴 最早提出:德国法学家卡恩(Kahn,1891);法国法学家巴丁(Bartin,1897) “冲突规范的冲突(conflict between conflict laws)”, 《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问题的核心:依照什么标准(哪一国的法律)来对冲突规范进行解释呢?
周 识别产生的原因 -对于同一事实,不同国家的法律赋予了不同的法律性质 例如:动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产品质量纠纷归入合同还是侵权范畴? 1908年英国法院奥格登诉奥格登(Ogden v.Ogden)案 19岁法国人(住所法国)与一英国妇女在英国结婚 法国法院判决婚烟无效(法国法要求未满25岁子女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之后,妻子与一英国人(住所英国)结婚 Mr.Ogden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定该婚姻无效 英国法院将“父母同意”迟别为婚姻的形式要件,而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英国法), 因此判决原告胜诉(英国法律中没有父母同意的形式要求) 假想:若英国法院将“父母同意”识别为婚姻实质要件,依“婚姻能力适用当事人 住所地法”,则应适用法国法,原告败诉
识别产生的原因 识别产生的原因 --对于同一事实,不同国家的法律赋予了不同的法律性质 例如:动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产品质量纠纷归入合同还是侵权范畴? 1908年英国法院 奥格登诉奥格登(Ogden v. Ogden )案 19岁法国人(住所法国)与一英国妇女在英国结婚 法国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法国法要求未满25岁子女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之后,妻子与一英国人(住所英国)结婚 Mr. Ogden 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定该婚姻无效 英国法院将“父母同意” 识别为婚姻的形式要件,而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英国法), 因此判决原告胜诉(英国法律中没有父母同意的形式要求) 假想:若英国法院将“父母同意”识别为婚姻实质要件,依“婚姻能力适用当事人 住所地法 ”,则应适用法国法,原告败诉
图 识别产生的原因 不同国家的法律会把同样的问题进行不同的性质界定,有的 国家界定为实体问题,有的国家界定为程序问题 时效;损害赔偿的计算;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实体问题】 英国法:时效属于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 情景:一英国人和中国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事后发生争议 诉至中国法院,被告提出已过了诉讼时效。问题:法官应依照哪一国的法律进行° 判断?
识别产生的原因 识别产生的原因 --不同国家的法律会把同样的问题进行不同的性质界定,有的 国家界定为实体问题,有的国家界定为程序问题 时效;损害赔偿的计算;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实体问题】 英国法:时效属于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 情景:一英国人和中国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事后发生争议 诉至中国法院,被告提出已过了诉讼时效。问题:法官应依照哪一国的法律进行 判断?
③ 识别产生的原因 某些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其他国家没有的 例如:占有时效;别居;自然人破产;非婚生子女的准证
识别产生的原因 识别产生的原因 --某些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其他国家没有的 例如:占有时效;别居;自然人破产;非婚生子女的准证
图 识别的依据 -依据法院地法进行识别 卡恩、巴丁 依据:国际私法是国内法,冲突规范是国内立法者的立法结果 例外:对财产性质(动产不动产)的识别依据物之所在地法;属人法的连接点 理论和实践中占主导,但对此有批评意见: 有可能限制外国实体法的适用 -法院地法中没有相关概念,那该怎么办? -国际私法的对象事实具有世界性,不应用国内法的概念来限制 (英国的新法院地法说,依法院地的国际私法,而非实体法进行识别)
识别的依据 --依据法院地法进行识别 卡恩、巴丁 依据:国际私法是国内法,冲突规范是国内立法者的立法结果 例外:对财产性质(动产/不动产)的识别依据物之所在地法;属人法的连接点 理论和实践中占主导,但对此有批评意见: --有可能限制外国实体法的适用 --法院地法中没有相关概念,那该怎么办? --国际私法的对象事实具有世界性,不应用国内法的概念来限制 (英国的新法院地法说,依法院地的国际私法,而非实体法进行识别)
③ 识别的依据 -依照准据法进行识别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54年英国法院 被继承人:住所在西班牙的西班牙妇女,巨额遗产在英国,无亲属 若依法院地法识别为“无人继承财产”,英国政府依先占原则取得财产 法院:依西班牙法,未识别为“无人继承财产”,西班牙政府作为继承权人 批评意见:逻辑上的混乱;准据法可能有多个
识别的依据 --依照准据法进行识别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54年英国法院 被继承人:住所在西班牙的西班牙妇女,巨额遗产在英国,无亲属 若依法院地法识别为“无人继承财产”,英国政府依先占原则取得财产 法院:依西班牙法,未识别为“无人继承财产”,西班牙政府作为继承权人 批评意见:逻辑上的混乱;准据法可能有多个
©) 识别的依据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总结出国际社会的共同概念 -中间途径说 基于法院地法而又倾向比较法学的方法 根据个案的情况的而确定识别的依据
识别的依据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总结出国际社会的共同概念 --中间途径说 基于法院地法而又倾向比较法学的方法 根据个案的情况的而确定识别的依据
图 二级识别(Secondary Characterization) 确定准据法之后,在适用外国法时,对该外国法进行解释 严格地说,不是一种“识别”,因为不涉及对冲突规范的解释 主要目的:排除对外国法律的适用 英国法院二战后在一些案件中确定以苏联法律为准据法,但在解释苏联的相 关国有化法律时,将其识别为“刑事法律”,因此不予适用 现实例证:《鹿特丹规则》
二级识别( 二级识别(Secondary Characterization Secondary Characterization)) 确定准据法之后,在适用外国法时,对该外国法进行解释 严格地说,不是一种“识别”,因为不涉及对冲突规范的解释 主要目的:排除对外国法律的适用 英国法院二战后在一些案件中确定以苏联法律为准据法,但在解释苏联的相 关国有化法律时,将其识别为 “刑事法律”,因此不予适用 现实例证:《鹿特丹规则》